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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受肺炎疫情影響,貧困勞動力外出務工受阻,短時間內收入減少,給脫貧攻堅帶來了新的挑戰和困難。光伏扶貧作為資產收益扶貧的重要方式,通過在貧困村全方位、多渠道為貧困戶提供就近就業的公益崗位,積極化解肺炎疫情對決勝脫貧攻堅的影響。分析了光伏扶貧在公益崗位設置中存在的崗位設置難和崗位監管不到位等問題,提出因戶施策、分類開發公益崗位、健全監管制度等對策。
關鍵詞:光伏扶貧;公益崗位;監管;制度
2020年是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脫貧攻堅之年,突如其來的肺炎疫情給脫貧攻堅帶來了新的困難和挑戰,主要表現為貧困勞動力外出務工受阻。據國務院扶貧辦統計,2019年全國有2729萬建檔立卡貧困勞動力在外務工,涉及約2/3的建檔立卡貧困人口,這些家庭中約2/3的收入通過外出務工獲得。一些貧困勞動力外出務工受到影響,如果不采取措施,其收入會在短時間內減少。光伏扶貧是精準扶貧的重要抓手和產業扶貧的新興業態,是資產收益扶貧的重要方式,是建在貧困村、能使貧困戶近距離受益的扶貧項目。在化解肺炎疫情對脫貧攻堅產生的不利影響時,應積極開發公益崗位,促進貧困群眾就近就業。這對壯大貧困村集體經濟、促進貧困群眾增收具有重要作用[1]。
1光伏扶貧化解肺炎疫情影響
1.1及時結算發電收入
根據《村級光伏扶貧電站收益分配管理辦法》有關規定,縣級政府指定或委托相關機構統一負責光伏扶貧發電收入結轉工作。縣級供電公司根據光伏扶貧電站實際上網發電量核算發電收入。燃煤標桿電價對應收入要按月劃轉到結轉機構專戶,并由該機構及時劃撥到村集體。年度財政補貼資金到位后,及時將補貼資金一次性劃轉到結轉機構專戶,后續補貼資金按月結轉,所有補貼資金由該機構及時劃撥到村集體[2]。
1.2明確收益使用方向
村級光伏扶貧電站的發電收益形成村集體經濟收入。為減少肺炎疫情對務工收入的影響,2020年2月19日國務院扶貧辦綜合司和財政部辦公廳印發《關于積極應對肺炎疫情影響切實做好光伏扶貧促進增收工作的通知》(國開辦司發〔2020〕3號),明確2020年光伏扶貧發電收益的80%用于貧困人口承擔公益崗位任務的工資和參加村級公益事業建設的勞務費用支出,鼓勵貧困勞動力就近就業。
1.3多渠道開發就近就業崗位
將光伏扶貧收益分配到村集體,壯大村集體經濟,由貧困村進行二次分配,鼓勵貧困群眾通過力所能及的勞動實現增收脫貧。常用的公益崗位有保潔、綠化、防火、護路、護河、電站管護、護理老弱病殘等。對因疫情暫時無法外出務工的貧困農戶,可結合防疫消殺、巡查值守、宣傳疏導等安排臨時性崗位[3]。
2存在問題
2.1公益崗位難設置
有些貧困村光伏扶貧收益較多,貧困戶比較少;有些貧困村的貧困戶中大多是沒有勞動能力的人員,難以勝任設置的崗位;有些貧困村局限于保潔、管護等常見的公益崗位,無法合理設置公益崗位。公益崗位多集中在打掃衛生等門檻較低的領域,甚至十個人打掃幾百米道路。崗位工資普遍偏低,崗位人員不能很好地履行崗位職責。公益崗位泛濫,非貧困戶存在意見,存在變相“泛福利化”現象[4]。
2.2崗位監管不完善
一些地方光伏扶貧發電收入不能與電力部門按月結算,縣級結轉機構專戶不能按月將光伏扶貧發電收益資金撥付到村,村集體不能按月發放崗位工資和勞務費用,未及時向貧困戶撥付相應收益,存在貧困戶不能及時受益的風險。有的村雖設置了公益崗位,但缺乏相應的崗位職責和監管辦法。有的村缺少光伏扶貧收益使用計劃,公示公告制度落實不到位,村級臺賬不健全、不清晰,分配過程缺乏監管。
3解決對策
3.1一戶一策提供幫扶措施
應因戶施策,解決貧困戶務工難、收入低的問題。結合全村實際,充分了解貧困戶技能及需求,將所有貧困戶按技能等級分類定崗,按月發放崗位工資,保障貧困戶有穩定的收入。分配光伏扶貧收益資金時,注重統籌村內貧困人口中的低保戶、大病戶、殘疾戶及享受養老金、救助金人員的情況。光伏扶貧收益分配鼓勵貧困戶通過力所能及的勞動獲得收入。有勞動能力的貧困戶通過參與公益崗位、小型公益事業獲得勞務收入;半勞動能力的貧困戶通過進入體力支出少、巡察等監管崗位獲得收入;無勞動能力的貧困戶允許其子女代干,但收益仍發放至該貧困戶的銀行卡中;對表現突出的貧困戶應予以獎勵。
3.2分類開發公益崗位
將公益性崗位分為固定崗、輪換崗、臨時崗3類,多措并舉,穩崗拓崗,充分開發公益崗位,最大限度吸納貧困勞動力。晉西北某貧困縣2020年創造性開發公益性崗位,將電工、廚師、電站管護員、抽水員、網格員、護理員、村級光伏專員等專長類崗設置為固定崗,允許由一人常年擔任,工資為每月500~1000元/人,年收入可超過6000元。該貧困縣有47個日間照料中心,設廚師崗位94個和固定公益崗位665個。保潔員、道路管護員等門檻相對較低的崗位設置為輪換崗,原則上實行季度輪崗,工資為每月200~500元/人,全縣的輪崗貧困人員有7980名。圍繞疫情防控、清明期間防火等,設置防疫消殺、醫護輔助、物資配送、道路管制、卡點值守等應急管理服務崗位,靈活采用日聘或周聘制度,工資為每天100~150元/人。疫情至清明期間,該貧困縣有1130戶貧困戶獲得了收益。
3.3聚焦城鄉公共服務短板,開發公益崗位
彌補“三農”領域基礎設施建設、人居環境整治和生態治理的不足,設置農村公路建設與管護、村莊公共基礎設施建設與管護、水利工程及水利設施建設與管護、河湖巡查與管護、垃圾污水處理、廁所糞污無害化處理、河塘清淤整治、造林綠化等公益性崗位。為了加強人居環境整治,強化農村居住人口的人居環境整治意識,某貧困村以12戶為1組設置1名管理員,實行月輪崗制,每月輪流由12戶中的1戶擔任管理員,每季度對人居環境改善工作情況良好的小組進行獎勵。這樣不僅有利于改善人居環境,還有利于提高個人修養。結合易地扶貧搬遷后續產業扶持措施,實施移民搬遷。鼓勵有條件的村以“支部+”的模式在縣城建立人才庫,并以此為基礎組成立勞務公司、物業公司,吸納縣城的貧困戶從事門衛、清潔、環衛、搬運、修理、理發等公益崗位。通過雙向選擇,與社區對接,進入縣城小區,承攬小區勞務、物業服務工作。采取政府補一點、光伏收益補一點、市場化收一點的辦法,讓勞務公司、物業公司進入縣城相關行業,一方面緩解在村與不在村人員的矛盾,另一方面可提高縣城的公共服務能力。
3.4健全監管制度
3.4.1程序公開嚴格落實公示公告制度。村集體年初公示光伏扶貧收益分配計劃,年底公示光伏扶貧收益分配使用結果,按月發放光伏扶貧收益分配工資,由貧困戶領取憑證。例如晉北某貧困村村委大院的顯示屏上公開確權到該村的村級光伏扶貧電站規模、發電量、發電收入等信息。設置公益崗位時,對每個公益崗位的標準和監管辦法提出明確要求,讓貧困戶自愿申請,由村民代表會議民主評議人選。
3.4.2崗位條件崗位人員要有履職的能力,例如政策宣傳員不得為文盲。專業類崗位人員需要相應的崗位技能,保潔等崗位不能安排喪失勞動能力者和精神疾病患者等。除個別技能類崗位外,各崗位人員應該為建檔立卡貧困人口。
3.4.3崗位考核明確不同崗位的職責、待遇、管理機制,制定考核辦法和淘汰制度,與固定崗的人員簽訂聘用合同。公益崗位實行績效工資制度,原則上實行動態管理。由村兩委對公益崗位人員的在崗和履責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無正當理由完不成任務的人員扣減當月崗位工資;對聘用期間發生重大失誤或群眾反映強烈的人員,應及時撤換調整;繼續聘用月考核稱職且表現良好的人員,除領取正常工資外,額外獎勵適當的愛心扶貧超市積分。要賞罰分明、獎懲有度,進一步激發貧困戶的勞動熱情,防止出現“干多干少一個樣,干好干壞一個樣”的現象。
3.4.4工資發放為了切實做到光伏扶貧,促進貧困群眾就近就業,拓寬增收渠道,實現穩定增收脫貧,光伏扶貧發電收入按月與電力部門結算,縣級結轉機構專戶按月將光伏扶貧發電收益資金撥付到村,村集體按月發放崗位工資和勞務費用。公益性崗位工資要依崗位職責進行確定,鼓勵能者多得、多勞多得。不得借公益性崗位之名實施平均分配,崗位工資要結合每月的考核情況按月發放。
參考文獻:
[1]國務院扶貧辦綜合司,財政部辦公廳.關于積極應對肺炎疫情影響切實做好光伏扶貧促進增收工作的通知[EB/OL].[2020-02-22].
[2]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自然資源部,等.關于進一步用好公益性崗位發揮就業保障作用的通知[EB/OL].[2020-026-09].
[3]國務院扶貧辦.村級光伏扶貧電站收益分配管理辦法[EB/OL].[2018-01-04].
[4]安文靜.我國光伏產業扶貧機制與模式研究[D].太原:山西財經大學,2018.
作者:李淑敏 趙國斌 門龍飛 單位:山西省扶貧開發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