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想要寫出一篇引人入勝的文章?我們特意為您整理了職教考試革新思考范文,希望能給你帶來靈感和參考,敬請閱讀。
一、高職院校學生成績認定標準
高職院校的學生應當具備哪些知識與能力,達到什么樣的水平,與接受普通高等教育的學生有什么異同,在學生成績認定標準中應當予以體現。
1.等級標準。高職教育首先是高等教育,是大學教育,所以它的基礎知識的等級應當是大學專科及以上的知識水平,至少它的大學數學、大學語文、大學英語、人文知識水平不應當低于同層次普通高等院校。因此,考核高職學生的政治理論、職業道德、法律法規、語文、數學、英語、計算機、美學與藝術的知識水平是必要的,這些可以證明他們達到了高等教育的知識水平。
2.職業標準。高職教育是職業教育,它是以職業知識結構、職業能力結構、職業態度和職業道德為主要內容的教育。學生成績的評定,當然要包括職業知識、職業能力這些方面的內容。學生就業,用人單位最看重他的職業能力。
3.行業標準。高職教育是技術教育,它要培養學生具有崗位特色的專項技能。它要按崗位或崗位群的內涵要求,決定專業知識的含量,決定技術技藝技能的含量,決定所具有的解決生產第一線實際問題的能力,所以考核學生職業技能,考查學生的技術等級或任職資格達到的標準,也是必要的。
4.發展標準。高職教育是生存與發展的教育,它培養的學生應當具有未來的生存與發展的能力,讓學生要學會自主學習,有正確的價值取向。讓學生具有一定的經濟意識、質量意識、社會意識、創新意識,能適應職業崗位發生的變化。所以,要考核學生的學習能力、交際能力、適應能力、個人發展能力、與他人共事能力、組織協調能力,運用資源能力、使用信息能力、運用技術能力。堅持上述的學生成績認定標準,就可以有效地區別普通高等教育與職業教育的教育測量與評價標準問題,有利于按高職教育的本質規定性,培養高素質的應用性專門人才,也有利于變知識考試為能力考試,其變革的深遠意義,會在相當長的時間內顯示出它的導向作用。
二、高職院校考試改革的思路和方式
根據美國哈佛大學教授霍華德•加德納的多元智能理論,人的智能是多元的,發展變化的,是以多種方式呈現出來的,從人的全面發展出發,單純的考核人的某一種智能和學習狀態都不符合實用性人才的培養目標,高職院校的考試改革必須基于上述理論在思路與方向上有所突破。
1.變單一的筆試為多樣化考試。針對不同的課程,考試方式要突出多樣性、針對性和生動性,不能只限于筆試。允許采取多樣化的考核方法,如閉卷、開卷筆試;閉卷筆試與口試相結合;口試、筆試與技能操作相結合;撰寫調研報告與答辯相結合。或采取論文、設計、制作,也可以采用無標準答案試題,著重考核學生的思維方法、思路和見解等方式。課堂評價也是重要方式,教師應在教學活動中觀察和記錄學生的表現,還可以通過面談、正式作業、項目調查、書面報告、討論問題和小論文等方式考察和評價學生。
2.考試內容要側重學生能力考核。考試不僅要測試學生掌握知識的廣度和深度,而且要測試學生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實際動手能力。要減少以考學生記憶能力和知識量的多少為主的客觀性題目,相應增加綜合性、分析性、應用性等以考查學生基本能力為目的的主觀性題目。凡是實踐性強的課程,一定要增加動手能力的測試。文科類課程要重點測試寫作能力、分析總結能力、表達能力;計算機類的課程側重編程能力、操作能力,使用主流軟件的能力;實踐性課程主要測試學生的實際應用能力。考試不僅從知識點出試題,還要從課程的目的、專業的特點和要求來出試題。比如數學,對文科和理工科就應有明顯的區別,理工科可以強調概念、邏輯思維和實際計算;而文理科則應強調嚴格的敘述和正確的邏輯思維,計算反而不那么重要。
3.建立以用人單位為主體的評價體系。《教育部關于全面提高高等職業教育教學質量的若干意見》(教高[2006]16號)中明確提出:“要重視學生校內學習與實際工作的一致性,校內成績考核與企業實踐考核相結合。”學生職業能力評價可由職業院校負責組織,但在用人單位里進行。用人單位為學生提供完備真實的工作實訓環境,充足的實訓耗材,完善的實訓設備,從而使學生職業技能鑒定所需的訓練、考核得以充分落實。具體做法是:根據學校所開設的課程內容,在學生參加真實的與課程有關的勞動崗位培訓后,由學校及用人單位的工程技術人員在實訓現場共同對學生進行考核。重點測試學生是否已達到課程所確定的職業能力目標,然后根據學生的實際能力出具相關的能力評價證書。在每次崗位培訓后都由用人單位實訓教師和人力資源專家對學生所獲得的職業能力按照用人單位的實際要求進行全面測試,如毅力、合作能力、創造能力、組織管理能力、獲取信息能力、口頭表達能力、社會活動能力等,這也是對學校學習成果的動態評價。
4.大力推行職業資格證書制度。職業資格證書具有考核的公正性和權威性特點,職業資格證書應根據學生自身發展需要、學生個性特點、學生學習基礎等情況進行考取,鼓勵學生考取多個職業資格證書,即鼓勵學生根據本人興趣、愛好和特長取得優勢證書的同時,再根據專業和行業要求取得相應證書。學生既可以靠自己的特長就業,也可以靠自己所學的專業去就業。這樣也體現了高職教育的學歷性和職業性,從而和國家提出的在全社會實施學歷證書與職業資格證書并重的“雙證書制度”相吻合。已取得職業資格證書的學生,可不參加校內相應課程的考試,直接把考證成績記入學生成績單,真正實現校內考試與職業資格考試的統一。
5.個別課程可探索合作式考試。教育部16號文件提出:“教育學生樹立終身學習理念,提高學習能力,學會交流溝通和團隊協作,提高學生的實踐能力、創造能力、就業和創業能力”為貫徹這一精神,高職院校可根據專業特點開設幾門過程性課程,這類課程不過多看重學生最后學到多少知識,學得多深,而是看重學生參與到課程學習的過程,通過學生獨立查閱資料、相互討論、總結報告,讓學生親身體驗學習。這類課程可探索合作式考試方式。根據課程內容,要求每個學生以不同的角色、分工,集體合作完成某項任務、解決某個問題。這種方式可以加強學生的合作精神,在當代社會中,這種合作精神是很重要的,它既可以提倡合作精神,又可以發揮個人的主動性,我們要積極研究在這種學習和考試方法中,如何發揮集體和個人的積極性,如何評定集體和個人的作用,并最終給出每個學生的成績。
總之,高職院校要以教育部16號文件為指導,明確考試改革的思路與方向,變知識考試為能力考試,用符合自身特點的人才考評模式,培養出高素質的高級應用性人才,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作出應有的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