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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基礎”課與大學生的學習、生活和思想實際緊密相連,實踐教學是其非常重要的環節。研究性實踐教學以培養學生針對特定問題親身實踐探索并試圖解決問題的能力為基本目標。這一模式由研究課題的提出、組織學生實施、學生具體實踐、共同交流總結等環節構成。研究性實踐教學的最后評價應注意全方位、綜合性并貫穿全過程。
關鍵詞:實踐教學;研究性;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
1實施研究性實踐教學的意義
2015年7月27日,、教育部《普通高校思想政治理論課建設體系創新計劃》。《計劃》強調,要“努力強化實踐教學,建設與課堂教學相互促進的思想政治理論課第二課堂教學體系”,“注重總結實踐教學成果,把優秀調研報告等作為課堂教學的補充材料”。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課程(簡稱“基礎”課)一般在大學新生入學后的第一學期開設,是高校思想政治理論課的“導論篇”。這門課程的最大特點是與大學生的學習、生活和思想實際緊密相連,與大學生的成長成才息息相關,所以尤其應重視實踐教學。就課程性質而言,“基礎”課是對大學生進行系統的思想道德教育以及社會主義法制教育的主要渠道和重要環節,其教學目標是培養和提高大學生的思想素質、道德素養、法治觀念和法律意識。學習這門課程要求大學生必須做到知行結合,對各種規范要求不僅要“內化于心”,更要“外化于行”。因此,“基礎”課的實踐教學不應該只是對理論教學的說明和補充,更不能純粹為了完成這一教學環節而流于形式,而應該實行更具挑戰的研究性教學模式。“基礎”課的研究性實踐教學是指在該門課程的理論教學期間,教師根據一定的教學目標和任務,堅持以人為本,力求貼近生活、貼近社會、貼近大學生學習生活實際,進而有目的、有計劃地組織學生以實例考查、問題探討、社會調研等方式,對思想道德知識和法律問題進行自主探索和研究,使學生在實踐當中受到更直接更深刻的教育。這是一種學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并真正實現理論聯系實際、促進知行統一的實踐教學活動。總而言之,“基礎”課的研究性實踐教學不僅僅是一個教學環節或一種教學手段,而且更是一種教學理念和必須具有的重要教學內容,對實現教學效果具有重要意義。
2實施研究性實踐教學的目標
目前,在各高校具體實施方案中,“基礎”課實踐教學一般由課內、校內和校外的活動組成。就其具體教學形式來說,大多會采用課內的討論、辯論、演講以及觀看視頻等,課外的參觀考察、訪談、社會調查、參加志愿者活動等。這些活動的開展是對傳統的以課堂、教材、教師為中心的教學模式的改革,有助于提高學生參與教學的積極性、主動性,能在一定程度上改善教學效果。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之處,如實踐教學的目標不夠清晰或目標層次偏低;只把實踐教學當作點綴或任務在做,使得實踐內容脫離教學目標或缺乏對實踐內容的深度思考和挖掘等[1]。就其本質而言,實踐教學的實質就是實踐,也就是重在參與、體驗、行動。但不能止于這個層次,而應在此基礎上進一步提升或升華。因此,“基礎”課實施研究性實踐教學的目的應是為了更好地調動學生主動思考、勇于探索、努力參與社會生活的積極性,力求讓學生在考察實踐、調查研究、獨立鍛煉與相互合作的過程中親身體會書本的理論,以更好地了解自身、認識社會,不斷提升自己的思想素質、道德素養、法治觀念和法律意識。它以培養學生針對特定問題親身實踐探索并試圖解決問題的能力為基本目標。這一教學模式,要求大學生至少要在以下幾個方面有所鍛煉與收獲:一是要學會用研究的方法主動思考并積極參與和課程內容相關的實踐問題研究;二是要在研究過程中積極動腦、動手,親身實踐,主動設計、參與、搜集、分析相關的信息和資料,嘗試對所研究的問題提出合理的建議;三是要聯系所研究的問題,對比、反思自身的觀念、態度及行為,切實提高自身的思想素質、道德品質和法律素養[2]。
3研究性實踐教學的組織實施
“基礎”課研究性實踐教學要實現上述目標,真正成為與理論授課相互促進的“第二課堂”,最重要的是要把組織工作做實、做細、做好。
3.1組織實施的主體在研究性實踐教學中,組織實施的主體主要是承擔“基礎”課教學任務的教研室和任課教師。對于整個教研室來說,在理論課程正式開始以前,就應組織全體授課教師集體討論,詳細制定并修改完善研究性實踐教學的具體方案;承擔教學任務的各位教師則負責具體組織學生嚴格按照教研室所制定的方案逐步實行。
3.2實踐課題的提出承擔“基礎”課教學任務的教研室應提前組織教師集體討論,根據“基礎”課的課程性質、教學目標和教學內容,分門別類地歸納、編寫相關實踐課題供學生選擇。為更好地實現本課程實踐教學的目標,也可以讓大學生親自參與這一過程。如在某些教學單元中,教師可以先布置命題范圍,然后引導學生去發現并提出問題,設計出有價值的研究課題,教學效果會更顯著。總體而言,所設計的研究課題要從解決當代大學生學習生活中的實際問題出發,是大學生感興趣又迫切需要進一步了解、思考、研究的,并且是本課程教學的重要內容和關注的主要方面,要做到有的放矢。以湖南大學為例,關于適應大學生活的問題,我們設計了“大學新生不適應新人際環境的典型案例分析”“關于大學生作息時間的調查與分析”“大學生逃課現象的調查與分析”等課題;在理想這個主題方面,則設計了“名人(政治、軍事、經濟、文化、教育)理想的調查與研究”“大學生理想現狀的調查與研究”“個人理想與社會理想相結合的個案分析”等;在愛國主義方面,“我的愛國情、愛國心、愛國行”“中華民族的愛國主義優良傳統對青年大學生的影響調查研究”“大學生國家民族意識的調查研究”等都是不錯的選題。此外,“大學閑暇生活調查”“校園法治面面觀”“大學校園十大不文明行為調查”“校園網絡文明調查”“大學生誠信現狀的調查與研究”“大學生道德素養與法律素養調查”“長沙城市主要交通道路人、車違章統計調研分析”“兩地書?母(父)子(女)情”“何為低碳生活”“大學生網絡交友狀況調查”“大學生心理健康狀況調查”“大學生活中的法律現象剖析”“大學生消費現狀的調查”等實踐教學活動的設計也都很有特色。
3.3組織學生實施教師組織學生對研究課題進行研究,應盡量避免單個學生獨立進行,而是要大力倡導和推廣小組形式。湖南大學在具體的教學實踐中,通常是由學生自由組合形成研究小組,小組成員以4~5人為宜。在分組時須特別注意,一個小組的所有成員應是同一個專業班的同學,這就需要教師在學生自由組合的同時要及時宏觀調控,以避免后期出現調研報告或研究論文在裝訂、存檔以及成績管理等方面的問題。具體的研究選題應由小組民主討論確定,組長也須經民主推選產生。課題實踐小組實行組長負責制,成員內部應有明確分工和合作要求,每一項具體任務都應明確落實到個人。如誰負責資料收集、誰負責問卷或訪談主題的設計、誰負責撰寫調研報告或研究論文、誰負責打印排版最終稿件等等。以小組形式開展研究性實踐教學,不僅能使學生的人際交往能力得到很好的鍛煉,也能使他們的研究能力、實踐水平以及團隊合作精神得以提升。
3.4學生具體實踐各課題研究組成員在經過多次討論協商后,擬定詳盡合理的研究計劃,選擇確定恰當的方法,積極開展社會實踐與課題研究。比如,有的研究小組走出象牙塔,深入社區或農村,面對面采訪社區居民、村民或郊區新市民,親身感受民情民風;有的研究小組穿梭于學校教學樓、食堂和宿舍之間開展問卷調查或深入網吧暗訪,了解大學生如何利用網絡;有的小組直接在校園論壇或社交網絡上進行調查,收集數據資料;有的則走進福利院、養老院,為孤兒和老人們帶去歡樂與慰藉的同時,思考著怎么樣才能更好地為這些群體服務;有的走上街頭,觀察記錄公共生活中人們的公德意識與不文明行為;有的召開班級討論會,交流各自對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體會與思考;有的參觀監獄、旁聽法院庭審,感悟領會我國的法治精神……各課題組努力調動所有成員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充分發揮大家的智慧和能力,為完成實踐研究課題堅持不懈地努力行動。
3.5共同交流總結“基礎”課理論授課結束之前,教師可利用課堂時間或另外安排課余時間,讓各課題組匯報交流研究成果和實踐體會。在集中匯報之前,各課題組應對實踐過程進行集體討論,認真總結,利用相關軟件對問卷數據和其它調查結果進行統計分析,在充分掌握第一手資料的基礎上,高質量地完成一篇調研報告。湖南大學在具體的教學實踐中,除要求學生提供調研報告作實踐教學的成果外,還要求各小組的每位成員都要撰寫和提交心得體會等。匯報時各課題組除了制作PPT講解調研報告外,還可以制作電子相冊或者微電影等,把實踐過程中所拍攝的圖片、視頻、錄音以及問卷調查結果等都通過多媒體設備生動形象地向大家展示出來。最后,由教師作總結與點評,指出各課題組的成績與不足,并提出各組以后可更一進提高與完善的建議。
4研究性實踐教學的評價
研究性實踐教學的最后評價應注意全方位、綜合性并貫穿全過程。既要綜合考核大學生們對待研究性實踐活動的態度和參與熱情,又要考察他們能否把學到的知識應用到對具體問題的研究中去,并在問題提出和解決過程中主動獲得新的體會和感悟。不但要評價學生們最后研究成果的質量,還要關注學生們在參與過程中的投入與表現,尤其是檢查與評價學生在開展分工合作、解決實際問題過程中所獲得的體驗和感悟。評價者可以是研究性實踐教學的組織者即教師,也可以是學生個人或課題研究小組等。在評價方式上則可多樣化,如對調研報告和研究論文質量的評價與對研究小組的最后匯報、成果展示的綜合表現評價要相聯系;對整個研究小組的綜合評價與對各個成員的獨立考核要相結合;既要有定量考核,又要有定性評價;既要讓學生集體互評,又要有教師綜合考核等等。以湖南大學為例,對于“基礎”課研究性實踐教學的成績評定一般包含兩個部分:一是實踐過程方面的分數,二是研究論文或調查報告方面的分數。實踐過程方面的分數是評價學生對于研究性實踐活動的參與態度和是否全身心投入、團隊分工協作情況以及最后是否全部提交了研究論文或調查報告之外的所有其它材料(如實踐計劃、小組總結、個人心得等)。研究論文或調查報告方面的分數則是對研究論文或調查報告本身質量的評價。既包括對論文或報告這一最終成果的形式方面(如字體、字號、頁面設置等格式)的考核,也包括內容方面(如課題論證的邏輯性、嚴謹性、創新性等)方面的評價。具體操作上,教師先對各研究小組的這兩方面進行評分,然后在此基礎上,根據各成員的具體表現以及在團隊中的貢獻來確定其成績。
最后,教師還可將學生在研究性實踐教學中的表現納入課程考核內容,以此可以很好地彌補“基礎”課考核單一的不足。跟以往單純的卷面考試不同,此類考核更能鍛煉和提高大學生的各項能力。無論是實踐研究的選題、調研,還是研究論文、調查報告的寫作、提交,自始至終,整個過程都能很好地鍛煉提高學生多方面的能力和水平。如資料收集和查閱的能力、社會實踐和調查訪談的水平、人際交往和組織協調的能力、調研報告撰寫的水平等,收獲是很大的。此外,以小組形式進行研究性實踐,對于提高和加強大學生的民主思想、競爭意識和團隊精神不無裨益。而且,這一實踐研究過程同時也是學生自我學習、自我反省、自我德育的過程,從而更好地實現了“基礎”課的總體教學目標。
參考文獻:
[1]馬建青.“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課實踐教學整體改革的思考[J].思想理論教育導刊,2011(2):82-84.
[2]賀俊燕.研究性學習教學模式的探索———以高校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課為例[J].現代教育科學(高教研究),2010(5):143-145.
作者:孫宏云 蔣飛云 單位:湖南大學馬克思主義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