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想要寫出一篇引人入勝的文章?我們特意為您整理了海洋強省戰略下海洋經濟稅收政策分析范文,希望能給你帶來靈感和參考,敬請閱讀。
摘要:隨著資源的不斷開發和人類利用資源能力的提升,陸地資源已經相當有限,人們將目光轉向了海洋資源的開發,海洋經濟逐漸成為全球經濟新的增長點。西方發達國家加大了海洋資源的開發力度,聯合國也將新世紀定義為“海洋世紀”。海洋開發領域將成為國際競爭的“主戰場”。作為擁有470多萬平方公里海域的海洋大國,我國加入了海洋開發的行列中。發展海洋經濟離不開稅收政策的調節,一方面可以增加財政收入,另一方面,通過稅收政策的調節,使之符合整體經濟發展的目標,從而促進經濟健康、協調發展。
關鍵詞:“海洋強省”;稅收政策;海南
隨著科技的發展,人類認識海洋、利用海洋的能力得到了很大的提升,海洋的價值逐漸被更多的國家所重視。海洋被稱為“二十一世紀資源”。用“誰擁有海洋,誰就擁有經濟發展的未來”這句話概括海洋經濟的重要性一點也不為過。我國海域是比較遼闊的,大約有470萬平方公里,海岸線將近1.8萬公里,這也是我國海洋經濟發展的有利因素。在2016年我國海洋經濟總生產值約70507億元,是我國GDP的9.5%。黨十八大也有提出關于建立“海洋強國”發展戰略,并指明這是我國21世紀從海洋大國轉變為海洋強國的關鍵時期。在我國大面積的海域中,海南省占據了210萬平方公里,占據我國整個海域的44%。可以說海南是我國海域占地面積最大的,這一優勢也為海南提供了豐富的海洋資源,為海南發展獨特的海洋經濟提供了條件[1]。
一、海南省海洋經濟概況
2013年省委省政府出臺了《省委省政府關于加快建設海洋強省的決定》,提出將“海洋強省”戰略正式定為今后海南省經濟發展的方向。根據海南自身獨特的資源,建立特色的產業結構和發展規劃,實現海南海洋生態文化建設,充分利用現代科技和人才為海洋戰略發展提供幫助,加強海洋經濟的綜合管理,加快海洋經濟基礎設備建設,為海洋經濟發展提供更多有利于的保障,促進海洋經濟的可持續發展。在2015年海南整體海洋經濟生產總值達到1050億元,占海南省總生產總值的28%。從“十一五”之后,海南已逐漸建立了海洋交通行業、海洋旅游業、海洋油氣行業、海洋漁業等經濟產業,2011年這四大海洋產業增加值達到396億元,是整個海南生產總值的64.7%。近幾年,海洋經濟的發展,海南海洋產業生產總值一直保持在15%的增長率,比我國GDP增長率還要高,同時海洋經濟也為海南經濟發展提供一定的幫助。在2013年,海南三大海洋產業比重是23.98∶19.4∶56.7,而且第三產業所占的比重非常大,海南產業結構也逐漸向著合理化發展海南海洋經濟的發展,在一定程度上也促進了海南酒店行業、交通產業、房地產等經濟的發展,極大地刺激了消費者的需求,同時也促進了沿海經濟的發展,在2011年,海南沿海地區的經濟生產總值是全省的85%[1]。二、“海洋強省”戰略下海南的稅收政策海洋經濟的發展離不開稅收政策的支持。稅收政策能夠促進相關產業的發展,引導從業者理解政策導向,順應行業發展,向著政府希望的方向發展。1、國家支持海洋經濟發展的稅收政策海洋產業涉及到海洋漁業、交通運輸業、旅游業、海洋新能源、海水利用、裝備制造業、鹽業、油氣業、化工業、生物醫藥、等等,涵蓋了海洋產業的第一、
二、三產業,主要相關的稅種是增值稅、營業稅、所得稅等
涉及海洋經濟的稅收政策并沒有專門的文件,主要分布在一些文件中,如鼓勵高新技術產業、創新型企業、循環經濟、環保企業發展的增值稅、企業所得稅等政策中,主要是降低稅率、稅收減免、稅收扣除等優惠政策。我國涉及海洋經濟的稅收優惠政策主要有以下內容:對根據規定或是自制生產的本企業使用的設備固定資產,允許抵扣增值稅進項稅。對于符合規定的資源使用產品根據相應稅收政策進行增值稅減免。對于合格軟件企業自主研發的產品,在銷售時需要按照17%稅率征收增值稅,對于稅負超過3%的,減少一定的稅率。對于符合規定的加工業、種植和養殖業,可以給予一定的減稅優惠。對于合格的生物制品行業普通納稅人,要征收6%增值稅減少稅率。企業如果使用有關科研和教學的進口設備,可免增值稅和稅收。對于油氣行業在開采中消耗的成品油費用,將全額退還消費稅。對于生產成品油行業在生產中消耗掉的所有自產成品油,給予消費稅免征。對于合格小微型企業所得稅,根據20%的稅率減少企業所得稅。對于企業開發的新產品、新工藝或是新技術消耗的開資,可以根據實際研發費用的50%抵扣當年應交的所得稅,對于符合條線的企業可以享受扣除150%無形資產稅收。對于符合規定的高新技術行業可以減少15%的所得稅;對于新建立的軟件企業實施“兩免三減半”稅收政策。對于合格的農、林、牧、漁產業實施免除所有稅收政策。對于國家重點關注的公共設備和環保產業,在盈利年對企業所得稅開始實施“三免三減半”政策。對于我國固有資產企業根據技術進步等因素,實施“縮短折舊或是加速折舊”政策。對于港口碼頭等地(如:堤岸、棧橋),實施免征土地稅政策。[2]2、海南省的海洋稅收政策目前,海南省沒有專門出臺關于海洋經濟的稅收政策,與海洋經濟有關的稅收政策分布于各種不同文件中,沒有形成統一的體系。主要是關于企業所得稅、關稅、增值稅和農業特產稅的優惠政策。海南省海洋相關稅收優惠政策主要有以下內容:對于開發基礎設施、農業、水利等企業,在經營期限15年內,從開始盈利年起,在第1年~第5年免所得稅,在第6年~10年所得稅減半。對于交通運輸業和工業這類企業,經營有10年以上,從獲利年開始,第1年~第2年免所得稅,第3年~第5年所得稅減半;如果是先進技術行業,在第6年~第8年所得稅減半。對于農業或是工業這類生產性產業,根據規定滿免所得稅期后,如果當年出口產品產值達到企業產品產值的70%以上,就根據減少10%的稅率進行征收所得稅。對于服務性行業,投資總額大于500萬~2000萬人民幣,經營時間超過10年,從火力年開始,第1年免所得稅,在第2、3年所得稅減半。對于海外投資行業取得的利潤,可以從企業外匯款中向境外自由匯款,免繳匯出額所得稅。境外投資者在海南企業獲得了利潤,在進行投資期限不能少于5年。如果投資的是海南農業、基礎設施、先進技術、出口產品等企業中,將退還所有投資繳納的所得稅。投資者在海南獲得的利潤可以自由支配。匯往其他境內的利潤,從獲利年起到第10年不在繳納所得稅。經過本省高新科技委員會認定的高新新辦企業,在企業享受免稅時期滿后,還可以給與予3年所得稅減半。企業在研發中支出的費用,可以按照實際納入成本,年增長10%以上的,根據實際發生額的50%減免所得稅。對于一些事業單位、個體商戶、企業單位、社會團體等社會力量,給予新技術研究經費資助,經稅務和財政審核后,將其當年所有資助支出全額在所得稅中扣除。如果所得稅不足,不能結轉抵扣。對于企業引進的科學技術、設備、樣品等,需要經過省科技部門認可,可向國家申請免征關稅。對于碼頭、漁港、水產品批發市場等基礎建設,還有一些水產品加工、海洋科技等先進技術和設備等,必須要符合國家規定,并減免稅收和進口增值稅。農副產品加工龍頭企業開發荒地、荒山、荒灘創辦的農業生產基地,自有收入時起,第1年免征農業特產稅,第2年減半征收農業特產稅,從第3年起全額征收農業特產稅[3]。
三、海南省的海洋稅收政策存在的問題
海洋經濟的發展需要從長計議,很多產業具有較大的風險或較強的技術性,需要從政策方面給與大力支持。目前,海南省關于海洋經濟的稅收政策還存在諸多問題,主要有以下問題:第一,沒有形成一系列的稅收優惠政策體系來服務海洋產業的發展。企業所享受的稅收優惠政策分布于不同的文件中,如果能夠形成一個全面、系統的稅收優惠政策體系,企業就能夠全面把握政策,合理使用優惠政策實現利益最大化;第二,稅收優惠政策大多是直接的稅收優惠形式,而間接的稅收優惠很少。直接的稅收優惠很難對投資規模大、經營周期長的企業形成有力的支持,尤其是先造船業、港口建設、油氣開采這樣的企業;第三,適合海南海洋經濟發展的區域性優惠政策效應不大。近年來,國務院相繼審批成立了山東、浙江、廣東、福建等海洋經濟發展示范區,各地區都有相應的區域性稅收優惠政策。海南省作為最大的經濟特區,特殊的區域稅收優惠政策主要是離島免稅政策,其他方面的政策效應顯現比較小,需要爭取更多的適合本地區的優惠政策;第四,在吸引高層次人才和鼓勵海洋科技創新方面,稅收政策沒有發揮足夠的作用。海南的海洋經濟發展需要引進高科技人才,稅收政策應予以相應的支持,企業的科技創新也需要政策支持,但海南的稅收優惠政策力度還不夠,沒有形成足夠的吸引力;第五,沒有充分發揮資源稅的征收作用,不利于資源保護。海南所擁有的漁業資源、油氣資源和礦產資源很豐富,而目前資源稅稅率不高,征收范圍較窄,優勢資源稅并未形成政府的財政收入,而且很多資源被浪費。
四、海南“海洋強省”戰略下的稅收政策分析
與其他省市相比,海南發展海洋經濟有其特殊性。很多海洋大省有雄厚的工業基礎作為支撐,而這是海南所缺乏的,因此,海南省發展海洋經濟必然需要走一條與眾不同的道路。首先應當認識到海南省海洋經濟著重發展的產業,才能夠根據需要制定相應的稅收政策。制定的稅收政策也應當相應有所傾斜。其次,應當重視海洋的可持續發展,海洋環境遭到破壞,尤其是不可逆的破壞,海洋經濟也就無從談起。所以,稅收政策也應當發揮調節作用。
1、制定完善的稅收優惠體系,引導和鼓勵企業參與海洋經濟建設
首先,重點支持優勢產業優先發展。對海南省資源的特殊性,可以重點發展海洋漁業、旅游業、海洋高新技術產業和能源開采業。對海洋漁業的稅收政策方面,對加工程度不同的農產品按不同稅率征收;對旅游業稅收政策方面,對新建的大型游樂場、星級酒店等旅游設施應給予稅收優惠,對新興旅游業采取鼓勵性稅收;對海洋高新技術產業的稅收政策方面,對建設周期長、投資較大且回收期長的高端海洋產業(如:倉儲物流),開發項目(如:海水綜合利用、海洋生物制藥)以及國家鼓勵優先發展的海洋產業領域項目,制定較長時期的稅收優惠政策。其次,支持利用海洋經濟的特定區域發展。根據海南省建立的離島免稅政策,并結合國內外相關離島免稅政策,對發展較好的地區實施放寬政策;根據海洋經濟中重點發展的區域,結合經濟特區實施的免稅扶持政策,根據15%稅率減少所得稅。
2、支持鼓勵海洋經濟的相關行業發展
海洋經濟的發展需要很多相關行業的發展,包括港口碼頭的建設、水利電力設施的建設、企業科研創新的成果轉化等各方面的發展。稅收優惠政策應當能夠覆蓋多行業、多角度,從各方面給予相關行業優惠政策,鼓勵這些行業的發展,為海洋經濟發展提供有力保障。另外,人才是海洋經濟發展的重要因素。對海洋人才實行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鼓勵人才科研創新,對科研取得的收入實行應納所得稅稅額減征政策。
3、實行以間接為主,直接為輔的稅收優惠方式
隨著稅收政策的不斷完善,很多國家已經開始有直接優惠稅收到間接優惠政策發展,海洋經濟稅收政策也應該借鑒一下。根據這樣一個收稅原則,實現間接收稅為主,直接為輔的海洋經濟稅收優惠政策,這樣對建設周期長、風險高且利潤低的企業有一定的促進作用,同時能夠刺激各企業的發展,從而實現企業建設的現代化步伐,加快高新技術的發展。通過稅前扣除、投資稅收抵免、加速折舊、延遲納稅、虧損結轉等間接優惠政策促進投資不斷增長和產業結構日趨優化。
4、加快綠色稅制建設,促進沿海合理開發
首先,建立有效的限制性稅收政策。擴大稅收范圍,比如對一些排放污水、廢物、有毒有害物泄漏較多的企業實施稅收等,對破壞環境的行為或結果進行限制。其次,完善鼓勵性稅收制度。對節能、節水、資源綜合利用和環境保護的產業實行輕稅或減免稅,或者是通過轉移支付方式對環保產業發展及科技推廣應用予以支持。再次,加大稅收扶持力度,促進可再生能源產業的發展。政府可以運用降低稅率、加速折舊、免稅期、虧損彌補等稅收優惠措施鼓勵太陽能、風能、水能、潮汐、地熱能等可再生能源企業的研發與投資。
5、在現有稅收優惠政策的基礎上,發揮稅收對產業的引導作用
稅收優惠政策的重心在于充分發揮稅收的調節功能,更好地推動生產要素的重組和集聚,促進戰略產業集群的發展與壯大。要在現有各項稅收優惠政策的基礎上,發揮稅收針對給各企業發展的引導作用,建立減免退稅、投資抵稅、稅前扣除等多種收稅政策,促進行業生產要素的發展,同時鼓勵企業創新科技的發展,提升產業層次和綜合競爭力。稅收政策的設計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在設計稅收政策之前應作充分的調研,分析稅收優惠政策的利弊,做到效率與公平并存。制定政策時尤其要注意對環境的保護,只有環境得到了保護,稅收政策才得以持續使用。另外,要避免政策被亂用,擾亂正常的稅收秩序和稅收政策與其他政策的協調配合,共同促進海洋經濟的良性可持續發展。
參考文獻
[1]龐玉蘭、王欣:“海洋強國”戰略背景下海南海洋產業發展策略[J].改革與戰略,2016(9).
[2]崔博:發展海洋經濟的稅收政策研究[J].天津經濟,2013(6).
[3]東方市人民政府:海南經濟特區現行優惠投資政策之一———稅收政策[EB/OL].2010-08-11.
[4]王卓:國外海洋經濟發展新戰略及對我國的啟示[J].理論觀察,2013(4).
[5]唐雙虎、宋增偉:促進海南海洋經濟發展的稅收政策研究[J].新東方,2014(6).
[6]程麗:山東半島藍色經濟區海洋經濟發展現狀及戰略研究[J].中國海洋大學,2014(3).
[7]張偉、張杰、張玉潔、朱凌:我國稅收政策對海洋產業結構優化的影響研究[J].海洋開發與管理,2015(3).
[8]陳尚斌、龍小燕、李曉茯:發達國家綠色稅收體系對我國的啟示[J].經濟研究參考,2014(66).
[9]李玉萍、林小麗:藍色經濟區中稅收優惠政策的研究[J].2012工程和企業管理國際會議,2012.
作者:龐玉蘭 單位:三亞學院管理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