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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歷史發展的長河中,國際金融產業曾多次發生過強烈振蕩,其給世界上大多數國家的經濟發展造成過很大的傷害,同時也提醒了我國金融行業要及時做好有關金融風險的全面性防范工作。在現實金融變革形勢下的金融風險管控業務中,其中的金融理財產品品類拓展最為迅速,但同時其給金融業所帶來的風險問題也不容低估,必須切實開展好金融創新進程中的金融風險防范及管控工作。本文針對目前金融變革形勢下的金融風險管控工作展開深入性的研究,并提出一些對其極具指導價值的思考、建議。現階段,針對我國金融創新模式下的金融風險防控情況,在不斷走向成熟的金融業務經營過程中,金融服務產品越來越豐富,由此導致我國的金融運作市場迎來了不斷擴展的趨勢。然而對于西方經濟發達國家而言,不但沒有顯示出一絲金融危機的跡象,而且其金融市場運作越來越穩健。包括我國在內的一些發展中國家而言,因為歷史上一直未構建出完善的金融風險預警防控機制,導致金融領域一些企業的運作規范性極差,甚至出現少數金融經營企業隨意增設一些額外的業務附加費款項,進而使業戶的正當利益不能獲取實質性的保障。所以,當下最為緊迫的任務是做好金融行業的運作管理及風險防控工作。
一、金融創新模式下金融風險防控工作的特征
依照我國銀監會機構下發的《商業性銀行金融創新指導》,金融創新工作的基本宗旨是指商業銀行為了配合當今經濟快速發展的需求,依托新技術的運用、新手段的采取、新市場的拓展、新職能機構的設置等,在發展戰略擬定、管理制度建立、職能機構配置、業務人員安排、管控模式構建、業務程序運作及服務產品開發等各項工作上所增設的一些新內容。如今,我國的金融產業已經進入整體性業務開放的狀態,金融產業增加了金融業務創新的力度,且創新趨勢強勁,進而使金融創新業務展現出了蓬勃發展的勢頭,具體體現在以下幾方面。
(一)理財產品
隨著我國經濟的不斷發展,人們開始對金融方面的投資業務產生興趣,為了適應金融市場中新興業務的需求,目前很多金融經營單位都開始在其金融業務范疇中增設了新的理財產品。此種服務產品的融入,促使了當今總體金融行業面貌產生了本質性的變化,特別是使得當今金融產業的發展模式產生了吐故納新式的變革,且提升了金融產業的發展速度。從相關的調查資料可知,我國現階段絕大多數金融經營單位都相繼推出了理財產品,開展了各種相異類型的理財服務業務多達60余種,由此充分說明了我國的金融產業正處在持續的產品創新之中。
(二)服務業務范疇
自從理財業務成為金融產業服務創新的重點突破口之后,金融產業的業務經營范圍也開始走向持續的拓寬和擴展,一些金融經營單位已經逐步脫離了有史以來即連續開展著的存款、信貸和匯兌等原始業務模式,而是更側重轉向于居民家庭理財、電子型支付銀行等業務。依照粗略統計資料顯示,我國現在已經有數十家金融經營單位設置了金融證券業務品種及保險服務品類,而且其業務運作期限已經擴展到最低一個月,最長不做上限。基于此,金融產業的業務范疇也變成了金融模式創新的一個范疇。
(三)金融業戶大幅度拓展
我國實行改革開放政策三十多年來,我國的經濟建設獲取了突飛猛進式的發展,廣大百姓的生活水平在持續提升。據國家相關部門的統計資料顯示,2013年前3季度,國民生產總值超過了166050億元,和2012年同期相比上升了11.7個百分點,我國的城鎮居民的人均可支配收入為10351元,排除價格波動因素,其實際上升為13.5%,所增加幅度高于2012年同期指標3.5個百分點。
(四)金融職能同質化
因為金融職能機構在其業務運作形式及組織架構上的持續革新,導致銀行企業和保險機構、信托投資機構、證券公司等非銀行性金融部門之間的職能劃分變得越來越不明朗,整個世界上的金融服務單位也正在由分行業經營模式轉向聯合化經營的綜合型模式。現階段,我國銀行業真正自覺性的創新活動仍然很不充分,創新的廣度和深度存在較大不足,行業內照搬復制式的“創新”占了很大比重。
二、金融創新模式下金融風險管控面臨的問題
(一)未建立完整的創新機制
就金融創新模式下的金融風險防控而言,過去的金融業務考評過程均是依據金融單位的經營規模來實施的,并未關注金融經營單位的職能性業務創新情況。這樣必然使金融經營單位服務產品及經營業務的創新工作得不到足夠的重視,也正是由于此種缺陷的存在,才導致了過去我國金融產業金融風險時常出現和不可避免性。
(二)從業人員的業務水平偏低
我國金融管理業務人員的技術素質偏低,并且不具備現代化的金融更新觀念,由此導致其整個金融創新過程不可避免地會發生金融運作的風險,然而其還不能正視金融風險的存在。過去在實施金融風險防控時,其重點是以防范金融產業的信用風險為主要內容,然而在具體的金融創新模式下的金融風險防控過程中,大部分金融部門業務人員并未深刻認識到金融產品創新在整個金融創新工作中的價值性,也就不可能將金融風險防范觀念應用到金融產品更新過程中。
(三)金融風險防控模式單一
就我國現階段金融創新模式下的金融風險防控而言,管控模式古板單調為其金融創新過程中不能輕視的一種問題。過去的金融風險防控機制一般都屬于風險評定的運作模式,然而將此類運作模式運用到現實金融創新模式下的金融風險防控工作中,不可能達到與國際運作規則完整接軌。所以,在每次國家頒布和金融行業運作相關的管理政策,均必引發金融行業震蕩及業務開展規模的下跌,導致總體金融交易市場中暗藏一種走向不規范的資金流,最終引發整體金融產業中各類企業獲利不平衡的情況。
(四)風險評估模式落后
在金融創新模式下的金融風險防控工作中,風險評估模式的落后也很不利于總體金融風險防控的實際效果。比如,其時常表現出金融訊息溝通跟不上具體的運作節奏、金融政策調整滯后、考評過程控制不嚴謹等缺陷問題,如果在此階段中有某些不法金融單位借機對金融交易市場搞一些小動作,就不能夠快速圓滿地將其平衡處置好。基于此,金融風險評估機制的落后也必然會嚴重影響金融風險的防控效果。
(五)缺乏誠信交流
“誠信”的信譽是任何一家金融經營單位得以生存發展的必要條件,然而一般在具體的金融風險防控工作中,因為金融部門業務人員側重追求經濟利潤而淡漠了彼此之間的誠信交流,金融企業所實施的誠信交流重點是針對于本企業上報的經營數據是否客觀屬實。由于在原先的金融交易市場上,常常暴露出金融經營單位造假上報材料的問題,由此造成我國金融交易市場中嚴重存在業務信息不屬實、各個企業之間不能實現相互信任的問題。
三、國外金融模式下金融風險防控的主要經驗做法
近年來,在規范化的市場監理、大量新開發金融業務的支撐下,金融經營風險及金融產業危機幾乎與歐美等經濟發達國家失去了緣分。不論是1997年泛濫亞洲的金融產業危機,還是在1994年發生的墨西哥、巴西和阿根廷等國的“拉美型”金融危機,那時的歐美等發達經濟體的金融組織都能做到獨善其身。然而,2008年,美國爆發的華爾街金融振蕩使美、歐、日等發達國家的金融產業也遭到了不同程度的沖擊,且巴基斯坦等欠發達國家幾乎陷入了國家破產的境地。審視金融危機的發生及應對過程,可以總結得出:完善科學的金融體制改革創新是有效抵御金融風險來襲的“金鑰匙”,故針對金融創新風險實施防控管理極為必要。在此介紹一下西方發達國家及一些新興市場國家,在依托金融市場開放及金融體制創新方面,達到有效控制金融風險的相關經驗做法。
(一)美國金融市場的開放及體制創新
美國選用漸進型的金融敞開政策,其開放歷程長達近一個世紀。在20世紀前半葉,美國的國家金融監管機構在其金融領域內推行分業式經營及金融利率管控制度,為了讓美元變成國際市場的通用貨幣,美國擬建了“布雷頓森林金融管理體系”,且頒布實施了著名的“馬歇爾計劃”。20世紀60年代,為了嚴格控制國內資本的大量外流,美國在金融領域內強化了對資本運作的管制,對外籍人貸款、商業投資及本國公民購買他國金融證券實施政策限制。20世紀后半葉,美國步入了金融產業開放的輝煌十年,先后完成了金融利率市場調節及匯率市場調節的業務模式變革。在金融匯率的市場調節方面,1974年,美國實施了開放的資本賬戶管理政策,廢除了資本管控限制。美國的金融市場化特征體現在:扎實推行金融利率、匯率市場運作,以防嚴重沖擊現行金融體制;遵從金融業務支撐于現實經濟發展的行業準則,加大金融職能對經濟發展的推進功能;強化拓展金融市場及完善金融機構職能,提升金融企業本身的競爭實力及風險抗衡能力。
(二)新加坡的金融產業開放及體制創新
作為經濟發達國家的亞洲四小龍之一——新加坡,它的金融產業變革在當今的東盟國家中是僅有的最為成功的一個,其全面防控了亞洲金融危機可能對他國造成的沖擊,其如此成功的秘訣即在于本國內大力實施了嚴謹完善的管理制度及嚴厲的處罰手段。其一是在金融業建立了專屬的賬戶,細致劃分出涉外金融業務及國內金融業務,構建出本國銀行及境外銀行兩大金融范疇。其后者是專營涉外的外匯金融業務,由此助推了新加坡這一國際金融平臺的構建進程。其二是奉行對本國金融機構及其金融業務開展嚴格化管理的政策,20世紀70年代,雖然新加坡完全取消了對金融外匯的管制措施,然而其對本國的金融業務運作方式一直實行十分嚴格的管制模式。譬如,金融機構向非本地居民業戶貸款或是把資金貸給國外的居民業戶,其借貸額度達到500萬新元之上的規模,一定要提前申請本地政府審核批準。其三是強化商業型銀行內部的金融資產風險管控,其中涵蓋控制貸款數額、提高非利息收益所占比率,最大限度的削弱金融資產風險水平等。
(三)韓國的金融開放及體制創新
20世紀80年代初期,韓國啟動金融市場化變革,剛一開始的金融體制變革過程,以給國內金融產業經營過程放寬運作空間為主。其改革的重點內容是削減政府對金融產業運作的行政管理職能,增強商業金融機構的自主運作活力,在國家金融機構中融進私有資本,持續減輕對金融利率的管控。在國有銀行競爭實力逐漸強化之后,推進本國銀行企業開辟境外市場,加入到國際金融競爭的行列中去,而且對國際金融機構進行選擇性的開放本國的金融交易市場。歷史跨入20世紀末期,韓國國內的金融創新速度顯著提升,依托“先期貸款而后存款、先長期業務后短期業務”的程序推行了金融利率市場化運作。之后又依托擬建對美元貨幣的平均匯率管理模式,持續展示市場化運作模式在匯率機制構建中的促進作用。為了有效管控短期型資金外流,韓國推行并落實了更為全面的金融開放及運作市場化,推行浮動式匯率管理體系,減輕對金融資本的流動形態管制。
四、金融創新模式下金融風險防控問題的處置策略
(一)營造良好的外部市場環境
由金融風險防控問題去觀察,為了達到總體金融市場的健康發展,需要給金融經營單位營造一個有利于其發展的外界環境。就實際而言,即是指依托金融監管的職能來對金融運作模式創新過程實施相關限制,在給金融經營單位預留出相應的發展余地的同時,還需給金融經營公司所從事的某些業務實施嚴格化管控,特別是嚴格約束企業的一些違規經營行為。故此在當今的金融創新模式下給金融風險防控工作的開展營造一個有利的外界環境,方可切實達到金融企業的穩健發展目標。
(二)強化企業內部風險管理
金融企業的內部運作管理,長期以來始終是其金融風險防控工作中的重點內容,然而在企業具體的金融風險防控工作中,時常會由于某些內部管理問題的出現,引發整體金融單位發生金融經營中的風險問題。就此種情況來說,可以選取強化企業內部經營風險防控,依托內控制度的實施來防范金融風險危害的發生,特別是指企業內部某些金融產品的盲目開發和推廣問題,只要先由其企業內部開始防范此類問題的出現,就可以給金融企業自身的發展創造良機。
(三)提高金融從業人員的水平
在金融創新模式下的金融風險防控工作中,金融從業人員的業務水平高低也決定整個金融企業的發展,因此提高金融管理人員的專業素養是十分有必要的。首先,可以帶領金融管理人員參加專業的培訓。其次,為其引進一些與金融風險有關的培訓,如AMA、RAROC等。最后,要加強金融管理人員的風險意識。只有這樣,才能減少金融風險的發生。
(四)構建有效的風險管控模式
金融企業經營風險管控模式的構建,是為了可以更完整地增加整個金融公司的經營收益。第一是適于選取復合型的金融風險防控機制,此類風險防控機制可以整體地把市場交易風險、金融信貸風險等問題整合到一塊展開風險測評過程。第二是應針對業戶信用風險擬定出一個單體的風險管控模式,這樣才能圓滿處置業戶所帶來的信用風險問題。第三須注意咨詢金融企業內部各個職能部門和人士的一些相關看法,對其實施整體風險性的綜合評判,進而達到企業金融風險的有效防控,實現金融企業在創新模式下的健康穩定發展。
五、結語
在任何階段,金融風險是每個金融企業在其具體經營過程中都無法徹底避免的。因此,只有認真研究國際市場的發展動態,分析金融風險在表現形態上發生的新變化,在整體推進金融創新發展的前提下,全面做好防范金融風險的各項管理工作,并采取相應的措施,建立能使金融企業平穩向前發展的保障型制度體系,才能有效減低金融行業經營風險問題發生的概率。開展金融創新的路徑大致有三條,即指金融產品、機構和制度創新。由此來防控金融風險向金融危機的方向轉化。由金融服務產品的創新角度去觀察,需要以優良資產來開發出新產品,其他資產僅可作為補充資源。在此基礎上,處于創新初期的我國,更不能追逐超常復雜的金融技藝,而須先創新出各類債權及股權類的基礎型產品。由金融職能機構的創新去觀察,其核心問題是著眼混業經營的風險。混業經營是今后的發展趨勢,我們只能遵循漸近式的改革,在條件成熟的時候推出。作為金融業的微觀主體,所追求的依然是成為主營業務突出、專業優勢明顯的金融服務機構。由金融管理制度創新去觀察,最基本的即為監管制度和創新激勵約束制度。政府對金融創新的激勵約束政策,須關注經濟周期性風險。產品創新本質上是對未來前景的看好。針對我國來說,就是在需要控制市場流動性時,不要鼓勵推出增加流動性的金融工具。
作者:彭芳春 宋揚 單位:湖北工業大學經濟與管理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