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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水運工程監理單位承擔的安全責任,除法律法規明確規定的內容外,還受其他不利因素的影響。從建設、施工、監理各方對水運工程安全監理的不利因素進行分析,提出了水運工程監理企業和項目監理機構為規避自身安全責任,應開展的工作和采取的有效措施。
近年來發生的建筑生產安全事故追責、監理單位被處罰、從業人員被判刑的案例屢見不鮮。水運工程監理單位如何規避安全風險,是值得深入探討的課題[1]。
1監理單位的安全責任
《公路水運工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辦法》明確規定,監理單位應當審查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或者專項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對危險性較大的工程作業應當加強巡視檢查;在實施監理過程中,發現存在安全事故隱患的,應當要求施工單位整改,必要時,可下達施工暫停指令并向建設單位和有關部門報告;應當按照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進行監理,對工程安全生產承擔監理責任。雖然交通運輸部按照《安全生產法》和《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對監理單位安全責任做出了明確規定,但監理單位在實施水運工程監理過程中所做的安全工作和承擔的法律責任遠不止以上內容。因施工單位未履行法定的安全責任發生生產安全事故,監理單位也會因監督不到位而被追責,建設單位也會拿監理合同來推卸自己應承擔的責任。
2安全監理不利因素
2.1建設單位因素
水運工程建設投資規模大、建設周期長,建設單位為追求利益最大化,追求工程進度,壓縮合理工期;本應由建設單位提供的安全施工條件得不到落實,施工安全措施得不到保障[2];建設單位通過監理合同將應承擔的安全責任加在監理單位身上。安全監理工作得不到建設單位的支持,安全監理“責、權、利”不一致,導致監理對現場安全施工無法進行有效控制;更有一些民營資本運作的項目,往往把監理當成擺設和“替罪羊”,一旦出了問題,便將責任全部推在監理身上。
2.2施工單位因素
水運工程建設市場競爭激烈,一些管理水平差、投標報價低的施工企業進入水運市場,管理水平高的優質企業在施工競標中被淘汰出局;“一流隊伍中標、二流隊伍進場、包工頭指揮、農民工干活”,違規分包、轉包,掛靠投標屢見不鮮。很多施工單位管理人員安全意識薄弱,現場安全管理經驗不足;一線施工者多是未經專業培訓的民工,經驗不足且流動性較大,大部分人不具備專業工人應有的安全技能,對所從事的作業安全風險沒有足夠的認識,自我保護意識差。
2.3監理自身因素
水運工程監理單位自身的安全管理體系不健全,偏重施工質量、進度和投資控制,未把安全監理作為一項重要的工作。項目監理部技術型人才配備較強,安全監理人員投入不足,現場安全管理工作由專業監理工程師兼管,或由專職安全監理工程師兼管其他工作[3];不重視監理人員安全管理知識和安全技能培訓,部分監理人員缺乏對現場安全隱患的敏感性;安全責任落實缺少考核和激勵機制,安全生產“人人有責”變成“人人都不負責”。
2.4水運工程生產的特點
水運工程多是在深水、無掩護、涌浪大的惡劣條件下施工,海上施工工藝復雜,臺風、雷雨、大風、大霧等不利因素影響較大,水陸交通通訊不便,一旦發生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難度較大[4]。
3監理單位安全風險規避對策
水運工程監理單位為避免承擔安全生產組織不健全、責任不明確、管理不到位、措施不得力等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應做好以下幾點工作:1)按照《安全生產法》第二十一條規定,設置公司級的安全管理機構或配備專職安全管理人員。2)制定安全生產責任制,明確各級監理人員安全職責,把安全生產責任落實到每個部門、每個崗位和每個人。3)建立健全考核和激勵機制,把安全生產與員工的業績考評、晉職(級)掛鉤,增強全體員工安全生產的責任感和緊迫感。4)編制企業內部的《安全監理工作指導書》,用以指導和規范項目監理部安全監理工作。5)加強對項目監理部安全監理工作的監督檢查,及時解決安全監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項目監理部應按照《安全生產法》《公路水運工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辦法》《公路水運“平安工地”考核評價標準》和《公路水運工程質量安全督查辦法》《水運工程施工監理規范》以及建設單位在監理合同中的授權實施安全監理,重點做好以下10項工作:1)設置專職安全監理工程師崗位。按照建設單位招標文件要求設置專職安全監理工程師崗位,避免因專職安全監理工程師配備不到位或資格不符而承擔法律責任。2)落實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強化現場監理人員安全意識,逐級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通過考核和激勵手段落實“一崗雙責”,形成安全監理工作的合力。3)加強自身的安全教育和培訓。按照國家規定的教育培訓學時制定內部安全教育培訓計劃,通過安全管理知識和安全技能培訓學習,提高監理人員的安全監理能力。4)開工安全條件審查。審查施工單位及項目主要管理人員的資質是否與投標文件相符;審查施工單位安全生產許可證、安全管理機構、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配備及規章制度。按照《公路水運工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辦法》第十八條、第二十一條的規定,施工單位項目經理、總工、生產經理均應持有“B類”證書、專職安全員配備數量應滿足每5000萬合同額配備1人的要求;同時第二十一條規定,從程序性、符合性、針對性3個方面對施工單位上報的《施工組織設計》《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和《專項施工方案》進行審查,程序性是指應經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審批,符合性是要符合國家強制性標準,針對性指應針對現場安全生產的特點具有可操作性。審查施工單位的大型施工機械(船舶)是否經法定檢驗機構檢驗合格,是否滿足安全施工的要求;審查施工作業前是否向作業人員做了安全技術交底。5)抓住關鍵少數。《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規定以造成的人員傷亡或者直接經濟損失來確定生產安全事故分級,經濟損失可能有較大的彈性,人員傷亡卻是硬性指標。因此水運工程安全監理工作應處處體現“以人為本”,應樹立以“人”為核心的安全管理理念。抓住關鍵少數,一是要抓好施工單位項目部分管安全的負責人、專職安全員和班組長,抓住了這三類人,就抓住了安全生產管理的原動力,安全監理才有“執行力”;二是要抓特殊工種持證上崗,能預防和杜絕高危崗位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三是要抓典型違章人員教育,通過督促施工單位開展安全班組活動分析違章的后果,才能教育大多數人。6)隱患排查治理。通過日常安全巡視檢查、安全聯查、專項安全檢查、召開專題安全會議、簽發監理業務聯系(通知)單等方法開展隱患排查和治理,督促施工單位落實施工安全技術措施,排查現場存在的安全隱患,對檢查發現的隱患一定要追蹤整改落實,整改前后均要有影像資料對比,形成閉環管理。7)重大安全風險監控。應特別關注重大安全風險,對重大危險源要定期監控和評價,以超前思維實現安全監理工作的主動性,高風險作業中安全技術措施不到位、不聽從監理指令違章冒險作業、拒不整改嚴重安全隱患的,要及時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8)抓好應急管理工作。應督促施工單位針對重大安全風險制定應急管理,檢查應急救援物資、裝備是否到位,開展應急演練,這也是“平安工地”建設對監理單位的考核項目。9)加強溝通協調。在安全監理工作中應加強相關方的溝通協調,預見性地指出可能發生的事故和應承擔的法律責任,爭取各方對安全生產工作的理解和支持。10)重視安全監理內業資料管理。安全監理內業資料是記錄和反映監理安全工作的重要材料,一旦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安全監理的內業資料是追溯安全監理工作、尋找事故原因、分析事故責任的重要憑證。
4結語
1)水運工程監理單位在水運工程建設中承擔的安全責任不得有半點偏差,它是直接和刑事責任、民事責任及行政處罰相關聯的法律責任,關乎企業生死存亡和個人的前途命運。2)監理單位和監理人員應牢固樹立安全生產的“紅線意識”,高度重視安全監理工作,善于運用法律法規、技術規范、安全文化等綜合手段,有效管控水運工程建設安全生產,規避監理安全風險。
參考文獻:
[1]宋佑湘.從幾件典型案例談規避監理責任[J].基層建設,2016(20):39-40.
[2]徐燕麗.淺析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監理[J].湖北水利水電職業技術學院學報,2008(1):59-63.
[3]呂樂勝,潘利根.建筑工程安全管理存在的問題及解決措施[J].中國新技術新產品,2010(32):149-151.
[4]交通建設監理協會.交通建設工程安全監理[M].北京:人民交通出版社,2007:39-163.
作者:黃亞偉 靳月輕 單位:北京水規院京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