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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發展農業循環經濟對我國現階段環境保護、社會和諧、國家發展意義重大,我國農業循環經濟雖然在法律建設方面取得一定成果,但是還存在法律體系不健全、法律規定缺乏可操作性、公眾參與熱情低等一系列的問題1本文旨在通過剖析現有法律問題,提出完善我國循環經濟法律建設的一些對策1
關鍵詞:農業循環經濟;法律;對策
“三農”問題一直是各界關注的熱點,我國作為農業大國,農業經營耕作長期采用高投入、高消耗、低效益的粗放型經營方式,資源高投入、污染高排放、農業循環利用效率低,片面追求農業產量增長,忽視農業質量提高1農業資源遭到掠奪式損耗,生態環境日益惡劣1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確立&創新、開放、協調、綠色、共享’的發展理念,所以,在農業領域大力發展循環經濟勢在必行1
一、現階段我國農業循環經濟立法概況
我國農業循環經濟法制建設取得初步成效,初步形成以農業法為基本法,涵蓋促進農業循環經濟、保護農業要素資源、加強農業各方面污染防治等方面的農業循環經濟法律體系1促進農業循環經濟發展方面,頒布$可再生能源法%明確規定在我國全面促進可再生能源的開發利用,推動可再生能源市場的建立和發展;$循環經濟法%確立減量化、再利用、資源化的總體原則,增強節約農業資源意識,促農業消費合理化;$清潔生產促進法%規定從事生產和服務活動的單位以及從事相關管理活動的部門要實施清潔生產1保護農業要素資源方面,頒布$農業法%對農業資源的開發利用及循環再利用等做出詳盡規定,宣傳教育、獎懲結合;頒布$土地管理法、#$基本農田保護條例%等土地管理規定,對土地保護問題專門做規定;頒布$森林法、#$草原法、,為保護森林和草地資源提供了法律依據1農業污染防治方面,$環境保護法%對環境污染監管問題及公眾參與等作出詳細規定;$大氣污染防治法%及其$實施細則、,對農村大氣污染防治工作做了明確規定;$水污染防治法%對農業和農村水污染防治明確規定,農業生產者應科學、合理地施用化肥和農藥1
二、現有農業循環經濟法律存在的問題
(一)尚未制定專門法,農業循環經濟法律缺乏系統性
目前,我國在農業循環經濟法律方面雖有法律規定,但未形成完整系統的的法律體系,沒有制定專門的農業循環經濟法1現有規定剛性實施機制規定少,法律不系統,各方面規定零星散布在多部法律法規中,立法滯后性嚴重法律空白多,致使一些法律不接地氣#&落地難%1
(二)法律規定宏觀,現有農業循環經濟法律可操作性差
現有立法規定宏觀抽象,違法制裁規定模糊,只規定不履行職責或違反法律規定,應受到法律制裁,但無明確相應的操作程序,對違法者懲罰規定也不具體1原則化、理念化的法律規定勢必會造成難以適用、難以操作、難以量化、難以執行等諸多問題,農業從業人員相應權利受到侵害時沒有暢通的維權途徑,沒有方便操作的法律1
(三)公眾參與不足,政府主體之外主體權力配置匱乏
現有立法局限于對政府主體的權力配置,賦予政府主體規劃權、執法權,對政府主體之外的公眾主體、社會主體、經濟主體權利較少,其自主經營、參與決策、結社等權利不能及時有效予以保障,難以發揮治理主體的作用,多元主體參與的熱情尚未激發1此外,還有農業循環經濟思想意識缺失、核心保障制度缺失、法律手段單一、執法檢查不嚴格、法律宣傳不到位等多方面問題,在此不再一一贅述1
三、完善我國農業循環經濟法律的對策
(一)健全法律,制定適合國情的農業循環經濟法律
根據我國國情,合理借鑒農業循環經濟立法發達國家經驗,制定具有中國特色的專門農業循環經濟促進法,明確具體配套細則1確立農業循環經濟基本考核制度,農業循環經濟減排、量化制度、循環利用制度,并通過政府公共支持、財政轉移支付、稅收扶持、金融機構扶持等措施,形成全方位、多層次的激勵機制,形成科學的循環經濟法律1
(二)細化規定,促進農業循環經濟法律落地實施
將宏觀的指導性規定詳細化,以具體的制度規定,可操作的方式手段,立法明確,授權具體,有法可依,有法必依,防止農業循環經濟活動中法律&懸空’狀態,保護農業生產從業者發展循環經濟應有的保障,使農業污染者、浪費資源者、違反法律者受到應有懲罰1
(三)公眾參與,多權利多手段激發各主體參與熱情
賦予公眾在社會生態化管理中進行參與和決策的資格,明確農民、社會組織、經濟主體依法參與農業循環經濟事務的主體地位,暢通意見表達、技術服務、公益訴訟渠道,為公眾參與權行使提供法制并據此享有和承擔法律上的權利與義務1總之,農業循環經濟是一項長期而艱巨的任務1我們應立足本國國情,全面深刻剖析農業循環經濟發展的現有法律不足,揚長避短,完善法律、細化規定、公眾參與,努力為農業循環經濟的發展提供強有力的的法律支撐1
[參考文獻]
[1]樊明亞.經濟法概論[1]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
[2]馮之俊.循環經濟立法研究[1]北京:人民出版社
[3]孫軍工.循環經濟法治化探析[1]北京:法律出版社
[4]韓苗苗.我國農業循環經濟立法問題研究[2]河南師范大學碩士論文
[5]楊瑞榮.我國農業循環經濟立法問題研究[2]福州大學碩士論文
作者:范麗娜 單位:河北大學政法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