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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云南省作為西部欠發達省份,是承接中央轉移支付的主要省份之一。上級轉移支付資金已成為全省各縣市政府財政收入的主要來源,對推動地方社會經濟發展發揮著重要作用。本文通過構建云南省125個縣市2009—2018年面板數據,基于系統GMM模型,從規模效應、分配效果兩方面研究轉移支付對云南省縣域社會經濟發展的影響。實證結果顯示:轉移支付對云南省縣域社會經濟起到了極大的促進作用,但受地方經濟發展水平、經濟結構和財政支出分配結構等影響,貧困地區運用轉移支付資金效果不佳,擴大了地區發展差異。
關鍵詞:財政轉移支付;經濟增長效率;縣域社會經濟;公共服務;經濟發展
1文獻綜述
1.1轉移支付均等化分為財力均等化和公共服務均等化
李凡(2013)論述了轉移支付促進公共服務均等化的內在機制,指出轉移支付制度促進地區財力均衡的作用有助于實現公共服務均等化。胡斌等(2018)實證得出:轉移支付規模的擴大在概率上顯著增加了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晉升壓力是影響公共服務均等化的重要條件,只有實現轉移支付制度改革與晉升壓力協同配合,才能最大限度提升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但依靠轉移支付促進公共服務均等化仍面臨諸多問題。劉勇政等(2009)指出,不合理的轉移支付制度可能抑制地方政府的財政努力和創新積極性,產生“荷蘭病”和“粘蠅紙效應”。
1.2轉移支付對經濟增長效率的影響
正面激勵:經濟增長理論認為,邊際報酬遞減規律的存在使平衡分配能夠提高效率,轉移支付與經濟增長呈正相關。李素艷(2016)通過對西部民族地區八省20年的數據研究發現,中央一直在加大對西部民族地區的轉移支付力度,使得西部民族地區的經濟穩健上升。王麗艷等(2018)表示人均轉移支付每增加1%,人均GDP將增加約1%。負面激勵:Checherita和Nickel(2009)通過研究歐盟轉移支付數據發現,轉移支付產生的“貧困化收斂”使地區實行再分配,但減少了地區的產出,阻礙了經濟增長。袁平(2014)指出,我國中央政府在支出責任下放過程中可能會造成地方政府激勵扭曲,導致成本增加,轉移支付會給部分地方政府帶來一定的負向激勵。本文以云南省為例,通過理論與實證分析,對財政轉移支付在縣域社會經濟發展中產生的效應進行研究。
2云南省轉移支付現狀與經濟發展情況
根據轉移支付制度設計,轉移性資金重點向邊疆貧困地區傾斜,地區間存在較大差異。2009—2018年,中央對云南省財政轉移支付快速增長,年規模從969.22億元增加到3360.37億元,年均增速14.81%,超過GDP年均增速4.06個百分點。西北部地區轉移支付與GDP均保持較快增長。滇西北地區(迪慶州、怒江州、麗江市)人均轉移支付整體增量較大,德欽縣、貢山縣、香格里拉市等處于“三州三區”的深度貧困縣,2009—2018年人均轉移支付增量分別為34477.79元、32697.02元、20820.46元,增長規模位列全省前三位;因政策扶持、人口較少等影響,地區人均GDP增長較快,香格里拉市、德欽縣人均GDP增量分別為46912元、35338元。南部邊疆地區轉移支付規模大,但人均GDP增量小。西南地區西盟縣、孟連縣、瀾滄縣、江城縣,滇東南地區富寧縣、麻栗坡等邊疆深度貧困縣是轉移支付重點保障地區,人均轉移支付規模較大,但因地區人口總量大,人均GDP增量較少。滇中地區人均GDP增長最快,轉移支付增量最少。當前,云南省產業、人口集中在昆明、曲靖、玉溪等滇中地區,區域發展水平相對較高,對轉移支付依賴程度較低。除少數地區外,大多數縣市人均轉移支付增量少于6000元,人均GDP增量少于30000元。
3轉移支付對縣域社會經濟發展效應的實證分析
3.1研究數據
選取云南省125個縣市數據進行實證分析,數據來源于《中國縣(市)社會經濟統計年鑒》《云南統計年鑒》及人民銀行國庫數據。
3.2縣域社會經濟發展情況評價
3.2.1縣域社會經濟發展評價指數計算方法為全面反映縣域社會經濟發展水平,運用高菠陽等(2018)提出的利用熵TOPSIS法構建縣域社會經濟發展評價指數,通過熵值法評價指標值構成的判斷矩陣,確定各個指標所占權重,消除各因素權重的主觀性,使評價結果更符合實際。運用TOPSIS方法(又稱雙基點法)檢測評價對象與理想解、負理想解的距離來進行排序,若評價對象最靠近理想值同時又最遠離負理想值,則為最好;反之則為最差。在指標計算中分別選取人均GDP,第二產業、第三產業增加值占比,人均教育支出,人均醫療支出,人均銀行存款額及城鎮居民人均工資7個指標。
3.2.2社會經濟發展評價指數結果檢驗基于熵的TOPSIS法計算得到各縣市2009—2018年的縣域社會經濟發展評價指數,按Ci由大到小排列確定各縣發展狀況的優劣次序。為檢驗測算結果的穩健性,使用2014年國務院扶貧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認定的云南省88個貧困縣名單,因貧困縣人均GDP、人均財政收入、農民人均純收入偏低,社會經濟發展水平程度整體較差,對縣域社會經濟發展評價指數結果排序時,貧困縣應位于優劣排序的末端。對比發現,2016年88個貧困縣中80個縣域位入排序尾端,即37至125的位次,匹配程度90.91%;2017年仍未實現脫貧目標的貧困縣有74個,匹配程度77.03%。可以認為測得的縣域社會經濟發展評價指數能夠反映縣市社會經濟發展水平,具有較強的可信度。
3.3基于系統GMM的財政轉移支付效果的實證分析
3.3.1模型設計構建縣域社會經濟發展水平與人均轉移支付的動態面板數據,考慮短面板數據特征及地區社會經濟發展具有時間連續性,系統廣義矩估計(SYS-GMM)模型可以將被解釋變量的滯后項對當期被解釋變量的影響納入模型,并且可規避差分GMM存在的弱工具變量問題。故本文選取系統GMM研究財政轉移支付政策效應對縣域社會經濟發展的影響。模型一如下:由于貧困地區的財政收支與轉移支付規模相關,并且財政支出主要依賴于轉移支付,為進一步研究貧困地區的財政轉移支付分配效應,即財政轉移支付使用效果對貧困縣域社會經濟發展的影響,構建模型二如下:
3.3.2變量說明模型一中,以測得的縣域社會經濟發展水平(SED)為被解釋變量,因經濟發展具有連續性,當年經濟發展受上年經濟發展水平的影響,引入縣域社會經濟發展水平滯后一期(t−1SED)以及當年當地獲得的人均財政轉移支付水平(TRA)作為回歸分析的解釋變量,并引入虛擬變量貧困地區人均財政轉移支付水平(POLTRA⋅),當地符合政策標準被認定為貧困縣記為1,否則為0。選取其他解釋變量時,選取當年固定資產投資總額占GDP的比重(FIR)及當年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占GDP的比重(TSCG)兩個變量。選取當年地方財政自給率(FSS)作為控制變量,綜合衡量地區經濟發展程度;為隨機擾動項。模型二中,選取滿足貧困縣條件的縣域社會經濟發展水平(SED)為被解釋變量。財政轉移支付對地方財政重點支出項目的保障水平(TRAS)為主要解釋變量。選取解釋變量時,支出方面選取地方財政支出重點項目建設性支出(CS),包含城鄉社區及交通運輸支出;公共服務支出(PS)包括公共安全、教育、科學技術、文化和旅游、社會保障、醫療衛生、節能環保及農林水方面支出;收入方面選取非稅收入(FBR)以及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NTR)。
3.3.3實證結果為消除量綱平滑數據,對TRAS、TRA、TRA、POL、NTR、FBR、PS及CS五個變量的觀測值數據取對數處理。使用豪斯曼檢驗對兩個模型的解釋變量的內生性問題各自進行檢驗,結果均為拒絕原假設H0,說明存在內生解釋變量,可以使用工具變量法。使用STATA15運用系統GMM對面板數據進行分析,兩個模型各自的分析結果如表1所示。在Sargan檢驗中,兩個模型的P值大于0.1,接受“所有工具變量都有效”的原假設,說明選取的工具變量可以看作有效。在有關序列的相關性檢驗中,AR(1)和AR(2)的P值反映出,殘差序列的差分雖然在一階序列相關,但不存在二階序列相關,即AR檢驗原假設成立,殘差不存在序列相關性,兩個模型總體是正確的。
4結果分析
(1)財政轉移支付對云南省縣域社會經濟發展起到了正向促進作用。財政轉移支付制度有效彌補了財政收支缺口,為縣域社會經濟發展提供資金支持,從總量上增加地方公共物品的供給,提升地區公共服務水平,吸引社會資本投入,促進地方經濟增長和社會進步。(2)模型一結果顯示,貧困地區轉移支付對地區社會經濟發展水平呈現負效應,財政自給率對地區社會經濟發展呈現正效應并且影響程度較高;模型二結果顯示,非稅收入規模對地區社會經濟發展水平起反向作用。轉移支付制度設計,導致地方政府獲取轉移支付的難度遠小于進行經濟建設,過度依賴轉移支付可能造成地方政府的激勵扭曲,主觀上降低自身努力程度,弱化了轉移支付對社會經濟發展的正向促進作用。(3)因財政資源有限,貧困地區“保工資、保運轉、保民生”的分配方式呈現“粘蠅紙效應”。貧困地區缺乏足夠的財政資源,在滿足地方政府基本開支后,才會將資金用于保障經濟建設需求和優質公共服務供給,對其他公共服務支出產生擠出效應,限制地方社會經濟發展。(4)在目前的產業結構和經濟發展水平下,貧困地區公共服務支出促進地方社會經濟發展效果弱于建設支出。模型二結果顯示,貧困地區公共服務支出對縣域社會經濟發展效果不明顯:一是受制于惡劣的地理條件、歷史發展水平等因素,貧困縣特別是深度貧困縣的地方政府在公共服務領域的投入最終轉化為提升地方教育、醫療、科技水平的效果較差,而相對發達地區公共服務支出撬動民生發展的能力則更強。二是建設支出對基礎設施建設相對薄弱的貧困地區尤為重要。模型二結果顯示,貧困地區建設支出對社會經濟發展水平拉動作用為正,且大于公共服務支出。目前,固定資產投資是拉動貧困地區社會經濟發展的重要因素,以政府投資拉動為主的基礎設施建設,如修建機場、高速公路、高鐵等大型項目對提升貧困地區人民生活水平、經濟發展等方面意義重大。綜上所述,轉移支付制度可以有效提升地方社會經濟發展水平,但這種正向激勵作用取決于地方政府財政努力程度及財政支出分配結構。地方政府過度依賴轉移支付而產生的負激勵作用,或因資源稟賦不足,保障政府基本職能運轉后對公共服務及建設等方面投入不足,都可能削弱轉移支付促進社會經濟發展的作用。
參考文獻
[2]張玉榮,馮毅.政府間轉移支付均衡區域間財力能力的效應分析統計與決策[J].統計觀察,2010(07):101-102.
[3]李凡.轉移支付、財力均衡與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D].濟南:山東大學,2013.
[4]胡斌,毛艷華.轉移支付改革對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的影響[J].經濟學家,2018(03):63-72.
[5]李素艷.轉移支付對西部民族地區經濟增長的影響效應研究[D].貴陽:貴州大學,2016.
[6]王麗艷,馬光榮.財政轉移支付對地區經濟增長的影響——基于空間斷點回歸的實證研究[J].經濟評論,2018(02):3-13.
[7]高菠陽,王萌,任建宇.財政轉移支付的空間格局及其對中國縣域社會經濟發展的效應[J].經濟地理,2018(11):30-38.
作者:武蕊君 郝治超 單位:中國人民銀行楚雄州中心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