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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概述
電信運營商介入互聯網電視業務有利于整個產業的發展,可以解決目前互聯網電視商業模式不清晰、缺乏方便快捷認證能力,缺乏前/后向計費渠道,缺乏用戶投訴、售后服務和售后營銷渠道,以及網絡質量無法保障的問題。借鑒移動互聯網的發展模式,電信運營商在電視產業的布局需要以類似于智能手機的“云管端”的方式構建互聯網電視應用的運營管理模式,吸納和保有用戶入網,提升寬帶價值。而且與互聯網內容提供商和服務提供商的關系應該從OTT(OverTheTop)轉變為產業合作關系,雙方協同發展,為用戶提供高體驗、高品質的應用和服務。
2電視應用管理模式
電信運營商開展互聯網電視業務的根本目的是利用電視的屏幕來擴展互聯網業務,視頻業務雖然是互聯網電視的核心關鍵業務,但是如何加入其他增值應用和行業應用才是需要解決的首要問題。本文提出了統一的電視應用管理模式以實現對視頻業務和增值業務(應用)的統一管理,具體包括建設半開放、半封閉的電視應用管理系統,采用松耦合方式與應用系統對接,以及按套餐方式對應用進行打包銷售。在統一的電視應用管理模式中,創新性地提出應用管理平臺和電視應用商店互相配合完成應用管理,包括應用上傳、應用的產品打包和應用,以實現電視應用的有效管控,引入視頻業務和游戲、音樂、教育、彩票、咨詢、閱讀、行業等各種增值應用。下面從應用打包銷售、電視應用管理系統來對這種應用管理模式進行詳細的說明。
2.1應用打包銷售
付費牽涉到安全和用戶接受度問題,通過運營商平臺收費已經常態化、正規化,用戶能接受,而且用戶比較信賴。電信運營商能夠成批引入應用,打包銷售,不僅可以打造出具有持續盈利能力的價值鏈,從用戶和收入來源上掌控應用,而且使得電信運營商的計費手段成為電視行業的標準支付手段,避免淪落為純管道。為了推動互聯網電視用戶規模化發展,本文建議使用套餐方式打包出售應用和服務。例如將視頻業務和音樂、閱讀等各種增值應用業務打包,與寬帶業務、手機業務進行捆綁銷售,用戶繳納套餐費用后,可以隨意使用套餐中的產品,而不是以傳統的按消費次數進行收費。打包銷售應用是目前移動互聯網新興的應用銷售方式,以KDDI推出的SmartPass手機應用套餐服務為例,每月只需要交390日元,相當于乘一兩次地鐵的錢就可免費下載500多個KDDI打包應用。具體計費方法建議采用如下2種方式。
a)采用一定的用戶規模預測量提前與CP/SP進行分成。例如KDDI的SmartPass套餐是按照400萬用戶的預測量提前給內容提供商/服務提供商(CP/SP)分成,即擁有400萬用戶數就可以達到盈虧的平衡點。
b)對于某些應用,可以根據應用的活躍使用量,與CP/SP分享套餐訂閱收入。例如對于某些非常熱門的游戲應用可以采用這種方式,以提高游戲廠商熱情。
2.2電視應用管理系統
電信運營商負責建設、管理和維護終端管理平臺、應用管理平臺和應用商店,打造“終端管理平臺+應用管理平臺+電視應用商店+管道+電視桌面”的應用管理系統,如圖1所示。應用管理平臺對互聯網電視業務進展集中的管理和維護,包括業務申請、業務審批、業務開通、業務信息查詢,以及應用打包等功能;電視桌面提供互聯網電視終端,例如智能機頂盒或智能電視一體機,開機后桌面的鑒權,同時提供各種應用使用的計費/統計功能,為業務運營提供數據,例如應用使用次數;電視應用商店利用運營商的渠道優勢,將應用匯聚到運營商的電視應用商店中,將認證、鑒權、計費能力開放給開發者,不僅可以掌握電視應用市場的主動權,具備監控和管理應用的能力,而且增加了運營商在產業鏈中的參與角色;終端管理平臺主要是完成對互聯網電視終端進行遠程管理,主要功能包括終端注冊認證、異網接入禁止、業務與配置信息的管理,與IPTV系統中的終端管理平臺類似,本文不做詳細說明。終端管理平臺、應用管理平臺、電視桌面和電視應用商店相互配合完成電視應用的運營和管理,流程說明如下。
a)互聯網電視終端開機啟動后,電視桌面就到終端管理平臺進行終端驗證,只有通過驗證才能使用。
b)用戶只能通過電視桌面上的應用商店客戶端下載和安裝應用,各種應用系統與應用管理平臺采用松耦合的方式進行對接。
c)用戶使用某個應用時,電視桌面首先判斷用戶訂購的套餐中是否包括該應用或者是免費應用,如果是已經訂購的應用或者是免費應用,那么將控制轉移給應用本身,如果是用戶還未訂購過該應用,則連接應用管理平臺進行應用鑒權、應用訂購。
3應用管理平臺
應用管理平臺不僅進行用戶、用戶和電視桌面的有效管理,而且還負責應用打包、應用運營管理,包括用戶開機登錄時的互聯網電視用戶認證和應用的認證鑒權,并根據用戶下載和使用應用時產生的CDR數據及業務訂購關系產生計費話單(該計費話單將作為IT/CRM進行用戶計費、SP結算的依據)。電視應用管理平臺包括用戶管理、CP/SP管理、業務管理、認證鑒權、計費結算、桌面后臺等模塊。CP/SP管理模塊對CP/SP的基本信息管理、生命周期管理、信息度管理、監控報警等功能,完成CP/SP合作引入;用戶管理模塊對互聯網電視用戶基本信息的管理,以及包括開戶、銷戶、應用訂購關系的管理;業務管理模塊對互聯網電視業務進展集中的管理和維護,包括業務申請、業務審批、業務開通、業務信息查詢,以及應用打包等功能;桌面后臺模塊提供機頂盒開機后桌面的鑒權,同時提供各種應用使用的計費/統計功能,為業務運營提供數據,例如應用使用次數。在實際建設方案中,為了平臺建設輕量化,可以采用IT/CRM(省電信公司)實現互聯網電視業務的開戶、計費和結算,通用數據庫(UDB)提供的天翼賬號以實現與寬帶賬戶、移動業務等賬號的統一管理,以及翼支付提供在線支付能力。為了對應用進行打包銷售,借鑒IPTV業務管理體系中的內容管理方式,提出了類似的應用管理方式,將業務分為應用、應用服務和產品3級結構,應用只有打包為服務,然后打包為產品才能提供給用戶,詳細說明如下。
a)應用:由CP/SP提供,向用戶直接提供業務服務的邏輯對象,應用可以是視頻應用或者增值應用,每個應用都有一個唯一的應用ID;應用的操作對象就是應用軟件本身,例如AndroidAPK。
b)應用服務:是電信運營商與CP/SP的界面,也是雙方業務協商時采用的邏輯對象。每個應用服務都有一個唯一的應用服務ID。服務帶有應用的價格描述,但是只用于應用銷售的建議和結算,不用于面向用戶的直接銷售。
c)產品:由電信運營商提供,是電信運營商和用戶的界面,也是直接用于向用戶銷售的邏輯對象,每一個產品都有一個唯一的產品ID。產品中包含有銷售價格、有效期及計價方式等信息。多個應用可以打包為1個應用服務,即允許1個應用可以屬于單個或多個應用服務;多個應用服務能夠打包為1個產品,同時允許1個應用服務分別打包到多個產品。應用、應用服務和產品之間的對應關系。
4結束語
電信運營商只有轉變思維方式,為用戶提供豐富多彩的增值化應用和服務,才能推動互聯網電視用戶規模化發展,促進互聯網電視行業的深入發展。本文提出的電視應用管理系統借鑒了移動互聯網的成功模式和IPTV系統建設的成熟經驗,滿足電視業務安全可靠、可管可控的要求,構建了完整的電視應用生態環境,掌握了互聯網電視業務發展的主動權。后繼將深入研究如何開放應用管理平臺的認證、計費、支付能力,為CP/SP、應用開發者提供服務,打造完善的電視應用生態環境。
作者:陳杲 韓蘇川 王建秀 單位:中國電信北京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