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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國家職業教育改革實施方案》在第5條中專門提出“完善教育教學相關標準”,體現了教育教學標準在提升職業教育質量中的基礎性作用。教育教學標準是規范和指導教育實踐活動的基本準則,也是衡量教育質量高低的評價依據。改革開放40年來,我國職業教育教學相關標準建設歷經起步發展、拓展深化、體系構建等3個階段,從宏觀到微觀、從籠統到具體、從文本到實踐不斷演進,業已形成涵蓋院校設置、專業教學、教師隊伍、學生實習等方面的國家標準體系。標準規范了職業院校從辦學準入,到教學實施,直到學生畢業資格準出的全過程,為保障職業教育高質量發展、推動職業教育現代化發揮了基礎性作用。解決國家職業教育教學標準實施的“最后一公里”問題,前提在于院校實施主體的價值認同,核心在于職業人才培養方案的自主修訂,基礎在于教學設施環境的持續改善,關鍵在于校企雙元育人的模式改革,保障在于職業院校組織體系的有效治理。
關鍵詞:職業教育;教學標準;內涵釋要;實現路徑
一、職業教育教學相關標準的建設歷程
改革開放40年來,我國職業教育發展經歷了從規模到質量、從共性到個性、從建設到提升的歷程,職業教育教學相關標準建設也經歷了從宏觀到微觀、從籠統到具體、從文本到實踐的演進。其建設歷程可劃分為起步發展、拓展深化、體系構建等3個階段。
(一)起步發展階段(1978—1995年)
隨著改革開放進程的不斷加快,我國經濟社會發展對技術技能人才的需求日益增加。1985年,《中共中央關于教育體制改革的決定》提出“提高民族素質,多出人才、出好人才”;1993年,《中國教育改革和發展綱要》提出“建立各級各類教育的質量標準和評估指標體系”,首次確定了標準在教育發展中的重要地位;1995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提出設立學校要“有符合規定標準的教學場所及設施、設備等”,并且要“執行國家教育教學標準,保證教育教學質量”。
(二)拓展深化階段(1996—2009年)
1996年,《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教育法》提出“實施職業教育應當根據實際需要,同國家制定的職業分類和職業等級標準相適應,實行學歷證書、培訓證書和職業資格證書制度”。并明確了職業學校設立、經費投入等標準;同年,原國家教委頒發《核定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規模辦學條件標準》《“紅”“黃”牌高等學校辦學條件標準》;1998年,《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提出要設立高等學歷教育學業標準和高等學校設立標準等;2000年、2001年,教育部先后頒發《高等職業學校設置標準(暫行)》《中等職業學校專業目錄》和《中等職業學校設置標準(試行)》,對領導配備、師資隊伍、土地校舍面積、實習實訓場所、教學儀器設備、課程與專業設置、經費條件等做出明確規定;2004年,教育部頒發《普通高等學校高職高專教育指導性專業目錄(試行)》;2000—2009年,教育部先后頒發《中等職業學校德育課程教學大綱(試行)》、部分文化基礎課程和專業基礎課程教學大綱、《中等職業學校學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導綱要》、中職9門大類專業基礎課教學大綱等標準。
(三)體系構建階段(2010至今)
2010年,國務院頒布《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提出“建設職業教育質量保障體系,職業教育與職業資格證書制度”;2010年、2015年,教育部先后修訂《中等職業學校專業目錄》和《普通高等學校高等職業教育(專科)專業目錄》;2012—2015年,教育部先后公布410個高職專業教學標準和230個中職專業教學標準;2012年以來,教育部陸續頒發護理、道路運輸等19個專業的專業儀器設備裝備規范和30個專業的實訓教學條件建設標準;2014年,教育部啟動中等職業學校德育、語文、數學等9門公共基礎課課程標準研制工作;2016年、2018年,教育部先后頒發兩批《職業學校專業(類)頂崗實習標準》,涉及專業136個。至此,包括專業目錄、專業教學標準、公共基礎課程標準、頂崗實習標準、教學儀器設備裝備規范等在內的職業教育國家教學標準,與中等職業學校設置標準、教師專業標準、校長專業標準,高等職業學校設置標準等共同組成了較為完善的國家職業教育標準體系,涵蓋學校設置、專業教學、教師隊伍、學生實習等各個方面,為依法治教、規范辦學奠定了基礎。
二、職業教育教學相關標準的基礎作用
常言道,基礎不牢,地動山搖。職業教育先進國家的經驗表明,規范建設職業教育標準體系,是發展職業教育的邏輯起點。《方案》要求發揮標準在職業教育質量提升中的基礎性作用,旨在完善職業院校辦學的“準入”標準,持續更新并推進職業院校辦學的“過程”標準,構建1+X證書制度的“準出”標準。它們相互聯系、彼此支撐,構成了符合我國國情的職業教育標準體系,規范了職業院校從辦學準入,到教學實施,直到學生畢業資格準出的全過程,為職業教育高質量發展提供了根本保證。
(一)準入標準的基礎性作用
標準建設的初衷是要落實和擴大職業院校的辦學自主權,更好地激發辦學活力。然而在放權的同時,國家需要有監督職業院校依法自主辦學的基本規范。國家提出的職業院校設置標準、教師和校長標準等,作為職業院校辦學條件的最低準入標準,是強制性標準,是不能突破的底線,要體現政策的剛性,達不到標準一律不得辦學。但由于我國區域之間經濟社會發展水平不平衡,各地各校對于院校設置、校長和教師發展等方面的期望值存在較大差別,在標準建設中我們要瞄準國內外先進職業教育發展水平,確立“標準+”的意識,在達標的基礎上更加重視結構、質量和特色發展。同時,標準是在特定的時間與空間向度內產生的,是一個動態循環的系統,處于持續的更新、發展和完善中。如,隨著職業教育是一種類型教育方略的確定,需要研制包括應用型本科、高職專科等具有特質性的院校設置標準。
(二)過程標準的基礎性作用
國家提出的職業院校專業目錄、專業教學標準、課程標準、頂崗實習標準、實訓條件建設標準等,是規范、指導和引領職業院校辦學過程的教學標準。這一類標準相對于剛性的準入標準,體現了政策的柔性,學校具有創造性實施空間。例如,國家教學標準中提供了中職和高職的專業目錄,目的是給學校設置與調整專業、實施人才培養、組織招生、指導就業,以及教育行政部門規劃專業布局、安排招生計劃等工作提供依據,如果學校設置目錄內專業,則無須備案或審批;如需新增目錄外專業或國家控制專業,則需申報、審核、備案。過程標準不是固化的,而是逐層細化、持續更新的。各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應在遵循國家教學標準的基礎上,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開發和細化各層級的標準,發展地方標準,地方標準不得低于國家標準。
(三)準出標準的基礎性作用
《方案》提出要“在職業院校、應用型本科高校啟動‘學歷證書+若干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制度試點工作”(以下簡稱1+X證書制度試點)。1+X證書制度試點是一項全新的制度設計,關鍵是要通過頂層設計和實踐探索,制定職業院校培養高質量人才的準出標準。它的基礎性作用,既對專業教學標準、課程標準等一系列教學標準的落實起到統領作用,又為探索構建國家資歷框架奠定基礎;既可以發揮學歷證書促進學生可持續發展的作用,又可以發揮多類職業技能等級證書拓展學生就業創業本領的作用,從而實現職業教育的人本價值和社會價值的有機統一。
三、職業教育教學相關標準的有效實施
《方案》提出要“完善教育教學相關標準”。如何完善?《方案》進一步明確了其建設原則、內容構成和工作機制。建設原則是“三對接”:專業設置與產業需求對接、課程內容與職業標準對接、教學過程與生產過程對接;內容構成主要包括:專業目錄、專業教學標準、課程標準、頂崗實習標準、實訓條件建設標準(儀器設備配備規范)等;工作機制是: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聯合行業負責制定國家教學標準,學校依據標準自主制訂人才培養方案。要解決國家教學標準實施的“最后一公里”問題,職業院校需要在以下5個方面共同發力。
(一)標準實施的前提在于院校實施主體的價值認同
《方案》開篇提出:“職業教育與普通教育是兩種不同教育類型,具有同等重要地位。”這是迄今為止國家政府文件首次將職業教育界定為一種類型教育。《方案》明確提出職業教育要“由追求規模擴張向提高質量轉變”,教學標準建設提出的“三對接”正是職業教育質量提升和價值實現的必由之路。這就要求實施主體跳出教育本體,在更廣闊的經濟社會發展背景中把握標準,進而理解職業教育跨界的本質屬性,確立職業教育新的科學質量觀,實現角色和功能的精準定位。教學標準在實施過程中,總會與初始目標間產生一些偏差。導致偏差的因素很多,其中比較普遍的是實施主體的“阻抗現象”。這種“阻抗現象”很大程度上源自思想觀念上的障礙,因為任何標準的背后,都負載著意識形態,蘊含著標準開發者的價值取向。標準實施問題首先需要揭示標準背后隱含的價值觀念,促進實施者的價值認同。標準實施過程中的價值認同,并非是一個線性的共識達成過程,而是一個主體間視域融合不斷理解和重構的過程。這就需要設計有效的宣傳、解讀、實驗等活動,創設良好的標準實施氛圍,讓校長和教師對標準所帶來的好處有足夠的認識,同時,最大限度地吸納各利益相關者參與協商,尤其是以往一直被忽視的標準實施階段的對話協商,要通過公開征求意見、召開標準研討會等形式,讓實施主體不斷調適自身的價值結構,逐步實現對于標準的理解、執行與超越,從而自覺投身到標準實施的實踐之中。
(二)標準實施的核心在于人才培養方案的自主修訂
人才培養方案是職業院校教學組織、實施和質量監控、評價的主要依據,是國家專業教學標準在學校的主要落腳點。《方案》要求學校依據國家標準自主修訂人才培養方案。方案的修訂不能“自說自話”或“修修補補”,而是要以國家專業教學標準為準繩,進行“脫胎換骨”的修訂,做到“框架下的浪漫”。國家專業教學標準以國家專業目錄中的大類專業為基本類別,其“框架”主要包括職業崗位定位、工作任務與職業能力分析、課程內容開發及課程模塊庫等。職業院校人才培養方案以專業為基本類別,主要包括專業名稱、入學要求、學習年限、培養目標、職業面向、人才規格、核心課程、教學安排、實施建議等。職業教育的專業是職業的“直接”反映、是課程的“不同”組合。所謂“直接”,就是要求學校對專業不斷進行“升級換擋”,按照國家專業教學標準確定的職業崗位定位,對人才培養方案中的培養目標與人才規格實施動態調整。所謂“不同”,主要體現在學校的核心課程和特色課程上,重點是把國家專業教學標準中的模塊課程組合為學校的核心課程。在1+X證書制度試點中,可通過選用“X”的證書課程,并逐步擴大與“1”的課程交集,從而構建學校新的1+X課程體系。要堅持成果導向,明確各個專業畢業生的能力和素質要求,讓師生明白為什么教與學、分別教什么、學什么和教得學得怎么樣。
(三)標準實施的基礎在于教學設施環境的持續改善
人才培養方案的有效實施需要特定的環境支撐。“有什么樣的環境,就有什么樣的教學。”《方案》提出要建設一批“集實踐教學、社會培訓、企業真實生產和社會技術服務于一體的高水平職業教育實訓基地”。持續改善包括高水平實訓基地在內的教學設施環境,目的是構建真實的、互動的學習情境。當前,職業院校迫切需要加強教室、實驗室、實訓基地等硬件的環境建設,著力解決功能單一、結構分割、情境失真的問題,按照“教育調節的校企合作模式”,在國家核心課程標準和實訓條件建設標準框架內,對教學設施環境進行升級改造,而非另起爐灶。通過多功能教室、“一體化”實驗實訓室建設,“虛擬工廠”等網絡學習空間建設,以及教學工坊、教學車間、教學工場等生產型實訓基地建設,構建具有實際職業情境和生活情境并經過改造而形成的更具普遍意義的學習情境。以國家職業教育課程標準和實訓條件建設標準予以調節的教學設施環境建設,必將凸顯職業教育教學設施的多功能性、設備的可組合性和實驗實訓室的整體性,從而形成“以學習為中心”的新型學習場域和教學生態。
(四)標準實施的關鍵在于校企雙元育人的模式改革
《方案》中提出要堅持知行合一、工學結合,推動校企全面加強深度合作。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關于深化教育體制機制改革的意見》中提出要“堅持學中做、做中學,推動形成具有職業教育特色的人才培養模式”。“學中做、做中學”的基本邏輯是“以做定學、以學定教”。這就要求產教融合校企“雙元”育人,做到“兩全、兩強”:就企業而言,要做到“全過程參與”,介入學校從招生到就業、從人才培養方案到評價標準制訂等各個環節;要做到“全要素融入”,依托或聯合學校設立產業學院和企業工作室、工程中心等,并以其儀器設備、先進技術、技能大師、工程案例、培訓證書和企業文化等要素進入校園,參與人才培養活動并享有相應權利。就學校而言,要做到“強人才支撐”,有持續讓企業獲得“來了就能上崗”的員工或為企業培育潛在用戶的供給能力;要做到“強智力服務”,在企業設立工作站,構建“產學研”一體化平臺,開展人力資源培訓,為企業的產業轉型升級提供知識或技術服務。有效實施國家教學標準,需要教師從知識傳播的“主宰者、評判者、主導者”向學習過程的“組織者、咨詢者、引導者”轉變,真正掌握“用教材”的技術,把校企合作資源或科技成果轉化為教學資源的技術,實施任務引領式教學、做學一體教學、范例式教學和合作學習等教學的技術,運用信息化教學的技術和因材施教的技術,做擁有“五技”高素質的教師。
(五)標準實施的保障在于院校組織體系的有效治理
教育改革實踐表明,許多教學標準沒有真正落地的原因主要在于很少關注系統變革。由于大多職業院校還是科層化的管理體制,加上近年來“項目治校”所帶來的“迎檢邏輯”“專項邏輯”等運行慣性,使得學校相關子系統未能形成合力,教師工作超負荷和低負荷現象并存。在這樣的背景下,如果不對學校組織進行系統變革,不對現有的制度做出調整,不對教師隊伍進行能力建設,不對學校文化進行重塑,要想有效實施新的教學標準無異于緣木求魚。標準實施需要構建一個實施者共同體,這種共同體需要積極主動向外部開放,需要加強與行業、企業及社會的互動,從而獲得變革的動力。在這一共同體中,每一個人都是變革的動力,都需要重新進行角色定位和行動定向,實現與外界的信息與能量交換。當然,這一實施者共同體并非自發形成,而是一個有意識的組織發展過程。這絕不僅是學校教務部門或院系教學部門的事情,更是涉及學校功能定位、治理方式、資源配置和文化創新等,涉及學校的專業體系、教學體系、教材體系和管理體系,需要職業院校領導投身其中,與教師分享權力、分擔責任。唯此,才能獲得標準實施的強大力量和不竭源泉。
作者:馬成榮 單位:南通職業大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