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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農村經濟發展的有關歷史背景
從2004年開始,中央頭號文件的主要內容就是三農問題,強調要不斷加強惠農政策力度。2005年黨中央將農業生產、農業收入單位以及個人征收等費用全部取消,并且還根據農民的實際情況制定了諸多的補貼。從2004-2008年,中央已經頒布了8項具體的措施對農村進行扶持:第一,將農業稅、農林特產稅、屠宰稅全部取消;第二,實行糧食直接補貼,農機具購買補貼,農業綜合補貼;第三,將糧食買賣市場全面打開;第四,對農村義務教育階段貧困家庭學生就學實施一種資助政策,免雜費、免書本費;第五,普遍建立農村低保制度;第六,普遍建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第七,進一步加快農村各種水電路等設備的建設步伐;第八,對農民工的權益進行有效的保護。2010年中央頭號文件又指出:當前,隨著我國農業開放的進一步提高,與城市之間的經濟關聯程度越來越強,氣候的不斷變化對農業生產造成了很大的影響,農業農村發展的有利條件與積極因素正在逐漸的增多,各個組織與非組織面臨的挑戰也越來越突出。在面臨著不斷變化的發展環境,農民增收加快增長的難度進一步加大;對轉變農業發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破除城市與農村之間的二元經濟結構的任務不斷的加重。所以,全黨必須重視三農工作,做好三農工作,加快新農村建設步伐。
2規范農村經濟管理,促進農村經濟快速發展
2.1建立民主理財規章制度,管好村級資產及財務實行民主理財制度與財務公開制度的主要目的是為了進一步加強民主管理以及將該村涉及國家、集體和村民群眾的利益的各項事務,通過一定程序與形式告知全體村民。各個農村地區都要建立由熟知財務知識、會管理、對集體關心、做事公私分明,在村民中具有較高威信的村民作為代表共同組成民主理財小組;對一事一議資金的實際收入與支出結余情況,糧食直接補貼、退耕還林等諸多的惠農補貼以及村民們強烈反映的一些事項要進行一一公布,并要及時公開。
2.2規范村級財務收支管理制度農村財務開支必須實行集體研究模式,不斷加強監督管理力度,強化責任制度。首先,經過集體研究決定后的事項,在集體規定的一定資金開支之內,由村委主任進行審批;其次,沒有經過集體研究決定的資金開支,根據農村的實際情況,百元內小額開支由村委主任審批,資金數額達到了數百元以上的必須由村委會與支委會研究之后,再交由村主任審批。村集體經濟組織必須統一到鄉鎮農經站購領票據,并嚴格執行票據的各種制度。鄉鎮農經站必須每年對大部分的村進行財務審計,加強對農村財務的審計監督管理力度,公開審計結果及處理意見,將存在的不足與錯誤情況解決,對于違法亂紀的行為應嚴懲不貸。
2.3發展農村專業合作社,拓寬農民的增收空間發展農村專業合作社不僅能夠將農民生產組織水平進一步提高,使其農業實現規模化、現代化、產業化,同時還是農民增加經濟效益和增加收入以及走向富強道路的有效途徑。在不改變家庭承包經營的情況下,要以同一種類型專業生產經營的農民作為主體,將產品、資金、信息、技術作為重要的紐帶,從而形成一個自我參與、自我受益的新型合作經濟組織。
2.4加強農村土地承包管理,促進農業增效農民增收要全面的做好農村土地承包工作,將承包地塊、承包面積、承包合同以及經營權證書的“四到戶”全面貫徹到位。要全面提高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與良好的服務水平,并建立完善的流轉市場,在根據相關法律規定資源有償流轉的前提下,發展諸多形式的規模經營模式。在處理土地承包經營糾紛過程中,應根據其仲裁法中的規定辦事。《土地承包法》的主要目的是為了將家庭承包經營的雙層經營制度進一步健全完善。根據法律賦予農民長期的擁有土地使用權,以此促進農業和農村的經濟發展。
3結論
綜上所述可知,當前,三農問題已經成了黨中央高度重視的焦點,自改革開放到現在,黨中央已經先后召開了多次會議,主要針對三農工作進行專題研究,并強調要將當前農村的經濟管理進一步規范,以此促進農村經濟朝著健康方向又快又穩的全面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