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想要寫出一篇引人入勝的文章?我們特意為您整理了固定總價合同中工程變更分析范文,希望能給你帶來靈感和參考,敬請閱讀。
摘要:本文主要研究引起固定總價合同價款變動較大的因素——工程變更在固定總價合同中如何進行結算的要點分析。本文以建設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GB50500-2013為主要框架,分析并得出主要結論:在固定總價合同結算中,根據招標施工圖范圍內所計算工程量和綜合單價都是承包商承擔的風險范圍;固定總價工程價款的結算主要對某項特定事件的工程變更所導致的工程量增減和綜合單價的調整。
一、固定總價合同結算概述及問題提出
1.固定總價合同結算概述
固定總價合同,是指承發包雙方按照既定的工程承包范圍和施工內容,在承發包合同中確定了一個相對固定的工程價款,并以此作為建設工程竣工結算依據的結算方式。固定總價合同在招標階段具有比較容易確定最低投標價、易結算、合同執行過程中承包方的風險比較大而發包方承擔的風險較小等特點,因此在發包方選擇結算方式時比較傾向于使用總價合同。與單價合同計價方法不同的是,單價合同結算是按照竣工圖或現場實際發生的工程量按實結算,綜合單價按照投標單價固定計算,即工程量是發包方承擔的風險范疇,綜合單價是承包方承擔的風險范疇;固定總價合同在施工圖或施工合同范圍內,工程量和綜合單價都是承包方承擔的風險范疇。
2.引起固定總價工程價款變更的因素
建設工程是一項長期的施工活動,在過程中出現各種因素導致合同價款變更。如前述,固定總價合同確定的是一個相對固定的工程價款,其相對性主要體現在其合同報價是對承發包合約階段的設計施工圖預算報價的總價包干,對在施工過程中所產生的變更需要調整工程價款的,則需要根據工程承發包合同約定的工程結算價款條款進行結算。建設工程清單計價規范GB50500-2013將引起建設工程合同價款變動的因素歸結為政策法規的調整;工程變更;項目特征描述錯誤;工程量清單漏項、工程量計算偏差;計日工;物價波動;暫估價;不可抗力;趕工補償;工期延誤補償;索賠;現場簽證;暫列金額等因素[1]。作為引起固定總價合同竣工結算變動較大的之一的工程變更類因素,在固定總價合同中是如何進行結算的,本文將對這一問題進行專門分析。
二、工程變更在固定總價合同結算要點分析
在固定總價合同的結算中,工程變更所引起工程價款的變化是由于某一個特定的變更事件所造成。需要注意的是,在固定總價合同結算中,工程價款的變動是工程變更所直接影響的部分,采用增減工程價款的形式進行結算。工程變更因素所造成工程價款的變化表現為工程量的增減和綜合單價的調整。
(一)工程變更引起分部分項工程量的增減
具體做法是,工程變更引起工程量增減的,僅需要對變更項目工程量進行計算,對原招標清單范圍的工程量漏算、錯算不做調整。分部分項工程量變動若引起專業措施項目中價款變化的(如土建專業中的模板和腳手架措施項目)應當予以調整。工程變更引起分部分項工程量增減工程價款的結算可以用以下公式確定:變更分部分項價款=(招標清單工程量+變更引起工程量的增減)×分部分項綜合單價×費率(公式1)變更總價款=分部分項工程價款變動+措施項目工程價款的變動(公式2)。舉例來說,某工程因生產工藝的改變,需要對原有工程設計圖范圍內矩形柱截面增大。經過工程師測算,該項工程變更所造成混凝土、鋼筋、模板工程量增量見表1,綜合單價仍然采用已標價工程量清單中的綜合單價。通過計算,該工程矩形柱分部分項工程結算款中增加的工程價款為1331655.28元。因此,在沒有其它工程變更的情形下,矩形柱竣工結算價款為施工合同已標價工程量清單標價和增加的工程結算價款之和,對已標價工程量清單中的工程量不再重新計算。
(二)工程變更引起分部分
項綜合單價的調整具體做法是,固定總價合同中綜合單價的調整也僅對變更項目中的直接變化部分進行調整。而變更項目沒有造成項目特征或工程內容變化的分部分項的綜合單價仍然按照原合同報價進行結算。變更因素引起分部分項工程量增減工程價款的結算可以用以下公式確定:變更工程價款=招標清單工程量×(變更后的綜合單價-變更前的綜合單價)×費率(公式3)舉例來說,某屋面分部分項工程因在項目招標時,招標代理單位將設計要求中“找平層厚度30mm”在項目特征中描述成“找平層厚度20mm”,投標人按照項目特征的描述在已標價工程量清單中報價如表2。工程師通過計算,將“屋面卷材防水”分部分項工程單價分析表中的“01-11-1-15干混砂漿找平層”定額項目調整相應的厚度后見表3。經過計算,屋面卷材防水綜合單價由242.90元/m2調整為249.64元/m2,因卷材鋪設的工程量沒有發生變化,其竣工結算的工程量應當參照已標價清單中的工程量進行結算。
(三)招標清單存在工程量計算偏差的情形
在招標中的工程量偏差,主要是由于招標工程量計算錯誤、清單工程量計算規則和定額工程量計算規則的不一致或者是在施工工藝中所產生的增加工程量而在招標工程量中沒有考慮等原因造成。在單價合同中,工程竣工結算的工程量是按照承包方完成的實際工程量以竣工圖為結算依據的。與單價合同竣工結算不同的是,固定總價合同的報價是承發包階段的施工圖紙工程量和單價的閉口包干,也就是說招標清單中的工程量是參考量,工程量的偏差需要投標單位在定額組價中考慮的。具體做法是,完成某一分部分項的工程項目可能涉及多個定額子目,定額子目工程量可以由承包方自行測算。匯總計算每個定額子目的定額工程量和定額單價乘積后合計數除以招標工程量,即可以得到該分部分項清單項目投標單位所填報的綜合單價。用以下計算公式表示:舉例來說,土建專業工程中的挖土方分部分項的結算,按照建設工程清單計價規范GB50500-2013計算規則,挖土方是按照圖示尺寸計算挖土方工程凈量。而在實際施工中,由于施工工藝的需要,挖土方需要考慮工作面、放坡開挖、現場實際土方標高等因素,而這些工程量必然會影響到挖土方分項工程價款。這就需要投標單位根據施工組織設計中土方開挖方案測算工程土方開挖的預算工程量。在填報土方開挖綜合單價需要考慮該工程量。但是,該計算方式可能會帶來綜合單價提高而使得投標報價失去競爭優勢,投標單位需要權衡利弊。
三、研究結論與建議
(一)研究結論
本文通過對工程變更引起固定總價合同價款變動該如何進行結算這一專門問題進行研究,以下是本文的研究結論:
1.固定總價合同的結算是變更工程項目和合同外新增工程項目的工程價款,采用增量工程價款計價模式,而對于合同范圍內或施工圖范圍內的工程量和綜合單價的報價風險,是屬于承包方應當承擔風險范疇。
2.固定總價合同變更價款中,分部分項綜合單價和工程量的變更是對某一特定事件的工程變更所帶來的直接影響。在竣工結算中,固定總價合同結算一般不會對全部工程量和綜合單價按實結算,只會對特定事件所產生的變更中的綜合單價和工程量進行調整。
3.工程招標中,項目特征描述錯誤和工程量計算偏差是發包方的責任范圍。項目特征描述錯誤,承包方可以通過變更程序來調整竣工結算的綜合單價;對于工程量偏差需要在投標報價階段綜合考慮。
4.對于招標中的工程量偏差,承包方應當在定額組價充分考慮。承包方一旦作出報價,固定總價合同結算中是不能在竣工結算階段對該工程量偏差作出調整的。
(二)建議
變更在工程建設過程中不可避免地產生,若管理不當勢必會影響投資成本的控制。這需建設項目的各個參建單位各自發揮作用。以下是筆者根據實踐,在工程變更管理方面給工程項目的參建方提出的一些建議:對于建設單位而言,一是應當在工程項目建設前期對施工圖展開詳細審查,評估項目施工圖是否能滿足固定總價合同報價所需要的深度和精度;二是對于在施工圖中存在不合理的設計或與現行施工規范不相符合的問題,應當聯合設計單位、監理單位、咨詢單位多方進行協商;三是對于工程變更和索賠的程序應當在施工合同中明確,尤其是時效和資料的要求,如果在合同通用條款沒有約定,則需要在專用合同條款加以約定;四是在施工過程中,對于隱蔽工程、土方原始標高、現場耗用材料的規格參數等一定要保存第一手資料,減少在施工過程中的工程變更的現象。對于設計單位而言,首先應當聯合建設單位、監理單位、施工單位和咨詢單位進行施工圖會審和交底,及時解決施工圖中存在的問題并對設計方案進行優化;其次應當全面了解工程范圍內的地質水文條件以及周圍管線和臨近建筑物的布局狀況,并在設計方案中予以明確;最后應當根據工程用途、工程特點及工程條件,因地制宜制定設計方案,減少因設計及方案不合理造成不必要的設計變更。對于監理單位而言,應當落實監督管理職責。對施工單位上報的工程簽證應當在規定的時效范圍執行嚴格審核制度。監理單位應當著重對每份簽證單的形式要件、工程內容、完工數量進行審查,并及時將反饋意見發送給施工單位。需引起注意的是,現場監理單位一般只對簽證發生的事實及工程量予以認定,對于工程簽證可以索賠多少費用需要專門的咨詢單位根據合約進行計價。對于施工單位而言,在工程報價階段,應當重視現場踏勘的作用,現場不利于施工條件,施工單位應當在施工措施費項目中予以列項報價。需要注意的是,現行的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的計算規則和省市擬定的建設工程定額的計算規則存在差異,施工單位在投標報價時應當注意清單項目的項目特征和工程內容的范圍;此外,還應當根據施工合同規定的程序,履行報批簽證程序,并制定有效的成本控制措施,切實降低施工成本,發揮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
參考文獻:
[1]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GB50500-2013[S],2013(04).
作者:湯永靈 單位:上海同濟工程咨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