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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隨著高校規模不斷擴大,基建工程審計任務越來越多,委托審計中存在的問題也逐漸凸顯。結合具體實踐,分析了高校基建工程委托審計實施中存在的問題,并提出了確保內部審計部門的主導地位、加強對中介機構的監督管理、建立內部審計與中介機構動態協調溝通機制等控制措施,以降低審計風險,保證審計質量。
關鍵詞:高校基建工程;委托審計;問題;措施
2009年9月1日起實施的《內部審計實務指南第4號———高校內部審計》第七十五條指出,“建設工程項目審計由內部審計機構獨立實施,也可由內部審計機構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工程造價咨詢機構實施”。工程造價咨詢機構屬于獨立的第三方,其所出具審計報告的客觀公正性也更讓人信服。同時,隨著高校辦學規模的不斷擴大,工程項目增多,工程審計任務也越來越重,雖然目前很多高校也配備了專門的工程審計人員,但是由于人員數量、專業等各方面因素,審計人員往往沒有時間和精力完成全過程審計任務。鑒于以上原因,很多高校都采取工程項目委托審計的方式,滿足建設單位對工程審計監督的需要和施工單位對審計結論客觀公正的要求。工程造價咨詢機構專業人員配備充足,經驗豐富,能夠很好地完成審計任務,同時也能夠將內審人員從繁瑣的工程量計算中解脫出來,有更多精力進行全過程審計監督,全面控制工程造價。但是,委托審計也是存在一定風險的,必須加強管控,審計各方面要明確各自職責和義務,各司其職,規范行為,才能更好地發揮中介機構的作用,最大限度保障學校的利益。
1高校基建工程委托審計存在的問題
1.1內審部門監督管理不到位
高校委托中介機構進行工程審計,是為了更好地發揮社會機構的優勢,同時內審人員也能有充足的精力關注各階段的審計工作,特別是一些隱蔽工程、工程變更、簽證等,但是有些內部審計部門在簽訂工程委托審計合同后,便將審計業務全部交給中介機構,對于審計過程嚴重缺乏監督,現場實地勘察不主動配合審計機構聯系基建處或施工單位,對于有爭議的問題也不及時進行溝通協調,對審計過程不聞不問,將自己置身事外,完全依賴中介機構,這樣會給審計結果帶來難以估計的風險。
1.2中介機構審計質量存在風險
目前工程造價咨詢機構競爭激烈,審計人員素質水平各不相同,出于利益可能做出違反原則的事情,比如有些中介機構實際工作人員與投標時承諾的人員不符,專業勝任能力難以評估,有個別審計人員為了個人私利與施工單位串通,該審減的地方不減,損害學校利益。一旦中介機構選定后,對審計過程沒有管控,審計質量難以保證,將會給學校帶來巨大損失。
1.3送審結算資料不完整
工程造價咨詢機構的審計人員一般都是依據送審材料以及現場踏勘來進行審計,因此送審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非常重要,如果送審材料不齊全,甚至有虛假材料,會直接導致審計結果出現偏差。送審資料的整理主要依靠內部審計人員,施工單位在報送材料時,往往提供對自己有利的資料,比如只報送造價增加的簽證,而對于造價減少的項目不予提及。除了基建人員進行把關外,也需要內部審計人員來進行甄別,有些內部審計人員查驗不嚴,對于資料的真實完整性不嚴格把關,或者對于一些隱蔽工程等沒有進行全過程跟蹤,往往就會給施工單位造假以可乘之機。
1.4中介機構與內審部門協作有風險
內部審計部門作為學校的職能機構,不僅要審核工程的結算造價,對于招投標、施工過程等也要進行監督,并出具審計意見,而中介結構作為盈利性組織,更多關注的是經濟利益,對于在審核中發現的管理問題較少關注,也基本不會提出改進意見。審計過程中,如果對某一問題發生分歧,有些中介機構也是采取不作為的態度,不是積極地去解決,而是將矛盾焦點轉向內審部門,使利益沖突點集中在內審部門,給內審部門工作增加難度。
2高校基建工程委托審計存在問題的控制措施
2.1確保內部審計部門的主導地位
高校內部審計部門是學校的職能部門,內審人員是學校員工,出發點是維護學校利益,因此,必須確保內部審計部門的主導地位。總體思路是借助委托審計機構的技術力量來更好地完成審計工作,而不是將審計任務全都交給中介機構。內部審計部門要有專人負責管理和協調審計中的各項事務,要進行全過程跟蹤審計,經常深入現場,了解實際情況,搜集整理相關數據資料。中介機構對于結算資料有疑問的地方,要積極協調基建處以及施工單位做出解釋,做好現場踏勘等各項溝通協調工作,積極參與全過程審計。同時也要對中介機構的審計報告進行復核,防范審計風險。
2.2加強對中介機構的監督管理
首先,要選好中介機構,可以采用公開招標或者邀請招標的方式選擇中介機構,招標文件編制過程中要注重資質、業績、信譽等評分條款,保證中介機構的服務質量。其次,要在過程中加強對其審計工作的監督,要規范中介機構的工作流程,使每一步工作都按照標準要求去做,內審人員要對建設項目實施全過程跟蹤審計,以實現對中介機構審計工作的全面掌控。再次,在委托合同的專用條款中,要明確項目負責人、主審工程師、審計時限、質量問題懲罰措施等,強化合同對中介機構的約束,規范中介機構的行為,保證審計質量。最后,審計工作完成后,要對工作質量進行考核,包括是否執行了既定方案、審計人員是否按合同規定配備、是否按約定時間完成審計等,考核結果作為以后委托審計的重要依據。
2.3保證送審資料的真實完整
結算資料是審核造價的主要依據,其真實性和完整性直接關系到審計報告的質量。內部審計部門在整理工程資料時,要結合跟蹤審計積累的數據資料進行鑒別,保證交給中介機構的資料真實完整。要核查上級領導審批文件、招投標文件、施工合同、清單報價等前期資料是否完整;要審核設計變更、現場簽證、竣工驗收單等過程性資料是否真實合規,工程結算書是否與清單報價相符;還要檢查相關資料是否經基建部門審查并由負責人簽字蓋章等。初審時對于一些高套定額、重復計算工程量、取費費率等問題要進行處理,減少中介機構的審減額,降低審計費用。
2.4建立委托審計合理的報酬機制
在審計過程中,既要保證中介機構履行審核工程造價的職能,也要調動中介結構參與審計監督的積極性,主動參與對工程項目各責任主體履行職責情況進行監督和評價,并及時與內部審計部門進行溝通,提出工程造價管理的意見和建議。對于盈利性機構來說,應建立合理的報酬機制,不能僅按照送審額和審減額的一定比例計算審計費用,還應在規定范圍內,根據實際工作完成情況增加獎勵性質的報酬,以激勵中介機構提高審計質量,積極參與到學校的審計監督工作中來。只有內部審計部門與中介機構雙方緊密配合,才能高質量地完成審計工作。
2.5建立內部審計與中介機構動態協調溝通機制
首先,應建立定期反饋的工作制度,中介機構要及時將階段性審計結果向內部審計部門匯報,一方面,內審部門能夠了解審計的實施情況以及遇到的問題并及時加以解決,另一方面,中介機構也能了解內審部門的反饋信息,調整審計重點,以符合審計部門的要求。再有,可實行定期召開內部審計聯席會議制度,由審計部門牽頭,學校基建處、監理單位、施工單位和中介機構共同參加,將審計實施過程中的一些問題進行動態溝通,全面了解實際情況以及各方意見,更好地完成審計工作。高校基建工程項目委托審計可以滿足建設各方對審計監督的要求,有利于內部審計職能的延伸,有利于規范高校工程審計過程,但是在實施過程中,也存在著一些風險,只有加強對工程審計的全過程監督,內部審計部門和中介機構共同協作,才能保證審計質量,降低工程造價,維護學校利益。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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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馬欣 單位:沈陽理工大學審計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