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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大學生參與高校管理的必要性
(一)大學生參與高校管理是我國高等教育改革發展的必然趨勢
自上個世紀九十年代以來,高等教育開始逐漸出現市場化傾向,高校在辦學過程中不再把政府投資作為唯一財政來源,學生學費占據的比重愈來愈大,甚至可以達到40%的比例,在這種形勢之下,大學開始參與市場角逐和競爭,學生則成為高校最大的投資者和顧客,二者的關系已經帶有服務者與消費者的色彩,學生對高校發展所產生的影響也愈來愈大,甚至可以說學生的滿意與否直接關系到大學的和諧穩定與長遠發展,這一點在近年來體現的尤為明顯,因為隨著國外高校和港臺高校加入內地高等教育市場,學生和家長對高校具有了更多的選擇權和更大的自由度,國內高校地位急劇下降,由賣方市場轉為買方市場,高校改革管理體制也是在這種形勢下應運而生,改革的方向是努力滿足家長和學生的需求,逐步提高大學生在高校教育中的地位和作用,因此賦予大學生在學校管理、課程設置、教師聘任等方面更多的參與權和機會就成為勢在必行的事情,所以說積極引導大學生參與到高校管理工作之中已經成為未來高等教育改革發展的必然趨勢。
(二)大學生參與高校管理有助于提高高校管理效率
大學生參與高校管理有助于提高高校管理效率主要體現在兩方面,一方面大學生參與到高校管理工作之中,會從大學生的視野和角度為管理工作帶來新的理念、方法及途徑等,從而順利實現高校管理工作的創新及效率的提高等;另一方面大學生在參與高校管理工作的過程中,既是管理者的身份也是被管理者的身份,這直接增加了二者之間的雙向互動和交流,無形中也為教育管理改革增添了動力,這對高校管理體系及效能的提高都大有裨益。
(三)大學生參與高校管理有助于培養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人才
隨著現代社會競爭的日趨激烈,對人才的要求與日提高,大學生要想在社會站穩腳跟,贏得一席之地,除了應該具備扎實的基礎知識和較強的實踐能力之外,還應該要有較高的綜合素質及適應社會變化的能力,而大學生參與高校管理,不但有助于增強他們對學校的歸屬感,激發學生的主人翁意識,還能有效鍛煉學生為人處世的能力,使之形成正確的社會價值觀、是非觀及法制觀念,從而為未來走向社會奠定堅實的基礎,除此之外,學生廣泛參與學校管理工作,還會使他們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獨立思考及與他人溝通的能力得到顯著提高,所以從這個層面來講,學生參與學校管理工作對他們鮮明個性的形成及綜合素質的提高都是很有幫助的。
(一)大學生在民事法律關系中的地位
眾所周知學生與高校之間的關系不僅有管理與被管理的關系,同時還具有民事法律關系,二者在地位上是完全平等的,在學校各項工作開展的過程中,學生不僅是管理者同時也是被管理者,學校管理工作的高效完成,需要高校和學生的相互配合、共同努力,在以往的高校管理工作開展中,由于不重視學生主體地位及管理作用的發揮,導致出現一些高校食堂罷餐、演出罷演的事件等,這都是沒有科學恰當處理好高校與學生之間的民事法律關系及忽視學生主觀能動性發揮的典型表現。
(二)學生在高校管理工作中的監督地位
學生在高校管理過程中具有法律監督的地位,且主要通過兩種方式來體現,一是法律民事訴訟方式救濟;二是民事法律關系救濟。通常來講學生在高校管理中的監督地位在行政方面體現的最為顯著,首先體現在學生對校規校紀的申訴方面,一般高校在制定校規校紀時會更傾向于維護本身權威和管理地位,而在一定程度上損害學生的權益,面對這種狀況,學生可以參照相關行政法律訴訟條例,對學校管理舉措提出申訴,以此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和相關權利,在這一過程中就很好的凸顯了學生的管理作用;其次體現在學生對高校制定校規校紀的干預上,學校在開展校規校紀制定工作的過程中,學生可以通過座談會、聽證會等方式參與其中,這樣既可顯著體現學生的主人翁地位,又可使其充分發揮自身監督職責,確保校規校紀的內容在法律規定的范圍內。
(三)學生充當著社會公眾與高校聯系紐帶的媒介地位
隨著開放型社會的日益構建及高校的迅猛發展,公眾了解高校管理質量的優劣主要是通過學生表現來界定,如果學校培養出來的畢業生綜合素質較高、社會工作能力較強,那么社會公眾往往就會認為該校管理質量和教學質量是比較高的,反之亦然,所以從這個角度而言,學生充當著高校與社會公眾之間的溝通職責,承擔著媒介與調節者的作用,學校通過學生了解公眾社會對自身的期望及目的,社會公眾通過學生了解學校的管理狀況、發展目標及發展理念等,學生在這一過程中所發揮的作用很好的彌補了公眾與學校關系中存在的缺憾,所以說學生在社會公眾與高效之間承擔著實至名歸的媒介作用。
三、大學生在高校管理中的作用
(一)可以有效提高高校管理的合法性
隨著法制社會的積極構建和不斷完善,法制觀念已深入人心,各行各業都必須堅持法治的原則和理念,高校在開展各項管理工作的過程中當然也不例外,且其主要涉及兩層法律關系,一是行政法律關系;二是民事法律關系,各項管理活動的進行和開展要同時符合這兩項法律規定,而大學生參與高校管理工作有利于提高管理的合法性,主要是基于以下兩點,首先體現在行政法律關系之中,學生參與到高校管理的各項工作之中,可以在很大程度上避免和減少高校行政侵權行為的發生,一旦學校為了維護自身利益,出現濫用權力、隨意侵權的行為,學生就可以依據行政法的相關規定,依法進行申訴和維權;其次體現在民事法律關系層面,在此項法律關系之中,高校與學生是處于完全平等的地位,但是因為種種因素制約和限制,雙方都很容易發生違約行為,比如學校未能履行自身承諾給學生提供優質的學習環境,部分學生也因為各種原因沒有如期如數繳納各項費用等,進而產生違約行為,而提高學生高校管理工作的參與度,則可有效改善這種狀況,學生在參與管理工作的過程中,會無意識的增強自身主人翁地位,進而自覺規避自身各種違約行為的發生,同時也更方便監督學校行為,從而減少或降低學校發生違約行為。
(二)可以有效提高高校管理的科學性
古語有云,“三人行,必有我師焉”。大學生作為新時代的人才,積極參與到高校管理的各項工作,不但能夠充分發揮群體的智慧結晶,為工作帶來新的理念、方法和途徑,還能有效糾正學校管理過程中出現的各種弊端,顯著提高管理工作的科學性,不僅如此學生親身參與到管理工作之中,還能保證各項管理決策的制定和執行適合學生身心發展的需要,進而推動學生得到全面、健康成長和發展。
(三)可以有效提高高校管理的合理性
以往學校在處理各項管理工作的過程中,往往帶有很多強制性色彩,習慣從硬性規定出發處理各項管理問題,而學生參與到管理工作之中,則可以對學校的行為起到良好的約束作用,使之在處理某些問題的時候,融入更多溫情和道德的元素,這樣不僅有助于構建和諧的高校與學生關系,還有利于培養思想健康、品德高尚的大學生。
四、結語
從以上內容的論述中我們可知,大學生在高校管理工作中所占據的地位是重要的、所發揮的作用是巨大的,因此高校在未來發展的過程中,要積極采取各種行之有效的措施引導大學生參與到各項管理工作之中。
作者:邢雪峰 單位:東北石油大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