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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我們現在身處于互聯網時代的快速發展之中,互聯網的迅速發展讓一切都變得簡單,共享經濟能夠讓整個社會的資源分配的相對公平。但是這種發展模式給稅收帶來很多問題,稅收管理難度加大。在整個稅收管理的過程中,存在著難以劃分稅收種類,稅收的邊界十分模糊的情況。并且納稅主體很難確定,征稅管轄難度大,缺乏明確的指導,征稅體制還不完善,并且征稅項目難辨別,征稅管理的內容還難界定。因此,我們就要加強對互聯網時代下的共享經濟商業模式的分析,了解互聯網時代下共享經濟發展的實際情況,和由此帶來的實際問題,在現實生活中找出解決對策。
關鍵詞:互聯網時代;共享經濟商業模式;稅收問題;對策
一、前言
互聯網時代下的共享經濟的發展十分的迅速,讓人應接不暇,其在實際中暴露出的問題并不是無法解決。稅收的征收問題需要一步一步的探索,結合互聯網時代下的共享經濟的特點和實際的發展狀況,慢慢的積累經驗,解決征收困難的問題。可以嘗試統一征管稅種,集中代扣個人所得稅,明確地域的管轄范圍的扣稅方式,劃分征稅的項目,來確定征稅的具體內容。在互聯網時代下的共享經濟是一種經濟發展的新模式,雖然目前在這方面我國的發展經驗還不足,還有待完善,但是我們還有改變現狀和適應發展的能力。在其中不斷改善我國稅收管理的現狀,讓其適應現代社會的發展。
二、互聯網共享經濟商業模式的稅收研究
(一)互聯網共享經濟商業模式下的稅收概述我們當今的時代就是運用互聯網思維模式發展的,在這種思維模式下,實現了以前很多不可能的事情,互聯網讓共享成為可能。實現了商品服務的零距離,是一種新的商業模式時代。通過第三方平臺的交易,賣家提供商品和服務,買家根據自己的需要選擇相應的服務或者產品,是一種高效的經濟發展模式。像摩拜單車、Uber、閑魚等軟件都是這種發展方式,通過提供相應的租賃服務或者銷售服務滿足需要。但是,在這種新興的經濟發展模式下,征稅問題顯得非常突出。在實體經濟中,我國的征稅規定還是比較完善的,而且傳統的實體經濟征稅方式能夠采用紙質發票,相對來說比較方便。但是互聯網時代下的共享經濟卻無法做到這一點。
(二)互聯網共享經濟商業模式下的稅收特征互聯網共享經濟商業模式下的稅收具有不確定性,難界定性和模糊性的特征,這些都讓互聯網共享經濟模式下的稅收成為可能。首先,互聯網時代共享經濟下的稅收的不確定性表現在,征稅的主體難以確定,有三方主體,賣家、買家、第三方交易平臺,具體該向誰征稅,征收的稅率怎么計算,在實際中很難解決這些問題。其次,互聯網時代下的共享經濟的商業模式的稅收具有難界定性,表現在征稅的管轄地域方面,應該在消費行為做出之時的地域來決定還是在完成交易行為的地方來界定呢?這些問題在實際中都很突出。最后,互聯網時代下共享經濟的模式稅收整體具有模糊性的特點,對于征收稅率的規定模糊、規定的內容模糊等等。
三、互聯網共享經濟商業模式的稅收問題
處于快速發展的互聯網共享經濟商業模式之下,由于這種商業模式還不夠成熟,所以在實踐的過程中,給稅收管理帶來了很多的麻煩,是實體經濟征稅過程中從未出現的問題。
(一)難以劃分稅收稅率難以劃分稅收稅率體現在服務提供者提供的服務難以界定稅收種類,其消耗成本也各不相同,征稅對象也難確定。首先,交通運輸、現代服務業和租賃等業務在第三方交易平臺上進行,但是這些行業各自的稅率均不同,可能導致實際征收稅率與實際提供的商品或服務不符,稅收流失現象增多。其次,征稅主體的模糊,導致計稅依據的難以確定。再者,共享行為中商品和勞務的成本也各不相同,沒有相關征稅的標準參考。
(二)納稅主體很難確定共享經濟下原則上納稅主體是三個,但實際納稅卻不是這樣,第三方交易平臺、商品服務提供方、需求購買方,難以判斷和澄清納稅人。納稅的依據是稅務登記,通常采用紙質發票類的憑證,納稅主體主要通過交易所產生的物理痕跡等因素來確定。但是可能存在服務提供方基本沒有進行過稅務登記,而沒有經過登記的納稅主體在法律上也是不存在的。同時還存在著交易雙方隱匿真實的姓名等資料信息的情況,征稅難度很大,納稅主體難以確定。
(三)征稅體制不完善征稅體制不完善,很重要的一點是人們稅法意識薄弱和稅收征管制度復雜,缺乏統一管理。一方面,缺乏相關的稅控服務平臺應用軟件,不能夠為納稅人提供便捷的納稅服務。沒有建立適應共享經濟商業模式運行的統一信息平臺,稅務管理部門難以查詢納稅人納稅信息。另一方面,缺乏共享經濟商業模式下不同商業模式稅收統一管理,相關部門沒有明確征稅指導意見。稅務機關沒有加強對平臺服務者提供的稅務登記,不能有效實施稅收征管。
(四)征稅管轄難度大征稅管轄在時間和地域上受到很大限制,是按照消費行為做出之時的地域來還是在完成交易行為的地方來確定沒有明確規定,我國目前是以行政區域來劃分稅收管轄,但是在網絡交易中難度大。例如“滴滴出行”注冊地和其業務服務地不統一,是按照乘客享受服務的地方來確定還是完成交易后發票報銷的地方來確定,無論是發生地還是消費地都很難去界定它的管轄地。因此,相關稅務部門對共享經濟商業模式中發生的交易稅收歸屬地問題難解決。
(五)征稅項目難辨別征稅項目難辨別首先體現在判斷稅目時,是屬于商品銷售,還是屬于提供生活服務業服務。又由于納稅主體很多時候二重性特征,有可能導致對應的稅種邊界模糊。其次,納稅人在繳納相關流轉稅時,對于課稅對象是屬于提供實物還是提供服務的情況難以辨別,界限模糊,使得稅目難以確定,也就導致了稅率難以確定。
四、互聯網共享經濟商業模式的稅收對策
針對上述互聯網時代的共享經濟商業模式下存在的問題,需要我們把握現狀,不斷調整狀態,并且總結先進的經驗。
(一)嚴格規范稅率標準嚴格規范稅收稅率從服務提供者提供的服務難以界定稅收種類,商品服務提供者消耗成本和征稅對象也難確定的三個方面入手。首先,交通運輸、現代服務業和租賃等業務在第三方交易平臺上進行,規定行業各自的稅率,給出實際征收稅率與實際提供的商品或服務不符的稅率征收意見指導性規范文件,減少稅收流失現象。其次,征稅主體要先確定,以便計稅依據的確定。再者,由于共享行為中商品和勞務的成本也各不相同,要有相關征稅的標準參考。
(二)集中代扣個人所得稅共享經濟下原則上納稅主體是三個,在實際納稅中可以采取對第三方交易平臺、商品服務提供方、需求購買方這三方的集中代扣個人所得稅的方式。納稅的依據是稅務登記,把沒有接入共享經濟平臺的服務提供方進行統計,并且接入平臺進行登記,確立其法律征稅主體地位。把紙質發票類的憑證換成電子交易憑證,納稅主體可以不通過交易所產生的物理痕跡等因素來確定。減少存在著交易雙方隱匿真實的姓名等資料信息的情況,征稅難度降低,納稅主體集中確定納稅主體。
(三)完善征稅管理體制征稅體制要完善,很重要的一點是要加強人們稅法意識和稅收征管制度的建立,加強統一管理。一方面,要開發相關的稅控服務平臺應用軟件,能夠為納稅人提供便捷的納稅服務。建立適應共享經濟商業模式運行的統一信息平臺,稅務管理部門可以查詢納稅人納稅信息。另一方面,確定共享經濟商業模式下不同商業模式稅收統一管理,相關部門需要有明確征稅指導意見。稅務機關需要加強對平臺服務者提供的稅務登記,才能有效實施稅收征管。
(四)明確地域管轄扣稅方式解除征稅管轄在時間和地域上的限制,是按照消費行為做出之時的地域來或者在完成交易行為的地方來確定需要明確規定,我國目前是以行政區域來劃分稅收管轄,在網絡交易中也需要劃分好。例如“滴滴出行”注冊地和其業務服務地不統一,要明確規定好乘客享受服務的地方來確定或是完成交易后發票報銷的地方來確定,這樣一來,降低相關稅務部門對共享經濟商業模式中發生的交易稅收歸屬地問題的難度。
(五)劃分征稅項目征稅項目難辨別就需要相關部門給出明確規定和參考性意見判斷稅目,是屬于商品銷售,還是屬于提供生活服務業服務。其次,對于納稅人在繳納相關流轉稅時,對于課稅對象是屬于提供實物還是提供服務的情況也要加以指導,不能界限模糊,使得稅目方便確定,也就方便了稅率問題解決。又由于納稅主體很多時候二重性特征,對于主體行為而產生的稅種盡可能統一確定,建立搜集信息的平臺,給對應的服務行為對應的明確的稅種,盡量減少邊界模糊的情況發生。
五、結語
綜上所述,我國的互聯網時代下的共享經濟商業模式下的稅收征管制度還不夠完善,需要堅持改變實際情況中存在的問題,建立反饋機制。在具體的稅收規定實施時要集思廣益,多聽聽群眾意見。面對現在稅收中存在的問題,可以嘗試統一征稅管理稅種,集中代扣個人所得稅,總體上集中管理稅收。還要加強對于征收內容的規定,明確的劃分征稅的項目以及地域管轄的基本方式,不斷地完善互聯網時代的共享經濟商業模式下的征稅管理制度。還要注意的問題是需要對于措施實施中不完善的地方不斷地改進。相信在得到正向的反饋的時候,我們對于管理互聯網時代的共享經濟的能力是不斷地提高的。
參考文獻:
[1]陳然.新時代下共享經濟的商業模式、發展難題及規范化發展[J].特區經濟,2019(3).
[2]李宇洲,方洋,吳波,等.共享經濟下的商業模式分析:以摩拜共享單車為例[J].現代商貿工業,2019(20):116-117.
[3]韓琳琳.移動社交紅利背景下社交共享零售的創新及其影響[J].中國流通經濟,2019(8):91-98.
[4]申軍強.共享經濟在我國發展現狀、問題與對策研究[J].生產力研究,2017(11).
[5]徐曉捷.互聯網企業的免費模式研究[D].南京:東南大學,2016.
[6]鄭志來.供給側視角下共享經濟與新型商業模式研究[J].經濟問題探索,2016(6):15-20.
作者:吳曉燕 單位:云南大學旅游文化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