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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為使礦床工業指標管理過程中有一個基本要求明確、可操作性強、標準統一的管理規范,有效提高礦床工業指標的實際應用效率及資源利用率,礦床工業指標管理工作應提出統一的制定原則和相應要求。本次研究,把類比法作為一種論證方法,提出了類比論證法,并提出了類比論證法的使用范圍。根據目前對礦床工業指標管理的兩種觀點,一種是主張根據地質規律和客觀實際加強工業指標的論證,另一種是主張簡化管理程序,強化參考性工業指標,盡量縮小工業指標的論證范圍。類比論證法的提出,是結合以上兩種觀點,旨在簡化管理程序,又在一定程度上尊重地質規律和客觀實際。加強對礦床工業指標的管理工作,合理開發利用和有效保護國家礦產資源,使礦床工業指標管理合法化、規范化、標準化、科學化、并具可操作性。
關鍵詞:一般工業指標;礦床工業指標;論證制訂的工業指標;管理
1.引言
近年來,我國礦產資源供需形勢呈現新的態勢,地質勘查工作有了長足發展,礦產資源開發大力推進,不同礦種的勘查和開發都得到了不同程度的重視。自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局2020年5月《固體礦產資源儲量分類》(GB/T17766-2020)、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2020年5月《固體礦產地質勘查規范總則》(GB/T13908-2020)以來,進一步明確、規范了地質勘查技術管理工作。而《礦床工業指標管理暫行辦法》(國儲[1992]210號)是早在1992年11月16日由國家礦產儲量管理局、國有資產管理局的,而當今勘查開發投資主體的多元化及現行有關管理規定,不足以滿足我國礦產資源經濟發展的需求。
2.礦床工業指標管理的重要意義
2.1社會意義
礦床工業指標是評價礦床的工業價值、圈定礦體、估算礦產資源儲量的標準和依據,是評價一個礦床有無開采價值的基礎指標。加強礦床工業指標管理,關系到掌控國家礦產資源儲量家底,關系到國家礦產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和有效保護。對維護礦產資源國家所有權益、促進礦產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提高儲量管理與礦政管理水平起到積極的作用。
2.2經濟意義
礦床工業指標體現了礦床的經濟意義,主要體現在當前技術經濟條件下一個礦床有無開采價值的基礎指標。同時,又直接影響著礦床資源儲量的規模。因此,礦床工業指標的合理與否,關系到國家所有權益,體現著礦產開發的經濟效益。對礦床工業指標加強管理,合理估算資源儲量,有利于保障礦業權效益的公平,實現礦產資源國家所有權益,發揮礦產勘查和開發利用的社會效益、資源效益和經濟效益。
3.我國礦床工業指標管理現狀
2002年礦床工業指標審批取消以后,雖然簡化了工業指標制定程序,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勘查工作效率,但是在實際工作中,由于缺乏對礦床工業指標有效的管理手段,導致礦產資源管理部門對圈定礦體的工業指標難以管理到位;其次,不同的單位對同一礦床工業指標的執行不一樣,特別是社會商業性勘查項目更為突出。以低品位礦為例:首先,低品位礦的界定標準不統一。低品位礦是指介于邊界品位與工業品位之間、在當前技術經濟條件下不具開采價值的礦產,但實際工作中,卻因為品位指標的要求不同影響了低品位礦的界定。以貴金屬礦為例,規范中對不同礦石類型和選冶方法的品位指標有三個,即邊界品位、工業品位和礦床(體、塊段)平均品位,通常稱為“三指標”。但近年來,隨著黃金價格的上揚,多數省(市)、自治區執行了“雙指標”,即不再考慮礦床平均品位,只要達到最低工業品位的就可以劃成工業礦體,只把介于邊界品位和最低工業品位之間的劃為低品位礦床。而國土資源部一直按照規范要求執行“三指標”,只有既達到最低工業品位又達到礦床平均品位的才能劃為工業礦體。達到最低工業品位但未達到礦床平均品位要求的,也劃為低品位礦。這樣,因為對“雙指標”和“三指標”的執行標準不統一,就導致了低品位礦界定的不一致。第二,低品位礦的圈礦方法不統一。根據《固體礦產地質勘查規范總則》,厚大且能連片的低品位礦石應單獨圈定。根據《銅、鉛、鋅、銀、鎳、鉬礦地質勘查規范》,在圈定礦體時,如果礦體邊部一側或兩側為厚大且成片分布的低品位礦時,應單獨圈出。這種情況下,在單工程中圈定礦體時,邊界附近允許將相當于夾石厚度的低品位礦圈入礦體,對夾在礦體中厚度不大且分布零星難以分采的低品位礦,則無須單獨圈出,而應圈入礦體中參與礦體厚度和平均品位估算。實際工作中低品位礦的圈定方法主要有以下兩種:一種是,只有在一個塊段至少有一個點達到最低工業品位指標的,才可以圈定低品位礦,一個單工程控制的礦體不圈低品位礦,理由是低品位礦是在開采工業礦體時順便開采的,不具單獨開采價值,如果具有單獨的開采價值則應降低最低工業品位指標。另一種是,只要是介于邊界品位和工業品位之間的,不論是否是單工程控制,只要厚度達到工業指標的,均圈出低品位礦,理由是近年來礦產品價格走高,低品位礦具有現實的開采價值。上述例子說明,采用同樣的礦床工業指標,由于對工業指標的執行尺度不同,圈出的礦體范圍和低品位礦及工業礦的數量均不一致。這一系列問題都反映出目前礦床工業指標的管理有待加強,《礦床工業指標管理暫行辦法》的提出,既要簡化工業指標制定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又要保證礦床工業指標這把“尺子”管理的嚴謹性與合理性,從而更高效的保護和合理利用資源,維護國家權益。
4.國際上礦床工業指標的使用情況
對于礦床工業指標,國際上的普遍做法是在礦產勘查過程中不斷根據工作情況論證提出工業指標。具體指標的確定主要根據礦體地質特征、礦石質量、礦石選冶性能、開采技術條件、開采的外部條件及市場狀況等而具體確定,從而做到了一礦一指標。國際上基本沒有國家統一規定的參考性指標。
5.礦床工業指標管理的建議
(1)礦床工業指標:在一定時期的技術經濟條件下,對礦床礦石質量和開采技術條件方面所提出的指標,是圈定礦體、估算資源量的依據。礦床工業指標管理應明確礦床工業指標概念、分類、主管部門及事權劃分,針對一般工業指標概念、適用范圍和要求及論證制訂的工業指標方法選擇和尚無一般工業指標、新發現礦種工業指標提出相應要求。(2)礦床工業指標的分類:分為參考性工業指標和論證制訂的工業指標。關于工業指標的分類,原“一般工業指標”也屬于論證的工業指標,與“論證的工業指標”并列不符合邏輯,故建議分為“參考性工業指標”和“論證的工業指標”。(3)論證制訂工業指標的方法及選擇:常有地質方案法、經濟分析法、類比論證法。①工業指標的變化對礦體形態、完整性和規模敏感的,一般應采用地質方案法。②工業指標的變化對礦體形態、完整性和規模不敏感的,可采用經濟分析法;具備類比論證條件的可采用類比論證法。③尚無一般工業指標的礦種,在普查階段可參照本礦種勘查開發實際采用的工業指標類比論證;尚不具備類比條件的,普查階段應在礦石加工選冶技術性能試驗研究的基礎上進行必要的論證。④新發現的及有新用途的礦種,普查階段應在礦石加工選冶技術性能試驗研究的基礎上,對工業指標進行必要的論證。(4)采用不同方法論證礦床工業指標對單位及專業的具體要求:①采用地質方案法制訂工業指標的,由勘查單位、礦業權人和具有相應資質或能力的單位共同研究,根據礦床地質特征初步確定試圈指標。論證單位綜合考慮產業政策、資源利用和環境保護要求,礦床(體)完整性,資源開發經濟、社會、環境效益等,從礦山建設需要出發,評價勘查工作滿足程度,對不同方案進行綜合比較,擇優推薦最佳工業指標方案。②采用經濟分析法制訂工業指標的,勘查單位應向具有相應資質或能力的單位提供相關地質資料,由其根據礦床地質特征、開采技術條件,結合礦石加工選冶技術性能,選取合理的經濟評價參數,測算與預期收益水平相對應的品位指標,并對工業指標的合理性進行分析評價。③采用類比論證法制訂工業指標的,可由資源量報告編制單位論證。詳查及以上階段應由礦產地質、水文地質工程地質環境地質、采礦、選礦及經濟等專業人員,根據礦床地質特征及類比礦山(床)的勘查開采實踐論證。(5)應倡導采用三維礦業軟件進行礦體圈定、資源量估算及工業指標論證。(6)應明確論證制訂的工業指標適用的前提:工業指標論證報告經礦業權人組織專家初審,其推薦的工業指標可進行礦體圈定和資源量估算。(7)應提出了工業指標的合理性評價要求:論證制訂的工業指標的合理性由相應資源儲量評審機構組織專家在資源量評審過程中進行評價。(8)考慮到全國各地的差異較大,比如南北煤炭的最小可采厚度差異,省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可結合具體實際,制定本地的具體的實施辦法。(9)應對礦床工業指標管理中所涉及的相關主體明確責任。礦床工業指標管理應與即將出臺的《礦床工業指標論證制訂要求》(行業標準)相互配合、協調一致,從行政管理的角度對礦床工業指標提出要求。指導礦床工業指標的應用、礦體的圈定、資源量的估算等工作,以有利于建立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維護礦產資源國家所有權益和市場公平,加強礦產資源資產管理,促進礦產資源科學、高效與合理利用。
參考文獻:
[1]《礦床工業指標管理暫行辦法》(國儲[1992]210號).
[2]《固體礦產資源儲量分類》(GB/T17766-2020).
[3]《固體礦產地質勘查規范總則》(GB/T13908-2020).
作者:王婉瓊 單位:自然資源部礦產資源儲量評審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