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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貿易中的企業法律風險防范體系不同于一般的企業法律風險防范體系。因為它既是國際的也是企業的,具有國際貿易的法律防范體系和一般企業法律風險防范體系的共同屬性。
1.1國際貿易中法律防范體系的基本特點
國際貿易中牽扯到不同國家之間的商業交易,涉及不同國家之間的法律問題,所以國際貿易中法律防范體系最明顯的是多元性和兼顧性。多元性就是不同國家之間的法律規定不同,要融合不同國家之間的差異,建立一致的法律基礎。其次就是多方面兼顧不同國家的人文習慣,尊重合作伙伴。
1.2一般企業法律風險防范體系的基本特點
一般企業法律風險防范體系有滲透性、系統性、可操作性三個主要的特點。所謂的滲透性也就是融合性,具體來講就是企業法律風險防范體系與公司固有的管理體系之間的相互滲透性和相互融合的程度。這就需要考慮商業利益的一致性原則,只有當企業法律風險防范體系與公司固有的管理制度之間達成一致的協調性和融合性時,才能真正發揮企業法律風險防范體系的作用。不然的話,所謂的企業法律風險防范體系只是一紙空文,毫無意義。而系統性就是說要合理運用系統科學理論,讓企業法律風險防范體系與其他各部門之間很好的配合。操作性就是說企業法律風險防范體系要與企業的宏觀愿景和近期目標相吻合,與企員工素質相結合,保證具有較強的可操作性。
二、國際貿易中企業常見的法律風險防范體系表現形式
由于美國的次貸金融危機給全球經濟帶來的影響,國際貿易中,不管是跨國公司之間的市場交易,還是國家政府與政府之間的商業交易,從交易本質上正在發生著深刻的變化。在這種變化的影響下,國際貿易中企業法律風險發生的可能性也一定程度上加大了,具體的表現形式是多樣化的。以下筆者將從公司合同風險、公司知識產權、公司人力資源保障三方面,來分析和闡述國際貿易中企業常見的法律風險防范體系。
(1)公司合同風險防范體系。在國際貿易中企業法律風險首當其沖就是合同,合同是企業與企業合作的最基本原則和法則。合同的最主要目的是讓合作雙方的合作公正合理化,也是合作雙方保證自身合作利益的有效工具和手段。所以,建立良好的公司合同風險防范體系是很重要,也是很有必要的。規范合同內容以及合同的簽約管理流程,這是降低訴訟,實現公司利益最大化的重到手段和途徑。
(2)企業知識產權防范體系。企業知識產權和企業的產品專利是一個企業的核心,如果一個公司不能保證自己企業的知識產權和產品專利不受侵害,將會給企業造成巨大的經濟損失。同樣,如果沒有正規的法律程序,造成對其他公司的知識產權和產品專利有所侵犯的話,則很可能被起訴,這也是得不償失的事,不僅對公司的利益有損,同時給企業的聲譽造成不良的影響。企業知識產權防范體系的具體表現在,自己公司核心競爭力的不被動搖,保護自身的知識產權不被侵犯,同樣,免于被其他公司起訴,造成不必要的損失。韓國的三星公司和美國的蘋果公司就是最好的例子。
(3)公司人力資源法律保障體系。很早人們就認識到,21世紀的競爭之人才的競爭,沒有優秀人才企業就不可能在競爭如此強烈的社會中存活下去。公司人力資源法律保障的主要目的和主要表現,在于最大化企業利益的同時最大化員工的利益,認真遵守以及貫徹勞務法律法律的相關規定。為企業的人力資源建立一個公正的平臺,充分發揮企業所有人員的潛力,共同為企業的利益和自身的利益而努力和奮斗。
三、國際貿易中企業法律風險防范體系的建構措施探究
為了完善公司的管理制度,在國際貿易中避免國家和企業的利益受損,彌補我國企業在法制假設上的不足,建立完整的企業法律風險防范體系對我國企業來說是一件意義重大的工作。本文將從企業法律風險防范體系建設的基本原則,加強企業領導的法律風險防范意識,完整企業內部的責任體系和監督體系,加強企業員工的法律知識培訓等方面,就國際貿易中企業法律風險防范體系的建構措施做簡單的探究和闡述。
3.1企業法律風險防范體系建設的基本原則
在國際貿易中企業法律風險防范體系的建構,一般遵循的原則有五個。第一,合同的合理性原則。企業的商業合作以及商業交易就好比是一場大型的游戲,是游戲就得有游戲的規則,只有在一定的游戲規則下,游戲雙方才能開展游戲,公平競爭。在企業的商業化合作和商業交易中,合同的作用和游戲中的游戲規則是處于同樣的地位,有著異曲同工之妙。只有在合理合法的合同下,合作雙方才能進行公平的合作和交易。第二,以預防為主的原則。國際貿易中時刻存在著法律風險,不能等到問題出現的時候再去解決,而在企業法律風險防范體系建設的時候就要本著以預防為主的原則,把所有可預見性的風險全部扼殺在搖籃中,不給它們喘息的機會。第三,靈活運用的原則。所謂的靈活運用原則就是在法律風險的防范措施中要根據具體情況做到隨時調整管理策略,實現動態化的管理。第四,標本兼治的原則。標本兼治的原則就是要不斷加強各部門之間的合作,多管齊下,達到全面治理、深層次治理的目標,而不僅僅是實施隔靴搔癢式的防范策略。第五,整體覆蓋的原則。企業法律風險防范體系建設是涉及公司所有部門的,是一個整體性的行為,而不是某個部門的工作,所以在制定企業法律風險防范體系時一定要以大局為重,有整體性的思維,不是僅僅針對某個點和某個面。只有認真貫徹和運行這五個基本的企業法律風險防范體系建設原則,才能制定完整完善的風險防范體系,在國際貿易中減少國家和企業的利益受損。
3.2加強企業領導的法律風險防范意識
企業法律風險防范體系的建構,很重要的一部分就是要加強企業領導的法律風險防范意識。因為我國大部分有能力、有資本進行國際貿易的企業都是國有企業,國有企業本身在法律上占了很大的便宜,但這僅是在國內的市場交易上,但是在國際貿易中,很多企業的領導抱著一貫的思維,法律風險從來不考慮,或者是考慮的非常少,這樣導致了企業沒有完整完善的法律風險防范體系,在大型的國際貿易中,讓國家和企業的利益在不同程度上遭受損失。所以,在建立完整的企業法律風險防范體系時,加強企業領導的法律風險防范意識是很重要的一步。
3.3完整企業內部的責任體系和監督體系
法律風險的產生很大的一部分原因是企業內缺少完整的內部的責任體系和監督體系,沒有了內部的責任體系和監督體系,產生的法律責任就不能不能明確到個人,沒有人負責,久而久之,誰也不怕出問題,因為誰也用不著承擔責任,這樣導致了企業法律風險防體系很難建立起來。因此,完整企業內部責任體系和監督體系,對建立完整完善的企業法律風險防范體系有著催化劑的作用。
3.4加強企業員工的法律知識培訓
法律是人規定,也是運用于人的。所以,加強企業員工的法律知識培訓,提高企業的整體員工的法律素養,對加強企業法律風險防范體系建設是不可或缺的。國際貿易中企業法律風險防范體系的建構是國際貿易中保證國家利益以及企業利益的根本所在,現在雖然有很多的企業已經漸漸開始研究如何在國際貿易中建立完整的企業法律風險防范體系,這不僅需要時間和經驗的磨練,更需要企業領導和企業員工共同的配合和努力。這顯然是不能一蹴而就的,所以國際貿易中企業法律風險防范體系的建構是一場持久戰,只有堅持不懈才能完成得更好。
作者:馬鳴遠 單位:浙江財經大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