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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寄宿制小學的學制設置,使其家庭教育逐漸趨于邊緣化。農村寄宿制小學的學制時間與普通學校一樣,分為春秋兩個學期。一般情況下,其春季學期為每年3月1日開學,7月10日放假;其秋季學期為每年9月1日開學,1月10日放假。學生在學期間的法定節假日,有清明節、勞動節、端午節、中秋節、國慶節、元旦節,節假日時間共計14天。其周末時間全年共計74天左右,寒暑假時間全年共計101天左右。以上三項節假日時間累計共189天。以一年365天計算,寄宿制學校小學生全年在校時間共計176天左右。如果沒有特殊情況,學生每周均從星期天下午入校,直到星期五下午才放學離校,中途不回家。也就是說,一年有近一半的時間,學生是在學校度過的。在這段時間內,其家長與孩子處于分離狀態。由于家長與孩子相處的時間減少,空間距離拉大,因此,農村寄宿制小學的這一學制設置,十分不利于家長與孩子間建立起親密的親子關系,致使其家長在孩子成長教育過程中的顯性地位下降,影響力減弱。寄宿制小學的管理模式,在責任和義務上弱化了家庭教育。由于寄宿制學校為學生在校期間提供全程食宿和相關教育,為農村家庭減輕了相應的負擔,因此,農村寄宿制學校小學學生家長所關心的只是孩子回家后的衣食住行,很少過問孩子的在校情況。
大多數農村寄宿制學校小學學生家長沒有意識到,父母是教育孩子的第一責任人,家庭是教育孩子的第一課堂。寄宿制學校的產生,使學生家長一年中有近一半的時間,不僅不需要為孩子提供基本的家庭教育,也不用為孩子提供食宿等基本的物質生活保障,從而在形式和實質上,使其家長對孩子的教育,產生了一種“在家父母管,在校學校管”的不利思想。與此同時,農村寄宿制學校小學學生家長文化水平偏低,致使其家庭教育文化含量缺失。調查發現,農村地區寄宿制學校小學學生家長的文化程度普遍偏低。 在92位受訪者中,有3.3%的家長表示沒有聽說過或者不知道家庭教育這一概念,有96.7%的家長聽說過或者知道家庭教育這一概念,有76%的家長(包括沒聽說過家庭教育的)不知道如何開展家庭教育,只有24%的家長認為,自己能夠進行家庭教育,但其對什么是家庭教育,以及家庭教育究竟包含哪些內容,卻不是很清楚。家庭教育是在孩子成長過程中,以潛移默化的形式完成的。家庭教育水平的高低,很大程度上取決于父母的教育行為是否得當。父母的教育行為是否得當,又在很大程度上取決于其文化水平的高低,而其文化水平的高低,則直接與家庭教育的文化含量成正比。所謂家庭教育的文化含量,是指家長在對孩子世界觀形成上的有效影響力,對孩子的學習態度與方式的指導能力,以及提升孩子人際交往、認知自我等能力的總和。[2]家長文化水平越高,家庭教育的文化含量就越高。調查發現,農村寄宿制小學學生家長擁有大專及以上學歷者的人數為0,擁有高中學歷者也只占到總調查人數的8.7%。家長文化水平的極度低下,嚴重影響了農村寄宿制小學學生家庭教育的質量。我國目前有近6000萬農村留守兒童,在一些地區,農村留守兒童的比例高達28.29%。
在農村,留守兒童的教育主體是其祖輩。農村老年人多是文盲、半文盲,具有小學及以上文化程度者鳳毛麟角。他們不僅無法給予孩子充分的關注和照料,且其在價值觀念、生活方式、知識結構、教育方法上,與現代社會嚴重脫節。由于孩子長期與祖輩生活在一起,缺乏應有的父母關愛,致使其對父輩產生強烈的逆反心理。由于祖輩對孩子良好行為習慣的養成,道德修養的提升,無法給予有效的幫助,致使部分孩子不懂文明禮貌,學習成績差,乃至性格孤僻。中國傳統的家庭教育側重于道德倫理教育,往往將孩子的價值與家庭利益緊密聯系在一起。美國教育學家科爾曼曾將孩子的家庭教育分為三個階段:第一階段為利用孩子的勞動力;第二階段,將孩子的教育視為家庭投資;第三階段,孩子的最終學習成就與家庭利益關系不大。受中國傳統的家庭教育觀念的影響,我國農村地區兒童與其家庭之間的關系,往往處于科爾曼所謂的第一階段和第二階段之間。相關實地調查也證實了這一結論。據調查,我國農村地區的小學學生家長,往往利用孩子寒暑假、周末等休息時間,讓孩子為家庭干活,以減輕家庭生活壓力;與此同時,農村地區的小學學生家長,往往將孩子入讀寄宿學校的相關費用開支,視為家庭投資。對于農村寄宿制小學學生家長而言,一方面,在一定程度上,他們需要利用孩子的勞動力,以分擔家庭生產勞動;另一方面,他們又強烈地希望,通過接受應有的教育,孩子日后能肩負起改變家庭命運的重任。由于農村地區小學生家庭普遍認為,孩子的價值,僅體現在其為家庭所做貢獻的大小,以及其今后能否提升家庭的社會地位上,因此,在對農村兒童的家庭教育中,其家庭成員(家長)缺乏對兒童學習的有效指導和規劃,致使其家庭教育始終無法達致科爾曼所謂的第三個階段———孩子的最終學習成就與家庭利益關系不大(家庭對兒童的教育沒有任何附加條件,而只是專注于培育兒童)。
這嚴重制約了農村寄宿制小學生家庭教育水平的提升。家庭教育與學校教育脫節。受家長文化水平偏低,以及忙于生計等原因影響,農村寄宿制小學學生家長與學校的聯系溝通甚少。調查顯示,絕大多數農村寄宿制小學低年級(1~3年級)學生,均是星期天由家長送到學校,星期五再由家長接回家。在此期間,其家長雖與老師見面的機會多,但是溝通很少。很多農村寄宿制小學學生家長都認為,孩子只要在學校身體健康,不哭不鬧就行,因而其很少給老師打電話,或者以其他方式,了解孩子在校的學習情況。至于農村寄宿制小學高年級(4~5年級)學生,由于其大多結伴上學回家,其家長認為他們已經具備了獨立解決問題的能力,因此,其除了參加學校指定的家長會之外,一般不會主動到校了解孩子的學習生活情況,部分家長因為各種原因,甚至無法參加必需的家長會。由于家校溝通不暢,農村寄宿制小學生教育無法形成家校共同教育的合力。
二、對策建議
由于受歷史傳統、地理人文環境、國家政策等因素的影響,農村經濟發展遠落后于城鎮地區。落后的經濟,嚴重制約著農村基礎教育的發展。因此,要想從根本上解決農村寄宿制小學生家庭教育中存在的問題,應大力發展農村經濟,不斷提高農民收入,逐步縮小城鄉差距與地區差距,使農民從為家庭生存的生產勞動中解放出來。如此,農村寄宿制小學學生家長才能有更多的時間精力及充裕的經濟能力,關注孩子身心的健康發展,為孩子營造良好的家庭教育氛圍。要很好地解決農村寄宿制小學生家庭教育中存在的問題,必須充分發揮工會、團委、婦聯等相關職能部門的應有作用,有計劃有步驟有針對性地開展提高農村寄宿制小學生家庭教育水平的活動。對此,可依托工會、婦聯、團委組成專業服務隊或志愿者服務隊,充分利用其力量,對農村寄宿制小學生家庭開展定點定期幫扶,以提高農村寄宿制小學生家庭教育的整體水平。
要很好地解決農村寄宿制小學生家庭教育中存在的問題,必須完善農村寄宿制小學的軟硬件設施建設。與城鎮小學相比,農村寄宿制小學教育教學基礎設施相對匱乏。自實施農村寄宿制小學教育以來,國家先后出臺了各項政策措施,以充分保障農村小學生接受教育的權利,在此基礎上,相關教育部門除應繼續在住宿環境、教學設備等方面,加大對農村寄宿制小學教育的投入外,更應加強農村寄宿制小學教育師資隊伍建設,逐步提高其教師待遇,并為其配備必要的生活教師、心理教師、安保人員等教輔人員,以緩解農村寄宿制小學教育因教學基礎設施匱乏、師資力量薄弱而帶來的辦學壓力,使其為農村寄宿制小學生家庭教育提供更好的幫助。要很好地解決農村寄宿制小學生家庭教育中存在的問題,可借助民間力量,以解決農村寄宿制小學生家庭教育途徑單一的問題。對此,政府應通過各種途徑和方式,大力扶持各種非政府組織,為其提供相對寬松的制度和相關法律支持,使其成為提高農村基礎教育水平的有益補充,以助推農村寄宿制小學生家庭教育。要很好地解決農村寄宿制小學生家庭教育中存在的問題,應充分發揮家長學校的作用,暢通農村寄宿制小學學生家長與學校溝通平臺。家長學校設立的初衷,旨在提高農村寄宿制小學學生家長的教育素質,以促進家庭和諧幸福為目的。
據調查,多所農村寄宿制中心小學雖都開設有家長學校,但或因學校教學資源緊張,或因學校忙于學生教學管理,或因學生家長外出打工、生產生活繁忙等諸多原因,多所農村寄宿制中心小學從未開展過針對學生家長的相關培訓和交流活動,致使其家長學校的實際作用沒有發揮出來。家長學校是聯系學校、家長、教師、學生的重要紐帶,因此,要切實提高農村寄宿制小學生家庭教育水平,應切實發揮家長學校的作用,通過家長學校,對學生家長進行相關培訓與指導,以形成家校共建、家校共育的良好教育局面。
三、總結
克林齊指出,家庭應當成為學校最恰當的隱喻詞。鑒于農村寄宿制小學生一年中有近一半的時間是在學校度過的,因此,為彌補農村寄宿制小學生家庭教育中存在的不足,應努力將農村寄宿制小學打造成為孩子另一個意義上的大家庭。在這個大家庭中,教師不僅是單純意義上的教師,同時也應是學生的父母。教師在承擔日常教學任務的同時,也要扮演好學生父母的角色,關注學生的情感需要,以與其家庭教育形成互補。只有這樣,才能在提高農村寄宿制小學教育水平的同時,使學生養成健全的人格。
作者:仝杏花 單位:文山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