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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當今醫療面臨的法律問題
1.1醫患關系日益緊張
眾所周知醫生的主要職責是治病救人,但由于醫學科學具有高度的專業性和復雜性,而醫生執業行為的后果又直接指向患者的生命,通常醫患雙方對醫療結果的認識有分歧,焦點又在于不良后果產生的原因,因此這個行業具有高風險性。近年來,醫患關系日益緊張,醫患矛盾激化,引發大量的傷醫和殺醫案件,從同仁醫院的徐大夫被砍傷,哈醫大實習醫生命隕刀下,到浙江溫嶺大夫血灑診室然而,每次慘劇后醫生群情激憤,悲傷不已,而醫生之外的群體,則少見關心,更別提感同身受的悲憤。這些鮮血的事實,已經讓很多的家長和醫學生在思索醫療工作的人身安全問題,甚至考慮轉換專業。
1.2醫療糾紛已成為社會關注的熱點
每年醫療糾紛均呈上升態勢,已經成為社會關注的熱點。具體表現為醫療投訴多,要求進行醫療技術鑒定及傷殘鑒定的多,要求醫院巨額賠償的多,醫院敗訴的多,新聞媒體參與的多,糾紛處理困難的多,社會影響增大的多。目前我國與醫療相關的法律法規尚不是很健全,因為醫療是專業行為,所以一旦發生醫療糾紛,要求是舉證倒置,醫院和醫生必須舉證傷殘或死亡與常規的醫療行為無關,而部分患者或家屬在不理解醫療過程及結果,或是高額的賠償不能滿足時,就反復向衛生行政部門、司法部門投訴,動輒聚眾鬧事,打罵傷害醫護人員,打砸醫院財物,甚至聘請職業醫鬧將問題升級。部分媒體缺乏醫學知識,盲目炒作,推波助瀾,是醫療糾紛的社會影響進一步擴大。
1.3醫生的法律知識缺乏
現有的醫學培養體系更注重的是醫學專業知識和技能的傳授,往往忽略了對醫學生的法律知識的普及,部分醫護人員更是法律意識淡薄,缺乏起碼的自我保護意識。如在進行病案的記錄時,作為醫護人員可能存在“記錄不全”的情況,但在法律層面上則不是單純的“記錄不全”,而被視為“證據不全”,往往會直接導致醫療官司敗訴,醫護人員受到不公平對待。有些醫護人員對患者的知情權、同意權等認識不到位,在進行手術或醫療操作之前未盡到很好的醫療告知義務,或是措辭不當,未讓患者充分理解手術的風險性和術后并發癥及合并癥的存在性。往往會導致部分患者誤以為手術完就萬事大吉,一旦在術后出現并發癥或其他原因造成患者死亡或預后不佳時,就遷怒于醫院或醫生,引發糾紛。另外部分醫生忽視病人的隱私權和選擇權,在進行臨床見習生和實習生的帶教時,在未與患者充分溝通,取得患者同意的情況下,超范圍使用實習醫生,或讓其獨自處理病人,造成醫療糾紛。
1.4醫療體制及醫療現狀問題
看病難、看病貴一直都是民眾的抱怨。目前我們的醫療資源存在分布不均,大城市相對優質醫療資源集中,而邊遠地區則醫療資源匱乏,造成三甲以上醫院人滿為患,三甲以下醫院則門可雀羅,民眾就醫困難。醫療改革將醫療市場化,要求醫院自負盈虧,不排除部分醫院過度醫療情況存在,加重患者負擔。而“以藥養醫”等不合理的制度依舊無法破解,讓醫生成為直面矛盾的具體對象,承受更多的傷害。醫療市場化也讓民眾以為醫療過程如同日常消費,往往忽視醫療過程的專業性,按照自身意愿來解決醫療問題,在醫療后果達不到自身意愿時,及遷怒于醫生,無形中將醫生與患者的關系對立化,造成傷醫甚至殺醫問題頻發。
1.5社會輿論推波助瀾
近年來,部分新聞媒體在不了解醫療事實真相的情況下,將醫療糾紛當作社會新聞熱點,連篇累牘地報道。并且部分報道過分渲染醫院的陰暗面,如不合理收費、收受紅包、服務態度不好等,而選擇性地忽視醫護人員的救死扶傷,容易誤導患者在治病過程中如若遇到不理解的問題時,就聯想到醫院鬧事,損害醫院及醫生聲譽,將當事醫生及醫院推至輿論的風口浪尖,影響事件的依法合理解決。
二、加強醫學生的法律知識學習的途徑
2.1了解法律知識教育的意義
有調查顯示目前的醫學生不了解法律法規,缺乏學習法律法規的主動性,認為只要自己不違法,沒必要學習法律知識,甚至認為專業課程太多,沒空學習。在全民法律意識增強的同時,從事醫療高風險行業的醫生更應該增強法律意識,作為未來醫生的醫學生要認識到學習醫療相關法律知識和學習醫學專業知識同等重要,是全面素質教育的重要環節。我們所從事的所有的醫療教學和科研,都要在法律規定的范圍內實施,師生都應該學法、懂法、用法、守法,加強法制觀念,依法辦事。
2.2完善培養方案,增設醫療相關法律課程
目前的醫學生培養方案,重醫療專業知識的學習,輕執業素質及執業法規方面的學習。而現實的醫學學科發展中,出現很多諸如安樂死、腦死亡、器官移植、試管嬰兒、基因工程等醫療工作,不再是單純的醫療事件,而涉及了眾多的法律、倫理知識。大部分的醫學院校的臨床醫學專業均未開設專門的醫療相關法律的課程,我校也僅有預防醫學專業有16學時的選修課學習《衛生法》。因此可以說對于醫療相關法律的學習,目前在高校都是一片空地,需要我們從培養方案著手,增加相關法律的學習課程,才能通過共同努力,培養出即懂醫學又懂法學的醫學生,在遇到涉及法律問題的醫療活動時不會手足無措,無法可依,甚至出現違法行為。
2.3端正師生教法、學法的態度
由于長期應試教育的原因,使得高校師生對于不在教學培養方案內的醫療相關法律知識的傳授和學習的重要性都認識不夠。醫學由于其專業的特殊性,僅醫學專業知識的學習任務,相較于其他專業都要難而重,因此大部分學生都關注專業知識的學習,而忽視對整個醫療行業及個體息息相關的法律知識的學習。端正教法、學法的態度,認真學習相關法律知識,從大方向來講,有助于改變目前的醫患關系緊張、矛盾尖銳,醫療糾紛繁多的現狀,小的方面也能在醫療工作中維護醫護人員的自身合法權益,避免受到傷害。
2.4改變教學方式,融普法教育于專業課堂
在推進醫學生強化法律知識的過程中,除開展專門的法律知識學習的課程外,改變傳統的僅傳授醫學專業知識的教學方式,在教學過程中,采用社會上影響較大的實際案例,在結合學習醫學知識的同時,普及法律知識,是不錯的選擇。如我們在講述硅肺時,選擇的就是河南開封張海峰“開胸驗肺”事件,此案例社會影響大,學生有興趣從專業角度了解事件的醫學知識,還對相關的法律知識感興趣。學習的過程中,他們明白從患者角度講是維權,對職業病防治所的工作人員來講,是瀆職,犯罪。將法律知識的灌輸融合到具體的專業知識的學習過程中,日積月累,醫學生的法律意識會逐漸增強。
2.5開辦普法知識講座
在沒有條件開設醫療相關法律課程的院校,可以通過邀請校內外的法學專業人士,利用當前頻發的醫療糾紛相關的社會案件,對醫學生進行普法知識講座。目前非過錯的醫療糾紛增多,主要原因是醫患雙方醫學知識的不對稱性導致對醫療活動及后果理解的差異,如對手術成功和患者痊愈的理解,大多數患者及家屬等同二者,然而在醫學上兩者是截然不同的概念。如果醫生未盡到很好的告知和解釋,那么會出現醫學上的腫瘤手術成功,但患者及家屬認為就是痊愈,一旦出現腫瘤轉移或復發,就會歸咎于醫生,認為存在醫療過錯,導致醫療糾紛。
三、結語
目前整個醫療及相關行業從業人員所面臨的法律問題日益突出,醫患雙方的矛盾日漸尖銳,作為醫學生,加強法律知識的學習,從自身素質的提高開始,不僅有助于逐步改善目前的矛盾,還可以在沖突中保護自身作為公民的同等合法權益。而整個社會醫患對立關系的轉變尚待體制、醫方、患方及社會各界的共同努力。
作者:劉丹 張潔 李玉紅 許浪 晏丹 孫遠昌 單位:武漢科技大學醫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