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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一、當前建筑工程監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1.1工程監理人員的綜合素質有待于進一步提高
目前,我國工程項目的監理人員之前大多從事施工、設計和勘察等相關行業,只經過簡短的培訓就上崗,有些還是應屆畢業生或轉行來做監理的,所以對監理的理解并不深刻,甚至只停留在表面,對監理工作的程序也不甚了解,甚至只將工程監理認同為安全和質量的監督。所以,工程監理人員的綜合素質普遍較低,缺乏工程技術、管理、經濟以及法律方面的相關知識。另一方面,監理工程師隊伍也缺少較高、較全素質的專業人才。這些因素在很大程度上阻礙了工程監理的智能化、規范化和實時性,導致了工程監理未能達成“三控、二管、一協調”,也嚴重影響了工程監理行業的健康發展。
1.2建筑工程監理工作缺乏規范化的制度
當前我國的建筑工程質量管理,過分的強調了監理的效用,導致了工程監理企業的業務職能過于單一化,造成其工作范圍僅局限于管理施工質量,卻缺乏對項目設計階段、決策策劃、合同管理、項目運營以及工期控制的監理,這也阻礙了監理行業的全方面健康發展,未達到全方位、全過程的控制。
1.3建筑工程監理單位難以完全實現其職能
由于機制、體制等多種相關原因,監理單位的職責很多都被拆解,未能完全實施其監理職能,也未能較好的實現“三控、二管、一協調”的職能,或者職能被弱化,絕大多數監理單位僅以“質量監理”為主,極大的影響了建筑工程的建設。當前我國很多的監理單位只屬于地方政府機關及事業單位等,而非獨立的社會組織,因此建筑單位就會利用相關人員和職權對監理單位進行越權、強行壓價或阻礙其良性發展的手段,導致某些監理單位實行地方保護主義,出現不正當的、違反法律的競爭現象。
二、建筑工程監理的對策分析
對建筑工程監理工作中存在的相關問題進行分析,可以發現解決這些問題的有效途徑應主要從提高監理人員素質、加強對監理似乎長的規范管理等方面進行決策實施。
2.1不斷提高工程監理人員的綜合素質
建筑工程監理人員的素質提高應從技術素質培養和道德素質培養兩個主要方面進行:監理人員應不斷提高自身的技術水平和專業知識,注重日常經驗的積累,及時對施工工程中出現的問題進行總結與匯報;相關部門更應對工程監理人員的專業資格、技術知識結構及相關監理技術裝備、經歷及管理水平等進行評估;對監理工程師的等級進行認證并頒發相關證書,不得越級進行監理;另一方面,監管監理人員能夠不濫用其監理職權,不隨意向承包商索取報酬,防止監理人員與承包商聯合造假,組織欺騙業主行為的發生。
2.2引進招標、投標制度,規范監理市場
建筑工程監理市場引入招標、投標制度,有利于公平競爭的實現,也有利于監理工作的公平、公開、公正,避免監理機制的不公平競爭和暗箱操作等不良現象。實現信譽機制,將信譽等級較低的監理單位剔除市場。國內的監理企業須提升自身的信譽,在激烈的國內外市場競爭中立于不敗之地。
2.3完善監理制度,使其有法可依
國家應對建筑工程監理工作制定相關的規章制度,對工程監理企業的相關責任和所行使的職能等進行詳細的制定,對不同等級監理工程的職責及監理水平等進行嚴格的控制與監督,不斷提高我國建筑工程監理的水平。
三、小結
總而言之,在當前建筑行業飛速發展的時代背景之下,我國建筑工程監理行業還處于起步階段,缺乏必要的專業研究與理論指導,因此,建筑工程監理工作應實施科學的監理制度,完善監理單位的職責與職能,在監理工作中堅持科學的監理理念,有效推動建筑行業的告訴發展。
作者:王正宇 單位:江蘇國興建設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
一、國內建設工程監理過程中出現的問題
1.行業發展環境
(1)缺乏完善的法律體系
誠然,隨著一系列有關于建設工程監理方面的法律法規的出臺與實施,如《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和《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等,我國工程監理法律體系已構建出具有中國特色的基本框架,在一段時期對國內工程監理事業起到了一定的促進作用,工程監理事業隨之得到進一步的健康發展。然而在不斷發展的經濟的推動下,工程監理行業發展的環境也隨之變化,在此過程中與建設工程監理相關的法制建設薄弱之處逐漸凸顯,屢見不鮮的政績工程就是其中的重要表現。
(2)缺乏規范的監理市場
工程項目是否能夠實現建設目標,與業主行為是否規范息息相關。理論上來說,以監理委托合同為參考,施工現場管理和監督由業主授權給監理工程師負責,業主僅僅進行相關的協調、供給以及部分必要環節的管理工作,業主本身并不直接參與施工項目的管理工作;但實際情況往往是在施工過程中,部分業主既無專業的工程知識,又無充分的現場調研,卻對工程進展橫加干涉,指手畫腳,給工程帶來負面影響,監理工程師的相關職能也遭到大幅弱化,難以實現“三控、兩管、一協調”。
(3)缺乏有效的監理工作定位
在工程建設行業中,設計、施工以及建立工作是其中的三大構成部分。但在實際情況中,工程施工往往對設計和施工過程極為重視,而忽視了施工監理。例如部分施工方和業主缺乏有效的施工監理定位,監理技術人員往往只是掛名,實際的監理工作根本沒有開展;還有的監理單位制度不規范,規定不明確,對于工程監理中的具體內容和實施程序規定不詳盡,監理工作受到阻礙,難以正常開展。
(4)過低的工程監理取費
與歐美發達國家相比,我國工程監理工程取費通常以建筑工程安裝費用總值的1%~2%為標準,而實際情況是國內監理工程取費不僅低于相關規定,更低于其實際所需費用,這導致諸多監理單位的發展陷入困境,其監理工作也因資金匱乏而難以開展到位,監理技術人員待遇相對較低。監理企業的經營困境導致國內工程監理市場難以形成有效的競爭機制,對于外來沖擊也難以做出有效應對。
2.企業內部問題
(1)監理業務過于單一
在建設工程施工中,作為一項技術服務,工程監理應覆蓋其投資決策、工程設計、工程招投標和工程施工環節。然而目前,不少監理單位只開展與施工過程相關的監理業務,只能對施工質量做出監督和控制,對施工項目的工程造價和施工進度無法做出有效控制,這違背了監理制度的初衷。
(2)監理單位缺乏內部約束和獎勵機制
當前監理單位仍推行基本工資+崗位+效益的內部工資制度,職工為單位做出的貢獻往往得不到相應的報酬,缺乏有效的內部激勵機制。難以充分代表整體監理技術工作人員的利益,并在一定程度上導致部分領導以公謀私、監理工程師私自承接工程項目的監理工作并利用單位資源來完成相應工作等現象。監理單位與監理技術人員整體缺乏號召力、吸引力、凝聚力和約束力。
二、建設工程監理中諸多弊端的應對策略
1.行業發展環境的改善策略
(1)法律體系的完善
就工程監理行業在國內的發展現狀來說,應從不完善的市場機制與規則入手,立足實踐,對以往的經驗加以總結;可對西方發達國家的先進措施及公認做法加以借鑒,對行業中的空白之處加以充實,使與國內建設工程監理相關的法律體系得到逐步完善,保障國內建設工程監理工作走上法制化軌道。
(2)促進監理市場的規范化策略
在國內工程監理市場的發展過程中,缺乏有效、統一的行業規則是一個亟待解決的問題,應對監理方與業主之間的關系予以明確。監理方與業主應以委托監理合同條款的相關約定為依據嚴格行使相對應的權利并履行相關義務。對于監理技術人員正在開展的日常工作,業主不得橫加干涉,以免造成不良影響和不可預知的結果;在監理工作人員的相關活動與監理合同中的條款規定相符合的情況下,業主無權要求監理合同的解除以及監理技術人員的撤換;業主將工程監督與管理授權于監理工程師,監理工程師應高度對工程項目負責、對業主負責。
(3)監理工作內容的定位策略
針對監理工作定位不合理問題,應從根本上加以解決。首先應對監理行業普遍存在的掛名問題加以解決,對于兼職監理工程師來說,不僅應對其實際承接責任予以明確,還應對部分工程項目中出現的“自我監理”以及“同體監理”現象加以嚴格限制,避免此類現象的發生;嚴格落實監理工程師責任制,在監理工程師中標后,對其實施壓證制度,確保監理工程師實現真正的定崗定位。
(4)工程監理取費的應對策略
當前我國市場經濟迅猛發展,取得了豐碩的經濟建設成果,監理價格的適度提高,能夠提高監理單位和監理工作人員的工作質量、服務水平,有利于遵循市場法則,低價質差、優質優價,在此基礎上推動建設工程監理事業改革不斷深化,實現可持續發展。
2.企業內部問題的改善策略
(1)全面發展監理業務
為與不斷發展的工程建設需求相適應,工程監理工作必須不斷改進和完善。監理單位應將企業目標定位在經濟效益上,在此基礎上力爭全面發展監理業務,促使監理業務覆蓋建設工程的前期咨詢、勘測設計、工程招投標以及采購設備等諸多環節,并構建長期的行業人才培養戰略與相應的儲備體系。
(2)監理隊伍整體水平的提高策略
企業之間的競爭歸根結底為人才競爭。工程監理涵蓋了方方面面的知識,如經濟、工程技術、管理等。工程監理單位應充分關注企業內部監理技術人員的專業培訓和職業素養的提升,不斷提升監理團隊的整體水平,滿足企業發展需求。
(3)強化自律意識
監理單位應注重自身自律意識的培養,為企業塑造良好的外部形象,提高企業生存和競爭能力,同時還應對監理技術人員展開相應的業務與政治素養培訓,保證監理技術人員在工作過程中做到獨立、公正。
作者:劉小興 單位:太倉興城建設監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