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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隨著我國社會的發展,我國建筑企業逐漸崛起,受到廣泛的關注,其中工程建立服務評價機制是確保建筑工程順利開展的基礎,而激勵機制是提升監理部門工作質量的重要舉措。而目前在我國建筑工程中工程監理服務評價體系及激勵機制仍存在一些問題。本文就工程監理服務評價及激勵機制分為兩點進行分析:制定工程監理服務質量評價體系,服務質量評價指標原則,影響服務質量建立的因素分析,確定指標權重的方法;建立工程監理激勵機制的策略,顯性激勵,隱性激勵,發放額外的薪酬費用。
關鍵詞:工程監理服務評價;激勵機制;顯性激勵
引言
在建筑工程施工階段,工程監理是一項重要的管理服務工作,在工程施工的過程中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建筑工程監理主要是指建筑企業委托具有法人資格的監管部門根據與建筑工程相關的文件規定對工程建筑進行監督管理。其中建筑工程的規章制度只要是為了協調房屋業主與承包商的關系。由于業主對建筑項目工程開展過程并不了解,所以委托專業的監管部門對承包商進行監控與管理,只要監管內容包括承包商是否依據合同進行施工。在建筑施工的過程中利用工程建設監理制度,有利于使業主、監管部門、承包商之間建立良好的利益關系,有利于工程的順利開展。
1制定工程監理服務質量評價體系
1.1服務質量評價指標原則
在監理工作中,績效評價是非常重要的建立指標之一,其有利于多監理單位進行全面的分析和管理。在目前建筑工程中,加強績效評價標準是非常重要的舉措。主要分為兩點進行:①與考核對象建立同質量原則,績效評價指標主要是評價考核目標的特征。這就需要統一考核評價內容與標志特征,使其與考核評價的目標一致。此外考核對象的同質量不僅是指直接同質量,還包括間接同質量,在建筑工程項目中,應保證服務質量評價體系同質原則,以確保工程的順利開展,提升項目工程績效考評效果[1]。②堅持普遍性原則,在制定建設工程監理服務質量指標時,要具有代表性,制定的內容應適所有的考核對象,根據考核對象的特點,制定適合考核對象的內容形式。因此在制定考核內容時,應將考核對象共同的特征作為考核內容。此外,考核制度應該以考核對象的實際狀況作為基礎,以此保證評價指標的可行性,使其適應所有的考核對象,具有普遍性。
1.2影響服務質量建立的因素分析
服務質量,是指通過監理工作的技能分析,業主對服務的體驗,對服務質量進行評價,并提出針對性反饋。建筑工程的監理工作主要是利用自身的專業能力,根據建立技術和質量標準的要求,對建筑工程進行監控管理,同時對建筑工程的質量進行監控,控制投入成本,將成本控制在預算之內,確保工程的順利開展。
1.3確定指標權重的方法
在制定建設工程監理服務質量評價體系時,指標的確定是評價體系中重要的內容。主要表現為內容豐富、形式多元化;不同的內容評價方式不同,評價指標的重要性也大不相同,而不同評價內容的重要性則是權重指標的體現。權重指標主要是指將不同指標進行對比,不同權重會造成不同的結果。因此在制定建設工程監理服務質量評價體系時,應選擇適合權重方法,確保權重分配的合理性,在進行建設工程監理服務質量評價時,確定指標權重主要有兩種方法:主觀賦權法、客觀賦權法。在進行指標評價時,根據專家的主觀經驗進行賦權,根據實際情況、通過客觀賦權法進行權重,這樣的方式能夠使評價方式更加全面,有利于工程監理服務質量評價。
2建立工程監理激勵機制的策略
2.1顯性激勵
顯性激勵主要是監理人員根據合同內容獲得的報酬。在建立工程監理機制中,較高的顯性激勵有利于提升建立人員的工作的積極性,提升監理人員的工作熱情,有利于提升工程建立服務質量,使建設工程順利的開展[2]。隨著我國社會的發展,目前監理人員的薪資仍未達到平衡的狀態,由于經營者在經營的過程中無法達到應用的薪酬,導致其在經營中利用信息進行牟利,這對于建設工程的質量是無法保證的,因此需要完善顯性激勵機制,提升人工作的積極性。此外,顯性激勵在實際應用中具有時效性,若是一次將薪酬全部支付給人,這樣人易出現怠工的狀況,因此實際工作中可以采取工作日制或小時制的方式發放薪酬。當監理工作完成一部分時,可以根據監理工作的工作效率進行適當獎勵,以此提升監理工作人員的工作效率和工作質量。目前,我國對顯性激勵方式進行相關的研究表明,由于我國的經濟原因,人在經營方面的收入并不理想,但是人對貨幣的收入仍是較好的狀態,因此在實際工作中,顯性激勵已經成為一種比較普遍的激勵法,是委托人激勵人的這一種重要的手段。
2.2隱性激勵
在建立工程監理激勵機制時,不僅要建立顯性激勵,還應加強人的責任意識,在選擇人時,應該有效的選擇和控制,對人進行思想教育,結合顯性激勵,通過對人的思想教育,發揮隱形激勵的作用。在建立監管隊伍時,對人員的選擇嚴格篩選和控制,規范考核標準,規范監理人員的工作行為,提升建設工程項目的服務質量,滿足承包商與業主的需求,建立良好的建設工程施工環境。
2.3發放額外的薪酬費用
激勵薪酬費用主要是由業主與監管單位決定,由于在實際工作中并沒有相關的規章制度,導致缺乏一定的秩序維護市場的穩定。因此,應建立完整的監理激勵報酬體系,合理的設置相關標準、規則。在目前的工程建設中,隨著經濟國際化的發展,在工程建設的監理服務費已經具備了固定的計算方法,主要有兩種方式:按時計費方法,工資添加一定比例的相關費用。按時計費方式,是根據工作日進行費用設計。根據合同內容,將工程周期以時間的方式進行計算,此外再添加一些額外的費用,其中主要包括小時制和工作日制。單位時的費用主要以監理單位工作人員的基本工資為主,再次之上添加一些額外的管理費用及利潤。這種方式的支付方式主要由業主負責,其中主要包括監理工作人員的出差費用、旅游費用、工作電話費用、相關材料費用等等[3]。這樣的薪酬激勵方式主要適用與短期、臨時的建筑工程項目或是不適合利用固定價格進行計算設計的監理計算的工程。由于此種方式不利于監理部門發掘潛在經濟效益,導致最后的薪酬計算會超出實際的計算標準。在工資中添加一定比例的相關費用,這種方式主要與員工的基本工資為主,再根據相關的規定,在監理人員基礎薪資的基礎之上乘以固定的系數而確定的。而此基數對通過對工程成本、稅額等相關的費用整體分析之后所得。也就是說,監理工作人員的實際薪資除外,其他各個項目的費用都是由業主負責的。由于在實際工作中,監理工作人員的人數與實際薪資,無法與業主、監理部門達成一致,所以在實際工作中這一方法很少被應用。
3結束語
總而言之,建筑企業在施工的過程中,需要建立完善的工程監理服務評價體系,一次提升工作人員的工作效率,提高工作質量,降低施工期間存在的風險。在工程建筑項目中采用激勵機制,激發工作人員的工作熱情,提升工作人員工作的積極性,進而提高工作人員的監理服務質量和工作效率。因此在建筑企業中應不斷完善工程監理服務評價及激勵機制,進而提升監理服務在監督管理下的工程監理作用。
參考文獻
[1]王小峰.工程監理服務評價及激勵機制研究[J].建材與裝飾,2018(09):192.
[2]李旭.工程監理服務評價及激勵機制研究[J].居舍,2017(34):173.
[3]林景堂.激勵機制下的建設工程監理服務質量評價研究[J].江西建材,2014(14):2
作者:任夢劍 單位:貴州廣天建設管理咨詢有限公司銅仁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