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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在公司治理活動中,法律占有重要的地位,但它究竟處于何種地位一直存在爭議。長期以來,在我國公司治理活動中,違法問題屢見不鮮,導致了法律對其適用的失靈。目前,很多公司管理層對法律意識、理解不到位,使得各項工作運行難以在法律作用下得到保障,從而出現了商業交易局限性、職業顧問局限性,公司管理局限性等問題,導致法律在公司治理中無法發揮實際作用,同時將公司陷入侵權的惡性循環中,因此,本文將重點圍繞法律作用與公司治理中的作用進行剖析,以下是對公司治理中法律角色局限性的解釋。
關鍵詞:公司治理;法律;局限性;策略
經濟新常態后,我國社會市場經濟迎來發展的良好契機,在此過程中企業擁有非常多的機會,但是同樣面臨巨大的挑戰,每個公司在發展過程中都會涉及到很多法律問題,所以基本上每個公司都會有自己的專業法律團隊。然而,任何事情都有兩面性。當公司解決一些權益問題時,法律確實會起到一定的作用,但法律也有一定的局限性,在一定程度上制約了公司的發展,因此企業在擴大自身規模同時,必須發現法律對企業發展起到的作用,做好法律問題的防范與處理工作,針對當下存在的法律管理缺失、人才不足問題,需要及時進行處理,重視法律人才的培養、聘用等方面的工作,構建專業能力強,職業素質高的法律團隊,以此突破公司治理在法律方面的桎梏。
一、公司治理中法律的局限性
在公司運行過程中,各項活動進行為企業帶來經濟效益,但是由于企業在擴大自身規模的同時,沒有隨著我國依法治國戰略的開展,發現其自身在商業交易、職業經理人、公司管理、投資者等方面存在的法律局限性問題,使得內部各項活動運行存在一定的風險,如果不能良好的處理此方面問題,將會嚴重影響到企業發展,以下將對商業交易、職業經理人、公司管理、投資者四方面存在的法律局限性問題進行細致解讀[1]。
(一)商業交易企業在推進各項商業活動的過程中,必須考慮到隨著我國法律體系不斷完善的實際情況,在商業活動進行期間做好法律方面的防護工作,保障企業自身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使企業與合作方規避法律問題完成雙方間的合作,因此在商業活動進行期間,需要由法律顧問在一旁解答疑惑,審視雙方活動是否存在法律相關問題并加以解決,減少雙方的合作沖突,從而有效的消除雙方在洽談活動存在的隱患[2]。很多企業在當前仍然采用傳統的管理模式,沒能發現時生的轉變對企業造成的影響,對法律關注程度不足,與其他企業進行交易時,雖然企業內部有法律顧問,但是并沒有讓其一同參與商業活動,法律人士在企業運行治理中只負責門面工作并沒有發揮實際作用,沒有在活動進行期間針對合同具體事項咨詢法律人士的專業建議,所以導致企業簽訂的商業合同存在一定的隱患,一旦在后期出現法律相關的問題,會讓企業遭受極大的經濟損失。一般公司管理層會在出現問題后才會注意到法律顧問,發現其在商業活動中起到的作用,但是卻為時已晚[3]。目前,對我國大部分公司進行研究,發現企業管理層將關注點投放于企業,可獲取經濟利益的項目,對于內部機構的完善關注程度低下。對于企業而言,其沒有在發展過程中關注法律方面的管控工作,認為法律知識并不屬于企業的剛需內容,在很多活動中發現并沒有法律顧問的出席,只是雙方代表對活動進行細節的商談并簽訂合同條款,使得活動可能存在法律方面的問題,為企業發展埋下極大的隱患。
(二)職業經理人在公司運行過程中發現職業經理人的知識層面狹窄,雖然對于崗位相關內容涉獵較多,但是其存在法律知識方面的短板,使得工作運行期間存在一定的局限性,無法從法律層面思考工作是否存在問題,使得自身權益難以得到有力的保障。企業在發展過程中,為了能夠保障各項活動順利運行,會建立內部團隊,其中法律團隊的構建對企業而言至關重要,其得到我國管理層的一致認同,但是企業對法律的運用程度不佳,法律結構存在非常多的漏洞,法律團隊無法在企業中得到良好的利用,在不科學的管控模式下法律團隊的功能價值難以得到體現,法律團隊對企業發展意義重大。法律團隊的建設必須有相應資源的支撐,企業應該在發展過程中意識到法律團隊構建對企業長久運行的重要性,需要做好資金方面的供給,考慮法律團隊的構建需要大量的資金,而我國小型企業難以根據自身條件支撐法律團隊,因此我國小型企業在法律團隊構建方面存在天然的短板,無法根據自身需要構建法律團隊,確保各項活動能在法律團隊的維護下穩定的運行。與小型公司不同大型公司企業擁有雄厚的資金,同時在商業活動進行期間,合同條款內容更為繁雜,所以對于法律人士的渴求更加迫切,對于律師重要性的意識程度遠高于小型企業,因此我國大型公司已經構建法律團隊,其相關機制也在不斷的完善。大型公司在當前發展過程中,為了能夠有效規避合同問題,所以會委托第三方機構處理法律相關工作,處理合同審查等方面內容,由專業人士查看法律合同是否觸及到法律相關的問題。小型公司將法律方面的工作通過第三方機構委托法律事務所執行,由專職法務人員處理相關工作,采用此種方法可以有效的解決小型企業資金不足無法構建內部法律團隊的問題。法律事務所內部的法律人士其任職于專職的法務機構,工作人員整體專業素質高,可以良好地完成小型企業委托的法務工作,與自身構建法務團隊相比,收取的法務費用相對較低[4]。目前,企業職業經理人法律局限問題仍無法得到有效的處理,從企業對待法律職業經理人的方式判斷,法律作用在公司治理中無法得到合理的挖掘與利用。
(三)公司管理在公司治理期間其管理存在法律局限性問題,繼而出現合同糾紛,在合同出現糾紛后企業才要求法律顧問解決與合同相關的法律問題,但是卻將法律的作用限制在狹小的空間內,法律擁有維權效用以及管理效用,但是大部分企業僅將其作為維權的工具,公司治理與法律作用兩者是企業運行的重要內容,企業需要意識到公司治理與法律作用,發現兩者間存在的密切聯系,同時還應該科學的進行管控,發揮公司法律的實效性,提升公司的管理水平[5]。在我國大力推進依法治國的同時,國內各方面的法律文獻均得到極大的完善,法律結構日趨成熟,為公司創造了良好的環境,當下公司應該重視法律對企業發展起到的作用,加強法律建設強度,企業相關的合同內容必須遵循法律要求,同時還要將其維系在道德規范的范疇內,分析合同內部條款利益得失,確保合同的簽訂不會對企業造成損害,但是目前企業聘請的專業管理人其職業素質較低,在管理方面掌握的知識不足,不具備管理能力,所以在公司運行期間無法規避管理方面的問題,使得企業遭受經濟損失。
(四)投資者法律在投資者利益保護方面存在極大的局限性,雖然政府在當下已經在法律文件中補充相關條款,但是因為政府目前采用干預方式對公司發展進行宏觀控制,公司董事在部分時候會在政府宏觀政策調控范圍內,對公司發展模式進行適當適當調整,由于企業依靠政府政策,所以此時法律的執行力度將會大幅度削減。比如,董事會遇到部分涉及自身權益的問題時,便會采用董事會議表決的方式,投資者放棄自己的利益離開公司,因為董事會擁有此項權力,使得投資者在此過程中自身權益難以得到維護[6]。
二、解決法律局限性的策略
(一)建立健全的法律體系在我國深化改革的過程中,法律體制日益完善,為了能夠在依法治國的大環境中確保企業各項工作順利開展,必須意識到自身發展期間存在的短板,還需要不斷地加以完善。企業在當前為了實現可持續發展獲得可觀的經濟效益,首先需要構建體系架構完善的法律團隊,確保各項工作可以由法律團隊的協作下降低侵權風險,其次在交易合同的過程中,應該讓法律顧問參與其中并進行全程的把控,優化合同內容、敲定合同內部的細微條款,防止合同存在對己方不利的法律漏洞,使得企業蒙受巨大的經濟損失。為能有效的突破企業法律作用存在的瓶頸,需要建立健全的法律體系,其是在我國法律要求范圍內進行的工作,企業需要根據當前市場運行環境,考慮到自身為實現可持續發展目標需要進行的工作,應該不斷優化自身法律體系,保障各項商業活動可以在法律保障下順利推進,防止因活動條款出現法律問題,使得企業蒙受巨大經濟損失。我國法律體系涵蓋內容有限,所以使用現在的法律文獻無法處理企業日常糾紛,因此為了解決此方面弊端,發揮法律的實效性,必須根據實際需要完善法律制度[7]。
(二)強化職員業務能力企業管理層積極舉辦解讀、合同法律與風險防控等培訓活動,企業內部分管合同經辦人員、法務工作領導、普法宣傳員需要組織內部職員參加培訓,在培訓會中企業領導比如,公司副總、執行董事參與其中,首先向員工說明公司開展法律知識普及的重要性,并介紹公司法在最近修改后,對公司各項工作形成的影響,同時由專業人士進行法律相關知識的宣講,增強全員法治觀念,讓每名員工掌握公司法與憲法等內容,并能在日常形成自覺遵循履行法律的習慣,從而營造出良好的法治環境。除此之外,企業還在普法培訓活動開展同時,采用獎懲制度、績效制度等方式,通過科學的管控方法激發管理人員的工作熱情,在管控機制作用下規范企業各階層職員的行為,防止拖欠工資、違規操作活動等行為出現。
三、結語
在我國經濟高速發展過程中,企業必須意識到大體環境發生的改變,還應該發現法律對企業治理起到的作用,為能夠順利開展各項工作,必須要建立健全的法律體系,同時還需要做好管理人員的培訓工作,強化內部員工的業務能力,確保企業下發的工作可以在管理人員的運作下順利運行,為企業帶來經濟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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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卞巍鵬 單位:浙江浙聯律師事務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