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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近些年,我國經濟水平不斷提高,建筑工程行業得到了迅速的發展,建筑工程造價是一項重要工作,本文從實際出發,重點從合同管理在建筑工程的造價控制的應用展開了具體分析,以期促進我國的建筑工程更加蓬勃穩健的發展壯大。
關鍵詞:合同管理;建筑工程;造價控制;應用
1引言
工程造價,主要是指建筑在建造階段,工程的承包、競標以及工程單位在進行建設時的所有費用。工程造價控制,應在確保質量的基礎上實現利益的最大化,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制約著建設、施工雙方的活動,加強合同管理是獲得良好造價控制效果的重要手段。
2合同管理在建筑工程造價控制中的重要及必要性
工程項目合同是重要的法律文件,施工方建設方必須簽訂且遵守,它能夠推進建設的平穩進行,保證一切合法行為的權益。我國目前的市場經濟制度日趨健全,項目工程往往吸引了大量的投資,建設的工期也更加持久,加強合同管理十分重要,具體如下:①合同規定簽訂雙方的權利與責任,也明確了整個工程所用的時間、施工質量、造價等目標,它是保障建筑工程穩步實施的基礎。②合同管理涉及質量、進度、成本、物資管理等多個方面,其中,質量、進度和成本管理是建筑工程建設管理的三大目標。工程項目中的合同管理,關系整個工程管理水平和盈利效果。具體來說,建筑工程合同管理是實現經濟效益,提升企業信譽,確保企業可持續發展的依據。③建筑工程項目會有多個參建單位,合同履行中涉及業主、承包商與分包商、不同承包商之間的復雜關系,導致項目合同管理非常復雜,處理不當會帶來嚴重的經濟損失。
3建筑工程造價控制中合同管理的現狀
3.1合同法律意識淡薄
建筑工程的系統很復雜,過程繁雜,投入資金巨額,施工人員多,往往工程建設者的法制意識不強烈,合同簽署時內容不周到,導致建筑工程造價在后半階段無法把控在合理的程度內。某些工程未選用規范的標準文本,而是選用自己制作的文本,這種合同法律效力較弱,甚至沒有法律效力。更有甚者選用口頭簽署,進展許久才開始簽訂合同,這種情況下合同前期的約束力就無法發揮,更糟糕的情況是某些負責人為牟取不合法的利益,同時簽署內容不一致或不切合實際情況的合同,很容易造成工程造價控制過程中的利益糾紛。
3.2合同內容不完善
合同是保障施工方、建設方權益的重要文件,完善、有效的合同,應能夠準確反映合同雙方的意愿,但是實際操作時,因客觀、人為因素的影響,雙方簽訂的合同文本不夠嚴謹、內容不完善,均會導致許多額外的利益糾紛,甚至是導致工程無法按期竣工。
3.3合同管理機制不成熟
在建筑工程中雙方責任人對合同重要性認識不到位,大多數簽訂者對簽署過程,執行過程了解不夠清楚,導致監管機制無法有效運行。3.4合同專業人才匱乏由于合同管理工作涉及內容廣,相應的管理人員必須集建筑、管理、法律等知識于一身,但是目前市場上復合型人才嚴重缺乏,只有少數有經驗、有閱歷的技術人員才能掌握合同管理的核心內容。部分單位為了節省成本,不咨詢、不邀請專業機構進行工程合同管理,只是簡單地從項目中抽調一些人員組成管理小組,進行簡單培訓就上崗,以至于日后發生合同糾紛,無法對建筑工程進行科學的造價控制。
4合同管理在建筑工程造價控制中的應用
4.1合同簽訂管理
合同簽署前,雙方務必對合同仔細地研究與解讀,充分理解各項內容,從而有效減少由于合同內容款項不明確引發的紛爭,以免造成額外的經濟損失。比如:在材料選用時沒有規定統一標準和價格參照時期,在建設中,材料單價大幅度浮動,結算時出現爭執。基于此,施工各方簽訂合同時,必須認真、謹慎地根據規范程序進行。對部分大型工程的合同,最好聘用專業的造價、財務等專家一同論證,合同條款必須全面,用字準確,做到字字斟酌,反復推敲,在合同中不可出現含糊不清、模棱兩可的詞句,避免讓對方鉆空子,對一些常忽視又非常重要的條款,例如:違約賠償標準、延期竣工規定等均要明確規定,并做出詳盡的解釋,防止遺漏事項帶來合同糾紛。
4.2合同執行管理
一份簽訂好的施工合同就已經成為某個工程項目的實施依據,對整個項目的開展和推進都起到十分重要的引導和規范作用。因此,需要對施工合同進行分解和解讀,明確內部各個部門所負責的事項,樹立工程項目建設中一切以施工合同作為指導和依據的思想。將施工合同所約定的特殊事項向實際施工人員進行交底,確保合同履行從最基層做起。深入研究和學習合同,避免實際操作中,由于對施工合同條款不熟悉和不了解,造成不必要的損失。施工過程中,工程變更十分常見,一旦工程有所變化,必須及時檢查此次變更是否合理、是否科學,并按照更改內容,及時調整合同的價款,如果合同中規定了一些適合于此工程項目的價格,那就依據合同的規定更改調整;如果合同中寫明了相似的價格,就參考這些價格更改調整;如果合同中尚未寫出或者無法匹配類似的價格,那就需要承包人重新報價,這時專業的工程人員評估、審理、核實后就可以執行,但是若承包者沒有依據工程圖紙開展施工工作,造成的工程造價等方面的更改要由承擔者負責,且施工總造價不得更改。
4.3索賠處理
當前,在工程量清單計價模式下,具體單項工程的綜合單價是不會因施工的難易成度、施工技術措施的不同等變化而進行調整的,這樣就減少了承包人以此來進行索賠的機會。在發包人給出的清單與實際工程量差異比較大的情況下,會導致承包人進行索賠的機會增加,主要體現在:①承包者往往會依據工程施工量的不同,在報價上制造不平衡,以謀取額外的大量利潤,同時還能夠提出索賠;②工程施工量會因為某些客觀原因增加,這樣施工就變得更難,致使承包人提出索賠;③在競標階段,承包者選取不平衡的報價,在工程出現變化及更改后,依據設計上的變化從而引發工程施工量的改變,當造成了巨大的差額時,發包人和承包人只好再次對工程的綜合造價提出商議和預算,這時就很有可能變化為承包人的索賠。基于此,在填寫清單工程量前,必須要認真詳細對設計文件中的工程量進行復核,避免因為設計方面存在的錯誤導致工程在實施中出現太大的變更量,嚴格根據清單中的細目將圖紙工程量細化在對應細目中。規范、科學、細致、準確的工程量清單,有助于發包人承包人雙方對于工程造價的把控與決策。
5結語
合同管理是工程造價管理的核心,對于確定與調整合同雙方的經濟關系,解決合同存在的糾紛,控制工程造價有著重要的作用。完善合同管理,對于減少造價糾紛,確保工程建設的經濟效益、社會效益有著十分重要的意義。因此,有必要理清合同管理與建筑工程造價之間的關系,確保建筑工程的項目圓滿完成。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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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須文婷 單位:貴州省建筑設計研究院有限責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