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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隨著中央“放管服”改革的實施和法治營商環境的創建,區縣級民營企業建設得到了極大的發展和進步,在貫徹落實中央對民營企業的相關指示批示精神的基礎上,結合區域經濟發展的協調穩定,切實依法保障和服務民營企業健康發展。本文結合當前區縣城市實際情況,對“放管服”政策和法治營商環境創建下的民營企業進行系統性研究。
關鍵詞:放管服;營商環境;區域經濟;區縣;民營企業
企業是市場經濟的主體,承擔著經濟發展的職責,承擔著創新和創業的職責,承擔著國富民強的職責。民營企業的快速發展,是促進區縣級經濟建設的重中之重,是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實現“兩個一百年”奮斗目標的保障,深化“放管服”改革,樹立文明服務促發展的理念,圍繞法治營商環境建設,聚焦民營企業關注的重點領域、關鍵環節,按照“強思想、夯基礎、礪作風、求突破”等要求,增強主動服務、文明服務意識,推動投資者、企業不斷發展。
1區域經濟發展和民營企業的現狀
1.1區域經濟發展現狀
區域經濟是以區縣級行政區劃所規定的范圍為管理對象,由區縣級政權所領導的,在服從國家宏觀管理的前提下,以發展本地經濟為宗旨的經濟[1];我國地域南北、東西跨度大,受自然、人文、風俗等多方面因素的影響,導致我國區域經濟發展很不平衡,在某些層度上已經威脅到了社會經濟的和諧穩定。表現在從東到西、從上到下的不平衡狀態。經濟建設水平由東南沿海向中西部內陸地區遞減。以單一省份為例,省市區域發展第二產業水平較高,發展速度較快,有些正在發展第三產業。區縣地區多以傳統行業為主導經濟,經濟水平偏低[2]。
1.2區縣級民營企業現狀
我國的縣域經濟本身具有綜合性、中間性、農村性、樞紐性、區域性、開放性和能動性等基本特點[3],隨著經濟建設的突飛猛進,區縣級民營企業的產能過剩、技術落后、體制限制、外部經濟大環境的沖擊等一些現狀和壓力得到了全面的暴露。一是經營管理亟待改善。民營企業的經營管理大部分還停留在家族式管理模式上,企業內部管理落后,部分企業管理比較粗放,運作不夠規范,財務管理等制度不夠健全。二是創新能力亟待增強。民營企業中科技型、創新型企業偏少,技術含量整體不高。企業對科技研發投入較低,缺乏創新人才,在自主創新、產學研合作等方面進展緩慢。技術改造和新產品開發滯后,產品質量和檔次不高,普遍缺乏核心技術和自主品牌。三是發展信心亟待提振。面對嚴峻形勢,大多數企業都在堅持,甚至是苦苦支撐,很多民營企業對當前宏觀經濟走勢和未來經濟預期持悲觀態度,對企業生存和發展前景感到迷茫。
2“放管服”改革、優化法治營商環境對區域經濟發展的影響
“放管服”改革和優化法治營商環境是落實中央批示指示精神,全面提升區域經濟發展服務水平的重要舉措,是健全審批、強化執法、促進服務、提高經濟的重要舉措,能全面保障民營企業健康發展。落實“放管服”改革要求,實施全領域無差別“一窗受理”,深化行政審批標準化建設,實現企業快速高效運行。優化政務服務、規范政商交往,構建親清新型政商關系,促進法治創建,提高法治素養,做到法治先行,以發展是第一要務,打造公平透明、優質高效營商環境,全方位、高標準的推動區縣級區域經濟發展建設。3區域經濟發展與區縣級民營企業之間的關系
3.1“放管服”改革和民營企業的關系
一是落實分流、引導,推行電話或網上預約,智能取號的具有與民營企業密切相關的服務單位全部整合進駐的高標準高質量一站式便民為企的綜合性服務體系,在秉承“責任、服務、高效、誠信”理念的基礎上,推進“一次辦好”,推進全領域無差別“一窗受理”放管服改革,切實打通信息壁壘,推進“互聯網+政務服務”相結合的智慧服務模式,實現“數據網上跑,企業不用跑”的目的。二是開展全程幫辦代辦的項目服務,讓企業易辦事、快辦事、辦成事,積極推行“企業吹哨、部門報道”運行機制,圍繞難點、熱點、堵點問題開展工作,跑出發展加速度,以寬廣的眼界、開放的姿態、真誠的服務、卓越的效率,創造審批事項少、辦事效率高、服務質量優、群眾獲得感強的一流營商環境。
3.2法治營商環境和民營企業的關系
建立健全法治營商環境,通過開展一系列集依法經營管理、安全生產、經濟產權保護、風險防控等內容法律知識學習,強化民營企業法治擔當,用好的法治理念指導企業依法發展,強化民營企業“法治體檢”,切實將創新發展理念融入傳統民營企業中,提高民企管理人員的法治思維和防范法律風險的意識,提升新的發展理念、強化法治手段,化解過剩產能、處置“僵尸企業”,充分發揮法治營商環境在助推新舊動能轉換、挽救危困企業、化解區域金融風險、維護社會穩定中的重要作用。
4當前區縣級放管服改革和法治營商環境建設對推進
民營企業發展存在的不足一是經濟下行壓力下的企業成本增大。企業用工成本方面反映較集中,企業社保繳費比例固定且過高,成為企業增加的主要成本。二是大企業生產土壤缺乏,留不住大企業和高端人才,雙招雙引工作難度大,總體上市場化程度偏低,民營企業在市場情況方面限制還沒有完全放開。三是社會整體法治意識不強,部分群眾和企業“信訪不信法”“信上不信下”“信利不信理”,導致纏訪鬧訪現象時有發生,影響了政府的法治權威和營商環境,部分民營企業依法經營誠信守信的意識還不夠強。四是政府部分單位對營造法治營商環境服務和保障民營企業發展工作缺乏系統認識,制定的工作措施和服務能力還不夠具體有效。
5放管服改革、法治營商環境創建對推進民營企業發展穩定的舉措
5.1放管服改革推動民營企業穩定發展的舉措
深化“放管服”改革,培育“審批事項少、辦事效率高、服務質量優、群眾獲得感強”的營商環境。一是提高管理部門工作藝術和管理水平。夯實政策落實,帶頭扛起抓政策落實的責任,完善配套舉措和行動計劃,加強對政策落實情況的檢查評估,讓抓落實更加有的放矢,增強民營企業的獲得感。二是為民營企業發展營造更優稅收環境。實施大規模的減稅,堅持普惠性減稅和結構性減稅相結合,減輕企業負擔,推進更為明顯的降費,清理規范地方收費項目,加大對亂收費的查處和整治力度。三是明確審批與監管職責。加強行政審批與事中事后監管工作,促進部門間信息溝通和協調配合,建立行政審批與監管聯動新機制,強化“審管分離,權責一致”“誰主管、誰監管”的原則。四是開展“送政策上門精準對接”服務活動。制作匯集關于稅費、融資、財政、土地、創新、人才、對外合作、政商關系、權益保護、市場準入等法律法規政策的學習手冊,以便于企業了解政策內容、享受政策紅利。
5.2法治營商環境創建促進民營企業穩定發展的舉措
一是強化民營企業“法治體檢”。甄選業務能力強、政治思想素質過硬的律師團隊成立民營企業律師服務團,深入民營企業經濟園區、工業園區開展“法律服務進園區”活動,開展民營企業“依法維權”活動,發揮律師、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作用,運用調解、仲裁、訴訟等手段,依法幫助企業避免和挽回經濟損失,維護企業的合法權益和全區經濟安全。二是規范合同訂立。強化民企保護企業知識產權觀念,提高依法經營意識,完善民營企業信貸防范化解金融風險的制度、機制,提高管理部門服務民營企業發展的工作藝術和管理水平。三是加大保護民企合法權益的執法力度。推行“雙隨機、一公開”監管辦法,進一步細化和量化行政處罰標準,抓緊審理并及時辦結民企就行政機關侵權行為提出的復議申請。四是引導民企提升依法治企能力。探索公共法律服務新模式,探索健全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提高全社會對民營經濟的認同度,營造有利于民企健康發展良好的社會環境和氛圍。五是為民營企業發展營造良好法治環境。圍繞民營企業在市場準入、產權保護、投融資、公平競爭等方面,確定民營企業“法無禁止即可準入”原則,依法保護民營企業合法權益。
5.3抓落實促進民營企業健康發展
一是抓實實體項目經濟發展。對傳統產業進行提檔升級,實行技術改造,讓傳統產業插上科技的翅膀,實現“老樹發新枝”。緊緊抓住“雙招雙引”經濟發展生命線扶持新興產業,打開解放思想的“總開關”,讓新思想、新理念流進來,激活高質量發展的一池春水。二是要想從全局的視野把握分析問題,提高政治站位,解決“思想保守、因循守舊”“小成則滿、小富即安”。思想上的破冰,決定了行動上的突圍。三是全力抓好農業農村工作。在經濟下行壓力加大、外部環境發生深刻變化的復雜形勢下,結合區縣實際,緊隨高質量發展的脈動,推動質量變革、效率變革、動力變革,保持穩中求進態勢,堅持質量興農、綠色興農,突出農業綠色化、特色化、品牌化,加快農業“新六產”項目建設步伐,推動一二三產融合發展。總之,區域經濟作為國民經濟大系統中的子系統,是國民經濟的基本單位,要合理定位政府、市場與社會的關系,集中精力和資源履行協調好宏觀調控、政策制定、市場監管以及提供高效的公共服務和社會管理等職能。支持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的政策措施,指導企業精準對接各項扶持政策,加快新舊動能轉換,加大對法律法規、政策的宣貫力度,堅定“發展為要、項目為王、實干為先”的工作理念,培養民營企業家“亂云飛渡仍從容”的定力、“咬定青山不放松”的韌勁、“直掛云帆濟滄海”的魄力,推進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
參考文獻
[1]尹雪峰.邢臺市縣域經濟綜合實力檢測評價系統應用研究[D].秦皇島:燕山大學,2002.
[2]許世龍,蘇維詞,祖廣哲,等.花溪大學城建設與區域可持續發展協調性評價[J].中國農業資源與區劃,2017,38(02).
[3]孔小娜.基于科學發展觀的我國縣域經濟發展評價研究[D].秦皇島:燕山大學,2009(12).
作者:杜兆寅 單位:山東建筑大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