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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性基金指的是由政府及其所屬部門依照相應的法律法規,在一定期限內向特定的對象征收的,專門用于實現特定經濟社會政策目的的財政資金。近年來,隨著我國政府性基金的占比越來越重,其對于我國財政收入體系的重要程度也在不斷地加大。但是我國政府性基金的管理還不夠完善,我國財政法制建設在政府性基金管理方面還比較薄弱。由于政府性基金關系到國家特定公共事業發展和政府預算收支,在新形勢下,為政府性基金管理和法制建設提出更高的要求。本文就政府性基金管理問題及對策進行相關的討論。
前言
政府性基金是一項極具中國特色的財政工具,在我國財政收入體系中占有重要的地位。然而,當前由于我國政府性基金的法制薄弱造成了基金項目的管理不規范,首當其沖的就是明確制度需求,采用透明化治理方式。透明化治理是以政府性基金預算公開為核心點,從預算公開的范圍、標準、載體、責任四個方面來加強政府性基金運行的。同時根據透明化治理的要求,政府性基金還需要構建專家和利益主體參與機制,進行多維度的透明化治理。
1預算編制問題
我國的政府性基金預算編制過程中存在著非常多顯而易見的問題,首先就是部分地方基層縣市在政府性基金預算編制管理方面不夠規范和科學,存在的問題也比較的突出,尤其是在基金預算編制的范圍不夠完整這些方面,導致部分具有特定管理和使用要求的資金沒有被及時的納入基金預算管理內容里面。同時存在的問題就是預算編制的口徑較為粗放,沒有被細化到具體的事項上。《新預算法》頒布實施,我國的財政預算體制改革也在不斷地深化,政府性基金預算編制雖然取得了一點進步,但是仍然存有諸多問題。其中就是地方財政部門的預算并沒有把具體事項細化到各個預算部門和各單位、各項目上去,使財政資金往往需要進行二次分配,最終令預算編制失去了它應有的規劃和調控的作用,形同虛設。
2管理約束不強
在政府性基金項目的運行管理過程中,常常會出現對于基金管理約束力不強的問題,主要體現在一些基金項目年初預算已經被確定了之后,會在后續的實際執行當中被要求追加或者是臨時調整預算支出等。造成這種情況出現的絕大部分原因都是由于地方政府在前期預算工作中,缺乏專業性技術和可行性研究報告的不到位,才會導致初期設定的預算方案是盲目編制,同時也體現出了設置預算方案的地方性政府部門對于初期預算工作的懈怠性和不重視。這就要求政府管理部門必須針對相關的具體問題提出具體的解決方法,切實的解決管理機制問題。政府性基金的管理需要政府部門設置專人、專崗來進行細致化的約束管理,否則的話管理職能不明確、約束力度不夠強等問題都能造成規范化管理的目標無法實現。因此,強化政府性基金管理的約束力度能夠最大限度地保障政府性基金管理的順利展開。
3征收主體問題
目前被納入我國的政府性基金預算管理中的基金征收的主體基本上都是有關城建、自然資源、農業、工交、社保等一系列具有一定國家政治職能的部門。政府賦予了各部門依靠自己所擁有的政治權利來對政府性基金進行強制性的征收權限,但是由于政府性基金的征收主體交錯不統一,職責不清,導致其在征收管理的過程中規范難、監管難的問題。因此,切實的解決征收主體問題,也能夠在很大程度上改善政府性基金管理存在的問題。近年來,國家加強政府性基金管理力度,對政府性基金項目進行改革,截至目前被納入我國政府性基金預算管理的基金項目還有39項,各地的實際征收項目不統一、項目數更少。雖然項目不多,但基金占比較重,想要真正的規范化我國政府性基金項目的管理體制,就要正視對于征收主體問題的解決。4基金認識問題政府性基金是國家非稅收入的重要部分,調控權雖然在政府手上,管理權歸屬于財政部門,但征收主體分散在各權力部門,就導致了管理主體的模糊,進而使一些部門和單位對于政府性基金的屬性認識問題就比較的混淆了。一些人還會錯誤地認為政府性基金是政府部門面向社會提供特定服務,加強社會經濟資金管理而跟服務對象收取的補償性費用,完全屬于自有資金。這種錯誤的認知不但模糊了政府性基金的真實意義,而且給政府工作的開展帶來了一定的阻礙。因此,政府管理部門需要在推行政府性基金項目的同時,針對基金項目的各項有效職能進行對外宣傳推廣工作,為廣大民眾提供一個充分了解政府性基金項目內容的機會,進而加強人民群眾與地方政府之間的相互了解,充分認可政府基金項目工作安排。5預算經費問題每一年的年初政府各個部門都會對接下來一整年的部門工作進行相應的規劃和安排,做全年預算就是其中比較重要的一項工作內容了。部門預算工作質量直接影響著后期工作經費的審批問題,因此,各部門都會積極響應預算工作的安排。政府部門預算經費不足經常導致一些原本是要用在政府性基金預算上的資金被其他的部門和單位擠占挪用了,這樣無形中就擴大了政府的實際開支范圍,并且嚴重影響到了政府性基金的預算經費使用效果,給國家政府部門帶來不必要的經濟損失。
三、政府性基金管理問題的對策
1加強政府基本預算編制科學性
由于政府性基金收入存在的不確定因素比較的多,就導致了在基金收入預算編制與實際執行過程當中出現的差異是比較大的。因此,就需要財政部門協同職能部門根據具體的經濟形式的變化程度和政策調整對于預算做出更為科學、合理、準確的大膽預測。同時,還需要對于預算編制部門上報的各項數據進行嚴格的審核,特別是針對本地出現的一些收入規模較大的基金更加需要進行詳細的測算,以免出現一些細節性的紕漏,造成不必要的損失。只有切實的掌握了全盤的信息資料,才能夠對基金項目進行全方位的統籌安排。財政部門在項目審核中嚴格把關,以確保基金項目能夠在預算范圍之內合理的實施,并對項目支出的費用進行科學合理地安排和控制。
2規范職責統一管理政府性基金
當前我國的政府性基金已經被全額納入地方基金預算管理之中了,最終的基金收入已全部由地方國庫收繳,基金支出則是通過地方基金預算從政府性基金收入中給予一定的合理安排,實施收支兩條線。進一步規范征收主體,明確職責,加強監管。研究論證適宜的政府基金項目劃轉納入稅務部門征收。同時財政部門也需要在地方國庫中設立專人管專賬,針對政府性基金的收入和支出情況來進行專門的核算,完成統一化、規范化的政府性基金管理。政府性基金從開始的征收管理到預算編制都需要統一的由非稅收入部門的專業人士來進行專業化的管理和實施,只有這樣才能夠確保政府性基金的有效開展。3提升政府性基金的嚴肅性國家政府性基金在大量放權給了地方政府之后,存在一個很大的安全隱患,那就是會有一部分的地方政府為了達到招商引資的目的,甚至會出現變相減免政府性基金的行為,這種行為只是能夠為地方性政府帶來短暫的經濟利益,然而卻是在直接性的損害國家的宏觀經濟利益,造成部分政府性基金不能夠及時地被國家足額的征收。因此,必須加強提升政府性基金的嚴肅性,明確的規定除了法律法規和中央國務院財政部門的規定以外,其他任何部門單位以及地方政府都不允許擅自設立或者是征收政府性基金,更不能隨意的減免或是撤銷政府性基金的征收。
4建立政府性基金電子信息系統
及時的建立并完善政府性基金電子系統,加速政府性基金的信息化管理建設,使國家制定的政府性基金項目的第一手資料信息,都能夠被完全的展現在信息交流平臺上,這樣就能夠大大的方便國家對于所有政府性基金項目的統一管理和宏觀調配。利用一些相關的信息平臺,將政府性基金項目的預算管理、結算管理、指標管理、項目內容管理、收支詳細數據統計以及根據數據進行的分析歸納總結內容全部上傳到信息平臺上,使這些信息資料能夠被更加系統性、規范性、科學性的進行有效的分類管理,提升國家政府對于政府性基金項目的有效管理,為國家基金項目的推進奠定一個良好的基礎。
三、結語
綜上所述,近年來我國的政府性基金項目管理在法制建設方面雖然是取得了一定的進步,但仍然屬于國家財政法治的薄弱環節,因此,政府必須加大對于透明化治理為主的政府性基金法治構建,只有從根本上解決政府性基金項目的實際問題,才能夠不斷地提升政府性基金項目的有效管理。同時,政府性基金的內在財政法治建設還需要與經濟法、行政法等法律體系的變革相互協調、配合發展。只有將政府性基金項目作為我國財政法治構建的重要對象,才能夠最終實現我國政府性基金項目的可持續性發展目標,進而構成發展良好、運轉順利的國家政府財政體系,擁有更為優質的國家財政文化。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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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周建標 單位:福建省建甌市財政收費票據管理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