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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隨著我國科學技術的飛速發展,農村農作物耕、種、收過程已經實現機械化作業,大幅度降低了勞動強度,所需勞動力不斷減少,面對此種狀況我國提出土地流轉集中種植的政策,有利于農業種植長遠發展。土地流轉過程中在農村土地承包方面出現了一些問題,缺乏妥善管理。文章針對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過程中存在的不足之處進行探討,并著重提出相應改進措施,促進土地流轉過程的合法、合規化,確保農村的和諧發展。
關鍵詞: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不足;改進
一、引言
我國是一個農業大國,農業是我國社會、經濟發展的重要基礎,而土地是農業發展的前提,也是農民的“命根子”。目前很多年輕人走出農村,務工在城市,出現很多閑置土地,造成了浪費。我國根據農村土地實際情況大力提倡土地流轉,提高土地利用率,得到了農民的響應和大力支持,使農民的生活狀況也有了一定改善,但是在流轉過程中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工作還存在很多問題,亟待解決,以便促進農村土地流轉工作的穩定發展。
二、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過程中存在的不足之處
(一)土地流轉過程需要完善
據統計,以家庭作坊式傳統種糧模式收入很低,嚴重打擊了農民種糧積極性。隨著城鄉經濟發展的不平衡,很多年輕勞動力更愿意到機會更多的城里去務工,進一步加劇了土地流轉的迫切性。目前農村土地流轉方式還比較單一,一般采用農戶自由結合或是熟人介紹方式與承包人商議,經常出現出租戶因找不到承租戶而撂荒現象或是承租戶尋找不到合適的土地。即使相互之間達成協議并同意承租,大多數不會簽訂具有法律意義的法律合同,僅以口頭約定為主,造成政策上無法對土地承包進行監管,也無法明確確定雙方的責任和義務,為日后產生糾紛埋下了隱患,也為有關土地政策的落實增加了難度。
(二)合同部分條款缺乏法律效力
農村土地流轉自由結合的方式,很多是雙方當時自愿基礎上進行口頭約定,時常出現因一方人員變動或是思想變動出現違約現象而發生糾紛。另外一種方式為由中間人見證簽訂承包合同,但合同約定內容漏洞較多。土地流轉過程中出現的口頭協定或是中間人見證的草簽合同,雖然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但是很多出現糾紛時沒有明確的可執行條款內容。雙方農戶簽訂土地合同時考慮欠妥,具有很大隨意性,沒有具體書面形式的法律條款保障,甚至出現村里領導沒有征得農戶同意代為農戶簽字出租,存在私心擅自為自己的親戚、朋友謀取利益,具有強制性和霸王條款,出現非法承包現象較多。這些問題造成了很多農民自身權益受到損害,引發承包雙方諸多問題,給農村的和諧環境帶來了負面影響。
(三)經營權證未起到應有作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承包法》中明確規定,農戶一旦將自己土地租出去,對方承包方將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并且雙方需要到縣級以上相關部門辦理土地承包經營證明,確保雙方權益受到法律保護。但在實際工作中,很多農戶雙方因顧慮此過程復雜繁瑣未執行此項條款內容,還有的政府相關部門沒有嚴格按照規范程序來辦,存在“托人情、走關系”現象,導致未實際去了解具體情況就辦理土地承包經營證明。在辦理農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明時,只根據雙方的口頭所講就進行了辦證,也為日后產生糾紛埋下了隱患。
(四)相關土地政策宣傳力度不夠
由于農民文化素質普遍不高,接觸外界政策信息渠道較閉塞,導致很多承包政策執行不到位。另一方面相關工作人員的宣傳力度做得不足,只是流于形式,例如宣傳對象主要是擁有土地的農民,但很多工作人員只是在市里繁華地段發發傳單。這樣導致相關部門的宣傳工作與使用者農民脫節,不能全面、正確地理解相關土地政策。特別是對關系到農民切身利益的《農村土地承包法》的相關政策內容不了解,也沒有完善的調解土地糾紛方案,致使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糾紛案件逐漸增多,甚至還出現村委會侵犯集體土地承包經營權的現象,再有農民存在很多顧慮沒有便利的咨詢渠道,不利于社會主義新農村的建設。
三、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所采取的改進措施
(一)做好合同管理歸檔工作
在土地承包流轉過程中,土地承包合同至關重要,是實施此項操作的有效依據,因此必須加以重視,切實提高相關管理部門的責任意識和法制意識,充分認識到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的重要性,進一步提高工作高效化。首先應加強收集土地合同檔案的力度,逐步推動向制度化、程序化方向轉變。其次收集完畢后,相關管理部門工作人員要嚴格按照相關要求對其進行詳細檢查,發現錯誤語句、歧義語句、用詞不當的語句應及時與雙方進行溝通,確認修改完善等事項,使合同的核查工作落實到位,確保土地承包合同真實、有效。
(二)加強相關政策法規的宣傳力度,提高農民法律意識
為了促進農村土地承包過程規范化,國家出臺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承包法》并要求嚴格依法執行。鑒于農村土地承包以往出現的各種問題,必須加強相關條款的宣傳力度,使承、租雙方都明確各方權利和義務,在公平、公正、公開的基礎上來商談流轉事宜,嚴格按照相關規定來執行。在宣傳過程當中盡可能采用行之有效的途徑,采取多種宣傳手段相結合,方便不同的人群來閱讀。首先針對農村村民可以采取將相關法律條款和釋義制成小冊子,便于攜帶可以隨時查看。其次還可以將重要內容張貼到村內宣傳欄內,便于村民日常生活中可以看到。另外針對年輕農民或是在外務工農民可以建立微信群,將有關宣傳內容發到群內方便查看,利用互聯網途徑使大家交流溝通更便捷。多種途徑切實做實宣傳工作,逐步提高農民的法律意識,筑起農民保護自身利益安全墻。
(三)培養農村經紀人、完善土地流轉服務工作
土地流轉是近些年隨著農村種植結構的變化而逐漸興起的新事物,一些農民接受起來較為緩慢。農民普遍知識文化水平不高,對于一些文字性問題理解不是很徹底,顧慮較多,導致整體土地流轉過程困難重重。這些細小、繁瑣的細節問題給相關工作人員帶來了很大困難,如果解決不好將會影響整體流轉效果。面對這些問題必須加強土地流轉、承包合同等事項的指導服務,從而消除農民顧慮,使土地流轉工作穩步推進。農村經紀人的出現起到了很大的證明推動作用,農村經紀人是具有一定的法律知識、為了迎合農業、農村、農民發展需要而出現的個人或是組織,一般由村中較有威望的村民來擔當領導人。由于農村經紀人扎根于農村,對各項事務了解更加詳盡,與農戶交流也更有親和力。農村經紀人起到的作用相當于中介服務,對相關法律政策、承包合同中的條款予以解釋和介紹,服務于承租雙方,促成流轉過程的合法化、合理性,因此對農村經紀人應予以支持和推廣。
四、結語
總的來說,隨著農村種植現代化發展趨勢,進行土地集中規模化種植,更利于農業長遠發展,一定程度上促進了傳統農耕模式的轉變,土地流轉進行集中管理是必然趨勢。目前,我國農村土地流轉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但出現的細節問題、新問題制約了土地流轉的發展速度,亟待解決。本文提出的相關對策應結合實際,加強宣傳力度,消除農民心中顧慮,嚴格按照相關規定進行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使農村土地管理向規范化、法制化轉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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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高海軍 單位:天津市薊州區侯家營鎮政府農經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