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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高職院校工商管理專業在法律素質教育中存在的問題
高職院校工商管理專業開設法律教育,旨在提高學生的法律素質,培養學生的法治觀念,逐漸強化學生法律知識,完善學生的知識結構體系,為社會工商管理行業的發展提供專項的實用型人才。然而,在目前,高校工商管理專業法律素質教育中存在很多問題,這些問題阻礙了法律教育的正常發展,不能夠使高職院校的法律教育達到預期的目的。具體問題如下:
1.在法律教育的課程安排上,教學計劃與課程設置不夠合理,學生學習的積極性不大。
在高職院校的工商管理專業中,學生學習法律知識的熱情不高,或存在著學習方法不對的問題。目前情況顯示,工商管理專業學生對法律知識的學習可以分為兩種,一種就是有著濃厚的興趣,并且十分主動地學習,此類學生出于自己的愛好,并可以在以后的就業中多一項優勢,因此對法律學習很是主動積極,但由于教材設置不盡合理,學生學習起來比較吃力,同時很多學生學習方法欠缺,導致學習效果不好。另一種就是對法律教學不感興趣,只是迫于考試的壓力,勉強學習,學習效果不好。出現這種情況的原因除了與高職院校工商管理專業學生在法律層面上基礎薄弱,學習中會有較大的困難有關外,最重要的就是高職院校在法律教育的課程安排上存在問題。課程開設的內容是關于經濟法,并且學生是在對法律不懂的前提下學習的,有對高職院校會出現法律基礎和經濟法在同一學期出現,這樣的教學計劃和課程安排,不是很合理,對學生在法律上的學習不能起到積極的作用。此外,由于法律不是專業課程,因此,課時較少,教師只能根據教材蜻蜓點水地教授,一帶而過,學生學習起來比較模糊和盲目。并且大多高職院校開設的法律教學課程與學生日后工作聯系不夠緊密,造成學生的熱情不夠,動力不足。
2.法律教學內容比較隨意,與專業聯系不夠緊密。
目前,高職院校工商管理專業所使用的教科書,大多是源于經管類專業的教材,不能夠凸顯出工商管理專業的特色和水平。并且目前高校工商管理專業對法律的要求因學校不同,需求有很大的差異。但在高職院校中,法律教學內容多為經濟法,經濟法概論、商務法律實務、商務法律基礎等。選擇的教材內容隨意性較大,不能有效地滿足學生的需求,并且這些教材內容類似,即使稍有改變也是大同小異,內容混亂,章節不清,教材中重理論輕實踐。教材中與現實接近的案例少,與生活工作有很大的距離。
3.傳統的教學方法,缺乏實效性,跟不上教育的發展。
目前,高職院校的法律教育多是傳統的教學方法,實行課堂教學,學生幾乎都是在課堂中度過,缺少實踐和訓練。這樣很大程度上降低了學生的積極性,學生缺乏積極的主動意識,導致法律教學的實效性不高。在工商專業法律教學中,沒有專業的法律教學模式,也沒有務實的實踐和培訓,教學方法落后、傳統,給法律教學帶來了很大的困惑,對學生法律素質和法律意識的形成起不到良好的促進作用,法律教育屬于素質教育,并且具有其特殊性,應用性比較強,工商管理專業在進行教學中,應該做到工學結合,有效地運用和提高。
二、高職院校工商管理專業法律素質教育實施的途徑
高職院校工商管理專業進行法律素質教育應該實現其基本目標,其實施途徑要以實現基本目標為方向。法律教育在工商管理專業中的目標可以分為兩個:首先,培養學生在法治社會中的法治觀念,以及正確合理的維權意識。具備該專業學習的基本法律素養,為以后的工作和學習奠定基礎,高職院校的工商管理專業學生大多從事的是此專業的基層工作,所以法律觀念和相關的維權意識十分重要,因為工商管理基層工作中會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問題。其次,通過法律專業的學習,完善和拓展學生的知識層面,達到工商管理專業的要求,做一個實用型的人才,逐漸養成現代社會的管理能力,不斷提高完善學生的綜合素質,使學生在工商管理工作中,能夠有效地運用法律知識,成為有用的復合型人才。
1.法律教學的科學化,課程設置的合理化
在法律知識教育學習中,科學的教學計劃和合理的課程設置是很有必要的,在法律教學中起著基礎和指導作用。因此,工商專業在法律素質教育的學習中,應該按照法律教育的目標來安排具體的教學計劃和課程設置,要體現出其合理性和科學性,最重要的是法律教學應該符合工商管理專業具體的情況,符合該專業學生的習慣和特點,有利于其學習需要。具體的教學計劃應該考慮到法律課程的銜接和前后的聯系,能夠循序漸進,逐步提升。這樣才會使學生的知識水平過度和提高。首先開設的課程應該是有關法律的基礎課程,讓學生具備法律的基礎知識,為學生以后的學習和工作奠定基礎,并且法律基礎課要著重地介紹法律的基本概念和基本原則,不能脫離了實際,法律基礎知識應該和工商管理具有一定的聯系,不能沒有絲毫的關聯。法律專業課程在開始的時間上,要有明確的計劃和安排,不能過早,只能在學生接觸到基本法律知識后,才能有效地學生專業知識。也不能過晚,太晚的話就會與專業知識結合不到位,使預期的效果受到影響,學生考取的資格證很多都涉及到法律知識的考試。因此,應該適時地安排,減少學生的負擔。總之,法律課程設置要合理化,能夠考慮到學生的具體情況,做到科學計劃,合理安排。最后要確保法律教學的課時,課時不能過少,如果過少法律教學就成為了形式,不能發揮其作用。
2.有效地與工商管理相結合,改革傳統教學內容
高職院校的工商管理專業涉及的課程較多,范圍廣、知識面多。這就要求法律學習也要具備這些特征,此外還應該具備實用的特點。對傳統的教學內容進行改革,改變簡單地使用經濟法教學的現狀,應該降低法律知識的專業度,提高與工商管理的銜接,注重工商管理專業應用型綜合人才的培養。在教材的選擇上要注重實效和實用。法律教學內容不能按照專業的法律、專業的標準,而應該立足于工商管理專業的需求,將法律課程和專業課程有效地結合。高職院校工商管理專業在法律教學的課程選擇上,應具備以下三點:(1)根據工商管理專業特色來確定具體的教學內容,要表現出實用性。摒棄千篇一律的經濟法模式,制定符合具體需要的法律內容,最好是結合企業工作實務來確定,這樣不僅增加了實用性,還會對學生的工作打下基礎,提高學生的學習積極性。(2)法律課程內容的選擇要和學生相關資格證考試等職業發展相結合,提高學生學習的功用。(3)法學理論與專業實踐相結合。高職院校工商管理專業是為社會培養此行業的基層人才,注重的是應用能力,所以法學理論不能太專業,要淺顯明了,在工作中切實可用。
作者:馬靜 單位:晉中職業技術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