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想要寫出一篇引人入勝的文章?我們特意為您整理了工傷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制度分析范文,希望能給你帶來靈感和參考,敬請閱讀。
摘要:推進工傷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制度,對于進一步改進完善社保體系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本文針對工傷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制度,首先簡要概述了工傷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制度實施過程中出現的一些問題,最后就改進完善工傷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制度,提出了幾點建議措施。
關鍵詞:工傷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制度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41條規定,職工所在用人單位未依法繳納工傷保險費,發生工傷事故的,由用人單位支付工傷保險待遇。用人單位不支付的,從工傷保險基金中先行支付。這也就是工傷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制度。其實質就是工傷補償先行支付制度,主要是指如果用人單位沒有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繳納工傷保險,當職工發生工傷事故以后,勞動者無法獲得相應的工傷保險補償,而用人單位或者第三方又不能按照相關規定向勞動者支付工傷保險待遇,由工傷保險基金進行先行支付補償,然后相關部門向用人單位追償。然而,工傷保險先行支付制度在具體的推進落實過程中,也面臨一些困境,因此有必要深入分析工傷保險先行支付制度推進實施過程中出現的問題,不斷加以改進完善,進一步強化工傷保險基金的保障功能。
一、工傷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制度面臨的問題分析
(一)工傷保險基金先行支付申請主體范圍有待進一步拓展
按照現階段社保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工傷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制度主要是有正式且合法勞動關系的職工,這一規定將非法用工單位勞動者排除在外,非法用工單位用工出現工傷事故的,只能按照工傷保險條例以及非法用工單位傷亡人員一次性賠償辦法等相關要求申請一次性賠償,然而如果非法用工單位逃避應承擔的法律責任拒不賠償或者是沒有賠償能力,則難以保證這些職工的正當權益。
(二)工傷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制度規定的支付情形條件設定不夠合理
工傷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制度,主要是為受傷職工提供在用人單位不能支付工傷待遇時的補償救濟,一定程度上來說,這就降低了職工出現工傷時的維權成本。而且,對于工傷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制度,無論是認定情形標準規定還是認定程序、支付范圍等方面,都需要進一步細化完善。
(三)工傷保險基金先行支付追償制度不夠完善
在工傷保險基金先行支付以后,如何確保資金補充,關鍵依賴于完善的追償機制。但是目前在我國社保相關法律法規中,對于先行支付后的追償機制,缺少完善的制度設計,很多社保經辦機構在追償方式以及追償力度方面都有著較大的局限性和軟弱性,導致了追償不力,很容易對工傷保險基金的持續支付能力產生不良影響,進而增加社保基金支付風險。
二、工傷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制度改進完善措施
(一)進一步明確工傷保險基金先行支付申請主體
對于當前工傷保險基金在申請主體、認定情形、申請條件以及支付程序等方方面面存在的問題,必須重視對現行有關法律法規的細化完善。通過制訂配套實施細則等,進一步規范工傷保險基金的申請主體。在工傷保險基金先行支付的申請主體認定方面,除了對被依法吊銷營業執照或者撤銷登記備案的、拒絕支付全部或者部分費用的、經仲裁訴訟后仍不支付工傷保險待遇等用人單位的工傷人員以外,還應該關注部分非法用人單位的工傷職工,探索將非法用工單位工傷人員納入先行支付申請范圍之內。
(二)進一步優化完善工傷保險基金先行支付申請程序
在工傷保險基金先行支付的申請程序方面,應該注意解決當前工傷認定程序過于復雜、耗費時間過長、審批認定環節冗長的弊端,對先行支付的申請程序進一步簡化。由于先行支付必須以認定工傷為前提,應建立相關工作機制,加強同工傷認定職能部門之間的聯系和溝通,確保工傷認定工作運轉有序、順暢。此外,可以設立專門鑒定部門提高對工傷的鑒定效率,并通過舉證責任倒置的形式認定勞動關系,以進一步降低工傷保險的舉證難度。
(三)進一步改進完善工傷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制度中的追償機制
追償機制在工傷保險基金制度運轉中具有非常關鍵的作用。在追償上,一方面除了將工傷待遇、未繳納保險費用以及其他費用作為追繳范圍以外,還可以探索通過設置合理倍率罰款的方式,提高追償機制的威懾力;另一方面,應該注重進一步提高用人單位的違法成本,探索引入經濟責任處罰和刑事責任處罰機制,堅決打擊各種逃避法律責任的違法行為。此外,還應該建立聯動機制,整合法院、工商、稅務、財政、銀行等相關部門力量,實現被執行人信息共享,確保追償執行真正落到實處。
(四)嚴格控制工傷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制度中的風險
對于工傷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制度,應該針對當前存在的多重程序有效地進行研究解決。關鍵是應該探索設立工傷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專項保險基金,單獨對專項資金進行核算以及開支審批,重點確保專項資金的安全可靠,確保能夠及時足額地撥付工傷保險待遇。此外,社保部門還應該探索進一步擴大工傷保險參保范圍,有效分散基金風險。
三、結語
對于工傷保險先行支付制度,確保制度的有力執行,應該進一步規范工傷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制度主體資格,明確工傷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制度申請程序,強化資金保障機制,通過完善的先行支付制度體系,確保工傷保險先行支付制度順利推進實施。
參考文獻:
[1]李海明.工傷救濟先行給付與代位求償制度探微——兼評《社會保險法》工傷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制度的得與失[J].現代法學,2011(02)
[2]鄭尚元,扈春海.中國社會保險立法進路之分析——中國社會保險立法體例再分析[J].現代法學,2010(03).
[3]李興成.我國工傷保險待遇先行支付制度實踐問題的對策研究[D].西南政法大學2015.
作者:韓磊 單位:平度市社會勞動保險事業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