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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務會計人才培養的目標與培養方案設計
法務會計是什么?它能做什么?怎么做?誰來做?要解決諸如此類的問題,最關鍵的是人才培養目標的確定。隨著時間的推移,人們對法務會計的認識也在不斷變化,關于法務會計的詮釋,國內外學界頗有紛爭。
(一)國內外有關法務會計的爭議聚焦
迄今為止,國外有關專家學者對法務會計的定義眾說紛紜,我國理論界與實務界關于法務會計的界定也是爭議頗多,法務會計到底應歸屬于會計學科還是法學科?亦或是歸并到審計學科?仔細分析諸多觀點,不難發現它們之間有許多交叉重合,也有部分差異,歸納起來無非就是以會計為重心,還是以法律為落腳點,或者說可劃分為廣義的法務會計和狹義的法務會計,要視具體目標而定,國外的主流觀點分析歸納有如下特征表現:第一,法務會計的內涵有不斷擴大的趨勢,即從單純的會計(舞弊)調查向會計鑒定、訴訟支持等司法縱深方向延伸擴展,這體現了多學科交叉滲透有不斷擴大的趨勢。第二,現階段,法務會計的定義進入了“林立”狀態,各種說法不斷涌現,這方面的理論研究呈現百家爭鳴、不斷創新的景象。第三,理論研究專家與社會實踐專家對法務會計的界定具有很大的差異,主要源自視角不同,研究領域及價值觀存在差異。從國外已有的研究成果來看,主要是側重于對法務會計實務的探討,又受到案例的推動,較多關注熱點問題和技術解決方案,特別是在執行舞弊審計、財務調查時的應用,至今已形成一套有效的、系統的舞弊調查方案以及在收集證據過程中所用到的先進技術方法,但對法務會計的理論淵源和理論框架的探索則非常少。國外學者對法務會計概念的定義趨于完善,但都未涉及到法務會計主體,有所欠缺。而研究方法方面,主要是對法律條文的解釋和歷史的概括總結以及案例研究,實證分析很罕見。由此不難發現實用主義原則在法務會計理論發展中的作用以及案例對法務會計理論的推動,這種實用主義原則現在仍起很大作用。從國內學者對法務會計概念的界定觀察,有的是從處理經濟糾紛中法律問題的視角進行界定;有的則是從學科和實務雙重角度予以界定;還有的是從現行司法會計體制的角度對法務會計進行詮釋。可以得出以下結論:
(1)法務會計是法律與會計結合的必然產物,主要服務于市場經濟,以解決社會經濟問題為目的,與一般性會計比較,其主要的區別在于法務會計師的業務職能和提交的專業報告都是直接為法律服務的。
(2)涉及的學科交叉范圍廣泛。法務會計與傳統會計不同,它不是“單純的會計”,而是更廣泛意義上的綜合性會計,只要涉及到經濟糾紛犯罪案件中的會計事項確認和判定,都與法務會計有關。它以會計理論和法學理論為基礎,同時吸收了審計和統計分析的部分技術方法,融會計和法學于一體。
(3)服務針對性強。法務會計以經濟糾紛中的法律問題為重點,針對企業經營過程中出現的問題,法務會計師站在為當事人服務的立場上,通過調查分析,確定責任的發生原因及其歸屬,并通過法律手段來追究有關責任人的法律責任以保護當事人的利益。綜上所述,國內外現有的文獻對于法務會計除了在上述方面取得共識外,在其他許多重大理論問題上都存在較大的分歧。
(二)法務會計人才培養目標的定位
想要對法務會計專業人才培養目標進行定位,應先明確法務會計的一般涵義。綜合各家觀點,總結我國法務會計的社會實踐,筆者認為,所謂法務會計,是指由獨立執業的法務會計師,依據相關法律規定,綜合運用會計、審計及法律等多學科交叉知識和專業技能,對社會經濟活動中發生的經濟糾紛及欺詐行為等進行調查、審核、估算、分析和鑒定等,據以提出鑒定意見或為法庭審理作證的特定專業服務活動。它是以法學和會計學理論為基礎,集會計學、審計學和法學于一身的綜合性交叉學科。要理解上述法務會計的基本涵義必須把握住以下五個要素:
(1)法務會計的主體。法務會計的主體是法務會計業務活動的執行人,必須是經過專業訓練的、具有特殊技能的法務會計師。他兼具會計師、舞弊審核師、律師、私人調查員等特質。
(2)法務會計的客體。法務會計的客體是接受法務會計調查、審核及鑒證的對象,即法務會計的工作對象,具體是指特殊領域的特定業務,如社會經濟活動中發生的各類經濟糾紛、經濟過失、欺詐、犯罪等涉案事項或行為。
(3)法務會計的依據。法務會計的依據即法務會計的工作標準或衡量尺度,是與經濟案件或事項有關的法律法規和會計審計準則。
(4)法務會計的目標。法務會計的目標即通過法務會計實踐活動所期望達到的目的和要求,是提供專家性意見作為法律鑒定或用于法庭審理的經濟鑒證。
(5)法務會計的技術方法。法務會計的技術方法是在執行法務會計業務時需要綜合運用的調查、審核、估算、分析、判定與鑒別等技術方法,以取得合乎法律要求的各類證據。法務會計與傳統會計的最大區別在于:法務會計所執行的業務職能及出具的專業報告都是直接為法律服務的。法務會計經常涉及舞弊調查,并為公、檢、法等職能部門和紀檢、監察、律師辯護、經濟調查及審計等專業活動服務。法務會計師執業有助于社會各界了解和解決諸如經濟損失,特別是金額方面的損失。另外,法務會計師還經常幫助內部管理部門強化公司內部控制,以減少內部舞弊的發生。可見,法務會計師所關注的主要問題包括:經濟糾紛、經濟過失和經濟犯罪等,其基本職能是向法庭等職能機構提供專家性意見,作為法庭客觀、公正地裁決經濟案件的專業依據。在法學科的法務會計專業(方向)人才培養方案中,已經確定的法學(法務會計專業方向)人才培養目標為:“本專業方向培養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建設需要的德、智、體、美全面發展,系統掌握法學、會計學科的基本理論知識,靈活運用審計的技術方法,熟知證據規則和法定程序,熟悉國內外會計財務相關方針政策、法律法規以及相關國際慣例,能夠綜合運用法律、會計審計知識、方法和技能,專業基礎扎實,實踐能力強,富有創新精神,具有較強的語言和文字表達、人際溝通、信息技術或區域分析、解決法務會計問題能力,具備會計、稅務、審計、鑒證等法務會計職業技能,適應國家立法、行政、司法機關、社會中介組織及企事業單位等需求的復合型應用性人才。”這一目標定位的鮮明特點是:具體詳盡、面面俱到、學科交叉,涉及面廣,出發點是適應性強,無論市場變化有多大,似乎都會有好的就業去向。但是,目前的就業競爭壓力大,人心浮躁,學生一般只注重眼前,價值取向以實惠為主。經過幾年來的培養實踐,筆者以為,設置法務會計專業或專業特色方向,不論是在法學科下的,還是在會計學科下設的特色方向,都應該遵循高等教育規律,人才培養目標定位需要源于實踐需求,又高于實踐要求,應符合科學發展觀和與時俱進的原則,既要簡明扼要,又具有專署性和可操作性,而且還應具有一定的前瞻性,保持預留發展空間,要可持續下去。培養學生的周期較長,市場瞬息萬變,可能招生時形勢一片大好,可到畢業時,市場風向標變了,所以,還是要有縝密的頂層設計?;谏鲜銮闆r,分層次的法務會計專業(方向)人才培養的目標本科可定位為:本專業(方向)培養適應信息化國際市場競爭需要,德、智、體、美協調發展,具有法學應用基礎與財務會計學功底,能夠綜合運用法律規則調查各類經濟糾紛與財務舞弊案件證據,并勝任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等相關崗位需求的復合型應用性人才。法務會計專業(方向)碩士人才培養的目標可定位為:本研究方向培養適應信息化國際市場競爭需要,德、智、體、美協調發展,具有較深厚的法學應用基礎與財務會計學功底,能夠綜合運用法律規則調查取證各類經濟糾紛與財務舞弊案件,具有創新精神,并勝任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等相關崗位需求的復合型應用性人才。法務會計專業(方向)博士人才培養的目標可定位為:本研究方向培養跟蹤信息化國際市場競爭變化,德、智、體、美綜合發展,具有深厚的法學理論基礎與財務會計學理論功底,能夠綜合運用法律程序調查研究各類復雜的經濟糾紛與高端舞弊案件,具有創新精神,并勝任跨國集團、科研院所及高等院校研究與實踐的復合型高級人才。美國高校法務會計人才培養目標的確定視培養模式和路徑不同而有所區別。許多美國高校目前對法務會計人才培養僅停留在研究生在職教育階段,加之社會上法務會計人才稀缺程度較高,各高校確定的法務會計培養目標以“能夠勝任法務會計、舞弊調查等相關工作”為主。
(三)各類層次人才培養目標下的課程體系設計
一般復合型專業(方向)人才培養計劃中的課程設計較普通專業的課程設計復雜且目標要求高,搞不好就會出現“兩張皮”或“拼盤式”的局面,全憑學生自己去消化融合。在學分有統一規定、不能突破的前提下,需要課程設計者科學合理地進行課程體系的設計。法學院的法務會計專業(方向)通常偏重開設較為系統的法學科類課程,因為法學科的一級學科門類較多,國家統一規定的法學科基礎和主干課程就有十六門課,加入各部門法、專業法規,令人眼花繚亂,再按照教育部統一規定的大學必修課、通開課、通識課,跨學科選修課等,剩下極其有限的學分分到復合的會計學科、審計學科,達不到需求。學生就業時常常出現會計學功底不扎實,法學又難就業。為改變這一局面,只能再盡力壓縮法學類課程,增加一些經管類會計課程,但交叉融合又是難題,還是改變不了“拼湊”的色彩,改革創新就要冒風險。所以需要每年微調課程開設計劃,按照“通、識、精、活”原則構建課程體系,逐年調整人才培養方案。同樣道理,在會計學院下設置法務會計專業(方向)的課程體系設計正好相反,通常偏重開設較為系統的經管類會計學科課程,在國家統一規定的經管類學科基礎課程就有十到十二門課,加上按照教育部統一規定的大學必修課、通開課、通識課,專業主干課以及跨學科選修課等,剩下的要想置入法學科一系列課程不大可能,只能選擇性嵌入部分主要的課程。學生就業經常是會計學具備一定的功底,但是法學知識不系統,法學思維跟不上。無論在哪個學院下面設置法務會計專業(方向),最關鍵的是看學生的興趣和未來人生的發展方向,根據獲取哪個學士學位來定它的主要知識結構取向,然后實施課程再造系統工程。我們通過三年的努力,嘗試性地進行課程再造,打破“拼盤式”局面,為有效地節省學分、提升專業交叉和學科融合度、擴大復合效果、增強實戰能力,組隊實施了課程開發計劃,目前已經完成五門課程的改造和教材出版任務,正在試用階段,還需要不斷總結經驗和教訓,再進一步深加工使之完善。目前,在我國,為適應社會對復合型法務會計人才需要,緩解單一專業的就業壓力,除了積極申辦本科層次的法務會計專業以外,可以嘗試多元化培養模式,如在財經類院校的會計學或法學專業開設法務會計第二學位;為增強學生的發展后勁,可以像國外一樣,實施本碩連讀制度,在本科階段主修會計學三年專業,在碩士階段主攻法學科和實踐應用三年;實施碩博連讀制度,在碩士和博士階段偏重法學和交叉融合性研究,培養出真正的法務會計高端人才。
二、探索我國法務會計人才培養新模式
近年來,隨著高校生源大戰序幕的拉開,增設新專業競爭加劇,高效率的辦學需要不斷改進與創新人才培養模式,各類高校紛紛創立“國內學歷教育+國際執業資格教育”、“國內學歷教育+國外學歷教育”(2+2或3+1、3+2等)、校內跨學科或跨專業的“2+2”或“3+1”、本學科“創新人才基地班”、“國(境)外高校交換生”等人才培養模式,經過實踐均取得了較好效果,獲得學生、家長和社會的肯定和認同。復合型、創新型人才培養模式的大膽改革和探索,有針對性地提升了學生的綜合素質,提高了其職場競爭力和職業遷移能力、擴大就業適應性??梢試L試借鑒的有以下幾種模式:
(一)國外職業資格考試與專業教育結合培養模式
法務會計人才培養應拓寬思路,開闊視野,轉變觀念,借鑒ACCA/CGA等在國內高校的辦學成功經驗,嘗試探索學歷教育與ACFE(美國注冊舞弊審核師)職業資格教育相結合模式。本科階段學習的第一要務是厚基礎、寬口徑、重思想、強能力,以專業素養教育為主,有的專業課直接對接ACFE的職業資格考試內容,搶占先機,凸顯法務會計專業特色,并有針對性地解決學歷專業教育與社會實踐需求脫節問題,以適應市場變化對特殊人才的需要。
(二)探索國內與國際合作辦學模式
目前,經濟全球化,市場競爭國際化,國外大學積極搶灘中國的教育陣地,為了充分體現法務會計人才培養教育的“國際化”并不斷擴大隊伍,我們應具有注冊會計師行業人才發展戰略眼光,采取“走出去”與“請進來”的方式,與國外有專長的大學合作,聯合培養法務會計高層次人才。具體可以推行國際化“2+2”、“3+1+1”、“4+1”等培養模式以及“國(境)外高校交換生”等人才培養模式等。
(三)校內跨學科基地班培養模式
現在許多院校都按大類招生,可以在本校的會計學專業與法學專業搭建一個“2+2跨學科專業平臺”,由學生自主選擇未來的發展方向,還可以組建“創新法務會計人才基地班”,選拔優秀學生進入實驗班,推行全新教學法,設置綜合性較強的特色系列課程。此外,有條件時不妨借鑒重點大學的辦學經驗,采取本碩連讀或碩博連讀模式,即本科階段完成會計學教育,法學科放在碩士和博士階段完成。美國高校法務會計人才培養模式表現為:要么僅限于開設舞弊調查與白領犯罪調查一門或幾門法務會計相關的課程,涉及有關訴訟支持的培養計劃較少。據調查,已有17所高校開設了法務會計課程,向學生系統、全面傳授法務會計知識,其中有5所高校開展了法務會計本科教育的嘗試,還有兩所高校同時開展法務會計本科和碩士學位教育,其他高校多數只開展法務會計碩士學位教育。而大多數高校都設置了入學門檻,如工作經歷、相關預備知識和學歷要求等,主要教育對象為在職或在校生,主要教育形式為遠程教育和全日制教育。開出法務會計課程的絕大多數是經濟學院和會計學院,少數高校由法學院承擔。
三、法務會計專業(方向)建設中急需解決的問題
(一)法務會計專業(方向)就業遇到的尷尬
隨著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對技術創新和管理創新需求巨增,新興行業越來越多,學科劃分也日漸細致,科學研究及各領域拓展急需一些有學科專業交叉融合背景的復合型人才,市場調查研究和社會實踐顯示,法務會計人才大有可為,如各級財政、稅務、物價部門,公檢法、紀檢審、銀行、企業等都需要既懂法律,又精通業務的復合型專門人才。目前,法務會計專業的畢業生總體上很受歡迎,但在就業過程中也會遇到一些尷尬。有些單位在招聘時,要么招純法學的,要么招純會計學的。從每年報考公務員、事業單位人員的專業要求看,要么是延續多年以前的專業類別要求,要么有新類別出現,但并沒有單獨設置法務會計這一類別,對專業要求也沒有添加到新增加的目錄中,學生如果選擇要報考公務員,只能走法學系列,要去企業單位就只能選擇會計學,可實際畢業時不可能同時拿兩個學位,所以學生往往很糾結,到底要拿哪個專業的學位。筆者認為,國家人事部門公務員招錄過程中,應深入實際,調查研究,與時俱進,根據有效需求,及時地更新招錄專業目錄和進行崗位設置更新。政府部門為推進經濟社會發展,真正發揮宏觀調控和政策導向作用,從根本上解決就業難的問題。另一方面,高校也有責任千方百計擴大宣傳和影響,有效推介復合型人才深入各行業基層,利用寒暑假的社會實踐機會和招聘會及網絡輿論宣傳陣地,做好信息溝通工作,借助政府和社會輿論宣傳和網絡信息強力推進法務會計人才隊伍建設和行業發展,為我國經濟社會健康運行發揮更大的作用。
(二)法務會計與舞弊審計的辨析
近年來,國內外資本市場上的企業財務造假、會計舞弊以及高級管理層犯罪案件此起彼伏,由此對舞弊審計和法務會計的需求日益興盛,刺激國外的舞弊審計研究迅速升級。而在特別復雜的經濟案件中,單憑舞弊審計和法務會計唯一手段是無法完成的,經常是雙方交叉并聯合作戰,優勢互補才能順利結案。法務會計的產生和具體內容與舞弊審計有著千絲萬縷的關系,因而許多著作和學者經常將兩個詞交叉使用,或者混為一談,事實上,舞弊審計和法務會計雖然有相同之處,但也存在著差異,詳細了解兩者的異同,合理安排,使兩者相互配合協作,有利于在調查舞弊案件時使兩者的優勢最大化,促進反舞弊事業的發展。例如,美國“世通”公司董事會在知道發生財務舞弊欺詐案后,立即成立了包括前聯邦總檢察長、審計人員、律師等專業人員在內的“特別委員會”展開獨立調查,聘請美國證券與交易委員會執行部門前首腦提供咨詢,共同解決財務欺詐導致財產被非法侵占案件中的財務、法律、會計等問題。在這之中,審計人員對賬務進行舞弊審計,而前檢察長、律師、證券與交易委員會前首腦則相當于法務會計人員,對于賬務資料提供法律方面的專家意見,支持訴訟,兩者相互配合,共同解決財務欺詐案中的會計、法律問題。
(三)法務會計專業方向的課堂教學案例建設
法學科與會計學科的最大共同點在于實踐性強,為不斷提升教學質量和效果,應注重雙師型教師隊伍的建設,還可聘請校外兼職教授定期來校講學,如聘請大型企業集團、上市公司有豐富實戰經驗的法務會計專家授課。以往單純的法學或會計學課堂教學也有許多案例可以穿插學習示范,多年的經驗積累和案例素材獲取都較為便利,也好編制成案例庫。但是法務會計的課堂教學,包括教材編寫卻比較困難,成型的案例幾乎沒有完整的,這就需要教師深入實際去發現挖掘,并組織課程組員抓住辦案機會,團隊式合作,不斷反復實踐探索法務會計調查與訴訟,再凝練提升編制成適合課堂教學的案例資料,供學生熟悉操練學習之用。
(四)法務會計專業方向的實踐教學
目前,各高校非常重視實驗室或實驗中心的建設,不斷加大投入力度,軟硬件條件都很好,學生在校內就可以享受各種實踐資源。法學專業的實踐教學形式多樣,也很成熟,如模擬法庭、觀摩庭審、法庭辯論賽、法律診所等都有很好的實踐效果,還有到各級法院、檢察院、律師事務所的定崗實習,效果都不錯。會計學也一樣,在校內可以進行課內和課外的網絡版高度仿真的實驗,還有開放式的社團實踐俱樂部,如ERP沙盤比賽、模擬會計手工實驗等,但是,要創建法務會計實驗室談何容易,沒有合適的軟件,只能靠自己開發研制,需要從法學和會計學大量的案例數據中提取有關的素材,再進行開發論證,先建立一套實驗教程,再與相關軟件公司合作共同開發法務會計實驗模擬軟件。強化法務會計的實踐教學,將模擬實習與模擬法庭結合起來,每班開設若干個模擬法庭,為每班分成若干個小組,每個小組開一個模擬法庭,由兩名教師進行指導,力爭使每個學生親歷模擬審判;在小組開設模擬法庭的基礎上,從各組抽出人員組織模擬示范法庭。這一做法意在鍛煉學生的實踐能力,提高模擬法庭的實效性。嘗試跨學科復合法務會計專業方向人才培養模式的創新需要不斷總結經驗和教訓,為滿足學生“自主性學習、個性化培養、多元化發展”的需要,積極實施分級分類教學,采取“大類招生+分流培養”的人才培養模式,學生在前兩年主要以通識教育為主,兩年之后學生可以在一定條件下自由選擇本學科專業。在遵循高等教育規律的前提下,準確把握人才成長的時代特征,適應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內在需求,合理規劃和設計學生知識、能力和素質結構,創新人才培養模式,推動人才培養質量的全面提升。
作者:齊興利 王靜 單位:南京審計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