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想要寫出一篇引人入勝的文章?我們特意為您整理了合同能源管理在建筑節能的應用現狀范文,希望能給你帶來靈感和參考,敬請閱讀。
摘要:合同能源管理是一種以節省的能源費用來支付節能項目全部成本的節能投資方式。我國正處于城市規劃建設的高速發展階段,雖然節能建筑的建設和現有建筑進行節能改造陸續開展中,但發展道路上困難重重。本文主要從發展現狀、前景以及可能面臨的問題三個方面淺析合同能源管理在建筑節能改造中的應用。
關鍵詞:合同能源管理;建筑節能;節能服務公司;能源費用
1國內外發展現狀
在一些發達國家,節能意識比較強,低碳節能建筑層不出窮,已進行建筑節能改造四十余年,故在節能改造這塊西方國家的發展令人望其項背。幾十年來,這些國家從未停止對建筑節能改造的研究與發展,其管理機制也愈發成熟。1972年加拿大《新建筑物節能法》,要求政府部門必須使用節能服務,向人民宣傳節能知識并使用節能服務[3]。在當前市場經濟仍存障礙的背景下,為了推行節能項目,通過對比分析能源用戶的利用率,專家認為如有專業化的節能公司能夠促使能源用戶提高能源使用效率,對保障能源供應、經濟持續發展、保護環境具有重大意義。日本國土面積小,經濟發達但資源匱乏,能源供給率低,絕大多數依賴進口,為此日本政府一直十分重視能源的節約使用,1974年日本政府制定了作為管理熱能的基本法律的《熱能管理法》,1979出臺《關于能源使用合理化的法律》,促使企業提高能源使用效率[4]。“節能法”對辦公樓、住宅等建筑物提出了明確的節能要求,住宅的節能設計主要體現在密閉性、保溫性、多能源組合及立體綠化四個方面[5]。當前,我國經濟發展進入新常態,產業結構優化進程明顯加快,能源消費增速放緩,資源性、高耗能、高排放產業發展逐漸衰減[2]。隨著工業化、城鎮化進程加快和消費結構持續升級,我國能源需求剛性增長,資源環境問題仍是制約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瓶頸之一,節能減排依然形勢嚴峻、任務艱巨。
2合同能源管理在建筑節能改造中的發展前景
2.1市場需求
近年來,我國經濟社會的發展越來越受到環境、資源的制約,也愈發逐漸重視節能減排的作用。從現有建筑市場來看,目前我國城鎮建筑規模持續增長,現有建筑與新建建筑都擁有較大的節能潛力,其中我國現有建筑近一半以上的項目需進行節能改造,約有上萬億元的市場空間。推行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實施合同能源管理推廣工程,鼓勵節能服務公司創新服務模式,為用戶提供節能咨詢、診斷、設計、融資、改造、托管等“一站式”合同能源管理綜合服務[6]。
2.2國家政策大力支持
國務院出臺了《十三五節能減排綜合工作方案》,明確規定到2020年,城鎮新建建筑面積中綠色建筑面積占比要達50%,改造既有建筑面積5億平方米以上,公共機構單位建筑面積能耗和人均能耗分別比2015年降低10%和11%,對重點節能單位大力推進合同能源管理[2]。合同能源管理用能單位主要包括政府機關、事業單位、企業等。在這些用能單位中,政府機關和事業單位在節能改造所需的成本支出部分的財務壓力比企業要小;其次,政府機關的項目費用都實行預算撥款制度,預算與能耗成正比,隨著預算的減少,改造后所得收益無法自留,進而抑制了其節能改造意愿。鑒于此情況,可借鑒學習美國經驗,推行政府節能計劃,對所有政府機關建筑強制實行分階段降低建筑能耗的指標。
3發展過程中可能會面臨的問題
3.1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的不確定風險
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常見有五種類型,節能量保證型、節能效益分享型、第三方融資型、能源費用托管型以及混合型[7]。目前我國較為常見的為節能效益分享型模式,即ESCOs提供節能項目資金,合同期內按照與用能單位簽訂的合同約定分享節能效益;合同期滿終止后,設備和節能效益為用能單位所有。由此來看,ESCOs承擔了從評估、設計、融資、改造、節能檢測等節能施工全過程的風險,用能單位無須承擔任何風險。然而EPC初始投資所需資金量大,投資回收周期長等特點,項目面臨較多不確定性,甚至無法實現預期盈利。對此節能服務公司應加強對EPC項目風險管理,要以快速、高效的方式應對EPC項目產生的風險,降低損失,增加效益。
3.2利益相關方信息不對稱
隨著經濟與社會的發展,社會勞動分工更加細化,專業化程度越高導致行業越多,信息不對稱的問題也隨之體現。節能服務產業正是一種隨著社會發展而產生的專業化程度較高的新興行業,普通人對其了解甚少。信息不對稱有時并非節能公司刻意隱瞞,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本身的專業性和復雜性導致用能單位無法掌握項目的全部信息;有時涉及利益關系相對立時也會存在各參與方信息分布不均勻,甚至會出現從自身利益出發做出與對方利益相違背的選擇。
3.3盲目改造原有建筑
中國地大物博,人口眾多,若能大力推行并普及綠色建筑概念,可為我國經濟發展和社會和諧提供強有力的支持。在推廣的同時也要注意避免因信息傳遞不準確而導致盲目改造原有建筑,以造成資源浪費的結果。對原有建筑的拆除和重建所需要花費的成本相當之大,倘若盲目地追求綠色建筑而大量的把原有建筑推到重建,不僅沒法達到原本的節能環保的目的,反而會得不償失。
3.4相關法律不健全
建筑節能改造是減少碳排放最有效、最直接的方式,同時也是緩解我國能源危機和環境問題的有效途徑。然而我國建筑節能工作起步較晚,現有的節能政策法規較少,涉及面較窄,在結構上還很不完善,節能政策法規體系尚未形成,缺少針對性的、實際操作方面的細節規定[8]。依照我國現狀,加快合同能源管理的法律制度標準化進程是非常有必要的,一來可以規范理論層面的爭議,二來也是加強行業根基的有利條件。
4結論
建筑節能工作要從措施導向轉為效果導向,建筑實際的用能數據應該是檢驗建筑節能工作的唯一標準[6]。合同能源管理雖是一種基于市場經濟以盈利為目的節能機制,但在我國建筑領域的發展前景中將會發揮不可或缺的作用。目前,我國合同能源管理項目以及節能服務公司尚且都為起步階段,若政府能為其制定相關政策與法規,以此來規范節能服務市場;與此同時政府可為節能服務意識以及綠色建筑概念進行宣傳,積極推進建筑節能改造項目在我國實施;在經濟上也可對ESCOs適當的扶持,這些舉措都有利于合同能源管理機制在我國的發展。
作者:袁嘉煒 周東一 吳源泉 周宇鴻 羅先智 單位:邵陽學院 機械與能源工程學院 邵陽學院高效動力系統智能制造湖南省重點實驗室 廈門航空酒店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