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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老子的道家思想是中華民族光輝歷史和燦爛的文化。“無為而治”思想是老子整個道家理論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它作為一種行之有效、彈性極佳的管理策略越來越引起許多管理者的注意與重視。本文試從公共管理的用人角度去理解老子“無為而治”思想,通過對公共管理用人原則的探討,從人才的觀念、合理分權、人才激勵與人才使用的關系、人才使用制度化、規范化、科學用人對管理者素質的要求等方面來淺析“無為而治”與當代公共管理人本理念的融合。
[關鍵詞]老子思想;無為而治;公共管理;人本理念
中國的傳統文化源遠流長,博大精深,而道家思想則是其中的一顆璀璨明珠。隨著經濟和社會的不斷發展,公共管理的執行主體作為知識和科學技術的承載者日益成為第一資源,能否對管理者進行有效管理,成為組織實現其戰略目標的關鍵。當前,經濟全球化和市場競爭的日益激烈,并且已經演變到了一個新的階段和層次,由單極轉向多極,從區域遍及全球,科技日新月異,信息層出不窮,在這種情況下,過去盛行的西方管理哲學與理念越來越顯“蒼白無力”,世界上許多管理學家都把目光由西方的管理模式轉向了東方道家的管理原則與方法,老子的“無為而治”思想作為一種行之有效、彈性極佳的管理策略越來越引起人們的注意與重視。
一、老子思想的形成
《道德經》是老子道家思想的高度概括。就老子思想所能達到的高度來說,它是哲學思想。但就其現實意義而言,不論是在中醫研究,還是養生之道,抑或是用兵之道,以及企業管理,人力資源管理等方面,道家思想都用其特有的方式闡述著自己的主張,對許多具體科學的發展都有著不可估量的促進作用。《道德經》上,提倡用“無為”“守柔”“簡政”等方式來消除社會矛盾,使社會得以安康、太平。“道”和“無為”是老子思想體系的最高范疇,居核心地位。“道可道,非常道”,老子的“道”有六種涵義。“道常無為而無不為”的思想應用于治人、治國與管理企業,必然引出“無為而治”的管理思想。“無為而治”中的“治”即是治理,其中“無為”是手段,而“治”則是目的。道家思想主張對國家的治理,對人的管理以及對企業的管理都應該遵循它們自身的“道”,不隨意干涉,主觀地強制要求一切都遵循管理者的意愿發展,應努力創造條件、制造機會使一切都達到它們自身的最佳狀態、最適合的發展方向。簡而言之,“無為而治”的主要內容是:“為無為”和“無為而無不為”。
二、當代公共管理中的“用人”思想
在公共管理中合理地使用人才、最大限度地提高人才的使用效益是提高政府公共管理水平的重要途徑,提高公共管理中的人才資源,最大限度地提高人才的使用效益。在所有要素中,人才是企事業單位一切活動的主體,員工的使用情況決定了政府行政效率的高低。合理地使用人才有利于提高組織的管理水平,減少組織“內耗”、降低行政成本,更好地實現組織目標。相反,當人員使用不當,有的人沒有事做,該做的事沒人去做,在人員使用上該用不用,不該用濫用,事情人人負責,問題出來又人人不負責,這樣將有損組織的團結與發展。因此,合理用人、科學用人的用人理念是非常重要的一環。我們應該樹立合理的、富有彈性的用人理念。科學用人主要需要遵循以下幾個原則。
(一)人事相符人事相符是指員工與工作相適應,即按照工作的需要挑選最合適的員工,達到工作崗位和員工能力之間的最佳組合。由此可看出,人事相符意味著要因事擇人和量才使用的有機結合。因事擇人主張員工使用從崗位的職責和工作的要求出發,以職務對員工的要求為標準進行。使每一個崗位都能夠有適合的人相匹配。這是一種與因人設崗相對立的一種用人方式。然而人事相符并不是片面的否定人的特殊性。它在主張因事擇人的同時還強調量才使用、用人所長。量才使用是按照個人實際情況的差異合理安排適合的工作,它包含兩層含義:充分考慮員工的特長和能夠容人所短。由于先天因素和后天教育程度的差異,每個人都有他自己特殊的才能,實際上也沒有十全十美的人才,它強調的是在特定的崗位有適合的人才去擔當。
(二)權責利相適應原則權力、責任、利益是管理者對人力資源進行有效使用所不能忽視的三個因素,三者必須保持一定的、相適應的關系。一般而言,它們遵循等邊三角形定理,三者各是三角形的三條邊,它們是相等的,明確了職責,就要授予相應的權力;賦予權力的同時,也要受到相應責任的約束。其中,職責存在是權力存在的前提,組織的存在與發展要求組織中的每一個員工都要承擔一定的職責,履行一定的義務;而權力則是員工履行職責的必要保證,沒有相應的權力作為支持,各項工作都將難以展開;另外,履行職責就意味著承擔相應的風險,沒有誰會自愿的無償承擔風險,而利益則是促使員工去承擔責任、承受風險的驅動器。通常情況下,權責越大,相應給予的利益報償就應當越豐厚。
(三)柔性管理原則對人的管理可分為兩種性質的管理:剛性管理和柔性管理。在過去的幾百年中,為了適應生產力的發展情況,剛性管理在其中占據著主導地位。但隨著生產力的不斷發展,各種剛性管理賴以生存的社會環境都逐漸發生了變化,柔性管理日益成為主流。在用人的過程中,各種各樣的沖突在所難免。然而由于人才是一個事業能否順利發展的關鍵,因此對于管理者而言,用柔性的方法冷靜、理智地處理與下級的沖突,緩和雙方的矛盾,減少沖突給工作帶來的影響是一個優秀的管理者所必需的。柔性管理并不是盲目地遷就與退讓,簡單來說就是要求管理者以禮待人、以德服人、以信動人,真心實意地關心下屬、尊重下屬、相信下屬,以下級對上級的擁護為根本出發點。建立以人為本的組織文化是實現柔性管理的另一條捷徑。
三、老子“無為而治”與當代公共管理的融合
(一)尊重人才、重視人才的觀念老子重視“無為”,認為它是管理的最高境界。他說“我無為,而民自化”,即是倡導人民自己管理好自己。這些“無為而治”的思想實質上是第一次把人放到了前所未有的卓越地位上,并要求管理者要服務于人,充分肯定人才的力量,相信人才,做到用人不疑,疑人不用;肯定、尊重人的個人利益,并且努力滿足員工的各種合理需求,包括員工的自我發展,實現組織和員工的雙贏。這無異于倡導傳統人事管理想當代人才管理的轉變,提倡一種新的用人理念———以人為本。以人為本管理,又稱人本管理,是把人的因素作為管理中的首要因素和本質因素,圍繞調動人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進行組織運作的一切管理活動,以促進組織和個人的全面發展為根本目標的管理理念和管理模式。當代的許多學者認為,以人為本的價值觀是人本管理的基本要素;管理環境對人本管理有重要影響;感情管理則是人本管理的具體體現和進一步拓深。
(二)“無為而治”與權利下移老子的“我無為,而民自化”的用人觀,蘊涵了利用下級或民眾力量來減輕領導負擔的思想。他說:“太上,不知有之;其次,親而譽之;其次,畏之;其次,侮之。信不足焉,有不信焉。悠兮,其貴言。功成事遂,百姓皆謂‘我自然’”。其意思是說:世上最好的統治者,其實人們并不知道他的存在。世上與最好的統治者相比較而次之的統治者,人們還是親近他贊美他的。世上比次之統治者再次之的統治者,人們是害怕他甚至畏懼他的。世上最壞的統治者,人們是很輕蔑、很鄙視他的。只有統治者本身不值得信任,人們才會有不信任感而不相信他!最好的統治者是多么的悠閑啊,他不輕易發號施令,事情辦成功了,老百姓都會說“我們本來就是這樣的,這是很自然的”。由此看來,這樣的“無為”是把“有為”交給民眾的“無為”。因此,結合到當代的用人思想中也就是強調使用適度放權或有效授權,使權利下移。充分利用下屬員工的力量來突破領導者自身的精力、能力、專業知識等局限。使管理者從繁瑣的公務中擺脫出來,集中精力抓大局和戰略。并且管理者在減輕自身負擔的同時,加強員工的工作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提高工作效率。
(三)“無為而治”與合理分權老子的“我無為,而民自化”思想,不僅蘊涵了權利下移以減輕領導者負擔的內容,同時也蘊涵了合理分權,不越權管理的內容。老子以“愛身”和“無為”為出發點提出了以不越權和不越位的用人方式的思想。他說“常有司殺者殺。夫代司殺者殺,是謂代大匠斫。夫代大匠斫者,稀有不傷手者矣”,這句話的意思是:專管殺人的人去殺人,代替專管殺人的人去殺人,就如同代替木匠用斧頭去砍削木頭,代替木匠去砍木頭的人,很少有不砍到手的。用現代的管理學觀點去理解它,也就是說管理者不要超越自身的責權和職務范圍去插手屬于別人該干的事,否則會傷及自身,給自己帶來禍害。這意味著權力需要合理分割,分割出的權力要具體落實到個人,這有利于發揮個人特長和能力;它還意味著不越權越位,越權越位不僅會導致沖突,而且還會造成秩序的混亂,最終危害到管理者自身利益。
(四)人才激勵與人才使用同步進行在公共管理中,人才是一種特殊的資源,不同于一般的資源。它的使用價值能夠隨著其載體的情緒與狀態呈現出很大的差異性,是一種潛在性極強的資源。因此,對人才的管理使用也不能片面的等同于一般資源的使用,而對人才進行有效激勵是使人力資源的價值得到最大限度發揮的必要手段。而激勵并不是一次性的過程,它貫穿于整個人才使用的始終。因此,有必要將人才激勵與人才使用同步進行。
(五)用人要制度化、規范化老子說:“道常無為而無不為。侯王若能守之,萬物將自化。或而欲作,吾將鎮之以無名之樸。鎮之以無名之樸,夫將不欲。不欲以靜,天下將自正。”這說明“無為”本身就是法,用這種法理治理國家,人民將可以自然化育,國家可以自然而然地實現穩定。老子這里已把“無為”確定為法,雖然他所說的“法”只是自然的“法”,但他說的:“侯王若能守之,萬物將自化。”和“我無為,而民自化”,卻是把法的確立和實施作為實現民眾自我化育的前提條件。用現代組織管理的觀點來理解這種“法”,也就是組織內部的各種規章制度。在組織的制度體系中,國家的法律法規是單位所要遵循的準則,一個組織要想提高其自身的優勢,管理就必須善于利用國家的法律法規以及內部的規章制度規范人,使用人,為人發揮其創造性作用創造良好的制度環境。實現制度、規范充分、合理的“有為”必須以制度制定的規范化為前提。制度制定的規范化要以遵循各種性質的“道”為基礎。這包括符合事物的客觀規律和現實情況;不違反國家的有關方針政策;符合該組織發展的長遠需要;不損害廣大員工的個人利益,這包括管理者與被管理者的利益;另外,制度創新也是不容忽視的一環,但值得注意的是制度的創新必須以客觀實際為前提。
四、總結
“無為而治”思想是老子整個道學理論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它是一種智慧,一種精神,一種思想的啟迪和方向的指引。從公共管理的用人角度去理解,老子思想以其“無為而治,道法自然”的觀點,給予了當今時代公共管理以極大的啟示。隨著經濟和社會的不斷發展,人才日益成為第一資源,將老子的“無為而治”思想與當代的用人理念相融合成為時代的必然。將老子的“無為而治”思想與當代公共管理中的用人理念相融合,決不應是斷章取義、生搬硬套的融合,而應是深層次的精神上的融合;同時它們的融合也并不意味著盲目的照搬照抄,而是科學理性地去學習。引其精華,去其糟粕。并能夠打上本時代特有的印記,與時俱進,不斷創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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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民祥 單位:中共肇慶市委黨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