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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建設工程監理的定位正確與否,關系到監理在建筑市場的生存和發展。文章針對當前一些地方政府行政主管部門在建設監理定位問題上的模糊認識,以及部分人員對建設工程監理存在定位偏差的種種表現,就如何解決定位偏差和回歸建設工程監理本來面目進行探索。
關鍵詞:建設工程;監理定位;定位偏差
1建設工程監理定位簡述
建設工程監理的定位在《建筑法》中有明確的表述。實行監理的建筑工程由建設單位委托工程監理單位,監理單位代表建設單位對承包單位在施工質量、建設工期和建設資金使用等方面代表建設單位實施監督。工程監理依據為設計圖紙、工程承包合同和監理合同以及監理規范等國家有關建設標準、規程。監理的職責就是嚴格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監督協調各參建方按合同要求全面履行?,F階段《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完善質量保障體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質指導意見的通知》(國辦函﹝2019﹞92號)指出,強化政府對工程建設全過程的質量監管,探索工程監理企業參與監管模式,決定開展政府購買監理巡查服務試點,監理巡查服務是以加強工程重大風險控制為主線,采用巡查、抽檢等方式,針對建設項目重要部位、關鍵風險點,抽查工程參建各方履行質量安全責任情況,發現存在的違法違規行為,并對發現的質量安全隱患提出處置建議。主要服務內容包括:市場主體合法、合約有效性識別;危大工程(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巡查;特種設備、關鍵部位監測、檢測;項目竣工環節巡查或抽檢等。對此,我國監理定位也越來越清晰可見。
2關于建設工程監理定位偏差
2.1地方行政主管部門在監理定位上模糊
一些地方行政主管部門在執法過程中有意無意地給監理加上了種種行政監管職能,將監理職責權限無限放大,甚至把監理當作一個籮筐,什么東西都往里面裝。如近期建筑工地安全、防塵問題十分突出,各地政府發文要求監理負責安全、防塵監管責任,并采取懲罰措施。例1:某地級市《關于進一步落實監理單位建筑工地揚塵污染治理主體責任的通知》[1]。為進一步提高建筑工地揚塵污染治理水平,壓實監理單位在揚塵污染治理中的主體責任,明確監理單位的工地揚塵治理工作要求,充分發揮監理的監督檢查作用?,F就進一步落實監理單位建筑工地揚塵污染治理主體責任相關事項通知如下:①監理單位建筑工地揚塵污染治理主體職責,對工程項目施工揚塵污染防治工作負監理責任,明確項目總監是項目現場揚塵污染防治監理第一責任;②處罰:監理單位揚塵治理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工程項目監理工作落實不到位、對施工現場存在的揚塵及環保問題未督促整改到位的,依照《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規定對監理單位及從業人員實施行政處罰。工程項目施工現場因揚塵及臭氧污染等問題被環保監察,發現并通報且監理單位及其從業人員存在監理方面缺陷、不到位等情況,將相應監理企業列入黑名單,一并納入企業誠信體系考核。例2:某市住建局《關于對經開區高處墜落事故行政處理情況的通報》[2]。給予該事故中施工單位項目經理、監理單位項目總監各記安全生產不良行為記錄,公布期為3年,并提請省住建廳對相關責任人執業資格證書,進行行政處理、處罰。記入不良行為記錄的責任單位,在公布期限內,不得在我市行政區域內承接新的工程項目,招標人應拒絕其參加依法必須招標項目的投標。對記入不良行為記錄的責任人,在公布期限內,不得在我市行政區域內擔任新的工程項目關鍵崗位管理人員。①給予施工單位項目經理記不良行為記錄3年。②給予監理單位項目總監記不良行為記錄3年。③在公布期限內不得在我市行政區域內擔任項目經理或總監。
2.2市場建設主體影響監理定位
首先,目前我國城鎮化建設加快,一些城鎮建設宗地拍賣大多由開發商拍得并建設,導致監理業務來源于開發商也就不足為奇,開發商認為自己花錢委托聘請監理,監理人員應該完全按照他的意愿和要求去開展工作,監理稍有不從就撤換監理人員甚至取消監理業務,這是常有的事。其次,部分施工單位把監理人員當作自己的質量、安全人員,日常檢查施工現場的工程質量、安全是監理的事,而對自己管理項目的缺陷責任全推給監理,這就是建設、施工主體對監理定位偏差。
3剖析建設工程監理定位偏差
從上面2個例子可以看出:①施工單位在承攬工程范圍內本應做好揚塵治理防治的各項工作,監理作為參與工程管理的一方,有提議督促施工單位做好揚塵治理各項措施的落實,施工現場因揚塵及臭氧污染等問題被環保監察通報,就將監理企業列入黑名單,是不是將監理本應承擔的監理責任無限擴大;②施工現場安全事故的發生是偶然因素與不確定因素的疊合,當工地安全事故發生后,行政主管部門應按“四不”放過的原則查清事故發生的原因,根據事故的性質處理相關責任人員,而不是對施工單位及項目經理和監理單位及項目總監各打50大板。因為施工單位是承擔施工安全責任的主體,是工程具體實施單位,是直接獲利單位,而監理單位則不是。這樣的處罰有失偏頗,不利于監理企業健康發展。政府應堅決執行“誰施工,誰負責”原則,落實施工單位建設主體責任,實施工程責任終身制,只有這樣,才能減少施工單位違法違規行為,進而提高“工程建設質量、安全生產”意識,加強自我控制,保障工程建設的質量、安全生產等各方面項目管理工作。
4對建設工程監理定位的思考
監理定位應回歸建筑法規和條例,政府行政管理部門應行使法律授予的權力,不能用地方行政部門文件來代替法律法規,更不能隨意出臺辦法、通知來妨礙監理企業的發展。政府行政管理部門要使用現行國家授予的法律法規來監管執法,積極對監理企業引導和幫扶,同時監理企業自身要做到定位清晰,目標明確,要提高安全管理意識,加強企業管理,健全企業安全管理制度,做好培訓工作,加強對項目監理機構檢查、考核,規范監理行為,切實履行監理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法定職責;監理人員要提高自身業務水平,加強安全生產業務知識學習,熟悉工程建設相關法律法規、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認真落實監理安全生產管理的法定職責。同時監理企業及監理從業人員要提高風險防范意識和法律維權意識,維護監理企業合法權益,促進監理行業健康發展。監理企業要充分認識市場經濟,了解市場經濟發展的客觀規律,隨著監理企業轉型升級的步伐加快,咨詢一體化將進入新常態,越來越多監理企業將要做大做強,每個監理企業在做大做強的同時,只有腳踏實地搞好企業文化,堅定信心,苦練內功,加強人才培養,加大科技投入,提升服務能力和水平,提高監理人員素質,不斷學習新知識,整體提高企業全過程咨詢服務能力,才能贏得社會的尊重與信任。
5結論
我國監理制度執行三十年來,監理在工程建設過程中,在規范建設主體行為、規范建設程序等方面做出了較大貢獻。當前監理行業要向全過程咨詢服務轉型升級,對此監理企業只有自身做到定位清清晰,發展目標明確,把握國家對監理企業改革方向,順應國家政策導向,改變傳統管理監理工作模式,順應社會發展,開創施工現場質量安全監控新模式,提升業主方以及社會對監理行業的認可度。同時要糾正一些地方政府部門的錯位監督,在工程建設階段集中精力嚴格監督建設單位、施工單位兩大主體履行職責,追究其違法違規責任,使其真正發揮建設主體主導作用,起到事半功倍作用。
參考文獻
[1]綿住建委函〔2020〕361號,關于進一步落實監理單位建筑工地揚塵污染治理主體責任的通知[Z].
[2]蕪市建函〔2020〕120號,關于對經開區“7.11”高處墜落事故行政處理情況的通報[Z].
作者:陳華報 單位:安徽建興工程咨詢有限責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