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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隨著經濟的發展,我國的工程項目的規模與數量也在擴大和增加,為了確保施工的質量,采用招投標的方式是對承包方的一種監督,其中也與合同的簽訂有密切的關系,為了提高招標企業的施工質量,本文就對招投標管理與合同管理中的問題進行分析,并提出相應的解決對策,以供相關學者參考。
關鍵詞:招投標管理;合同管理;對策
我國目前有很多大規模的項目在施工,且分布十分廣。在工程管理上,人為因素影響致使管理過程中仍有較多的不足,存在招投標的違規等不良現象,擾亂招投標的合法競爭,對施工的質量與合同的履行起到不良的影響,損害了集體、個人的利益。面對這種情況,合同管理能起到約束作用。因此合同管理與招投標有不可分割的關系,其互相配合、相互制約,對管理工程項目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一、工程項目實行投標管理的意義
為了形成由市場定價的公平競爭體系,讓工程項目更加合法合規,采取招投標制十分普遍,通過多個投標人的相互競標,選取最優的投標企業,這種競爭的表現形式主要通過價格來競爭,利用其材料上的不同等因素,確定最優的價格,使價格趨于理想狀態,節約投資,提高項目的收益。因此,大力推行招投標制,是甲乙方雙方更好的選擇,因為甲乙方的出發點不一致,會有自己的利益考慮,采用招投標的方式能為雙方提供更多參考。推行此機制,能夠減少交易費用,節省人力、財力,進而讓整個建筑工程實現良好發展[1]。
二、我國招投標現狀
自從改革開放以后,我國不管是經濟還是科技都有了較為迅猛的發展,城市化的規模也在不斷擴大,而這也就加快了項目投標管理與合同管理的發展。項目投標管理與合同管理是一個能夠衡量標準的制度,若長期都處在未能自我健全的狀態之下,則即便發展的再迅速,其中都會存在較大的漏洞以及缺陷,因此必須及時、快速地彌補。
三、招投標與合同管理的關系
招投標與合同管理存在的密切的關系,首先,工程招投標的過程是施工合同的談判與簽訂的過程。由甲乙雙方提出簽訂的協議,與接受協議的環節。其次,工程招標的過程是交易的過程,此時,還未形成相關的法律約束,只有在簽署完合同后,法律約束力才對甲乙雙方起作用,所以,有必要進行招投標合同的簽署以及合同的管理。
四、項目招投標及合同的日常管理
目前,我國有諸多項目招投標的代理機構,并且,這部分代理機構的內部缺乏管理,十分混亂。有許多項目代理機構并未全方位地實施動態監督與管理,其會在申請辦理虛借,經濟人員以及拼湊專業技術和承攬代理業務以后,再臨時將項目招投標轉給不專業的人員,而這種情況也會直接造成項目招投標的不負責。除此以外,也有諸多企業在原先經營的范圍以內增加了項目招投標代理業務,這樣便會以企業的名義去承接項目招投標代理業務。但這些企業并未對內部管理方面加以重視,久而久之,便會使企業出現違法經營現象,甚至會導致項目招投標質量較低,或者出現投訴情況。基于合同管理經驗,在對雙方的履約行為開展監督與管理的過程中,務必指派自身有豐富經驗的記錄人員,必要時可以聘請合同管理方面的專業人士開展工作指導,以此來提升工作人員的業務能力。在規模較大的項目中,應設置合同管理的專職部門,且明晰部門內工作人員的職責,以此來將項目進度、合同履行情況等等方面嚴格落實到具體崗位之上。但在合同管理中具體有以下兩點需要注意:第一,業主與工程師履約的監督、管理機制。第二,違約行為的處理機制。首先,務必依照合同所約定的格式以及時間,及時將合同中的保函上交,例如,預付款保函、履約保函等,以此來避免經費誤用的問題出現。其次,監管合同中的有關要求,并提交承包商的有關文件。幫助項目采購部門做好資料的整理以及關稅的分攤計算,務必要充分將合同語言優勢以及只能優質發揮出來,盡力做到每批貨物都可債券分明、財務清楚,這樣能為后續的工作奠定良好的基礎。再次,全時段跟蹤合同的實施情況,監督調查項目的進度、項目的質量以及項目費用的執行情況,在此過程中若出現問題,則務必要快速協調各個部門,并監督責任部門做好糾正,以此來切實保證項目后續進展順利。從次,依據具體合同中的項目規定進度,高效協助各個部門做好資料的整理以及結款方面的計算,且在規定的時間之內完成收款的資金準備。特別是需要對報稅工作開展預先劃稅的管理,進而避免稅務損失。最后,高度配合項目其他部門完成項目相關事宜的交接工作以及項目后續的驗收工作。工作人員需對項目中的各種驗收的報告數據資料以及交接證明等方面的文件做好整理以及保管的工作。
五、工程招標與合同管理存在的問題
隨著我國經濟的深入發展,建設項目招投標合同是約束甲乙雙方的重要法規性文件,也是甲乙雙方在執行過程中的依據。目前,普遍認為工程合同管理是維持良好市場環境的重要手段,也形成了公正的競爭機制,在節約施工成本,提高施工質量方面發揮著不可小視的作用,然而由于在招投標中仍存在一些管理體制的問題,導致甲乙雙方出現經濟糾紛,造成這種情況的原因具體如下:
(一)投標行為不規范
招標不規范是目前工程招標所面臨的一大問題,不規范的招標會影響招標工作的合理性,主要有以下兩方面的因素:一是在招標單位的選用上,按照有關法律規定,招標要采用公開公正的方式進行,但是實際在招標時,為了從中牟取利益,未嚴格遵守相關法律規定,出現了弄虛作假、非法干預、暗箱操作等不良現象。二是在投標單位的問題上,一些投標企業為了中標,通過瞞報工程價格,或者設法弄虛作假、偷工減料等方式來獲取利益,惡意中標,與招投標的公正性相違背[2]。
(二)評標問題突出
評標是招標、投標的一個方向針,目前,尚未有一個合理的評標體系,不能有效避免招投標的問題。一是評標容易受到工作態度的影響,一些評標人為了滿足自己的私欲,在評標的過程中,違反了相關規定。二是在評標時,對標書的解讀與分析沒有采用綜合評標法,帶著主觀的評標態度參與評標,影響評標質量。
(三)施工方為中標的不合法行為
當前階段,我國中標為了能夠和國際接軌,是無法無標底招標中的最低價中標。另外,部分施工方也希望能夠節約項目所使用的資源,減少項目所投入的資金,而為了達成此目的,甚至不惜使用各種方式故意將價格壓低,但最后會造成項目無法準時完成,有的項目甚至不能按時開工。而在此期間,極個別工作人員會向領導或者相關人員進行賄賂,希望借此成為“關系戶”,這也會使招標中的黑幕較多,管理中也就會出現越來越嚴重的官僚風氣。
(四)合同管理中存在問題
首先,在合同管理中,沒有完善的管理體系,在合同的制定上、簽署、執行等方面,沒有進行有效的規范,極易引發合同糾紛等不良現象。其次,部分招標單位為了滿提高自身的收益,制定霸王條款。最后,合同中的職責劃分不到位,當出現利益糾紛時,容易影響雙方的權益。
(五)相關法規意識不強
項目投標管理中,為了保證雙方的權益得到保障,在項目投標中與合同管理中都有相應的法律條例,除了聘請的一些法律顧問,其他的管理人員并不是很了解,甚至會出現一些誤區,因為法律條文都是文字性的,大部分人在理解的時候都是一知半解,沒有形成統一的認識,除此之外,一些別有用心的人利用政策的漏洞,獲取利益。
六、工程項目在招投標管理中的對策
(一)規范工程投標的管理
首先,建立健全的企業信用評價體系,將其納入招標的參考范圍中。對投標的企業建立信用評價登記體系,對履行到位的企業給予較高的等級,對弄虛作假的企業進行責令批評,嚴重時進行媒體曝光,拉入投標黑名單中,限制其參加投標項目。加大監督的力度,加強懲罰的執行度,讓參與的企業不敢輕易違規。其次,在法律方面,不斷完善現有法律的條例,將可能出現的漏洞堵塞住,讓企業在投標中遵守法律法規。為了公正客觀地評標,選取優質的企業,需要對評標專家進行管理,一是健全評標委員的制度建設。二是對現目前的評標專家,根據其各自專業優勢進行細化歸類。三是建立違規制度,對評標過程中態度不公正的專家進行嚴厲的教育,對于優秀負責的評標專家進行表揚,強化在評標過程中的監督[3]。
(二)完善相關的法律法規
建設工程招投標是市場經濟競爭機制下的誕生物,市場經濟的發展需要法制,需要有一套良好的法制系統來約束雙方。本著公正公平的理念,逐漸完善相關法律規定,制定通俗易懂的法律條文,防止有心人鉆空子;提高管理人員對相關法律的認識,避免法律意識淡薄,出現不正當的操作。嚴格對施工的企業進行資質審查,將指標進行量化,根據量化的標準,嚴格審查施工單位的資質。將沒有資質的企業和素養不高的企業清除出隊伍,杜絕工程項目進行再次轉包掛靠的現象。對甲乙雙方、招標方、公證等有關部門,進行監督,防止招標中心的標底外泄,避免不當的行為出現,明確懲戒力度,依法查處不當問題。由于合同的種類較多,一部法律不可能如此完善,在現有的基礎上,結合市場的現狀,制定出專門的指標,細化指標,在合同的履行期間,需要由合同管理部門,對現場進行走訪,以及對施工的進展進行考察,對施工的節點工期不定期進行評審,發現存在的問題,以便及時糾正,保證全面實行合同的內容,使管理變得更加有效。
(三)明確簽署的內容
在進行招標時,會涉及簽署合同,現在招標書分為技術標與商務標,在簽署商務標時,必須由相應的負責人來簽訂,這樣簽署的合同才有相應的法律意義,相反,技術標在簽署的時候,不像商務標那樣嚴格,在合同上不能有具體的投標單位信息,才可以保障投標的公平性。在開標時,順序一定是要先技術標,再商務標,開標的順序不能打亂,為了保證技術標的內容不外漏,等技術標評完之后,再讓參加的單位簽署文件,以防出現評標人員牟取利益的情況。同時,先打開技術標的目的在于更公平地打出分值,而商務打出的分數都是固定的,因此,為了投標的公正進行,需要明確技術標的分值[4]。
(四)嚴格把控投標的全過程
在投標的整個環節,都要嚴格把控,在開標之前,要統一此次投標的評標體系,確定招投標通過哪些方式進行的,并且在相關部門的監督下進行招標會。在開標時,要有效避免資料的泄露,一旦將分數泄露出去,一些投標分值不高的企業,就會采取不正當的手段設法中標,以此賄賂評委。因此為了減少這種現象,要完善投標過程中的管理,每一環節制定評標制度,確保投標的有序進行。
(五)投標文件要全面了解
工程企業在招標時要對招標的范圍以及內容提前進行了解,相關的技術人員對價格、材料的選擇需要全面了解,合理地選擇有資質的投標企業,招標文件編制后,要進行認真的審閱,檢查項目中的每一項清單內容是否準確無誤,有無遺漏,招標的總價與每一項的單價相加是否符合,確保價格的準確性。在合同管理中,本著公正公平的理念,落實投標中的各個環節,明確具體的中標企業,在中標的一個月之后,簽署相關的合同。在招標合同管理上,制定統一的流程,確保各個單位都能參與競爭,公開招標的信息,確保企業都能得知其中的流程和相關規定,同時,制定統一的評標方法、指標,當更新投標信息時,使各個企業都能清楚地知曉,嚴厲杜絕擅自更改投標信息的行為,以防給個別企業開小灶。嚴格審核企業的相關資質,杜絕出現串標、掛靠不良問題。
(六)改革招投標管理模式與運作方式
改革招投標管理模式與運作方式,以此形成統一的招投標管理,解決招投標市場分散問題或行業壟斷現象。強化政府對招投標活動的監督,對目前存在一些問題進行解決,提高執法人員的水平,嚴格執法、文明執法,確保招投標活動的公正性,創造一個良好的市場競爭環境。而建立統一規范的招投標管理機制需要從源頭治理好腐敗問題,抓住重點,從整體上把握招投標的流程,在構建全面的監督體系后,需要對每個實行環節采取重點監督,實行差別管理,即按照資金來源實行項目管理,分為重點與非重點的監督對象,對國有企業的投資進行強化監督。
(七)抓好招投標后的跟蹤管理
當雙方簽訂合同后,確定了雙方的法律關系受到保護,在后期的工程項目開展中,只有監督合同中各個條款的履行情況來體現。首先,對合同進行把關,審查合同的真實性,相關條款是否符合相關規定,避免出現簽署合同之后,甲乙雙方又私自簽署陰陽合同。其次,對雙方的履行義務進行監督,對合同執行的內容加強管理,以防出現掛靠等不良現象,加強對合同履行的時間管理,確保合同的履行。再次,做好合同的糾紛處理,當雙方出現經濟糾紛時,根據合同的相關規定,依法進行仲裁,在仲裁前,積極進行調解,如果沒有調解成功,可申請仲裁。最后,建立投標人誠信體系,實行投標人的誠信管理,在招投標時,增加投標項目負責人的承諾,一旦發現惡意的行賄、串標等行為,將無條件剔除出投標隊伍,禁止參加此次投標的活動,禁止一年或者兩年內參與招標項目[5]。
(八)加強項目法人對招投標的工作掌握
由于項目法人是承擔風險的第一責任人,項目法人有必要對工程項目的建設進行全面的管理,如果項目法人對招投標的工作把控不嚴格就會影響合同的進展情況,延誤工期。但是由于項目法人的成員能力不高,對新行的法律法規依據合同管理意識不足,掌握得不夠全面,沒有辦法勝任法人的工作,影響工程的管理。所以作為項目法人,不能當“甩手掌柜”,要秉持認真負責的態度,嚴格對工程項目進行監督,落實工作職責。
七、結語
綜上,我國在工程招投標中,還存在諸多不規范的情況,需要引起人們的重視,工程招投標是工程承包的主要方式,針對工程招投標的問題,主要采用合同管理的方式約束甲乙雙方,投標企業應該確保招標過程的合規性,對企業進行整頓,而招標企業也應該秉持客觀的態度對待招標企業,開展招標活動。因此,我們要積極落實合同管理的實行,保證我國工程項目的持續發展。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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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王希若.項目招投標與合同管理中存在的問題探討[J].建材與裝飾,2020(9):166-167.
[4]劉家希.工程項目招投標合同管理探討[J].中國設備工程,2020(6):230-231.
[5]王雪明.工程項目招投標與合同管理研究[J].居舍,2019(35):129.
作者:王夢君 單位:常州市軌道交通發展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