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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前世界已進入信息全面滲透、數據跨界融合、產業加速創新、科技引領發展的新階段。數字經濟發展因其快速增長、規模龐大潛力巨大成為新動力。數字經濟的核心生產要素是數據,為了規范并發掘數據資源潛在經濟效益的市場行為,保障數據價值提升的同時實現合規與安全共享,監管部門亟需建立數據監管范式,構建與之匹配的監管體系與能力,最終實現數字化轉型下的政府、社會、個人等行為活動的提質增效。
一、數字經濟與數據監管的概念、特征
數字經濟是繼農業經濟、工業經濟之后的更高級的經濟階段,它的開發、包容、協作、共享、共贏,能夠讓更多的人收益,實現利益的普惠。數字經濟可泛在互聯使物理世界、信息空間和“人的網絡”與全面智能化進行疊加,催生新的物質世界、精神家園和文明形態。新一輪的產業革命方興未艾,新一代信息技術正加速從產業局部到產業全局、從單部門向整個產業鏈擴散,數字經濟悄然邁向了體系重構、動力變革和范式遷移的新階段。在這一過程中,數字經濟的發展可能會帶來創新、摩擦甚至舊的經濟的解構,數據監管涉及數據資源的全生命周期過程,是動態變化且并不完全的過程內容,在各個方面對傳統的發展模式和利益格局帶來沖擊。因此,數字經濟對于監管的理論和理念帶來新的挑戰。
二、數據監管的現狀與范式
1、數據監管的現狀分析
數據監管于本世紀初期開始研究深入,面對日益劇增的數據資源,如何有效管理數據資源、如何通過監管來實現價值增值和長期利用,保證其具有價值型的長期利用是擺在我們面前的重要課題。在現實中,無論是專業數據資源處理機構還是一般的高校、科研單位,對于數據信息由于本身容易損壞且面臨長期丟失的危險等問題沒有引起足夠的重視,數據監管的公眾參與意識較差、數據監管的目標不明確、數據監管的制度規范不完善、數據監管的技術融合創新不積極等問題長期存在。隨著《中華人民共和國數據安全法》等法律的實施,國家開始在互聯網、政務民生等領域加大對數據資源的監管力度,數據資源迎來了歷史上最嚴格的監管時代。各地政府開始根據自身特點制定出臺不同的數據資源安全與監管的具體條例與措施、實施各種重大工程;各類機構、組織也開始加入到與政府合作的陣營中開展技術融合創新與標準的制定修訂、發布有關數據研究和信息問題的報告;數據監管公眾參與意識逐漸提升,數據監管現狀趨勢良好、數據資源價值明顯提升。在數據監管實施過程中政府及各類組織在其中的角色定位不斷明確,在數據有序共享的同時重構著政府和市場關系和作用,促進著各類數據監管的范式研究與實踐。
2、數據監管的范式研究
結合數據資源要素的自身屬性特征,數據監管范式的基本組成可以概括為四個層面的內容:規則層面,數據資源的所有者或控制者制定的規章層面上的數據監管規則;技術層面,數據資源的所有者或控制者所采用的技術標準和所使用的數據監管技術以及對相關技術發展趨勢的分析研判與監管系統及能力建設等;執行層面,數據資源的所有者或控制者為統籌兼顧監管規則與監管技術在開展具體工作時實際遵循的行為準則;價值層面,數據資源的所有者或控制者在監管過程中遵循的與數據價值的發掘、交易、共享以及錨定物等相關的監管原則。數據監管是為了規范發掘數據資源在經濟效益的市場價值性行為,數據資源的所有者或控制者需建立數據資源管理范式,構建與之匹配的監管體系與能力。就目前應用來看,數據監管科技可以將共享數據資源匯聚為數據湖、資源池作為應用場景,在共享“云”服務的同時實現數據的中臺化,通過數據價值合規共享的示范效應實現預防出現數據壟斷的合理監管目標,實現數據資源的實時安全監管與評估,構建基于數據保護、價值十共享和監管科技的數據監管矩陣,如圖表所示。
三、數據監管的重點與實踐
從數據監管全生命周期過程所涉及的數據對象及其完整性、數據監管的技術、法律和組織等因素和要素來看,數據監管的重點為:數據篩選、數據存儲、信息交互。數據篩選是為了保證數據資源在備份等過程中的成本,實現數據資源與數據知識的共享交流的同時優先篩選可信、可用和具有價值的數據,放緩數據增長的速度,提高數據內容的可用性和使用的延續性,增加數據資源的價值。數據存儲在數據篩選完成之后進行,數據在存儲過程中要保障數據的完整性、滿足通用技術標準、保證數據長期可持續發展。信息交互是數據監管的一個互操作、互鏈接的過程,數據監管的重要目標之一就是為使用者提供有效數據資源的開放獲取,保證數據監管的價值性、有效性。隨著社會經濟與信息技術的發展,各類數據相繼涌現,數據監管不只限于科學數據或者某一單一行業數據,如何借助大數據、人工智能等信息技術,結合公共信用、社會公開信息等的監管進行協同推進,是新形式下提升數據共享能力、監管效率的新嘗試,有助于提高數據資源的價值。對于政府而言,采用圖表數據監管矩陣圖如何借助大數據、人工智能等信息技術,結合公共信用、社會公開信息等的監管進行協同推進,是新形式下提升數據共享能力、監管效率的新嘗試,有助于提高數據資源的價值。各種信息化手段,通過統一的標準規范,優化、細化、固化行政管理的每個環節及其程序,做到執法標準化、一體化、規范化,實現對信息的統一管理,便于及時發現監管漏洞,將政府治理和監管的各個程序與環節進行公開,實現政府負面清單、權力清單、責任清單的透明化管理;對于社會而言,數據監管將加速學科融合發展,提高國家治理的理論研究能力,保證數資源從采集到應用全生命周期的各個環節,包括數據質量、數據隱私、以及數據采集界限等方面的共享使用;對于個人而言,數據監管將有利于個人對于數據資源的快速采集與可信使用,提高辦理相關工作的效率,在確保個人信息的維護與資源使用的相對公平的同時減少因數據資源問題帶來的困擾。數據監管催生數字經濟新模式的發展,重構數據資源管理新邊界,建立基礎數據資源的深度解析和泛在數據資源建設,助力“新基建”戰略發展,建立健全數據資源輔助科學決策和社會治理機制,實現技術發展信息化、政府決策科學化、社會治理精準化、公共服務高效化。
四、數據監管的總體思路
數據監管涉及內容廣泛,核心是要協調多方利益,通過適當的理論創新來兼顧公平和效率,并在數據利用與數據保護之間取得平衡,充分維護數據主體的權益。一是協調兼顧各方利益。數據既蘊含了豐富的價值和公共福利水平,這也成了數據政策制定者對公平和效率的關注重點。二是推動數據資源權責分離?,F有的產權制度并不能很好的適應數字經濟發展的需要,可能需要通過推動理論創新,構建出新型產權制度以推動數字經濟發展,滿足多方數據權益的保護需要。所有權與使用權分離可能是實現數據權益保護能夠兼顧公平與效率的一種產權思路。三是數據保護與數據利用并重。只討論數據監管而忽視開發,容易導致數據全生命周期過程受阻。對于數據監管,要利用與保護并行,使用與監管并重的方式,在保護各方利益的前提下,增加數據資源的開發力度,充分發揮好數據價值。四是產業技術引導與法律規范保障同步。在數據資源的監管過程中需要重視產業技術發展與產業技術引導,規范產業技術內容,形成標準范式或者法律規范,保證兩者同步,實現數據監管有據可依。五是完善行業自我監管與社會協同監管能力。數據行業自我監管具有適應性強、成本低、見效快等特點,行業內部之間互相監督,并能夠通過各方的相互協作達到實現基于數據資源的公共利益目標監管。
五、數據監管的建議與展望
數據監管是全社會主體的行為,不只是影響國家、組織和個人中的某一個體。因此,要在監管的過程中要明確界限、行為和數據資源的內容,歸納總結適合自身的數據監管創新的具體方式與途徑,由易入難、穩扎穩打,不斷完善與健全各主體的監管體系,推動政府治理能力現代化,為高質量發展提供良好的監管治理保障。結合當前數字經濟發展狀況以及數據監管實際情況,構建數據監管總體框架和數據監管政策體系,明確數據資源的有所有權和控制權,提高數據資源市場價值和配置效率,建議數據主體配合數據監管,加強全生命周期的數據監管力度,提高數據資源的共享能力。第一,構建“國家-組織-個人”三方利益均衡的總體數據監管框架和數據監管政策體系等頂層設計。數據監管的所有者或控制著和使用者數據監管要充分考慮所被監管數據資源的價值性和安全性,綜合考慮國家數據安全、個人隱私保護、數字經濟發展三大方面。此外,實現數據監管要做到數據資源的可控性,不斷利用新的技術增加數據監管的力度和安全性。第二,數據監管是確保數據價值性的最直接的方式,也是維護國家數據安全的重要手段,也是數據產業健康發展的內在要求。加快明晰數據資源所有權,提高數據資源市場價值和配置效率,可以通過對數據資源所有權及重要性進行劃分,提供基于數據資源的個性化服務,進而提升數據產業發展過程中全要素的價值。第三,建議數據主體配合數據監管。數據資源既是內容也是服務,一方面,要支持數據資源所有者和控制者能夠維護自身數據權益,更要避免發生數據過度開發、數據泄露等問題;另一方面,加強個人數據從被動保護到個人自治轉變,制定統一的數據規則與標準,強化意識,減少數據資源的誤操作,嚴格限定網絡平臺和應用程序(APP)的針對個人的數據收集、使用行為,嚴格要求提高隱私保護水平。第四,加強全生命周期的數據監管力度,嚴懲侵犯數據權益行為,建立社會主題對發展數字經濟的信心,提高數據領域違法犯罪成本,建立覆蓋民事處罰、行政處罰、刑事處罰的懲處體系,有效遏制數據領域違法犯罪行為高發態勢。此外,在全生命周期監管數據資源的同時,加大對數據合理及規范使用的獎勵制度,做到監管的無縫化。第五,提高數據資源的共享能力。數據監管能夠有效增加利益雙方的信任度,增強利益雙方間數據獲取和傳輸的便利性,以及數據的可移植性和互操作性等。加快構建各類數據資源監管的規范與標準,并協調監管機構之間聯動,確保通過共享數據技術機制的高安全級別建立信任,提高數據技術、數字經濟以及個人隱私保護的水平。
作者:付振秋 朱曉云 單位:中國信通院融合創新中心 泰爾融創(北京)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