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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音樂藝術作品的創作離不開創作者本身的創造力,而藝術表達則需要包含情感和技巧兩個方面。對于音樂創作來說,創造力的形成離不開創作者對于音樂的感悟,同時也強調創作者本身要擁有豐富的音樂理論基礎。本文將從音樂創作實踐角度,對音樂基礎理論技術在作品創作當中所起到的作用進行分析,結合音樂創作規律,對音樂理論學習的重要性進行闡述。
藝術是主觀情感通過載體進行外部表達的成果,通過觀摩藝術作品,人們能夠體會到創作者的情感流動,最終產生對于藝術作品的共情。但是藝術創作本身并非單純依靠情感來完成的,其中創作者自身的創作技巧是打開情感傳遞大門的“鑰匙”,只有選對進行情感表達的方式,才能夠使單純的個人情緒轉變成為藝術創作。對于音樂藝術來說,理論基礎作為前提性的技巧要求,其地位更為重要,缺少了理論基礎,創作者便無法從音樂視域對情感進行審視,更無從通過音樂創造來完成精準、傳神的情感表達。
一、音樂教育體系當中的音樂創造力
音樂創造力是現代音樂教學系統當中針對音樂學習者所提出的教學目標之一,主要是指創作者能夠基于音樂作品的表達,借助音樂最終形成新的想法,創造新的事物。《義務教育音樂課程標準(2011)》當中對音樂創造力提出了明確的概念界定:義務教育階段學生所具備的音樂創造力應當是學生在音樂運用當中憑借自身擁有的想象力以及涉及音樂的思維潛力來完成的對于音樂的創新和應用。教學系統當中針對學生創造力的培養主要從開發學生即興音樂編創能力和充分利用音樂材料進行音樂創作兩個方面開展工作。從音樂課程標準來看,音樂創造力應當包含廣義和狹義兩個層面的含義。其中廣義的音樂創造力是指通過音樂進行不同形式的創新創造,展現音樂素養,表達音樂情懷;狹義的音樂創造力主要是指音樂作品的創作能力,學生需要通過音樂學習的方式來掌握音樂作品的創作規律,并最終能夠獨立完成音樂創作。本文在進行音樂創造力與音樂理論學習之間關聯的研究時,主要以狹義的音樂創造力為研究對象。
二、音樂理論及其技巧應用
(一)音樂理論的主要內容
音樂是人類文明發展到一定階段所形成的一種文化活動和藝術表現形式,人們主要通過對聲音的控制來最終呈現出樂音。音樂通常具有一定的音高,擁有固定的調性、音色和強弱節奏,人們將這些因素組合在一起,最終形成樂音,并完成情感表達。人類早期的音樂是一種自覺性的音樂,人類更多通過發出不同聲音的方式進行情緒的表達和渲染。而隨著音樂逐漸發展成熟,它有了更加豐富的內容系統,在情感表達方面也更加深入,與音樂創作、音樂表現相關的音樂理論也相應誕生了。音樂理論即“樂理”,是了解音樂、聆聽音樂、創作音樂的基礎理論。伴隨時代發展,現代樂理系統逐漸完善,相關樂理體系教學當中一般需要包含基礎樂理、樂譜、調式、音程、旋律、配器等內容。其中基礎樂理包含認識聲音和音高、認識音律、識譜等;調式部分包含調式和調性、多聲部、調式的音樂表現等;音程包含自然音程和變化音程、音程的轉位、構成音程的方法、識別音程等;旋律包括和弦、節奏、節拍、切分音、音樂速度等?,F代樂理體系復雜、內容眾多,樂理學習在認識音樂、創造音樂中是最為基礎的環節。
(二)音樂理論的技術運用
通常情況下,理論知識的最終目的都是指導實踐,音樂理論同樣需要最終應用到創作實踐當中來,借助技術呈現的方式,音樂理論最終會以音樂作曲技巧的形象展現在音樂學習者面前,而音樂作曲技巧也是所有音樂創作者必不可少的學習階段。在完成了基礎樂理的學習之后,學生開始接觸到更加專業、更具實踐性的學習內容,其中和聲、復調、曲式和配器四個方面的學習將是學生從音樂認知到音樂創造的過渡過程。在學習當中,學生將從原本對音樂作品的解析出發,嘗試對一首音樂作品如何被創作出來,如何進行情感價值表現,如何形成一首完善的作品進行了解。同時在教學系統當中還會引入實踐訓練等內容,引導學生嘗試進行音樂作曲,在實踐過程中不斷磨練技能,掌握基礎層面的音樂理論和作曲技巧,為后續的融會貫通打下堅實的準備。在樂理技術中,和聲的運用決定了一首音樂作品的整體結構框架和情感基調。通常在音樂創作中,創作者需要優先完成作品構思,再思考如何運用和聲編寫來完成構思內容的表達。和聲在音樂創作當中需要包含三個方面的功能:其一,和聲編寫要明確音樂作品進行時的聲部組合方式,要保證各聲部之間相互協調、和諧統一;其二,和聲的編寫從最初便決定了整首音樂作品的結構構成,創作者在編寫時需要利用進行、收束和調性布局等方式來進行結構和曲式的設置調整;其三,奠定音樂作品的感情基調。和聲進行的調性直接決定了音樂作品的情感走向,創作者需要運用不同的和聲編寫來貼合音樂情感。復調是一種多聲部的音樂創作技巧,雖然復調主要集中在古典音樂尤其是巴洛克音樂的創作,但是現代流行音樂創作當中也偶見復調的身影。復調主要通過兩個或以上的聲部旋律共同參與音樂進行,能帶給人以宏達壯闊之感,提高音樂作品的表現力。音樂創作者在進行一些需要表達獨特情感、場景化的音樂作品創作時,可以嘗試運用復調的創作技法,通過同時進行多聲部來烘托氛圍。曲式是音樂樂曲組成結構的基本方式。在音樂創作中,通常會考慮小型曲式或大型曲式,其中小型曲式在當前流行音樂創作當中較為普遍,而大型曲式則主要是以交響樂的創作為主,其中奏鳴曲、變奏曲等形式是大型曲式的主要曲式內容。配器是指在音樂作品當中的樂器調配,不同類型的樂器能夠發出不同類型的樂音,產生不同的情感。在豐富音樂色彩、進一步呈現音樂作品風格特征的過程中,配器可以起到準確把握情感脈絡,彰顯藝術思考等創作作用。
三、音樂理論在音樂創作當中的應用
(一)和聲在音樂創作當中的應用
和聲當中的“和”主要是指音程上的和諧,通過合理運用和聲,能使音樂音程、進行和各個聲部之間保持和諧統一。一般在音樂作品創作過程中,創作者的和聲選擇會以平衡為主,保證整體音樂行進過程平衡穩定,帶給觀眾以愉悅感。雖然部分先鋒音樂、實驗音樂的創作者善于運用不協和音程等方式,通過調整和聲表現來制造音樂藝術情境的疏離感,帶給聽眾不一樣的體驗,但是那更多是創作者在基礎訓練十分扎實、對于和聲的運用十分熟練后的一種創新性的嘗試,為音樂世界增添色彩。常規的流行音樂、傳統民族音樂的創作中,創作者的功底和對技巧的運用不夠純熟時,仍然應當以平衡的和聲應用為首選。在創作當中,創作者應當將整首樂曲看作是一個平衡單位,并對其進行各個環節的片段劃分。小的樂曲片段再根據音高進行有序排列,創作者便可以從中找尋到整個樂曲的平衡點。創作當中較為常用的三度和弦,在實際應用中也需要通過找尋平衡點的方式來實現其表達功能,使樂曲聽感增加、表現情感更為突出和完備。
(二)曲式在音樂創作中的運用
我國傳統音樂和古代文學當中,音樂的曲式結構十分豐富。宋詞元曲當中的各種詞牌、曲牌其本質就是一種曲式。現代音樂創作在曲式的選擇方面可以用仿古的方式來增添韻律,凸顯曲式運用背后的文化感,搭配五聲調式能夠進一步增添音樂作品的文化韻味。對于創作者來說,曲式的選擇應當注重統一性,應當在了解明確樂曲結構的基礎之上,結合不同的創作章法和創作意圖,對曲式進行選擇和調整,以達到完整表達音樂情感的藝術創作目的。
(三)復調在音樂創作中的運用
流行音樂當中較少出現復調的運用。常見的復調如對比復調、襯腔復調等,樂聲的表現形式相對獨特,對于聽慣了流行音樂的社會公眾來說,一首樂曲進行當中出現兩個及以上的聲部會令他們產生一定的困惑。而對于音樂創作者來說,復調在渲染情境、表現情感方面作用十分突出,創作中可以嘗試選用一些復調方式來進行音樂作品情感表達的襯托,追求多樣化的藝術審美,呈現獨特的古典音樂藝術魅力。
(四)配器在音樂創作當中的應用
隨著音樂制作技術的快速發展,越來越多的計算機技術手段開始被應用到音樂創作當中,相比于傳統的音樂創作方式,技術應用下的音樂配器可以通過技術合成的方式來完成近似音色的表現,而電子音的運用也成為現代音樂創作變革的重要節點。對創作者來說,根據音樂創作要求選擇的樂器類型和配器方案更加豐富。通過音樂理論的學習和對配器知識的掌握,創作者能夠更好地把握不同樂器、不同配樂方式在音樂作品情感表現當中的呈現效果。一些民族樂器如二胡、琵琶、嗩吶等,融入到樂曲編配后往往能夠呈現遼遠、悠揚、蒼茫的情感基調;而架子鼓、吉他等樂器作為流行樂團的標配,更多以激進、昂揚、喧囂的情緒為內容;而在一些趣味、惡搞的音樂創作當中,創作者還會通過加入電子節拍器和反拍貝斯來烘托場景,營造節奏快速進行的氛圍。因此創作者需要具備較好的音樂素養,了解各種樂器在實際音樂創作當中所呈現出的特征,進行有意識、有想法的創作思考。
四、總結與討論
(一)音樂理論水平的提升帶動了音樂創造力的提高
毫無疑問,音樂創造是基于情感抒發的藝術化表達,而創造力事實上還包含了音樂創作的不同等級。一些音樂創作者按部就班,在音樂創作中多快好省,態度相對敷衍;有些創作者希望能夠在音樂創作道路上有所突破,大膽嘗試各種新奇的音樂創作技法,敢于在公眾無法接受的環境中進行音樂實驗。從創作規律來看,音樂理論基礎水平和音樂能力的高低在一定程度上直接決定了創作者是否會選擇較為激進的創作方式,前述提到關于先鋒音樂、實驗音樂的創作中創作者非比尋常的和聲應用,恰恰來自于創作者自身的高度自信以及創作技法的純熟,他們擁有更為深厚的理論知識基本功,才能夠擁有音樂創新的資本,才能夠形成對于音樂不同創作方式的思考,并付諸于行動。可以認為,音樂理論的學習是音樂創造力的基礎,同時決定了音樂創新水平的上限。
(二)音樂文化潮流的全面引領
文化潮流是音樂創造力放置在更廣闊視域下的文化現象,音樂藝術與其他藝術的創作影響規律十分近似,新興的音樂作品更多是從傳統音樂環境當中孕育,經歷“離經叛道”的環境誤解,逐漸受到社會關注,并在一定的文化契機當中獲得認可,最終形成更為廣泛的影響、成為音樂表現的重要形式之一的。在傳播學理論當中,潮流的實現來源于對人們內心深處隱秘欲望的挖掘和認同,事實上,這類最終能夠成為潮流的音樂作品,無論在發展過程中表現得多么“先鋒”,本質上并沒有拋棄藝術性的核心,同時也沒有違背既定的藝術創作規律。音樂作品本身始終不是凌駕于情感價值之上的存在,自始至終它都是知識情感個性表達的藝術橋梁,承擔著傳播和搭建的使命。而橋梁的“用料基底”,仍然是基本的音樂理論。可以認為,音樂理論的學習與完備,決定了音樂創造力的下限,音樂創作者需要達到完備理論系統化的學習標桿之后,才有可能在后續的發展當中成為真正有影響力、創造出真正感動人心作品的“潮流引領者”。相反一些急功近利、試圖通過渾水摸魚的方式來獲得市場短暫的喧囂的人,他們的作品在喧囂褪去后,一樣會被人們拋棄和遺忘。
(三)音樂文化發展的未來展望
從藝術實質來看,音樂實際上是一種忠實記錄下的感官超越。其中忠實記錄能力是基本功,是音樂創作者在創作之前的先驗能力和系統化的學習成果。很多音樂創作者在音樂發展道路中,認識到了如何運用旋律走向、和弦進行和配器等方式,對事實與歷史進行記錄。這種記錄是感官層面的,是通過主體性體驗來獲取的。與文字記錄不同,音樂的忠實記錄來源于音樂本身的真實性,即音樂創作者無法借助假的情感來完成真實記錄,音樂創作所完成的一定是對真實的回應。但是音樂的創造不只是完成記錄,而是需要在記錄之上,實現對于感官經驗的超越,而這種超越才是音樂擁有恒久生命力的關鍵。從發展角度來進行音樂審視可以發現,音樂的傳續和每一代音樂人的出現,實際上都是對既有感官的一次超越,這種超越是多方位的,除了對物質世界挖掘的進一步深入之外,對于精神層面的提升也十分顯著。對于創作者來說,音樂理論更近似于“敲門磚”,是進入豐富音樂世界的鑰匙,而創造力則是在音樂理論基礎之上的升華。未來音樂若要繼續發展,就需要不斷涌現出新的“探路者”,憑借他們扎實的音樂理論和空靈的音樂思想,完成對音樂的遐想和創造,打破既有的音樂思維邏輯,塑造全新的音樂世界和音樂文化場景,使音樂真正成為人類靈魂最忠實的表達和記錄。
作者:高欣 單位:內蒙古包頭市昆都侖區包鋼第四小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