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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現代企業管理中,合同管理已經成為一項十分重要的項目,是企業開展經濟活動的重要載體,在企業的經營和發展中扮演著越來越重要的角色。本文就針對合同管理、風險管理以及法律風險進行研究。按照現存企業合同法律風險管理模式展開討論,歸納總結相應的防范措施,努力探索構建適合企業長遠發展的合同管理法律風險防范體系。
【關鍵詞】合同管理 法律風險 防范
一、引言
就目前來看,合同管理是企業經營發展中最關心的問題之一。近年來,由于合同管理方面的疏漏導致糾紛并引發嚴重后果的事情層出不窮。我國企業已經越來越認識到合同法律風險管理的重要性,已由原來單純追求利潤逐漸轉換為在風險權衡的基礎上實現企業的可持續發展。眾多企業意識到,合同法律管理不僅僅代表法律問題,還在一定程度上是關乎企業發展的經濟問題,在整個合同管理中,需要由以往的事后審核向事前預防和事中控制轉變。
二、合同訂立階段的法律風險
合同訂立是一個動態的過程,企業通常將合同訂立、合同履行至合同終結視為一個完整的系統。在合同訂立階段,需要合同雙方相互履行權利義務以及條款合約,最終目的是能夠使合同順利履行。當今企業一般都具有合同法律風險防范體系,整個體系存在的目的是最大限度降低交易風險。筆者認為,在整個環節的風險防范中,最根本也是最直接的就是合同訂立階段的風險防范。
(一)合同主體資信調查的法律風險
合同訂立之前,需要對合同主體資質進行審查,這樣能夠有效預防風險的發生。在企業運營的過程中,合同雙方責任重大,合同相對方是否能夠正常運行直接影響到本企業的生產運營和成本收益。這就需要在簽訂合同之前首先認真核查供應商的主體資格,盡可能了解到對方的真實信息,必要時甚至需要對企業進行實地考察,在多方權衡之后才能夠簽訂合同。需要采取的防控建議是:第一,嚴格進行供應商資格預審,在簽訂合同之前,需要確保對象的主體資格適合,查詢對方的行政許可,重點審查對方企業法人代表以及主管單位的授權氛圍。第二,需要對供貨資質進行動態維護和更新。簽約前,企業的相關部門不能簡單相信對方企業所提供的信息,而需要對對方企業的資質進行復核,保證信息的真實性。第三、在進行行政許可等特殊資質的,需要供應商出具相對應的資質證書,并需要核實其證照的真實有效。
(二)合同約定條款的法律風險
合同約定條款對約定雙方權利義務最終實現具有十分關鍵的作用。在合同條款中應該具有明確的信息指示,如果在合同條款約定上出現問題,就會影響雙方的交易,甚至造成損失。需要采取的防控建議是:第一需要在訂立合同條款的過程中,嚴格明確標的名稱,使用規范的全稱,避免出現歧義。第二要根據質量條款明確物資質量驗收標準,在驗收的過程中嚴格根據質量標準進行驗收。第三是物資的單價和總價表明,避免在合同款項以及結算時出現風險。第四是明確合同履行期限,避免發生合同延遲履行的法律風險。第五是明確確定履行地點和方式,避免單方違約現象。第六在訂立合同時,需要明確不可抗力范圍,企業雙方都有義務通知對方做好防范措施,避免風險的發生。
三、合同履行階段的法律風險
(一)交付的法律風險
在這個階段中,客戶很容易惡意不提貨,使得企業無法在規定的時間交貨,履約損失。根據交貨方式的不同,在交付中經營遇到的風險分別是自提風險、代辦托運風險、送貨風險等。面對這些風險,我們可采取的防控措施是,當客戶惡意不提貨導致我方不能在規定時間內交貨的,可以采取提存措施保證我方的權益。另外,在交貨的過程中,我方交貨人員應仔細核查對方提貨人員是否有相應授權,還要注意注意符合合同規定,提貨人員出示的提貨權限與合同權限保持一致。先付款后提貨的,我方需要對款項進行查明,確定款項到賬之后才能進行發貨。代辦托運或送貨的,我方都需要在運貨之前檢查運輸工具是否合格以保證貨物的安全。當客戶領取貨物之后,需要在合同或合同規定的其他憑證上簽字證明。
(二)結算風險
第一,在這個階段,一些供應商要求企業進行先款后貸,但是容易出現我方付款后供應商不提供貨物的情況,這就需要在合同上明文規定,約定供應商發貨時間,一旦延遲發貨,需要承擔相對應的違約責任。第二,企業內部溝通不及時,在供應商沒有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發貨時,企業已經付款從而受到損失,這需要企業各個部門加強溝通,在辦理對外結算過程中嚴格按照程序辦理。第三,選擇預付款以及分期付款的合同,在付款比例以及時間上控制不當,會給企業帶來風險,這就要求相關部門明確付款比例,并在合同中明確規定每期款項付款的條件。
(三)貨物驗收、入庫風險
第一,物資采購部門在進行檢驗的過程中,沒有嚴格的按照合同標注的規格進行檢驗,在檢驗物資質量時沒有運用專用設備進行質量檢驗,這些未認真按照合同規定進行檢查的物資,使得在今后出現問題時,供應商會依照這個借口逃避責任。這就需要企業對合同進行明確,明確嚴格按照合同規定的內容進行相關驗收,嚴格按照規定程序進行。第二,企業驗收人員沒有進行驗收就在貨物驗收單上簽字、倉庫人員沒有進行校對就簽字允許入庫、在沒有經過上級指令允許就擅自簽收的,這些都容易對企業帶來法律危險。需要企業雙方在合同規定下,在驗收的過程中,嚴格的按照合同上的標準進行驗收,出現問題雙方都要在驗收報告上簽字,這樣能夠最大程度避免合同管理法律風險問題的發生。第三是產品質量存在隱蔽性瑕疵的,這就需要驗收人員和倉庫人員得到質量部門的核查認定之后才能進行簽字準許入庫。
四、企業合同法律風險防范體系建設的思考
首先需要在合同風險防范意識方面進行有目的的培養,在企業中,尤其要建立對領導干部和關鍵部門核心人員的監督機制,對相關知識進行培訓以及定期或不定期的考核,最大程度的避免風險的發生。要求企業人員正確認識合同管理的功能,要重視合同的管理,不能忽視每一個環節,合同法律工作人員要兼顧每個環節,進行及時的維護管理,避免風險的發生。在企業中需要不斷的對法律工作人員進行約束和激勵,需要企業提高法律人員的地位,不斷實行激勵機制促進他們努力工作。其次,在合同管理制度的建設上,需要相關負責部門進行監督,在多個部門進行全權把關中,實現法律資源的優化整合,使得每一個部門都各司其職,保證合同管理有效進行。在合同制定、履行以及審核階段,要求相關部門全過程管理,嚴格控制每一個環節,避免企業風險的發生。
五、結束語
總之,在企業運營過程中,企業要結合經營實際不斷的總結經驗,借鑒先進的合同管理方式進行管理,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實現對企業合同的立體化管理。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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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楊晟 單位:山西西山煤電股份有限公司物資供應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