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想要寫出一篇引人入勝的文章?我們特意為您整理了優化轉供電治理工作策略探討范文,希望能給你帶來靈感和參考,敬請閱讀。
摘要:隨著我國營商環境不斷優化,進一步釋放“電力紅利”,各地相繼開展了轉供電治理工作,并取得了初步成效,但轉供電工作開展過程中仍然存在著一些問題,例如用戶對政策認識不足,落實降價政策可能導致企業經營困難等,因而本文針對在轉供電治理過程中存在的問題,提出短期快速解決痛點問題,中期鞏固治理成果,長期探索戶表改造的優化策略,實現標本兼治,從而真正釋放“電力紅利”,落實中央政策,為優化電力營商環境提供一定的借鑒。
關鍵詞:轉供電;治理工作;優化策略
一、新形勢下轉供電治理工作
近年來,國務院持續推進“放管服”改革,為建設國際一流營商環境接連出硬招,并獲得明顯成效。2020年1月《優化營商環境條例》正式實施,表明為企業發展創造更好的營商環境成為政府當前工作的重中之重。2019年《政府工作報告》提出,要以改革推動降低涉企收費,深化電力市場化改革,清理電價附加收費,降低制造業用電成本,一般工商業平均電價再降低10%。為破除阻礙電價降價紅利傳導因素,切實增強終端用戶“獲得感”,全國各省份相關部門聯合電網企業打造立體式降價政策和清理轉供電環節不合理加價工作體系。例如2020年3月份,山東濱州市召開轉供電電價政策提醒會,2020年4月份,浙江溫州市開展轉供電治理“2020春雷行動”等。盡管各地轉供電治理工作的開展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轉供電問題尚未完全得到解決,仍有大量“截留”降價紅利的現象存在。轉供電主體按類型可分為產業園區、商業綜合體、寫字樓和小區物業四大主要類型,不同主體類型帶來了產權多樣化、終端用戶實際降價紅利“獲得感”不一、非單一轉供等復雜的問題,加大了降價及清理的工作難度。以上問題,反映出轉供電環節更深層、更本質的問題,也持續困擾著與之相關的政府部門、電網企業、轉供電主體和轉供電用戶。因而,要清理電力傳導機制存在的障礙,就有必須深入分析目前轉供電治理工作中存在的困境,厘清目前轉供電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并針對性的提出優化策略。
二、轉供電治理工作存在的問題
轉供電治理工作推進困難受到多種因素的影響,首先轉供電主體和終端用戶對政策認識和執行不到位,其次企業規范執行目錄電價可能面臨經營困難,再者稅務程序復雜、企業現金流壓力大、基礎配套設施薄弱等,都對轉供電治理存在一定制約。
(一)轉供電主體和終端用戶對政策認識和執行不到位在轉供電主體方面,缺乏主動宣傳降價政策的意圖,部分轉供電主體抱有僥幸心理,拖延或甚至拒絕執行降價政策。對于沃爾瑪、肯德基等連鎖企業,轉供電主體會嚴格按照政府要求傳導降價紅利;而對于其他小型企業由于點多面廣、數量龐大,加之終端用戶相對分散、流動性強,使得轉供電主體的監管難以面面俱到,導致轉供電主體存在僥幸心理,消積落實甚至不落實降價政策。根據對武漢市的調查來看,武漢市轉供電主體對降價政策、降價工作的知曉率分別高達97.91%和98.12%,而轉供電用戶在降價政策和降價工作上的知曉率,分別僅為75.31%和74.91%,而這種政策認識度差異,也為轉供電主體不落實降價政策提供了可乘之機。
(二)部分轉供電主體成本難以收回,企業經營困難目前政策規定轉供電主體的轉供電損耗不能超過7%,但從實際來看,轉供電主體由于缺乏專業的人員對供配電設施的運維管理,線路、設備損耗大,用電管理混亂,造成用電成本較大,以武漢市為例,目前59.55%的轉供電主體表示實際供電損耗占比超7%,因而如果按照規定執行必然造成企業供電成本難以收回。另一方面,部分轉供電主體取消在電價中“搭車”收取的其他費用,可能導致企業經營困難。轉供電主體在電費中加收的多數費用,應通過物業服務費的形式收取。國家發改委要求轉供電主體在電費中搭車收取的其他費用全部清除,清除費用的收取需與轉供電用戶協商解決,在協商方案尚未明確時,轉供電主體落實降價政策就意味著利益受損。特別是對小型小區物業等高敏感度轉供電主體而言,短期的虧損就可能意味著經營困難。
(三)轉供電治理面臨程序復雜、經營壓力和基礎薄弱等問題首先,部分轉供電主體在向轉供電用戶收費電費時,會開具相應發票,若退還電費則涉及發票修改、稅點返還等問題,相關程序十分復雜,故轉供電主體往往采用抵扣后續電費的形式替代退費。其次,對用電量較大或加收較多的轉供電主體而言,清退可能意味著大量的現金退還,存在企業內部資金流短期承壓的風險,故難以在規定時間內完成清退工作。再者,受技術水平、管理能力和人員專業性等多方因素影響,部分轉供電環節存在著電費與物業費難以厘清、抄表周期與電網企業不一致、使用插卡式電表等情況,導致轉供電主體無法準確核算出需清退電費,也就使得清退工作無法在規定時間內完成。
三、轉供電治理工作優化策略
(一)短期:點對點建議,快速疏通堵點從短期來看,要快速解決轉供電降價治理過程中的關鍵問題,包括終端用戶對于政策認識的不充分,供電企業面臨的經營壓力,以及轉供電治理過程中的薄弱環節。一是政府可督促轉供電主體開展宣傳工作,促使相關信息快速精準覆蓋全體轉供電用戶;二是政府統一引導轉供電主體調整物業費,幫助渡過治理的陣痛期。必要時對經營困難企業提供一定的扶持措施,保證其正常的供電工作運轉。根據各地實際情況調整各類轉供電主體供電損耗率,使政策更加的具體化和貼合企業發展經營的實際,降低轉供電企業主體的抵觸情緒。三是豐富清退渠道,允許更靈活的清退方式,分流主體在清退中面臨的現金流壓力。
(二)中期:固化有效機制,鞏固治理成效中期來看,要堅持各級單位持續開展降價政策宣傳工作,進一步深化企業和個人對于政策的認識和了解,強化社會監督力量。一是政府進一步規范轉供電主體行為,完善相關政策和規則的制定,加強電費收費透明度。二是政府定期開展轉供電治理成效“回頭看”機制,即定期對原有治理成果進行追蹤觀察和了解,防止治理工作的形式主義及治理后轉供電企業再次不合理亂加價行為,使轉供電治理工作成效固化,形成長期的監督長效機制。
(三)長期:探索戶表改造,追求問題根治轉供電治理工作要長期實現標本兼治就必須探索戶表改造。一是政府層面。政府部門成立戶表改造工作推進的協調、對接工作機構,結合當地實際,盡快出臺相關政策和法規,明確標準。在資金籌集方面,政府可借鑒國內水司成功的改造經驗和做法,采取“政府扶持、產權單位支持、電網企業自籌、用戶分擔”的多種方式籌集資金,同時搞好宣傳、引導,并做好轉供電改造后移交支持工作。二是電網企業層面。電網企業針對戶表改造工作現狀,成立專項小組,積極配合政府,根據實際情況按照分類、試點、小范圍推進、大規模推廣的步驟逐步改造,明確“戶表改造”工程計劃,加大城網改造力度和公用配電設施的投入,加快步伐,將轉供改為直供管理,盡快理順轉供電用戶的管理。
(四)完善配套措施在降價清退政策落實的困境之外,面臨持續推行的降價政策,電網企業還面臨著三大壓力。分別是持續降價給電網企業帶來的經營壓力。因而可以考慮適度提高居民生活等低價用電類別目錄電價水平,還原電力商品屬性,在繼續完善并深入推行居民階梯電價的基礎上,逐步取消對居民、農業、重要公用事業和公益性服務等用電的交叉補貼程度,減輕工商業用電類別承擔交叉補貼壓力。對居民生產、農業生產用電類別逐步按供電成本定價,適度提高其目錄電價水平,對低收入群體可采取財政“直補”方式,維護弱勢群體利益。同時,建議考慮優化能源結構機制,拓展售電側電價空間,支持實體經濟發展。
四、結束語
本文研究改善營商環境背景下的轉供電治理工作優化問題,首先介紹了目前轉供電工作開展的基本情況,進而分析了目前轉供電治理工作開展過程中面臨的問題和困境,主要包括轉供電終端客戶對降價政策缺乏認識,部分轉供電主體企業降價可能面臨企業經營困難、程序復雜、經營壓力增大等問題,針對這些問題本文提出了轉供電治理工作的優化策略。短期,點對點治理,解決政策宣傳,企業經營困難等問題;中期,鞏固治理成果,建立長效機制;長期深化戶表改造,標本兼治,同時深化電力改革,完善配套機制。
參考文獻
[1]江玲.加大對轉供電政策落實情況的監管力度支持企業復工復產[J].中國價格監管與反壟斷,2020(03):43-44.
[2]許粵濤.關于清理規范轉供電環節不合理加價行為探析[J].中國價格監管與反壟斷,2019(07):49-51.
[3]翁爽,陳麗莎,孫瑚,姚文軍.轉供電治理:打通降價“最后一公里”[J].中國電力企業管理,2019(19):17-19.
[4]支彤.國家發展改革委清理規范轉供電環節加價[J].農村電工,2019,27(01):2.
[5]張寶迪.轉供電小區存在的問題及對策分析[J].科技創新導報,2019,16(02):191+193.
作者:段倬鑫 黎潔 劉敘娟 許丹 單位:國網湖北省電力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