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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隨著社會的不斷發展進步,互聯網發展水平的不斷加速,經濟全球化已經成為了一個必然的趨勢,而這對于各行各業的發展來說都是很大的挑戰,如何迎接并應對這一挑戰就成為了一項十分重要的工作。本文分析了我國經濟法的發展現狀,并針對其進一步發展進行了創新研究,希望能夠在經濟全球化大背景下,促進我國經濟法發展水平的進一步提高。
關鍵詞:經濟全球化經濟法發展與創新
1經濟全球化背景下世界經濟主要特征
經濟全球化最顯著的影響就是各種要素,包括商品、貨幣、資源等在世界范圍內的流動更加自由合理,配置也更加優化。經濟全球化使世界經濟產生了以下幾個顯著特征。
1.1金融貿易額的突增
自世界經濟貿易組織成立之后,國際貨物貿易總額的年均增長量達到了12%左右,但在這一時期,全世界的GDP增長幅度卻只有6%左右,該增長量遠遠小于這一時期國際貨物貿易增長幅度,且全球貿易水平的不斷提升,為世界經濟水平的提高打下了一個良好的基礎,經濟全球化也開始初現端倪。
1.2跨國直接投資額迅速增長
這些年來,跨國直接投資額的增長幅度也比較大,結合世界貿易組織的統計數據可以發現,跨國投資的流入量今年可能達到1.2萬億美元。而經濟全球化的發展對于跨國投資來說也有著很大的影響,所導致的變化主要有以下兩個方面:首先,經濟全球化,以巴西、俄羅斯和中國為代表的發展中國家慢慢成為了資本的輸出國;其次,在跨國直接投資領域,金融服務業、高科技行業所占據的比例越來越大。上述這兩種變化不僅有力地促進了世界經濟的進一步發展,同時使國際經濟法各項條款落實的難度加大。
1.3世界經濟一體化和國家集體化的共同發展
目前,跨地區經濟貿易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這得益于經濟全球化的不斷深入,雙邊以及多邊貿易量也有了顯著增加,并成為了世界經濟貿易發展的未來趨勢。通過對世貿組織各項數據進行調查發現,到2009年底,區域貿易協定的數量有了明顯的增加。除此之外,區域經濟一體化的深度和廣度也得到了進一步的深化。目前,歐盟由27個國家組成,人口逾五億,GDP高達614萬億美元;北美自由貿易區的GDP高達6萬億美元,且貿易數量仍在快速增長。分析世貿組織的相關數據可以知道,目前自貿區的貿易額占到國際貿易總額的60%,且經濟全球化以及區域經濟化的不斷發展進步,也會導致各種類型的貿易摩擦,如何處理好這些貿易摩擦就成為經濟法發展過程中必須要解決的問題。
2經濟全球化對于傳統國際經濟法的影響
2.1對于國際經濟法多樣性的影響
在國際經濟法制定之前,各國經濟法之間非常缺乏一致性,這使得跨國貿易要受到各種條款的約束,無法高效的開展。而經濟全球化的發展,則使得跨國貿易變得更為簡單和便捷,但同時也需要有一個跨國貿易規則來控制交易雙方所面臨的風險,這樣才能夠確保交易雙方的利益。從1990年開始,世界范圍內開始呈現出經濟全球化和經濟自由化的發展趨勢,國際經濟法規也因此有了更好的統一性,WTO組織便是在這種背景下產生的。在WTO組織中,開始制定的關稅和貿易總協定都是針對國際貨物貿易的政府管理工作。而社會的持續發展,也提升了總協調條約體系的豐富性,世界貿易組織的條約體系已經逐漸地擴展到了國際投資、國際服務貿易、知識產權保護等眾多方面,WTO所包括的國家也越來越多,而這對于國際經濟規則來說會是很大的影響。
2.2對于各國管理商事交往權力的影響
經濟一體化程度的不斷提高,對于世界經濟的健康可持續發展有著非常積極的作用,但也使得各國之間的關系更為密切。國家在行使自己的主權時,不僅要執行好越來越多的國際義務,還需要保護他國主權。傳統的國際貿易中,自主權一般都掌握在主權國家手中,可是經濟全球化的發展,導致各個國家都將提升自身利益作為目標,因此國家必須給予較大的貿易自主權,而且政府層面也漸漸認識到減少這種干預也能夠很好地促進本國經濟的發展。深入研究各國經濟法的發展不難知道,現今各國也給予了國際商事交往管理工作更高的自主權。
2.3對原有國際經濟秩序的影響
發展速度的不斷加快,使得社會財富呈現除了指數形增長趨勢,財富的集中度也在不斷提高。世貿組織的統計數據表明,20世紀60年代,發達國家的人均國內生產總值已經遠遠超過了發展中國家,而在幾十年的發展之后,這一差距變得更加顯著。因此,為了保證經濟全球化發展的進程不受影響,就必須采取有效的措施處理好南北經濟之間發展失衡的問題,還要結合實際設立更合理的國際經濟秩序。隨著經濟全球化的發展,新舊國際經濟秩序的交替也受到了很大的影響。
2.4對國家間經濟領域交往的影響
在現今的國際貿易交往中,國家對于商人跨國貿易約束的減少,所以商人的行為除了代表著自身,還體現著國家貿易協議。不僅能夠將其作為單方面行為,也能夠將其作為協議。國家間通常都是使用國際協定的形式來明確自己的權利和義務的,這樣便導致本可以自主產生的決策要符合協約國標準。現今世界上的國家在制定對外貿易管理制度和措施時都要遵循世界貿易組織的標準。每個國家不可能完全依照自己的意愿來確定關稅水平、進出口配額等問題,這樣才不會違背國際法。實際上,很多國家的經濟區域化以及經濟一體化已經有了長足的發展,且在這一趨勢中各國家間在經濟領域的依賴也變得更強。
3經濟全球化背景下對國際經濟法的創新
經濟全球化的發展使得國際經濟格局也產生了相應的變動,因此需要借助國際經濟法進行調整,今后的國際經濟法發展和創新過程中,應將下述幾個方面作為重點。
3.1增加各國經濟法的統一性
各國經濟立法須有較好的統一性,主要因為:(1)社會的不斷發展,國際貿易組織的形式也更加多樣化,涵蓋了大多數的國家,這有助于世界各國和各個地區經濟法的統一,其積極效果也十分顯著;(2)各個國家的經濟法和商法由于受到國際公約、WTO貿易協定以及國際貿易協定的影響,產生了明顯的趨同化特征;(3)自由貿易區內經貿一體化的形成,使自由貿易區內的商法和經濟法有了較好的統一性。現今,明確各種國際經貿關系的國際公約數量正在不斷增加,所發揮的作用也越來越顯著。
3.2協調好國際經濟立法和其他領域立法的關系
經濟全球化發展深度的不斷加強,使經濟領域的各項國際法律制度功能也得到了很好的整合,國際經濟法律制度對于社會、環境、外交等眾多方面也進行了相應的規范。目前的國際經濟立法工作中,要保證其規范性,而且要保證和其他領域的合理聯系,也就是要有策略性,規范性是指各領域的國際法律對自有對象和法律原則進行調整時產生的牽連,策略性主要是指各國為了保證自身的權益,在交換投票階段所采取的策略。在立法期間,某個國家在某一領域有自己的獨特優勢,在簽訂國際協議時,該國便希望能夠更好地保護和發揮自己的優勢,若是只針對這一領域進行談判,則雙方之間肯定不會有一個雙贏的結果,因此需要盡可能地擴大談判的領域,這樣才能夠做到優勢互補,每個國家都能夠從國際協定中獲得一定的益處,最終達成一個雙方甚至多方共贏的目標。
3.3促進國際經濟法和國內經濟法的融合
社會的不斷發展進步,各種類型的國際交往活動也變得越來越多,而現今國際法和國內法之間的界限也變得不那么清晰。通常情況下,在確定國際條例時應當以主要國家或國家集團的談判為基礎。因此,國家的談判計較以及綜合實力決定著談判結果,最終制定的國際法律與國內法律的契合性會越好。且國際法一旦確定,往往會對成員國的國內法產生不良影響。在對各個國家的經濟法進行總結后不難發現這樣的規律,國內法與國際法之間的界限相對模糊,而且國際經濟法與國內經濟法之間也不能很好的融合。
3.4要最大化發揮國際經濟法立法主體多元化的特點
國際經濟立法主體的最明顯特點就是多元化,產生這一特點是由于經濟全球化的持續深化。目前,除了原有的國際組織和主權國家在國際經濟法規則的制定中發揮著重要作用,很多私人組織所發揮的影響也是不可忽視的。這些私人組織一般有跨國公司和各種非盈利組織,因此跨國公司會對國際經濟法的制定產生決定性影響。跨國企業為實現自身的全球化發展,傾向于提高內部標準的一致性,以方便對銷售、生產和管理等每個步驟進行控制,相當一部分跨國公司針對旗下所屬的各個分支組織也設立了趨于一致的操作步驟、生產標準和知識產權保護要求,所以員工開展簽約活動時必須以公司標準合同為基礎,在制定國家經濟法時也應當考慮到跨國公司的發展需求,并且可以借鑒其規范,以提升國際經濟法的執行力度和落實質量。除此之外,非政府組織對于國際經濟法的制定也會產生一定的影響,許多國家由于受到非政府組織的推動作用,制定了相應的規章制度,以更好地對國際立法環境進行保護。
3.5要保證國際法的普適性和權威性
各個國家在經濟全球化的大背景下,越來越認識到國際經濟法對于本國的重要影響,意識到要想更好地維護本國的基本經濟利益,鞏固和發展自己的國際地位,增加自己的影響力就一定要按照國際經濟法律法規進行各項貿易活動。所以,面對國際形勢劇烈變化的現狀,一定要注意保證國際經濟法的權威性和普適性,只有這樣才能夠促進國際經濟的健康穩定發展。
4結語
綜合本文分析可以發現,經濟全球化的發展對于國際經濟環境產生了很大的沖擊,國際貿易也因此受到了很大的影響,在這種背景下,只有不斷地對國際經濟法進行修訂和完善,才能夠為國際經濟貿易的進行提供強有力的制度支持,促進國際經濟貿易活動的更好發展。因此,在未來的國際經濟法發展過程中,應當及時明確國際貿易發展需求,并善于發現問題,制定有效解決措施,這樣才能夠不斷提升國際經濟法的科學合理性,為經濟全球化的發展提供強有力的助力。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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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陳瑋 單位:贛南醫學院人文社會科學學院法學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