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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續發展起源于環境保護,但它超越了單純的環境保護問題,它將環境問題與發展問題有機地結合在一起,成為社會經濟發展的全面性戰略。其實質是經濟、生態環境和社會三個方面持續的和諧統一。核心是健康的經濟發展需建立在生態可持續能力、社會公正和人民積極參與自身發展決策的基礎上,追求的目標既要滿足人類的各種需要,個人得到自由發展,又要保護生態環境合理開發資源,不會威脅后代人的生存和發展,它所關注的是各種活動的生態合理性,強調對資源、環境有利的經濟活動應給予鼓勵,不單純用GDP作為衡量發展的唯一指標,而是用社會、經濟、環境、文化等多項指標來衡量發展。海洋可持續發展就是處理海洋經濟、海洋社會、海洋資源與海洋環境四者之間的辯證關系。結合可持續發展理念可以把海洋可持續發展定義為:通過合理利用法律手段、政策機制和市場機制,依靠科技進步,盡可能科學、合理地開發與利用海洋資源,提高海洋產業的經濟效益和生態效益,確保海洋社會、海洋經濟、海洋資源和海洋環境的協調發展,并留給后代人一個良好的海洋資源生態環境。
海洋可持續發展具體內容包含海洋經濟可持續、海洋生態系統可持續、海洋資源利用的可持續和海洋社會可持續。海洋開發的可持續發展的內涵必然包含四層含義:一是海洋經濟的可持續性。海洋經濟的可持續性是實現可持續發展的動力,也是實現海洋經濟可持續發展的中心。片面追求海洋經濟的速度、產值和規模,損害了海洋的可持續,則會使海洋經濟的可持續發展成為無源之水、無本之木。應該把海洋經濟的發展建立在“技術———開發———保護”體系的基礎上。二是海洋生態系統的可持續性。海洋生態系統的可持續性是海洋經濟可持續發展的基礎,主要體現在海洋生態過程的可持續。海洋生態過程的可持續表現為在時間和空間上,海洋經濟發展所依賴的生態系統能高效、和諧地自我調節。在海洋經濟開發發展中應以保護自然為基礎,不超越生態系統的更新能力,實現海洋生態的良性循環。三是海洋資源的可持續。海洋資源的可持續利用是海洋經濟可持續發展的物質基礎。海洋生態過程的可持續為海洋資源的可持續利用提供了保證,但是,人類對海洋資源過多的需求和有限供給形成尖銳的矛盾。人類利用海洋資源的觀念、方式和方法直接關系到海洋資源是否可持續利用。四是社會的可持續性。社會的可持續性是可持續發展的目的。社會是由個體人組成的,可持續發展是以當代人的需要和后代人的需要來定義的,所以社會可持續發展的關鍵是人的問題。要以當代人之間的公平性和世代的公平性,要求當代人不應從事通過消耗包括自然資源在內的生態系統生產力基礎以支持目前的生活水準,而把比當代人更貧困的前景和危機留給后代的實踐活動。這四層含義互為依托,密不可分,四個方面融合統一構成海洋可持續的整體內容。
二、海洋經濟可持續發展是現實海洋發展狀況的必然要求
(一)日趨減少的陸地資源要求海洋經濟可持續發展來彌補成為必然
我國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國家,到本世紀中葉,我國人口將達到15-16億高峰,這意味著到那時中國必須接納比現在多出四分之一的人口,而人均占有資源將相應地減少四分之一到三分之一。如此眾多并且還在不斷增長的人口,需要經濟較快的速度增長來滿足其生存需要,而經濟的增長以自然資源為基礎,陸上的自然資源日趨減少,必然要加大海洋資源的開發力度,增加海洋經濟的貢獻率,而海洋資源盡管豐富,但她一樣不是聚寶盆,海洋資源的開發和利用如果不考慮合適的方法和方式,也一樣終有一天會枯竭。因此,海洋經濟的發展只有建立在海洋資源的可持續利用的基礎上才能獲得真正的成功。
(二)日趨嚴峻的海洋環境需通過海洋經濟可持續發展方式來改善成為必然
海洋是環境的調節器和凈化器。然而,由于海洋綜合管理機制不健全,海洋資源開發利用不合理,使海洋資源與環境遭到嚴重的破壞和浪費,沿海經濟發展和海上開發活動對海洋環境的壓力越來越大。突出的問題一是海岸侵蝕現象比較突出。海岸侵蝕造成吞沒陸地,破壞公路橋梁和海底電纜管道,毀壞海堤、防護堤、防護林及各種護岸工程,加劇港口與航道淤積等。海岸侵蝕同時也破壞了景觀旅游資源,如沿岸林帶、炮臺、古城墻、古建筑、優美的地貌景觀和浴場等。這在秦皇島、遼東半島、廈門島等地時有發生。二是海洋污染日趨嚴重。目前,進入海洋的污染物正急劇增加,海洋污染已成為目前海洋環境面臨的重大問題。從世界范圍估計,目前污染海洋的物質有70%以上來源于陸地,海運和海上傾倒則分別占10%左右,而且這些污染物中只有很小部分擴散到陸架區以外的海洋中,大部分滯留于沿岸和近海區。三是海洋生態環境惡化,生物多樣性嚴重受損。海洋生態環境是海洋生物生存發展和海洋生物多樣性保持的基本條件,世界海洋資源與空間的開發利用目前已經導致海洋生態環境惡化,而且有越來越嚴重的趨勢,某些河口、海灣生態系統瓦解或消失;海岸帶與近海總體生物資源量降低;近海海區富營養化,赤潮現象頻頻發生;海洋生物多樣性嚴重受損,資源結構趨向簡單化等。
(三)海洋經濟可持續發展必然會促使科技推廣改變傳統海洋產業結構來實現
傳統的海洋開發戰略方式,只注重海洋資源的開發,而忽視保護工作,海洋經濟的發展很難持續發展下去。據中國海洋經濟統計公報,2010年,我國海洋產業總體保持穩步增長,其中增長較快的海洋產業依次是海洋油氣業、海洋電力業、海洋生物醫藥業、海洋船舶工業、海水利用業、海洋交通運輸業、海洋鹽業、海洋工程建筑業、海洋化工業、濱海旅游業、海洋漁業、海洋礦業分別比上年增長53.9%、30.1%、25.0%、19.5%、18.4%、16.7%、15.3%、14.5%、12.4%、7.9%、0.5%。從同比增長的情況來看在海洋油氣業、海洋電力業、海洋生物醫藥業、海洋船舶工業、海水利用業等產業增速有了較大提升。但從所占比重而言濱海旅游業、海洋漁業、海洋交通運輸業占有較大比重,成為我國海洋支柱產業,占主要海洋產業的比重4/5多。其中濱海旅游業位居各主要海洋產業之首。這說明我國海洋產業仍為傳統型,海洋經濟總體上還屬于粗放型經濟。海洋新興產業的海洋生物醫藥、海洋電力等產業規模整體偏小,帶動效應不足,產業效率低。主要原因是海洋產業結構不合理和科學技術水平低,同時產業結構空間配置趨同化明顯,地區產業缺乏特色,降低了結構功能作用,影響宏觀經濟效益。高新技術的應用的高附加值海洋產業結構尚未形成。新時期的海洋經濟發展需要改變傳統的發展方式,推廣海洋科技創新,不斷提升海洋科技成果產業化水平,建立有效的海洋科技成果推廣、轉化機制,著重開發的海洋衛星遙感技術、深潛技術、深海資源開發技術、海洋農牧化技術、海洋化工和海洋藥物開發技術等使海洋科技創新成果與海洋產業化相結合,形成社會化的科技服務體系,使海洋科技成果盡快地向生產力轉化,盡快提高傳統的海洋產業科技含量,使新一輪的海洋經濟開發戰略可持續發展。
(四)維護國家海洋權益,增強綜合國力是保持海洋經濟可持續發展的必然
隨著經濟的發展,海洋作為人類未來的重要生存空間,不可避免地成為新時期國際競爭的焦點。當今世界,國家的利益已經不僅僅局限于自己的國境線內,而是越來越多地表現在與外部世界的聯系之中。國家之間的競爭實際上是綜合國力的競爭,綜合國力從根本上決定著一個國家的地位及其影響。占地球表面積71%的海洋是各國利益直接交匯點,也是直接表現各國綜合國力的重要場所。可以預見,未來海洋權益的斗爭將更加激烈,只有海洋經濟得到可持續發展,更好地維護國家的海洋權益,才能實現增強綜合國力的目標。加大海洋經濟開發的力度,通過海洋經濟發展戰略的實施,可以提高其國人認同海洋、熱愛海洋、“以海興邦”的民族意識。通過認同感的弘揚可以增強各民族的凝聚力,有利于捍衛和維護其國家主權完整和領土統一,解決與周邊國家的海洋爭端,維護和捍衛海洋權益,創造服務于國家和平發展的國際環境。
三、海洋經濟可持續發展需考慮的主要相關因素
(一)沿海區域人口的因素
海洋開發活動的主體是人,人具有二重性。人既是海產品的生產者,同時又是海洋生產物的消費者。消費又分為生活消費和生產消費,而生產消費本身就是生產過程。要多少海洋生產活動提供的物質才可以支持人的生存和發展,以及將生產控制到何種程度,才可以相應減少海洋資源的消耗和污染物的產生,這些都決定于人口。目前,世界60%的人口擠在離海岸100千米的沿海地區,人口在1000萬以上的16個大城市中,有13個是沿海城市。人口趨海移動已經是全球性問題,全世界每天有3600人移向沿海地區。到2020年,中國人口將會達到14.2億左右,其中可能有60%的人居住在沿海地區。毫無疑問,隨著人類社會的發展,人民生活水平得以大幅度提高,但是人口的急劇增長,使得對資源的需求量相應增加。陸地資源的匱乏,使人類不得不到海洋去獲取資源,海洋逐漸被公認為是資源擴充的有效途徑。所以,人口的多少是影響海洋經濟可持續發展的基本因素。除了人口數量以外,還有人口結構,包括性別、年齡、地區等構成狀況,以及人的素質,包括體質、教育程度、專業技術、思想觀念和精神狀態等也會影響海洋的可持續發展。
(二)海洋環境資源的因素
海洋是人類巨大的資源寶庫,海洋資源是海洋開發活動的物質基礎。但是海洋為人類所提供的資源是有限的,其中不可再生資源的有限性無須贅述,而可再生資源在一定時間內也是有限的,海洋資源利用的狀況和配置效率將直接影響海洋經濟開發的持續性。在海洋可再生資源當中,漁業資源是最重要的。漁業的好壞直接關系著海洋生態系統的持續、健康發展,可以說漁業資源對海洋的可持續發展有著至關重要的影響。對不可再生資源數理經濟學家霍特林(Hotelling)的經濟理論,分析表明,必須按照霍特林定律確定的最優路線進行消耗。同時,海洋環境是海洋資源得以存在和開發的環境場所,海洋環境的好壞對海洋開發活動有重大的影響,海洋環境問題很大程度上既是一個經濟問題,又不是單純的經濟形態問題,它還與社會、科技發展有著密切的關系。對于海洋資源的開發與利用,不僅要考慮滿足當代人的需要,而且還要兼顧后代人發展對資源的需求,并創造某些適合人類生存與發展的人造環境,與海洋形成一種和諧共處的關系,才有利于海洋開發的可持續發展。
(三)科學技術的因素
科學是認識世界的工具,技術則是改造世界的工具。在科學技術推動海洋開發不斷發展的過程中,會產生不利于可持續發展和有利于可持續發展兩種影響,但從總體上來說,科學技術越進步,就越能夠成為實現海洋經濟可持續發展的強大武器。美國制定了《1995—2005年海洋戰略發展規劃》,法國頒布了海洋科技《1996—2000年戰略計劃》,俄羅斯在實施《2005年前海洋、北極、南極綜合研究科技計劃》。所有這些規劃和計劃都旨在發展本國的海洋科學和技術,促進海洋可持續發展,增強綜合國力,提高國際競爭力。
(四)產業結構優化的因素
海洋產業結構是指各海洋產業部門之間的比例構成以及其相互依存、相互制約的關系。合理的海洋產業結構,能帶動海洋經濟快速健康的發展。海洋產業結構層次的高低和合理與否決定著海洋經濟整體素質,傳統海洋產業轉型、新興海洋產業強化,在海洋產業結構優化過程中重視“循環經濟”意識,將是我國海洋經濟可持續發展的關鍵。新興產業發展潛力大,附加值高,海洋資源豐富,潛在市場大,環境污染小,應作為海洋戰略性新興產業的重點發展行業。一方面,應該加強對這些新興產業的扶持,加強宣傳教育、培育公民開發利用海濱砂礦、海洋生物以及海水資源的新觀念,制定合理的資源開發規劃;另一方面,應加強科研攻關,為產業提供技術保障,并加強與產業界的合作,促進海濱砂礦、海洋生物醫藥及海水綜合綜合等技術的產業化。
四、新時期海洋開發需構建海洋經濟可持續發展新的發展模式
(一)以發展臨港產業群,增強海洋經濟企業的自主創新實力
當前中國已經基本形成了以鋼鐵、石化、汽車、造紙、能源、電力等臨港工業產業集群。這類企業科研能力強并且資金雄厚,因此,加強該類企業自主創新能力,有利于提高產業技術水平,才能在世界范圍內保持該產業的技術有利地位。鼓勵這些企業在創新時,瞄準世界最新技術,緊跟國際發展水平,構建競爭型的管理體制,培養和引進高水平的人才團隊,將有助于創造有本地特色和國際、國內競爭的優勢;鼓勵臨港產業集群內企業自主創新,加大對研發的投入,引入各種人才尤其是歸國人員,建立自己的研發中心、設計中心和工程技術中心,并吸引集群內的跨國公司設立研發中心,支持本地企業與外資建立合資研發中心;同時,鼓勵促進專業化的中小科技型企業,發展投資咨詢、市場研究、技術信息服務、專利、法律服務等中介組織,從而形成一個科技成果轉讓交易市場,加快科技成果的轉化和產業化。通過臨港產業集群中企業的自我發展,最終形成一個企業層級較為豐富,市場結構較為完善的臨港產業集群自主創新體系。
(二)以海洋產業結構調整,培育新興產業快速發展
為使海洋經濟與社會、環境全面和諧發展,應大力促進海洋新興產業的發展。海洋新興產業將是海洋經濟可持續發展的新的增長點。要使我國海洋新興產業獲得快速發展,一是必須堅持以結構調整為主線,以市場為導向,以科技為基礎,以產業轉型升級為重點,著力建設一批海洋產業區和新興海洋項目,逐步形成各具特色、優勢明顯的海洋產業帶,提升海洋經濟整體競爭力;二是對新興海洋產業,應在資金投入、稅收優惠、科技協作等方面提供支持,以推動海洋經濟結構調整和產業升級;三是培育新興海洋產業,必須以高新技術為支撐。在重視發展海洋高新科技、發展新興海洋產業的同時,把高新科技的成果應用于海洋捕撈、海洋交通運輸、海洋鹽業等傳統海洋產業,提高整個海洋產業的現代化。研究優良養殖品種的培養、性別控制、病害防治及養殖新技術、海洋生物優良品種開發技術、海洋農牧化技術、海水養殖病害防治技術、海洋生物制藥技術等。此外,采取有效措施開展海洋未來產業技術儲備的研究,促進海洋未來產業的發展,逐步開發海洋清潔能源和深海采礦業、海洋信息產業、海洋生物制藥工程、海洋環保工程等重要領域的市場產業化。
(三)創新海洋科技體系,有效合理開發海洋資源
當前,我國海洋經濟科技創新能力與海洋經濟的快速發展顯得不十分協調,這已成為影響海洋經濟增長方式轉變、制約海洋經濟可持續發展的最大障礙。面對世界海洋科技創新的發展趨勢,我們應當有計劃有目標地建立海洋科技創新體系,提高海洋產業的競爭力,促進海洋綜合開發。建立海洋科技創新體系的關鍵:一是大力發展海洋高新技術產業和以高新技術改造傳統海洋產業為中心環節,促使海洋綜合開發,從而提高其水平和效益。二是在海洋資源開發利用、海洋漁業資源可持續利用、海洋資源深加工技術、海洋功能產品開發、海洋醫藥產品開發、海洋精細化工產品研制、海岸帶區域水資源開發和保護、海洋礦產資源開發、海域資源和環境評估技術、海洋信息技術等方面加快發展步伐。重點放在海洋資源的綜合利用和清潔能源的開發利用上,為海洋經濟的快速發展提供科技支撐。三是強化政府服務職能,為海洋科技創新提供一個寬松適宜的制度平臺。政府應制定海洋經濟可持續發展的高新產業和高新技術創新的產業政策,鼓勵科技創新的財稅政策,完善科技創新的資金投入政策,加強對知識產權保護等各項法規政策,建立科技創新的價值評價體系和社會技術服務體系。四是建立國家海洋科技重大問題的協調機制。重點開展科技攻關和成果應用,力爭重點領域有突破性進展。
(四)加強海洋環境持久治理和保護海洋生態
對于海洋環境污染持久治理與海洋環境保護,在加大整治力度的同時,一要利用高新技術,大力發展環保產業,提高工礦企業污水處理和達標排放水平,把污染物的排放濃度和排放量盡可能壓縮到最低限度;二要發展海洋環境監測技術,近海海洋災害預測模型技術、濕地和紅樹林保護技術、大規模養殖區有害赤潮發生機制及治理技術、城市污水離岸排放擴散模式及污水處置工程對海洋環境和海洋生態系統影響評估技術;三要加強海岸環境預報,海洋環境資源可持續利用關鍵技術,增強防災減災和環境保護能力。四要擴大海洋環境監測、海洋污染防治與生態保護技術及其他海洋高新技術的應用范圍;五要加強海洋環境保護和生物治理,開發和利用環境生態生物技術,解決海洋污染的生物修復問題。利用海洋生物技術,建立各種清潔養殖模式,改善被污染和正在被污染的海水養殖環境,減輕或控制海域養殖業引起的海域環境污染。通過技術改造和養殖水域的生態修復技術研究,加大海洋生物資源可持續利用和科學養殖技術,維護海洋生態平衡,達到提高產量,增加效益,保護環境的生態養殖模式。綜合各項技術在保護中開發、開發中保護的良性發展,達到海洋生態環境保護和海洋經濟發展的協調統一。使海洋經濟發展規模、速度與資源環境承載力相適應,使海洋資源開發利用與海洋生態環境保護相統一,實現海洋經濟的可持續發展。
(五)發展海洋循環經濟是海洋經濟可持續發展的新模式選擇
海洋循環經濟是循環經濟的組成部分,是改變傳統經濟增長方式、保護海洋生態環境、促進海洋經濟可持續發展的新模式。是落實科學發展觀的重要舉措,而且是實現海洋經濟可持續發展的必由之路。大力發展海洋循環經濟的關鍵:一是加快海洋產業結構的調整,為循環經濟創造發展空間。國家應出臺發展海洋循環經濟的政策措施,應從海洋產業結構調整、培育海洋新興產業、降低能源消耗、清潔生產、保護海洋環境等方面,制定發展海洋循環經濟的戰略規劃,大力發展循環經濟。二是支持和鼓勵海洋循環經濟技術創新。發展海洋循環經濟就是要依托循環經濟創新技術,以海洋資源的高效與循環利用為核心,用循環經濟理念指導產業結構調整和布局,形成海陸大循環的經濟發展模式。政府應及時向社會有關海洋循環經濟的技術創新、管理和政策等方面的信息,支持循環經濟高新技術的研究開發,實行規劃引導、政策激勵、協調統籌、依法管理。三是發展海洋循環經濟應有重點、有層次推進。海洋循環經濟的重點應放在總體污染排放中所占比例較大,資源消耗多的行業和具有較為成熟的海水循環利用技術、資源再生技術的產業領域。四是重點領域優先推進。重點發展海水直接利用和海水淡化技術,降低成本,擴大海水綜合利用的產業規模,推動海水資源產業化的全面發展,以有效緩解我國及淡水資源嚴重不足的矛盾,改變我國沿海地區水資源結構,促進沿海經濟社會的全面發展。
(六)構建海洋信息平臺
大力發展海洋信息技術海洋信息技術在海洋事業發展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涉及各個方面,包括海況、海洋環境及災害的監測、分析、預報,海洋通信及導航、定位,海洋資料及情報管理等。發展海洋信息技術,應充分利用現代通信高技術成果,發展海洋衛星遙感、衛星觀測、衛星導航定位、海洋及海岸數據采集與分析、海上通信、海上定位等技術。研究海洋環境監測技術及相應的通信技術,研制可布設于沿岸、近海海域的海洋環境監測系統。
五、有效發揮政府在海洋經濟可持續發展中的促進作用
(一)海洋經濟可持續發展需要政府的組織規制和管理
海洋管理就是海洋公共政策的制定與實施。海洋公共政策作為國家一定時期或一定階段的海洋目標,是國家發展海洋戰略以及實施海洋權益保護和開發利用制定的海洋工作和海洋事業的行動準則,海洋公共政策的實施則是海洋經濟可持續發展的根本依托。而在履行對海洋公共產品的生產組織規制、管理方面,要在發揮好“公共產品”的供給職能之外,對于那些政府可以逐步將生產職能交出的公共產品,例如海洋環境保護的基礎設施、環境工程項目,甚至包括海洋環境管理的一些具體政策、具體標準等,政府涉海部門要將生產權真正移交給企業,而將自身職能切實落到管理者的定位上,積極作為更好地在生產與消費中間發揮組織、管理和規制功能。
(二)政府要倡導有限制地適時合理開發利用海洋資源
保護和合理利用海洋資源是政府管理之本,這是海洋經濟時代資源的稀缺性對政府管理的根本要求。海洋相對陸地有著極其豐富資源,但也遠非是取之不盡、用之不竭的。因此,保護和合理利用海洋資源是海洋經濟時代政府無可推卸的責任。為此政府就要制定出較為完善的海洋法律體系并嚴格執行之;要對海洋開發進行嚴格的規劃,要創造一個海洋生產領域既能充分保護海洋環境又通過競爭來促使公眾降低資源消耗增加經營效益的環境。在政府的設計框架中要全面體現這樣一個規律,即競爭是為了淘汰資源成本過高的生產者,或者迫使其降低消耗成本。
(三)政府應著重加強海洋科技人才培養和促進重大技術合作
一方面,政府出面制定和推行各個層次的海洋知識、海洋科技、海洋意識的宣傳教育計劃,加強全民族的海洋意識,提高海洋開發勞動者的技能水平,培養海洋開發各個領域的高水平專業人才,保證海洋經濟建設對勞動者和科技人才的長期需求;另一方面,要引進用好海洋科技人才,加強海洋科技隊伍建設制定優惠政策,疏通人才流通渠道。同時,加強國內外海洋科技合作與交流,多方引進新技術、新設備、新成果,不斷增強海洋開發的科技能力;重視基礎研究,組織重大海洋開發項目的聯合科技攻關,引進推廣先進實用技術,提高海洋開發的科技含量和水平。提倡清潔生產技術,改進生產工藝,開發新技術節省資源,減少廢物,保證海洋的可持續利用。
(四)新時期政府應組織宣傳廣大民眾參與海洋管理
“公民參與是信息時代政治社會生活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是政府和公共管理者必須面對的環境和情形。”在海洋經濟時代,“政府獨自掌舵”的角色必須變革。在這里,公民不應再是海洋管理的看客,而是公共管理的積極參與者。政府不僅要將經濟發展與海洋環境保護、資源的合理開發有機結合起來,還要建立廣泛參與、高效、靈活的海洋經濟管理體制。公民參與到海洋管理的整個過程中,可以真正貫徹海洋管理的民主化原則,政府也才能制定出科學、合理、公正的海洋公共政策,才能實現海洋管理的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