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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互聯網金融是互聯網與傳統金融有機結合的一種新興金融模式。隨著網絡科技的不斷發展,互聯網金融對我國社會的發展和人們日常生活的影響程度越來越大。互聯網金融是一把“雙刃劍”,在帶來巨大機遇與利益的同時,也出現了諸多不可忽視的風險。本文針對我國互聯網金融的現狀,提出完善相關法律法規、健全征信體制等加強風險監管的方法。
【關鍵詞】互聯網金融;發展;風險監管;風險類型;防范措施
一、互聯網金融概念的內涵
互聯網金融是傳統金融和互聯網有機結合所產生的一種全新金融產物。目前,我國對于互聯網金融的概念及內涵主要有兩種觀點:一種主張互聯網金融就是通過互聯網這一平臺提供金融服務,其并非一類全新的金融模式;另一種則認為互聯網金融是有別于直接融資和間接融資的新的金融模式。綜合目前各方觀點,認為互聯網金融是傳統互聯網和互聯網技術相結合,運用互聯網信息技術來進行網上的借貸、投資和資金支付等金融活動的新興金融模式。
二、互聯網金融風險的主要類型
(一)信用風險信用風險屬于互聯網金融的主要風險。首先,互聯網金融對網絡的依賴性極強,所有的金融活動都需要依賴互聯網進行,交易雙方無法面對面接觸,交易雙方的顧慮與質疑便因這種虛擬性而產生;其次,我國相關法律法規有待完善,征信體系存在較大漏洞,導致我國互聯網金融行業的違約成本不高,不能對交易雙方起到很好的約束作用,P2P網貸平臺跑路、非法吸納資金、網路洗錢等亂象時有發生。根據網貸之家不完全數據統計,截至2019年9月底,P2P網貸行業累計平臺數量為6617家,其中停業及問題平臺數量達到了5971家,占比高達90.2%,涉及出借人數275.2萬人,涉及貸款余額2143.1億元。
(二)流動風險流動性風險是指金融機構無法應對因負債下降或資產增加而引起的流動性問題。與其他風險相比,流動性風險產生原因更加復雜和寬泛。首先,互聯網金融具有周轉快、流量大等特點;其次,由于互聯網金融相對于傳統金融行業的不確定性和高風險性,使互聯網金融存在較高的擠兌風險;最后,由于互聯網金融平臺的監管力度不足,許多平臺都存在籌資困難,杠杠比例過高等風險。綜上所述,當受到不利影響時,互聯網金融較易發生運營資金鏈斷裂,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爆發流動性風險。
(三)技術風險技術風險是指計算機網絡技術、工具的缺失、落后所造成的風險。不管是在傳統金融還是互聯網金融中,客戶和企業都會注意資金收益及資金安全方面,互聯網金融的服務質量會受到互聯網的穩定性和安全性的會直接影響,為了避免出現互聯網風險時給客戶和企業造成較大經濟損失,這就使得互聯網金融對網絡技術層面要求較高。互聯網金融技術風險主要體現在以下兩點:一是互聯網金融平臺、工具的漏洞。由于互聯網企業的開放性和特殊性,互聯網金融體系非常容易遭受黑客和計算機病毒的攻擊,雖然目前大多數互聯網軟件都會設置網絡防御體系,但網絡技術的較快更新、發展速度使其被攻克的可能性仍然很高,進而導致信息的泄漏、篡改及丟失等問題。二是因互聯網金融具有相對較高的技術含量性和復雜性,其相對于傳統金融更易導致技術風險的產生,相關操作人員的技術水平限制或操作不當都會造成直接或間接損失。
(四)法律風險我國互聯網金融發展迅速,但仍處于監管弱、標準亂、壁壘低的環境中,使得互聯網金融和服務本身容易陷入違法違規的境地。目前,我國互聯網金融的法律風險體現較為集中,主要是網絡洗錢風險、非法集資風險和虛擬貨幣風險。1、網絡洗錢風險。金融系統是現代社會融資的主要渠道,為許多企業和投資者提供了極大的便利,但由此也成為洗錢的高發、高危區域。由于互聯網支付平臺的移動性,不法分子很容易利用支付平臺成為其轉移資金的渠道;另外,網絡洗錢的渠道也具有多樣化的特點,不法分子可以利用虛擬貨幣、互聯網保險、網上銀行等進行洗錢活動。因此,網絡洗錢方式更加具有隱蔽性和多樣性,導致中國人民銀行反洗錢工作難度增大。2、非法集資風險。非法集資風險主要是指網絡借貸平臺通過高額利息進行融資。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民間年化收益利率超過25%的認定為無效,而存在非法集資的平臺公司往往其攬儲的年利率都超過25%。另外,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非法集資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網貸平臺未經監管部門批準的情況下非法吸收存款屬于違法行為。3、虛擬貨幣風險。互聯網上的虛擬貨幣主要是指源于互聯網金融產生的電子數字貨幣,是一種點對點、去中心化的支付系統,其主要特征是匿名性和跨境流通。由于相關監管部門無法有效的監管虛擬貨幣的交易流程,在金融動蕩時期,還可能擾亂金融秩序,危害國家安全,因此虛擬貨幣存在相當高的風險。
三、我國互聯網金融的現存問題
(一)監管法律法規滯后首先,雖然中國人民銀行針對互聯網金融頒布了《關于促進互聯網金融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等一系列規章制度,對互聯網金融的監管也有著一定的成效,但總體上仍存在內容籠統、一些條款執行困難的問題。其次,互聯網金融具有覆蓋廣、虛擬性等特點,想要通過法律完全監管到位仍存在較大的難度。最后,互聯網金融具有極高的創新度,發展速度相對于傳統金融行業異常迅猛,導致相關法律法規處于落后行業實際情況的狀態,致使相關法律法規領域存在大面積空白。
(二)監管責任不明確互聯網金融因其行業屬性,金融業務具有多樣性和復雜性,我國也采取了多頭分業模式進行監管,監管主體也因此具有了多樣性。監管責任不明、監管效率低下是我國監管主體存在的較大問題。雖然在2013年8月國務院確立了由中國人民銀行牽頭,銀監會、證監會等在內的金融監管協調部際聯席會議制度,但該會議只承擔監管協調的職責而沒有實際決策權決定了其作用的上限并不高,依然不能從根本上解決監管重疊、監管空白、監管部門相互推諉責任等問題。
四、互聯網金融風險防范措施
(一)完善相關法律法規相關法律法規存在漏洞是互聯網金融風險產生的主要原因之一,完善法律法規是我國當下的首要任務。首先,要根據互聯網金融市場的運行特征、發展規律、主體的性質等,制定針對性的法律法規,彌補當前我國相關法律體系的空白。其次,增強相關法律法規體系的強度,讓互聯網金融市場上違法行為成本提高,最大限度降低信用風險的發生。最后,政府也應該發揮自身監管職能,促進相關法律體系的建設,設立專門的執法機構來全面貫徹法律要求。
(二)明確監管責任主體,加強監管力度根據我國互聯網金融市場上企業數量多、種類繁雜、跨界混業的特點,應沿用細分行業監督的監管模式,并出臺更為有效的監管細分原則,確定監管主體和劃分好監管職責,防止發生制度性錯配的問題,進而導致監管重疊、監管空白等問題的再現。另外,監管部門應充分發揮監管作用,做好協同監管工作,加強對互聯網金融市場上違法違規行為的監督,切實做到《指導意見》中“依法監管,適度監管,分類監管,協同監管,創新監管”的要求。
(三)建立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與征信體制建立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與征信體制是保證投資者決策準確和市場健康穩定運行的關鍵。第一,要加強企業信息披露的力度,盡量做到市場的透明化和公正話,減少信息不對稱帶來的影響。第二,保護市場上投資者的個人信息,防止個人信息落入到不法分子手中。第三,我國在完善央行征信體制的同時,應該建立以政府為主導的征信體制,設立合理、有效的信用評價體系與征信體制,依法嚴懲市場上不守信、不守法的個體。
(四)制定嚴格市場準入與退出機制目前我國互聯網金融市場上魚龍混雜,制定嚴格的市場準入標準,對市場主體的資格進行確立、審核,可以在很大程度上降低投資風險,減少違法違規、缺乏風險意識和從業能力企業的數量,保證投資者合法利益的安全。另外,市場退出機制在企業的發展過程中也是重要的一環,合理的退出機制可以減少企業運作的風險,確保市場的健康運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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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朱彥松 郭婧琳 周凱 齊瓊 單位:西北政法大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