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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我國近些年市場經濟發展逐漸趨于平穩,良好的經濟市場在帶來無限商機和發展的同時,隨之而來的是一系列經濟案件的頻發。而隨著經濟的增長,我國近幾年的經濟案件有著牽涉面廣、金額巨大的特點。而這些案件的審理過程中必定會涉及大量的財會、審計相關專業知識,對于法官來說,這就需要借助財會類專業人士提供專家意見證據,作為法官輔助判案的依據,也就衍生了法務會計——需要財經類專業人員提供司法會計鑒定服務。目前我國法務會計仍屬于發展初級階段,其體系和相關的制度都還尚不成熟。目前我國出具的司法鑒定管理辦法中,司法行政部門只是對法醫類、物證類、聲像資料類這幾大類司法鑒定業務進行統一登記管理,并且對其鑒定活動的費用收取問題、司法鑒定人出庭作證制度都作了詳細規定,而對于司法會計卻被排除在"四大類"之外了。因此,當涉及到會計類的鑒定業務時,主要以檢察系統內部的司法會計崗位作為支撐,以會計師事務所等民間中介機構作為補充介入。在我國目前的司法實踐中,民間法務會計服務主要由注冊會計師擔當,由當事人自主聘請,由于當事人對會計領域不熟悉,容易導致自主聘請的專家鑒定人水平參差不齊。這主要是目前對于法務會計服務沒有形成統一的標準。
一、法務會計職業定位的現狀
1法務會計服務國外職業定位現狀
美國以"專家證人"身份,通過第三方獨立機構,通過自己的經歷或者知識描述客觀事實,向法庭就本案當中涉及的財會相關專業性問題進行意見陳述。"專家證人"是證人的一種特殊表現形式存在,往往由當事人根據自身需要自行選擇。也正因此,"專家證人"是否會以提供法務會計服務的形式出現在法庭上,完全由當事人掌握,所以法務會計的服務提供人與當事人之間有一定的利益牽扯,這勢必會影響專家證人出具的報告的真實性與獨立性。由此,美國采取了一些措施,主要有主體資格準入制約以及出庭質證。1.資格準入。法務會計師從事調查與司法會計鑒定服務,并以專家證人身份出庭作證。而要成為法務會計師,首先得先進行資格準入考試以及相應的繼續教育培訓,可以說主體資格入門門檻較高。但由于協會眾多,準入考試種類繁多,執業資格證書體系較為雜亂,管理權分散,實務操作中,執業和管理難度都較大。2.法務會計工作者是以客觀事實為依據,以專業知識和個人經驗對當事人委托的財務專業領域的相關問題作出調查、核算、分析和報告,并且有出庭向法庭解釋其專業問題的義務。
2目前我國法務會計職業定位
2005年之前,我國的司法鑒定屬于公檢法的內部部門機構設置。直至2005年之后,司法鑒定工作才從司法專業職能中剝離出來,交由相關具有專業知識的社會中介機構來承擔,這其中就包括司法會計業務。而社會中介服務機構主要由會計師事務所等中介機構承擔。但是在中國市場上,司法會計業務并不是以專門的法務會計服務出現的,而多以財務咨詢業務的形式開展業務,即缺乏專業性,又缺少各項制度約束,致使服務規范不足。從企業內部來看,由于近年來我國各大企業頻頻報出高管貪腐等經濟案件,這不僅對公司造成了極大經濟損失,有的還會對公司的公眾形象產生不好的影響,百害而無一利。因此,各大公司都對此類行為深痛惡絕,紛紛成立內控內審部、廉政合規部等,而這些部門從成立的目的上來看,就是要從源頭控制高管貪腐案件,但是卻忽略了這些部門要想能夠充分發揮出其最大功效,需要充分運用會計、審計以及法學等各門學科的專業知識,還需要對公司治理有一定的了解,才能抓住企業舞弊和腐敗的治理的關鍵環節,從而達到管控內部貪腐案件的滋生。
二、法務會計職業發展的主要問題
在目前我國法務會計運用的三大領域中,企事業單位和社會服務中介機構是法務會計服務的主要市場。但是,我國現如今的法務會計只不過處于一個初學起步的階段,存在的問題還有很多。只有正視這些問題的存在,積極加以改善,才能快速地建立一個良好的法務會計市場,也只有一個制度完善的成熟的市場,才能擴展開法務會計人才的就業前景。
1缺乏獨立、具體的制度和規范的約束
現行的司法管理鑒定管理方法中對法醫類、物證類和聲像資料類的司法鑒定業務的從業人員的執業能力考核制度,收費問題等都有詳細的規定。然而,卻沒有對司法會計鑒定業務的相關問題作出規定。
2缺乏科學、合理的判斷標準或規則
當社會中介機構做出的司法會計鑒定報告受到質疑時,提供報告的鑒定人應當出庭質證,當庭闡明鑒定內容的科學性、合理性、客觀性,使鑒定意見能夠得到當事人、法官、辯護律師的認同,才能更好地以證據的形式作為法官判案的依據。而對方當事人或者辨護律師以及法官一般會從法務會計鑒定人提供的證據能力以及法務會計鑒定意見證明力兩個方面來提出質疑。具體包括:鑒定人是否具有良好的品格,是否具備合格的專業能力,鑒定服務費收取是否合理,相關的鑒定報告推理是否嚴謹,是否有規范的法務會計鑒定過程等。
3缺乏專業人才的培養
會計學是一門綜合類學科,綜合了記賬方法、金融、法律、管理等多門學科知識。然而目前我國高校針對會計學人才的培養卻只偏重于財務會計的知識教授,并沒有依據具體市場需求,分門別類進行培養。這也就導致了,會計學專業出身的本科畢業生門,在歷經四年本科教育之后,卻只能獨立處理一些簡單的財務會計實務操作。對相關的經濟現象和法律問題只能是一知半解,更有甚者,會計知識與法律知識完全脫節。會計人員因缺少法律知識而難以有效地提供法務會計所需要的專業服務。而另一邊,法律專業出身的從業人員有缺乏會計賬務處理和財務數據分析的能力。總之,能夠同時熟練掌握會計和法律相關知識的綜合性人才十分稀少,這是不利于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持續發展的。
三、法務會計人才就業環境改善措施
1完善法務會計鑒定中介機構相關制度
在目前的司法會計民間中介力量當中,我國會計師事務所承擔了超過一半以上的法務會計服務工作。具體的工作流程通常為:首先由會計師事務所作與當事人或司法機構簽訂法務會計業務合同,之后再指派受聘于該事務所的注冊會計師開展具體工作并完成出庭質證等工作。當然,關鍵的是注冊會計師必須得通過其受聘的會計師事務所,才能實現作為鑒定人的出庭義務。所以,法務會計鑒定報告的內容負責人,應當是直接提供服務的注冊會計師本人與其管理的會計師事務所。因此,想要切實落實鑒定人責任制,應當將注冊會計師與其受聘的會計師事務所作為共同責任人,共同承擔相關責任。由此可見,既然會計師事務所作為共同責任人,那就應當建立健全法務會計服務的范圍、工作流程、信息質量要求等內容,并制定相關的規章制度,以明確會計師事務所與作為鑒定人的注冊會計師在法務會計服務業務中各自的責任范圍。同時,還應建立和完善法務會計從業資格準入制度,并不間斷地開展法務會計從業人員的繼續教育工作。
2制定全國統一的司法會計鑒定技術
標準與規范隨著我國司法改革的深入,鑒定職能正逐漸變得的獨立化、職業化以及中立化。由此,從前由公檢法系統內部進行的司法會計鑒定業務也逐漸從以往的司法職能中分離出來,將主要由第三方社會中介機構來承擔。然而,由于缺乏相關司法會鑒定標準與規范,絕大部分的中介機構,尤其是會計事務所在處理會計鑒定業務能參照的準則主要來自于審計準則,這也導致了注冊會計師在出具會計鑒定報告時仍不能擺脫審計的思維模式。如果鑒定人員在會計鑒定業務過程中,依據審計準則出具的由于材料不完整、不充分而出具的非標準意見的審計報告,則很可能在司法會計鑒定中被認為是證明力不充分、不科學,從而導致其鑒定報告不被法庭采信。因此,在實施會計鑒定業務前,鑒定人員取得的鑒定材料應當反應真實的經濟業務,取得途徑必須合法和完整,這就要求鑒定材料不得由鑒定人自行調查獲取或私相授受。而在鑒定業務中,鑒定人員如需對委托方的資產實施清點,應當至少在兩名或兩名以上的調查人員的陪同下進行,且不得采用抽樣差和函證等容易被人為操控的常用方法收集證據或推導出鑒定結論。
3加強高校對法務會計專業人才的培養
目前我國高校財會類與法律類專業開設以財經政法大學為主,但很少有高校單獨開設法務會計專業,甚至有的高校相關專業教師幾乎對法務會計知之甚少。現下對于法務會計專業人才培養,只在沿海一帶一線城市部分高校當中有開設,并且還局限于會計專業或法學專業下增設法務會計方向。法務會計學科是一類綜合性學科,應盡快加快法務會計專業建設,以法學與會計學綜合交叉學科為基礎,開設政治學、法學、經濟學、會計學、管理學等多學科理論,逐步完善法務會計專業人才培養方案,建設專業特色課程體系。
作者:宋冰雁 單位:貴州財經大學商務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