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想要寫出一篇引人入勝的文章?我們特意為您整理了兒童音樂能力發展特征舞蹈教學淺析范文,希望能給你帶來靈感和參考,敬請閱讀。
內容摘要:內容摘要:在3至6歲兒童的舞蹈教育中,其音樂能力的發展程度與舞蹈表現力及教學、訓練效果都有著十分密切的關系。音樂的節奏變化為幼兒動作的幅度和力度創造了內在條件,音樂的情緒變化為幼兒舞蹈提供了內在情感的支持。好的節奏感能夠讓幼兒在舞蹈時展現出良好的舞蹈表現力,有助于情感的表達。音樂在舞蹈中的重要程度一直以來都得到了廣泛重視。文章從幼兒(3至6歲學齡前兒童)音樂能力發展特征角度出發,研究這個年齡層次的舞蹈教學應該如何進行。作者認為,探討幼兒音樂發展能力與舞蹈之間的內在關系,參照不同年齡層次的教學對象,尊重、順應其能力的發展特征來進行教學調整是十分必要的。
關鍵詞:關鍵詞:學前兒童;音樂能力;舞蹈教學
眾所周知,科學的舞蹈訓練應基于教學對象的生長發育程度及各項能力發展的特點來展開,在3至6歲學齡前兒童的舞蹈教學實踐過程中,了解幼兒在各階段音樂能力發展的特征和舞蹈之間的關系,是舞蹈教師提高教學效果、達到訓練目的的必要條件。本文從3至6歲兒童的音樂能力發展特點出發,分析基于此特點的舞蹈教學策略,以期提供在教學實踐中具有實效的參考。
一、3至6歲學齡前兒童音樂能力及發展特征
幼兒音樂能力的發展體現在各種不同類型的音樂活動中,例如,歌唱、樂器演奏、韻律活動及音樂欣賞等。在這些不同的活動中,幼兒音樂能力的發展程度各有不同,而與舞蹈學習和表演關系最緊密的能力包括音樂節奏節拍發展能力、隨樂能力、音樂情緒及音樂質性感知能力。因此,本文主要從這幾種能力發展特點來展開論述。
(一)幼兒早期音樂節奏、節拍發展的一般年齡特征
3歲前后,幼兒已經初步有了節奏意識,如果歌曲的節奏能夠和幼兒自身的生理活動的節奏相適應,如與心跳、呼吸的節奏同步,或者與幼兒身體動作的節奏相一致,則比較容易掌握[1]。3至4歲幼兒可以通過大量的身體動作表演與打擊樂演奏表演獲得穩定的節拍,能夠用簡單的身體動作配合中速稍快和中速偏慢的音樂;4至5歲幼兒可以辨別漸快、漸慢,并能調節身體動作去配合速度;5至6歲幼兒能辨別與理解快與慢的所有變換關系[2]。
(二)幼兒隨樂能力發展的一般年齡特征
隨樂能力是指在韻律活動中,幼兒動作與音樂協調一致的能力,它建立在自由地運用身體和敏銳感知音樂的基礎上[3]。3歲前,幼兒能夠跟隨音樂做簡單的肢體扭動動作,較多的是一些即興、痙攣式的動作,有的幼兒會跟隨音樂做扭屁股、拍手、彎腰或者踏步動作,但隨樂能力還不夠強。3歲以后,幼兒漸漸開始注意到音樂的節奏,也開始具有使自己動作和音樂節奏相一致的意愿。此階段的幼兒能夠逐漸跟著較為穩定的音樂做拍手動作。在教育影響下,3歲末期的幼兒能夠跟隨音樂的結構等待前奏,做不同段落和結束動作。在感受音樂的強弱規律并用身體做出強弱力度方面的能力來說,3至4歲、4至5歲、5至6歲三個年齡階段幼兒是有顯著差異的,大部分5至6歲幼兒能夠掌握2/4拍強弱規律,極少部分能夠掌握3/4拍強弱;4至5歲幼兒還不能很明確地分辨2/4拍強弱,3至4歲幼兒基本不能掌握2/4拍強弱。4至5歲幼兒、3至4歲幼兒對3/4拍強弱的掌握還處于低下甚至是完全不會的水平[4]。因此,4至6歲幼兒開始對音樂節奏、強弱、力度的特點有所關注,能主動調整自己的動作速度或頻率,使之與音樂相匹配,對相對復雜的節奏也能做出自己的反應,如切分音、附點節奏等[5]。
(三)幼兒音樂情緒及音樂質性感知能力的一般年齡特征
幼兒對于不同音樂情緒的感受能力是有差異的,對歡快的情緒感受能力較好,對音樂中悲傷的情緒感受能力較差。而隨著年齡增大,幼兒對于情緒的感受能力也逐漸提升,這是因為幼兒對于情緒的感受能力基于其對這種情緒的認知與體驗。3至4歲兒童年齡較小,相比5至6歲來說他們更容易被歡快的情緒所感染和帶動。音樂質性指的是音樂的不同特征與總體性質,是通過音樂中聲音的高低、快慢、強弱等音樂元素綜合地表現出來,例如表現狗熊走路的音樂,聲音比較低沉、速度緩慢而且有一定的力度;表現鳥飛的音樂,音區較高,速度稍快,聲音柔和。當幼兒隨著狗熊走路的音樂做身體動作的時候,動作自然比較緩慢、有力;而隨鳥飛音樂做動作的時候,動作會相應變得輕快、柔和。通過對不同性質音樂與相應動作配合的訓練,能夠提高兒童辨別動作與音樂性質的能力。
二、基于幼兒音樂能力發展的舞蹈訓練
(一)幼兒節奏節拍能力與舞蹈訓練
巴伊蘭大學社會神經科學家、音樂家大衛·格林伯格在1972年的一份研究報告中指出:“當音高、旋律、旋律性節奏、和聲、曲式結構還在以一個相當慢的步子前進時,拍子、速度和力度已經在孩子身上迅速發展了。”[6]他的研究結論提醒我們,幼兒對非核心音樂要素(指力度、速度、音色等)知覺、創作、感受能力的發展遠遠早于核心音樂要素(指節奏、旋律、和聲)的發展;核心音樂要素最早發展的是拍子,建立穩定的節拍感是幼兒階段的重要任務[7]。兒童學習音樂時,他們小肌肉動作技能、協調能力和節奏感得到發展。音樂也可以將無規則的移動統一變為舞步。在練習舞蹈的同時聽音樂,可以增強兒童排序、認知并回應節奏和區分旋律的能力(Ferguson,2005)[8]。當兒童隨著音樂舞蹈時,他們的身體協調能力、靈活性和動作技能都會增強,還能發展身體意識和自信心。人們對節奏的感受離不開肌肉活動,離不開動作。當人們聽音樂時,需要積極投入的不只是聽覺,還有運動覺。沒有肌肉活動的加入,人們對旋律的感受會受到局限。實際上,人們在用耳朵聽的同時,肌肉也在積極地感受。因此,對幼兒節奏能力的發展而言,身體的肌肉活動是不可缺少的。提供給幼兒大量隨樂做身體動作的機會是發展幼兒節奏能力的前提。而舞蹈訓練可以促進幼兒節奏能力的發展,并能夠在動作協調能力、動作意識及自信心方面得到增強。
(二)幼兒節拍信號反應能力及隨樂能力與舞蹈訓練
教師會發現,在教授幼兒打節奏時,幼兒能夠完成正確的數節奏活動,但到了將節奏融入到舞蹈動作或者合著音樂做動作時,有些幼兒不能很快地將節奏和動作準確匹配做出來,或者根本無法跟上節奏做動作。這是因為節奏感對于舞蹈教學具有強調動作信號的特殊功能,而節拍便是信號辨析的客觀指標。但這并不代表幼兒識別了節拍信號意義,便可以做出舞蹈動作。當幼兒接收到音符信號時,并非像成年人一樣可以快速做出肢體動作,而需要經過思維辨析形成動作輸出指令。這種辨析速度是幼兒舞蹈中需要反復訓練的,也是加強肢體動作反應力的條件。因此,節奏感強也體現在學生快速辨析音符指令后是否能夠做出相應的指令動作。假設幼兒能夠在第一時間辨析音符所代表的動作內容,但是無法支配身體完成此動作,那么也可以視為節奏感較慢。幼兒舞蹈教學中,培養幼兒的聽覺感知是提高節奏感的必要途徑。能夠快速做出動作指令配合音樂,才能代表幼兒具備了較好的節奏感,進而才能表現出舞蹈動作與音樂韻律的最佳契合度,并形成幼兒自身的感知記憶。舞蹈訓練能夠幫助幼兒提高拍號反應能力,對接收節奏信號的速度及立即反應到動作上的速度提高都有很好的促進作用。除此之外,舞蹈訓練還能夠幫助提高幼兒的隨樂能力。幼兒在舞蹈訓練中不斷地建立起肌肉與神經沖動的緊密連接,對于音樂的情緒、節奏的強弱、力度等通過肢體用恰當的動作反映出來,做出與音樂匹配、協調的動作。在這個過程中幼兒能夠感受節奏并做出準確的身體律動,產生歡樂、開心的情緒,有利于幼兒的情緒釋放及身心健康。
(三)幼兒辨別音樂情緒及質性能力與舞蹈訓練
幼兒舞蹈表演與訓練中,常常會涉及到各種情境或者角色扮演的內容,教師通過這樣的訓練,讓幼兒感受到不同的情感情緒,并通過舞蹈的表演外化成面部表情情緒及肢體表情情緒。通常我們會認為幼兒的表情、肢體能夠符合音樂節拍、情緒且能夠大方地表演出來,這是舞蹈表現力好的重要表現。在幼兒階段,孩子對于不同的音樂情緒感受能力是有差異的,這是基于幼兒對情感情緒的認知和體驗,年齡較小的孩子(如3至4歲),在舞蹈訓練中可以選擇情緒歡樂的音樂。通常歡快活潑的舞蹈動作比較符合幼兒此階段的情感辨別力,在舞蹈表演中也更容易表現出這些情緒。5至6歲的幼兒在生活中已經積累了更加豐富的情緒認知和體驗,那么就可以選擇不同情緒的音樂,結合舞蹈動作,使他們能夠在理解音樂情緒的基礎上更好地用肢體表達出來。除此之外,對于幼兒階段音樂質性感知及舞蹈動作質性感知的能力訓練是必要的,這對幼兒自我肢體的認知能力提升具有促進作用。教師可以選擇與所教授舞蹈動作質性相匹配的音樂作為舞蹈訓練的輔助,例如舞蹈教學中動作質感重的、慢的,可以選擇樂器音響低沉、節奏緩慢、沉重的音樂。先創建某種情境或動物的模仿,讓幼兒體驗其質感,再將這種質感配合節拍練習,最后把這種動作質感的經驗放入舞蹈表演當中。所以,舞蹈教師結合幼兒對音樂質性認知能力的發展,能夠更好地幫助幼兒在認知動作的基礎上提高舞蹈表現力。
三、基于幼兒音樂能力發展的舞蹈教學策略
(一)注重舞蹈音樂學習
舞蹈教師往往忽略對于舞蹈音樂的分析與學習。3至6歲兒童的舞蹈組合學習中,大部分都是節奏明快、重拍與舞蹈動作相匹配的音樂。除了教授動作協調之外,教師應該將音樂納入教學環節,按照音樂節奏的大腦感知——神經沖動——支配肢體和器官的順序準確完成符合節奏的律動。音樂的感知包括對節奏的把握、旋律的跟唱。音樂感知能力與動作的輸出效果緊密聯系,因此在教授新內容時,教師可以先引導幼兒將音樂中的節奏從速度、強弱等方面單獨練習;接著學習歌詞、旋律跟唱,并多使用音樂伴奏練習單一元素動作,例如出手、踏步、點頭等動作,加強幼兒對音樂節奏及動作節奏的感知,這樣也避免了教師過多使用口頭數節拍的不準確性。相當多經驗不足的教師由于本身的音樂素養能力,在口頭數節奏時速度、重拍都與音樂原本的節奏準確度相差較遠。常見問題是,音樂播放時幼兒很難跟上節奏,或者教師在口頭數節奏的時候,節奏輕重緩急、情緒沒有表達出來,幼兒找不到重拍。因此,教師在教授新動作、需要放慢速度口頭數節奏時,可以先將節奏型的特點把握好,輔助小鼓敲擊重拍,讓幼兒能夠更準確地感受到與音樂播放一致的節奏特點,這樣既節省了時間,又提高了教學效果。在舞蹈教學環節中,幼兒初學動作時,大多教師采用慢速,但是在慢速時并沒有將節奏的韻律和強弱也嚴格按照音樂原本的特點來進行,因此,在進行慢速練習時還是應該按照教學目標的節奏韻律來進行,接著將音樂調成中速繼續練習,最后再使用原來的速度。這樣也增加了教學的趣味性,循序漸進、舉一反三,讓幼兒能夠更好地掌握舞蹈組合。幼兒的舞蹈教學不能夠與音樂完全分開,應該作為一個整體結合起來進行。幼兒在聽音樂學習舞蹈動作的過程當中,身心參與其中,包括耳朵聽、大腦感知、肌肉感知等各個方面。舞蹈教師如果能注意到舞蹈和音樂的關系并進行教學調整,對于提升教學效果具有促進作用。
(二)利用聲效、動作作為提示
在幼兒舞蹈教學中,夸張的聲調和動作及表情等是吸引幼兒集中精力的有效手段。在音樂中舞蹈,教師可以選擇一些重要的重拍點,引導學生發出一些有趣的、與音樂和舞蹈情境相符合的聲音來幫助幼兒記憶和表達。或者舞蹈教師可以在動作轉折處做出夸張的表情和動作來加深幼兒的動作節奏記憶,這樣從視覺、動覺、聽覺等各個方面刺激幼兒,在符合幼兒學習特點的基礎上提高教學的趣味性,最終更高效地達到教學效果。
(三)用音樂節奏型引導幼兒進行創造性舞動
除了用舞蹈組合中規定的動作來配合音樂節奏,還可以用哪些其他的身體部位和動作來舞動呢?在音樂游戲中,讓幼兒自己創造舞蹈動作和小組合,或者運用適當的道具來完成,既增加了教學的趣味性,舉一反三,也讓幼兒的大腦和肌肉同時得到節奏感的鍛煉,進而促進舞蹈表現力的形成。(四)選擇合適的音樂在教學中,教師常常會思考兒童喜歡用重復、熟悉的音樂還是喜歡新的音樂?3至4歲的幼兒通常會對他們喜歡的歌曲一而再地要求“再來一遍”,這是他們重要的學習方式,因為他們往往在這個熟悉的過程中體驗到快樂和信心,這是情感的需要。另外,足夠的重復練習有助于幫助幼兒形成記憶和經驗,有助于使他們的動作更加順暢和熟練,能夠更好地控制自己,而新的能力正需要在已有的、熟練經驗的基礎上去發展。因此,舞蹈教師在對3至4歲的兒童進行舞蹈教學時,可以重復采用他們喜歡且容易舞動起來的音樂。
四、基于幼兒音樂能力發展特點的舞蹈訓練、表演音樂選配
什么樣的音樂能夠更好地讓幼兒有舞動的沖動?教師在選擇舞蹈訓練和表演音樂時應該注意哪些問題?幼兒喜歡聽怎樣的音樂?他們聽到哪些音樂時能夠迅速開心地舞動起來?這些同樣是舞蹈教師在了解幼兒音樂能力發展特點的基礎上需要認真思考的。總結來說主要包括以下三方面。
(一)音樂曲式工整、旋律樂段完整、富有形象特征
選擇舞蹈訓練或表演的配樂,想要幼兒較容易地感知到音樂的節奏和節拍、樂段的開始與結束,就應注意盡量選擇曲式工整、旋律樂段完整的音樂。舞蹈教師選擇音樂前應先明確音樂節奏節拍類型,樂曲能夠與舞蹈教學所表現的鮮明形象特征相符合,更加有利于幼兒對舞蹈訓練和表演的掌握。
(二)音樂情緒歡快、明朗、優美,符合幼兒年齡段的感知
幼兒能夠在節奏鮮明、音調愉快的歌曲和音樂中感受舞蹈的節奏和節拍,選擇與幼兒年齡段生活有聯系的、熟悉的唱詞音樂或歌曲,能夠引發幼兒的情感體驗,更加容易對舞蹈練習達到良好的感知。
(三)音樂剪輯要符合音樂規律
舞蹈教師通常需要重新剪輯音樂來配合舞蹈教學或表演的需要,在樂段的剪輯過程中,要符合音樂的節奏節拍規律、運用恰當的節拍速度和音樂特效,使樂段旋律或者情緒的轉變自然合理、清楚有序,有利于幼兒舞蹈表現力與感染力的展現。
五、結語
幼兒舞蹈教學的開展,需要教師尊重與了解幼兒在各年齡階段的音樂能力發展特征,針對不同的特點,合理安排教學設計及教學手段,才能夠更好地達到教學效果。3至6歲幼兒在每個年齡段的發展特征各有不同,因材施教不僅能夠激發幼兒對舞蹈學習的興趣與熱情,還能夠對幼兒的節奏感學習及舞蹈表現力的發展起到積極的作用,為以后的舞蹈學習打下良好的基礎。
參考文獻:
[1][8]楊立梅.幼兒音樂能力培養的策略與方法[M].北京:教育科學出版社,2021.
[2]王秀萍.幼兒園音樂領域教育精要——關鍵經驗與活動指導[M].北京:教育科學出版社,2015.
[3]黃雙雷.幼兒園音樂活動設計與指導[M].北京:人民郵電出版社,2018.
[4]劉婧.論音樂教育的游戲品格[D].湖南師范大學,2008.
[5]尹愛青,等.外國兒童音樂教育[M].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1999.
[6]王秀萍.經驗的早期兒童音樂教育[M].蘇州:蘇州大學出版社,2019.
[7]茱莉亞·布拉德.0-8歲兒童學習環境創設[M].陳妃燕,蘇丹,譯,南京:南京師范大學出版社,2014.
作者:楊欣欣 單位:杭州師范大學音樂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