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想要寫出一篇引人入勝的文章?我們特意為您整理了東北地區教育法學論文范文,希望能給你帶來靈感和參考,敬請閱讀。
【摘要】東北地區法學教學內容不注重與本地區發展實際相結合,法學發展水平放眼全國處于落后狀態。從高校法學發展、高校法學教學、地區法律文化、地區法制建設四個方面出發,首先找出東北地區法學教學與發展存在的問題,進而分析各項問題的成因,提出了“優化資源配置、改革教學內容、促進法律文化發展、協調法制建設”解決對策。
【關鍵詞】東北地區法學教學法學發展法律文化法制建設
一、法學教學與發展存在的問題
1.院校間法學發展不平衡
東北地區高校數量較多,但世界知名、國內一流大學相對較少,總體上形成了大而不強的教育局面。根據教育部第四輪學科評估結果,東北高校的法學學科中,只有吉林大學得到了A-的優異成績,其次是遼寧大學獲得B+的成績。由此可見,東北地區高校法學實力放眼全國較為薄弱,法學專業師資力量不足,而在東北地區內部高校之間,法學專業的實力又有較大的差距。其特點是法學專業強勢的高校,其法學在師資力量、設施建設、人才培養、國際交流、學術氛圍、研究成果等各個方面都要勝于法學專業弱勢高校,高校間法學專業互補性發展缺失,導致院校間法學發展不平衡。
2.法學教學研究特色不明顯
東北地區的區域特色是工業,然而東北地區法學的發展大部分的研究方向都是全國乃至全世界所關注的熱點問題,很少將東北地區法學的發展與東北老工業基地的振興結合起來,即沒有注重與本地區的實際情況相結合,如此便不能體現東北地區的法學特色。在課堂教學上,教師也只是把大部分時間放在法學教材的講解上,缺乏針對東北地區典型問題的案例分析與解決對策,最終導致師生雙方對東北地區發展的法律問題保持一種陌生甚至漠不關心的心理狀態。
3.法律文化發展滯后
法律文化是反映一個國家、地區或民族的全部法律活動水平的概念,法律意識、法律制度、法律實踐都體現一定的法律文化。東北地區法律文化受到歷史上該地區政治因素、經濟因素的影響,同時還受到法學教育滯后的影響。在東北老工業基地的振興發展中,需要法律做后盾予以保障,需要人們轉變陳舊觀念,與時俱進,需要建設良好的法制環境,而這些都離不開法律文化的發展。法學發展滯后的根源在于沒有相對良好的法律文化環境,因此,大力發展法律文化是解決東北地區法學教學與發展的根本舉措。
4.法制建設與地區發展不協調
東北地區法制建設與該地區經濟發展有著密切聯系。目前東北地區正處于轉型發展的關鍵時期,然而法制建設卻發展緩慢。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筑,經濟發展情況的不同決定了區域法制建設情況的不同。所以,要想實現東北地區法制建設的發展,就要以東北地區經濟的發展為突破口。在東北重工業經濟發展的過程中,應當注意配套立法措施,以避免諸如環境污染、產能過剩、官僚主義卷土重來等典型問題,少走彎路,使得東北經濟更快地向著高質量的方向發展。
二、法學教學與發展的問題成因
1.資源配置不合理
第一,院校布局不合理。在東北地區的眾多高校中,理工類院校數量占據明顯優勢,但是多而不強,因此造成一種局面:政府在高等院校的資金投入比依舊居高不下,但眾多院校的綜合實力逐年下滑,造成了投資的浪費,影響了法學學科的發展。第二,資金投入不合理。東北地區以重工業經濟為主,人文社科類學科得不到應有的重視,地方政府將大部分資源投入到理工類學科的建設中,嚴重影響了法學的教學與發展,也因此形成了以吉林大學為首的“一強多弱”的法學學科布局。第三,各院校法學專業師資力量差距較大。特別優秀的法學人才向往著法學專業實力強、待遇豐厚的院校,長此以往,這就造成了各院校之間的差距越來越大,最終導致“一家獨大”的局面。第四,“雙一流”評選和教育部學科評估帶來的新一輪評價機制引發了各高校發展方向的變化。在這兩個機制的推動下,各高校都開始注重自己的優勢學科,不惜犧牲其他學科的利益,集中一切資源發展優勢學科。這就導致了理工類院校的法學學科規模不斷減小,嚴重阻礙了其法學的發展。因此,資源配置的不合理造成了院校間法學發展的不平衡。
2.區域特色觀念不強
東北地區的特色即“老工業基地”,簡而言之,特色在于工業。在工業色彩濃厚的氛圍下,人們對法學的發展不夠重視也是意料之中的事,更不用說法學的特色發展了。實際上,從另一個角度看這也是一種優勢,這種優勢就是將法學與東北工業結合起來,這也是東北地區法學的特色。在慶祝清華大學建校100周年大會上的講話》中指出:“不斷提高質量,是高等教育的生命線,必須始終貫穿高等學校人才培養、科學研究、社會服務、文化傳承創新各項工作之中。”因此,東北地區法學人才的培養與法學的建設要以質量提高為主,以數量擴大為輔,同時處理好與東北地區經濟社會發展之間的矛盾。
3.政治、經濟、教育制約法律文化的發展
在政治上,東北地區自古以來就是權力過度集中的地區,受封建法律制度影響甚重。不過,隨著近年來振興東北老工業基地戰略的實施,東北的法律文化逐漸起步。在經濟上,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筑,東北地區法律文化的發展更是受制于地區經濟的發展。建國后,東北地區國有經濟比重占據多數,這就占據了大量的勞動力,制約了民營經濟的發展。東北地區最早進入計劃經濟,最晚退出計劃經濟,因此受其弊端影響時間最長、程度最深。在解決問題的過程中更多的依賴政策而忽視了法律,人們法律意識極其單薄。在教育上,法學教育與法律職業分離,法學專業畢業生不能進入司法隊伍,而是由大量非法學專業人員組成。另外,由于東北經濟長期滯后,改革進度緩慢,導致大量法學優秀人才流向經濟發達地區。
三、解決東北地區法學教學與發展問題的對策
1.合理配置資源
第一,優化高校布局結構,通過高校合并重組、優勢資源整合,在短期內取得重大突破,取長補短。對于某一研究領域,獨立高校之間,研究處于該領域前沿的成果僅限于本校掌握,不可能將這一成果與他校分享。縱然,不同的院校之間經常聯合舉辦活動,進行學術研討,但所討論的僅局限于已被大家所接受的理論成果。學校之間的這種封閉,往往會造成資源浪費。而通過對外交流就可以很好地實現強強聯合,優劣勢互補。第二,通過適度加大法學教學與科研的資金,促進法學教育與科研的發展,進而爭取中央財政撥款,減輕地區政府財政壓力,形成良性循環。縱觀整個東北地區,經濟發展不景氣,對教育投入占比少,對人文社科類學科投入更是少之又少。因此法學的發展難有起色,這樣不僅不能促進法學的發展,反而使法學越來越追不上全國法學發展的步伐。因此,當務之急必須要適當加大對法學的投入,形成良好發展基礎,待法學實力稍有起色時,便可以通過眾多法學人才的努力爭取到中央財政預算及各種國家級獎勵。如此便可一舉兩得,既減輕了地區政府的財政預算,又極大地提高了東北地區法學的實力與聲譽。第三,發揮理工類高校優勢學科,爭取入選第二輪世界一流建設學科,從而以優勢學科帶動高校發展,再帶動該高校法學學科的發展。在東北地區眾多高校中,理工類高校占據絕大多數,因此在此種情況下讓其優先發展人文社科類學科是不現實的。唯一的捷徑只能是集中一所學校的大部資源去發展該校“王牌”專業,爭取入選雙一流學科,而后提高學校整體知名度與水平,帶動其法學學科的發展,這是成本較低也是現實可行的辦法。
2.適當改革法學教學內容
大部分高校的法學專業課程設置無太大差別,課堂教學內容基本圍繞法學教材展開。東北地區高校法學專業要想在短時間內迅速發展,就要發展出自己的特色。因為就普通的法學課程而言,東北地區高校的法學發展并不如全國大部分省市高校的法學發展,如果不發展出自己的特色,而是將精力集中在普通的法學課程發展上,不僅沒有成效,反而浪費資源。所以,要先發展自己的特色,以特色課程優勢帶動整個法學學科的發展。東北地區高校在主修課程上適當添加幾門與工業相關的法律課程,在輔修課程上設置一些有關東北老工業基地振興過程中法律問題的課程,其總體定位就是在工業法領域建成全國一流水平。在課堂上,將歷史上東北地區的政治、經濟、文化、教育與東北地區法學發展的關系納入講解范圍,將東北老工業基地振興過程中所涉及的法律問題引來分析,創造熱烈的討論氛圍,激發學生創造性思維,提出合理和創新性建議。這樣既可以使學生對東北地區的發展有著深刻的理論認識,以便將來為東北地區法律實務的發展及東北地區工業化發展提供符合本地區問題實際的專門性人才,又能激發靈感,提出發展對策,同時也能不斷發展帶有東北地區特色的法學,可謂一舉多得。
3.促進法律文化現代化
第一,取其精華,棄其糟粕。任何法律文化都有其傳統,都不同程度地受傳統法律文化的影響。雖然東北地區傳統法律文化與現代東北地區的發展有許多不相適應之處,但是在傳統法律文化中也有一些積極因素適用于今天的發展。例如,在傳統上東北地區人們對行政權力的服從心理非常明顯,而在現代,我們可以把這種心理建立在理性服從上,并發揚光大。這種服從不再是被迫的、無條件的盲目服從,不再建立在強權政府之下,而是建立在合理科學的法律規范中。第二,發揮職業法學家群體的作用。“法學家乃法律現代化之大腦。沒有法學家的參與,法律的科學化、理性化運動只能是自發的、低水平的,而法律現代化這樣自覺地、高水平的科學化、理性化運動則無以萌生”。現代法律的基本概念與原則幾乎有馬克思、盧梭、孟德斯鳩等法學家的烙印。東北地區法學家作用的發揮沒有得到社會的承認。職業法學家群體應更多地參與到立法活動中,參與到行政決策咨詢中,參與到社會實踐中。第三,增加法律文化傳播途徑。東北地區法律文化的現代化最終要落實到東北地區大眾法律文化的現代化。大眾法律文化的形成受到非專業法學教育、有組織的社會普法活動、各種法律信息傳播媒介以及其所參與的法律實踐活動的影響,所以必須通過這些渠道來實現法律文化的現代化。
參考文獻:
[1]清華大學教務處.清華大學學分制管理體制文件匯編[M].北京:清華大學出版社,1996.
[2]顧明遠.教育大辭典[M].上海:教育出版社,1991.
[3]潘懋元.高等教育學講座[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93.
作者:宋宇 單位:沈陽工業大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