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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銘(1887—1966),號馥蓀,出生于浙江紹興一戶幾代經營錢飾加工業的商人之家。他是中國近代頗有影響力的一位銀行家,是江浙銀行家群體的首腦之一,一生致力于中國近代銀行業與近代工商企業實業活動,曾擔任浙江實業銀行總經理、董事長,中國銀行董事長、交通銀行董事、上海銀行業同業公會主席、國民黨政府公債基金保管委員會主任委員、中國投資公司總經理、杭州電力公司董事長等民國時代銀企要職,在任職期間形成了自己獨特的金融業經營思想,對中國近現代金融業的發展做出了重要的貢獻,被稱為江浙財閥的四大核心人物之一[1]90。李銘身上體現了近代浙商吃苦耐勞、勇于開拓、講求誠信的精神。探析李銘的金融思想,對當前銀行業穩健經營、提升效益,具有可借鑒的意義。
一、國內金融資本與外資聯姻的外匯經營思想
開拓外匯業務是李銘最重要的經營方針,他認為“同外國人做生意比較安全,獲利容易,同時又能提高銀行的聲譽”[2]。早在一戰時期,李銘任職于浙江地方實業銀行上海分行,就積極為在滬的德國人轉移財產,贏得了德國人的信任,許多在滬德商都去他那兒存款和辦理進出口押匯業務。1928年,浙江實業銀行經營的進口押匯已達400余萬元,為當時在滬華商銀行的第二[3]。李銘擔任浙江實業銀行董事長后又在總行設外匯部,重視與外國在華大企業和商行公司建立穩定的業務往來關系,成為華商銀行中外匯業務最為活躍,擁有外匯資產最多的私營銀行。李銘開拓外匯業務的舉措主要有:(1)大量購買外商的債券和股票。如購買了德商謙信洋行、德孚洋行及英商怡和紗廠、美商洋行的債券、股票,從而打入外商投資集團。(2)為外商洋行企業發行債券、股票。李銘的浙江實業銀行積極為美商上海電話公司和上海電力公司發行債券,同時對兩公司做了大量投資和貸款,從而使這兩家公司的業務發展很快,而且把每日收下的電話費和電費都存入浙江實業銀行,使外商的存款在該行的存款中占有很大比重[2]。(3)擔任多家外商洋行企業的經理或董事,從而有利于自身銀行業務的發展。李銘兼任外資或合資公司經理或總經理的有:英商業廣地產公司、英商沙遜投資公司、英商怡和啤酒公司、美商上海電話公司、美商上海電力公司、中日投資公司、中國工業投資公司(1945年8月由浙江實業銀行、上海銀行與美國通用電氣、通用汽車等公司合組)。(4)邀請洋行大班及買辦商人擔任浙江實業銀行董事,由此而得到大量外商存款。(5)以優厚的條件幫助在華外籍人士進行外匯兌換。李銘在1947年8月30日寫給北平聯合醫學院的外籍人士MissMaryE.Ferguson的信函說:“如果你考慮通過匯款方式來處理美金匯款的話,我們準備會按中央銀行在上海市場的買入利率,并按現在的交易利率賣給你。另外,在我們將外匯折算給你的時候,有一筆額外的費用補給你。”[4]上述拓展外匯業務的舉措,反映出李銘是個非常有經營謀略的銀行家。與外國洋行互相持股、吸收大量外商存款,實現了國內金融資本與外資的聯姻,也使得浙江實業銀行在國內金融界具有較大的影響力,而在其擔任董事長的中國銀行,外匯業務更是一項特色業務。
二、金融資本與產業資本聯姻的思想
李銘不僅是一位杰出的銀行家,同時還是一位大實業家,身兼多家工商企業的要職,為近代滬、浙等地工商業的發展做出了重要貢獻。李銘投資實業主要是通過參股、收購、擔任工商企業董事或董事長等方式。他除了擔任中國銀行董事長,浙江實業銀行董事長、總經理外,還身兼上海商業儲蓄銀行、交通銀行、浙江興業銀行、中國墾業銀行等銀行董事以及泰山保險公司、中國保險公司、中國建設銀公司、上海市興業信托社、泰和銀公司、中國國際投資信托公司等其他金融機構的董事。同時又以獨到的眼光參股實業,如:1932年,李銘出面組織國民實業銀團,收購杭州電廠,組織杭州電氣股份有限公司,任董事長;1934年又代表浙江實業銀行創辦上海鼎新紗廠,還擔任漢口既濟水電公司董事長,閘北水電公司、華商電氣公司常務董事,中法求新機器廠、上海電車公司、中和地產公司董事。李銘在投資實業中,對浙江人民的貢獻還表現在與四明銀行、中國銀行和交通銀行組成銀行團,聯合出資100萬元,建造錢塘江大橋,使大橋成為當時我國東南的交通樞紐,有著極其重要的戰略意義。抗戰勝利后,1945年9月,浙江實業銀行和兩家美國公司共同投資500萬美元,在美國組建中國投資公司,李銘擔任總經理。設立這個投資公司,其目的是“為了研求國內外投資途徑,俾將來可代中國工商企業在紐約金融市場發行公司之證券,吸引外資來華”,“在國際金融市場中亦可獲得相當地位。”[5]金融資本與產業資本的聯姻也反映了李銘獨到的投資眼光。
三、金融資本與政府聯姻的思想
李銘深知要使銀行業務正常運轉,特別是力主的外匯業務能夠拓展迅速,贏得國民政府信任是非常重要的。他積極購買和承銷政府公債,為國民政府效力。從1927年擔任浙江實業銀行董事長后,便開始大力承銷公債,并擔任國民政府公債基金保管委員會主任,積極扮演南京國民政府公債的“包銷商”。至1937年,浙江實業銀行所持公債數已超過上海商業儲蓄銀行和浙江興業銀行。這一舉措自然贏得了國民政府的信任,使他擔任了諸多政府與社會重要兼職。從1926年起,連續9年擔任銀行公會主席,政府國債基金保管委員會常務委員、主任委員,國民政府公債委員會委員,中央銀行輸入管理委員會主任委員,金圓券發行準備監理委員會主任委員,江蘇兼上海財經委員會委員。“一•二八”滬戰爆發后,李銘參與組織上海銀行業聯合會籌備會并任主席,致力于鞏固上海各商業銀行的力量。特別是抗戰期間,曾被國民政府指派留滬主持上海金融業務,為國民黨在后方的經濟發展做出了重要的貢獻。李銘由于浙江籍銀行家的身份,也深得浙江省政府的器重。1930年4月,浙江省政府主席張人杰,常務委員朱家驊、程振鈞,財政廳長錢永銘共同簽署了聘任李銘為浙江省“建設公債勸募委員會委員”的聘書;浙江省建設廳還聘其為“浙江省建設廳工商設計委員會委員”[6]。抗戰爆發后,李銘再次出任銀行公會理事長。在政府南撤后,受孔祥熙指派,以民間金融家身份參與負責維持上海金融業。李銘與國民政府的這種密切聯系,也為其任職的銀行贏得了更多的政策優惠,借力政府支持,使這些銀行有了更好的發展空間。這一時期,浙江實業銀行已成為上海67家華資銀行中最優秀的10家銀行之一。從下面1926年和1934年中國金融業存款情況表便可見一斑。李銘的許多主張也常常通過與國民政府要員的信函往來加以闡述,如1948年8月23日寫給時任國民政府行政院長的翁文灝的信函中,他積極主張政府通過中央銀行,加大對工商業的扶持,促進工商業發展。認為雖然在“改革伊始,信用籌碼以緊縮為原則”,但工商業“不宜使之因資金缺乏而停擺,否則有妨生產,引起失業,上則減損稅收,下則影響民生。”因此,“宜由中央銀行積極輔導,使正當工商業進行,得以維持,行莊業務,得以納諸正軌”。[8]而翁文灝就李銘對“此次財政經濟緊急辦法”的“熱忱支持,同聲響應”、“貢獻于國家之利益者至為宏鉅欽佩之枕,匪可言喻。”[7],李銘對國民政府聘其為“全國金圓券發行準備監理委員會主任委員”一職則表示了自己“謹當竭力以赴”[8]的態度,可見李銘與南京國民政府有著十分密切的聯系。
四、金融信譽至上的思想
1916年,袁世凱被迫取消帝制后,全國發生擠兌風潮,北洋政府的財政危機加速崩潰,國務總理段祺瑞遂于5月12日“停兌令”,強令中國銀行、交通銀行二行停止兌現現款。以中國銀行上海分行總經理宋漢章、副總經理張嘉璈為首的上海銀行界有識之士,為維護銀行業的信譽,對北洋政府的“停兌令”采取了抵制的態度,在李銘等銀行家的全力支持下,通過法律手段,公開抗拒“停兌令”,并以中國銀行商股股東聯合會的名義宣布了反對停兌的五條辦法,特別是“上海分行鈔票隨時兌現;所有存款都到期付現”[8]的規定,徹底打破了北洋政府的“停兌令”,二銀行想盡辦法應對長達一周的擠兌風潮,開門兌付現金,維護了銀行的信譽和廣大儲戶的權益。一個成功的銀行家時時處處都會將信譽看作經營的頭等大事。1928年6月下旬,國民政府財政部在上海召開全國經濟會議,針對幣制問題,李銘在會上提出:“發行及準備非統一不可,省銀行可辦,而現金必集中于中央,發行權屬于國家銀行,故省銀行條例實明訂禁止發行。”[1]310他在1948年擔任全國金圓券發行準備監理委員會主任委員期間,給翁文灝的信中也強調了銀行信用的重要性,建議對“國營事業及敵偽產業等”,“迅速將產權正式轉移于中央銀行,使轉賬有所根據,幣信得以鞏固”[7]。這些都體現了李銘作為銀行家信譽至上的思想。而對于金融業減低利率之事,李銘認為金融同業“放款息之減低”已使銀行“感覺切身痛苦”。在深入分析利率政策對經濟社會的影響后,從維護金融安全的角度,認為“目下倘抑低過驟,易使貨物投機之輩,重生僥幸之心,亦非所宜”[7],建議借鑒國外的做法,如“德國第一次世界大戰后,改革幣制,高利率暫時存續,于囤貨出籠,逃避資金之流回,頗有助力”。而就國民政府對金融業增資一事,李銘向翁文灝提出“增資方法,宜求切合實際事理。現正由公會妥擬方案。備供采擇。在方案遞到前,敬懇暫勿將增資實施細則公布”[7],反映了李銘對穩定金融市場、預防金融風險所作的努力。
五、銀行業聯合的思想
李銘的金融思想還表現為他清醒地認識到光靠一己之力、一行之力是很難在經濟社會環境復雜的上海灘立足的。只有聯合各家華商銀行,才可能與當時的外資銀行抗衡,分得銀行業經營利潤的一杯羹,并以團體的形式對南京國民政府的金融政策產生影響。因此,除了同業之間相互持股、互為董事和股東外,1915年,他主持的浙江實業銀行與中國、交通、浙江興業、上海、鹽業、中孚等7家銀行發起籌建“上海銀行公會”,并于1918年正式成立。當時加入的銀行有13家,李銘擔任董事。1927年1月,上海銀行公會改委員制后,李銘成為9委員之一。此后,1932年2月8日,上海銀行業同業公會聯合準備委員會召開第一次會議,李銘當選委員會主席。[9]上海銀行公會在加強銀行業聯合、維護同業整體利益、提高銀行業在金融業和工商業中的地位、推進金融業整體進步方面,起到了積極作用。
六、金融理論研究和金融文化建設的思想
一國金融業的進步,除了行業自身的發展進步,還需通過普及金融知識、加強金融理論研究與金融文化建設,營造良好的金融業運營環境。李銘在主持銀行公會期間,十分重視銀行員工金融理論和銀行實務的提高和培訓。銀行公會早在1918年就創辦了自己的專業刊物《銀行周報》,向銀行從業人員灌輸近代銀行知識,提供各項金融參考資料,為銀行近代化作了努力。他還支持和推動了相關專業團體銀行學會、銀行實務研究會的工作,通過辦學和舉辦學術研究會等形式,在我國金融業初創時期,為迅速提高銀行業從業者的專業水平作出了切實的貢獻。1948年5月19日,關于為紀念上海銀行商業同業公會成立三十周年而出版紀念刊一事,他寫給浙江實業銀行總經理陳朵如的信函中,說擬將紀念刊“作成一部金融重要史料”,目的在于“追溯以往之重大事跡,闡發今后之方針,繼往開來”。李銘還非常詳細地闡述了對于該書內容的設想:“(一)以往金融之變遷(廢兩改元推行法幣等項);(二)本會有關事實之回憶(創立經過由銀行公會改組為同業公會聯合準備會,票據交換所等之設立,后為政府承募公債庫券之詳情,向政府建議重要事項以及歷年來同業間大事記等項);(三)當前金融之主張與展望(改革幣制收縮通貨等項);(四)今后實務之檢討(銀行業務之開展,生產事業之促進,及內部各種事務之革新等項)加以研究與討論,薈萃各方之宏見,藉成不朽之著述。全書預計約五百頁,都二百五十萬言。”
李銘在信中所說的對銀行業務的研究與討論,將是促進銀行業改革和發展的重要環節。因此,他認為應該在這部類似于中國近代金融史的巨著中加以闡述,也反映了他重視金融研究和宣傳的思想和態度。民國時期浙籍銀行家李銘,將其畢生貢獻給了金融事業。甚至在新中國成立赴香港后,他還在香港招募資本開設浙江第一商業銀行,擔任董事長,直至1966年病逝。他的外匯經營理念,投資實業和在國外開設金融機構的謀略,重視銀行信譽、穩健經營等思想,對今天的金融業依然有著非常現實的指導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