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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新經濟時代,我國農村村級集體經濟發展落后,經濟總量較少,發展動能嚴重不足及區域發展不均衡。這些問題與農村經濟發展制度不完善有著密切的關系。在“城鄉二元體制”的貫徹下,公務服務機制沒有建立健全,公共政策傾斜力度不足,農村基礎建設受阻,嚴重影響農村經濟的發展。文章就新常態下農村村級集體經濟發展困境進行詳細的分析,并根據實際情況提出相應的解決方案,務實農村基礎建設、黨組織建設及建立起完善的經濟體系,最終促進農村經濟的快速發展。
關鍵詞:新常態;農村村級集體經濟;發展困境;策略探討
農村村級集體經濟是建立健全農村基礎經濟制度體系的關鍵,加速農村現代化經濟發展的進程,提升農村基礎設施建設,促進農村生產。但是,農村村級集體經濟的發展卻受到諸多因素制約,無法從根本上推動農村經濟的發展,村民生活質量不高,無法縮小城鄉貧富差距,不利于社會和諧發展。本文利用科學的分析方法將農村村級集體經濟發展受阻的因素進行全面的分析,并提出可行性建議,達到促進農村濟發展的目的。
一、新常態下農村村級集體經濟發展的現狀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對農村經濟的發展實施了一系列的整改方案,農村經濟構成由單一向多元化進行轉變,對農村經濟發展給予大量的技術支持,這大大提升了農民的生活水平及幸福感。但是,在農村經濟總體的發展中仍然受多方面制約,主要包含以下幾個方面的內容。
1.農村村級集體經濟總量較小。農村經濟在我國經濟發展中占重要的地位。我國對農村經濟的發展是非常重視的,不僅給予大量的資金及技術支持,還向農村投入大量的建設性人才,以促進農村經濟的發展。但是,農村經濟在發展過程中由于底子薄,農業發展受到各方面的制約,直接導致村級集體經濟總量較小,無法進一步提升經濟。同時,農村主要是依靠傳統經濟的發展,依賴非生產性經營獲得日常的收入,收入量較小。根據財政部數據統計,多數村莊沒有實際性的經營收入,僅有部分農村有較少的經營性收入。農村在經濟運營的過程中,依然面臨缺乏專業性人才、有效的農業資源以及基礎建設不足問題,完全是依賴是國家政府的財政補貼,運營基本不成規模,嚴重限制了農村的進步及發展。
2.農村村級集體經濟發展質量較低。目前,農村村級經濟收入來源主要是依賴物業出租,收入渠道較少且收入結構非常單一,農村本身沒有開發自身存在的資源,沒有開展創新型產業,缺乏個性化產業的發展,沒有相應的科學技術,無法調動農民的積極性,限制了農村經濟的發展。農民依然是小規模的經營及生產,無法實現農村現代化發展。
3.農村村級集體經濟發展動能不足。自改革開放,國家大力鼓勵農村多種經濟經營模式并存,積極推動農民進行自主創收,集群眾的力量推動農村的改革。但是,農村經濟發展的過程忽略了對集體經濟發展的大力鼓勵,缺乏集體經濟運營的管理,集體資產較少或是基本為零。同時,經濟的快速發展,許多勞動力向外省輸出,農村管理組織人才缺乏,村級組織弱化,形同虛設,更使得村級經濟的發展進入了舉步維艱的地步,經濟發展的動能嚴重缺乏。
4.農村村級集體經濟地區發展不平衡。農村土地在我國領土中占據著重大比例。農村村級集體經濟地區發展非常不均衡,少部分自然資源豐富的農村地區依附優良的地勢及豐富的農產資源有了較好的發展,經濟實力較好。但是,山區、丘陵地帶的農村地區,由于交通不便利及自然資源匱乏,物產不豐富,加之農村本身與外界由于地理環境原因缺乏經濟上的聯系,農村經濟發展是落后的。同時,多數能人之士一般不愿意回鄉建設發展,直接導致農村經濟的發展受到較大的局限。
二、新常態下我國農村村級集體經濟發展落后原因分析
農村在推動經濟發展過程中面臨著各個方面的挑戰及困難,農村經濟治理存有較大的問題。主要包含以下幾個方面的內容。
1.農村沒有建立起完善的基本經營制度。“以家庭承包經營為基礎,統分結合的雙層經營體制”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在農村的大力實施,是為了解放生產力,為農村經濟的發展提供制度保障。但是,這主要是依賴村級集體經濟組織管理運行的,組織成員多數是由農戶組成,缺乏全面的管理經驗,加之成員的理念不同,有些特別注重“分”的價值,沒有意識到“統”的重要性,最終無法形成村級的規模性管理經營。
2.“城鄉二元體制”慣性較強及公共服務機制沒有建立健全。我國經濟建設發展,顯示城鎮有了較大的發展,才落實規劃農村經濟的發展,農村村級集體經濟薄弱。同時,農村本身缺乏公共服務管理機制,沒有全面履行公共服務,特別是交通、網絡通信等,這直接導致村級集體經濟組織需要付出高額的經濟成本,但是短時間內無法獲得同等的經濟效益,無法抵御外部環境的帶來風險。
3.公共政策傾斜力度不足及基層組織建設力度不足。隨著城鎮經濟的不斷發展,國家也在大力改革農村,以促農村農業的經濟發展。我國公共政策逐步向農村傾斜,為農村的發展創造良好的環境,針對嚴重困難戶給予財務補貼,對可行性農業發展給予政策扶持及減少相應的稅收。但是國家缺乏對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財政補貼,財政資金、集體項目扶持力度等較弱,無法實地滿足集體經濟建設及發展的需要,嚴重制約了村級集體經濟組織及時解決困難和能力提升。同時,基層組織建設力度不足。農村基層建設在不斷弱化,集體組織成員在農村缺乏影響力,農業發展信心較弱。一些農村基層組織行政職能在退化,例如農村出現了“村霸”、“惡勢力”等,嚴重破壞了農村政治經濟生態發展的平衡,破壞了農村經濟發展的初衷。
4.農村村級集體資產監督管理不到位及村級集體組織法人資格缺失。近幾年來,我國不斷完善制度、加強培訓,促使我國農村集體資產、資源、資金等管理工作有了較好的發展。但是,隨著農村集體資金往來多元化、資源開發產業化形式逐漸明細,三資管理面臨著更為嚴峻的挑戰。主要表現為:一是農村村級集體經濟組織的公共性資產等產權不清晰,流動資金的產權歸屬不清晰。農戶對這些資產所占有的份額、收益不明了。嚴重阻礙了資產監督管理制度的有效實施;二是一些農村不重視集體資產管理工作,對于可歸屬的資源不能發揮積極主動的原則進行有效利用,不能對資源進行合理化的利用及配置;三是沒有建立健全集體資產管理的法規等。同時,村級集體組織法人資格缺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的法人主體地位缺乏明確的法律規定,相關政策也較為模糊,導致在經濟管理中,相關的負責人無法有效履行與法人相適應的職能。
三、新常態下我國農村村級集體經濟發展的治理策略
在新時代新經濟發展中,我國為實現脫貧目標及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明確把發展農村集體經濟作為其重要的指標。為促進農村村級集體經濟的發展,促進農村經濟的改革,優化農村體制的改革,可從以下幾個方面對農村集體經濟的發展進行治理。
1.堅持和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激發農村集體經濟活力。農村基本經濟制度的實施為我國農村經濟的改革奠定了良好的基礎,這一制度也符合我國土地集體所有制的要求,符合我國的國情。但是,為滿足現代化經濟的發展,農村管理者需要對這一制度進行完善,使之更符合農村現代化的管理需求。首先,需要進一步推進農村土地“三權分置”的原則,有效明確農村集體土地的所有權、承包權及經營權等,才可以有效推動農村經濟向前發展,實實在在保障農戶家庭承包經營的權利,農戶才會有發展的動力;其次,對農村村級集體經濟“統”的路徑管理進行不斷探索,盡可能根據農村經濟發展的需要及結合農村的實際情況采取統一經營模式,以便盡可能避免市場風險對農村經濟發展的影響。
2.農村需要建立健全法律制度,有效保證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基礎群眾性自治組織特別管理法人的資格。法人資格是可以有效保障農村村級集體經濟組織管理的權利,保障基礎群眾性自治組織有效開展經濟建設及參與市場經濟活動的舉措。根據國家的相關規定,對法人資格進行明細相關的管理原則,以便更好進行公益性服務,促進農村經濟快速發展。
3.加強職能整合,完善農村村級集體經濟公共服務平臺。農村村級集體經濟由于底子較薄,資源短缺,不能有效應對來自市場環境的風險。這就需要農村管理者對村級集體經濟做好全面的調控及盡可能獲得政府的幫助與指引。首先,是按照“大農業”的思維,同時結合現有的農業政策及行政職能的整合,形成政府組織管理的團體力量,推動貧困地區經濟跨越式發展;其次,需要對涉農信息進行整合。在大數據化的今天,農村應當進一步完善網絡建設及覆蓋,積極用大數據分析法為農業發展提供技術支持,根據市場需要生產合適的農產品,保障農產品供給的同時,也可有效避免大量產品儲存的風險;最后,便是加強對科技的的引入及管理,盡可能吸引當地大學生回鄉建設及發展,保障農村人才資源的供給,依靠創新驅動村級集體經濟的快速發展。
4.加大扶持力度,增強農村村級集體經濟實力。農村村級集體經濟實力較弱,本身可依附的資源較少,這就需要依靠外部政策及資金扶持。對此,公共財政管理部門應當根據農村實際發展需要及相關申請進行統籌協調,加大對農村村級集體經濟建設的投入。同時,國家政府部門可以根據農村發展的模式及創新型的經營管理模式給予一定的政策幫扶,例如根據農產品的銷售渠道給予交通的幫助或是減免稅收,國家可以給予農村貸款優惠政策,幫助村組織解決資金困難的問題,盡可能減少農村集體組織經營的負擔。
5.推進產業融合,促進農村村級集體經濟多元發展。新時代農業要大力發展就必須走產業融合的道路,做好現代化農業基礎性建設的同時,鞏固農業的基礎性地位,并充分發揮自身資源及產業潛力,開展農副產業、鄉村旅游產業等,各種經濟渠道并存,不斷延伸及發展農村村級集體經濟的產業鏈,實現農村集體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在推動產業發展的同時,大力鼓勵農民進行自主性創收的管理,增強群眾的認同感及信心,共同促進農村村級集體經濟的發展,最終實現農村的共同富裕。另外,農村經濟發展還需要符合市場經濟運行的規律,按照城鄉一體化的發展要求,將農村現有的資源與城市產業形成經濟一體化,加速推動農村經濟更好更快的向城市發展,提高農村經濟的比較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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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志如 單位:察哈爾右翼中旗財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