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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電子商務法》的出臺,將微商代購納入電子商務經營者的范疇,并對其納稅、主體登記、違法處罰等問題進行了明確的規定。這些規定對微商代購行業今后的發展將會產生怎樣的影響,我們從微商代購行業的發展現狀及存在的問題入手,進行研究。
關鍵詞:電子商務法;微商代購;電子商務經營者
一、微商代購行業的蓬勃發展
中國人民購買能力的增強以及品牌意識的增強催生了代購這一行業的興起。從電商平臺代購到朋友圈代購再到網絡直播代購等,這個群體日益強大。本文所討論的代購是指個人代購,即個人到境外購買消費者需要的商品帶回國內或郵寄回國內,通過微信朋友圈這一平臺進行銷售的模式,區別于專門的海淘網站或海淘平臺。微商代購主要有這樣幾種形式,一是代購商戶的主體在國內,個人以旅游等名義出入境內外,購買商品,再在朋友圈更新商品,吸引潛在客戶,進行交易的模式,代購商在其中所扮演的只是“搬運工”的角色,將在境外購買的商品夾帶回國內進行買賣;二是代購商戶的主體在海外,留學生占絕大部分。當消費者通過微信或朋友圈留言的方式下單后,海外代購在當地采購,再通過郵寄的方式郵到消費者手中。從微商行業官方的數據來看,自2014年微商發展以來,發展速度倍增,微商從業人員在3000萬人左右,微商行業市場規模在2018年達到7000億元人民幣,預計2019年市場需求規模將達到1萬億元人民幣,擁有極大的影響力。
二、微商代購行業存在的問題
微商代購作為新型的電子商務模式,由于長期以來立法不能及時跟進,常年游離于法律監管體制之外,處于灰色地帶,存在諸多問題。
(一)逃、避稅問題嚴重,損害國家利益
從國家層面來說,微商代購存在偷漏稅的問題。根據我國法律的規定,海關征稅,5000元以內免稅,免稅額總計不超過8000元人民幣,超出部分都要征收一筆稅款。而作為代購來說,因其以個人的身份進行大批量采買,且他們的利潤來源就是國內外商品價格的差價,從國外通過折扣等方式低價購買,加價賣給消費者,為了獲得利益的最大化,自然不會主動提前申報。就目前的實際情況來看,海關入境行李大都是抽檢,所以很多人抱著僥幸心理,渾水摸魚,不主動申報,自然就存在一些漏網之魚,這種情況下海關等監管部門不易察覺。商品進口不繳納關稅和增值稅,商品交易后也不申報個人所得稅,一進一出,少繳納兩份稅,給國家造成巨大的經濟損失。
(二)售價低于市場價,擾亂市場秩序
從市場秩序方面來說,售價低于市場價,擾亂市場秩序。因為微信代購行業具有靈活性,一般不需要實體店,沒有房租、水電費等成本,同時因為進關不納稅,所以這個群體的經營成本較實體店低得多。因此,即使低于市場價出售,他們仍然能從其中獲得收益,借助價格優勢,微商代購每日的商品交易量可觀,收入不菲,嚴重影響實體店的銷售。在這種情況下,市場自主調節的弊端顯露無遺,實體店為了能夠獲得銷量維持生存,不得不壓低價格,與微商搶奪市場,導致市場價格混亂,擾亂行業的良性發展,嚴重擾亂市場秩序。
(三)侵害消費者權益,消費者維權難
從消費者層面來說,微商代購存在一些侵害消費者權益的行為,一旦發生侵權行為,消費者維權存在困難。微商代購所售商品質量得不到監管,良莠不齊,真假摻賣,不提供售后,消費者發現自己所購商品存在問題時,維權之路異常艱難;違約侵權行為時有發生,消費者采取轉賬等方式付款后,微信代購商遲遲不發貨,以各種借口搪塞,更有甚者最后不了了之。因為微商代購這一行業在《電商法》出臺之前入門門檻極低,既不需要辦理營業執照,也不要提供相關資質證明或者相應擔保,缺乏信用保障,因此一些無良商家成為這個行業的害群之馬,與消費者發生糾紛時,采取置之不理或是拉黑、刪除等方式冷漠解決,此時便切斷了賣家與買家之間的聯系,消費者投訴無門,只能吃了這個“啞巴虧”。消費者從沒有任何商品出售資質的微商代購處購買商品,本身就是基于對代購商本人的一種信任,若放任一些無良商家肆意妄為,違反《民法》中的誠信原則,損害了消費者的人身信賴利益,也會使人與人之間的信任感崩塌,不利于社會良好風氣的形成。
三、《電商法》的出臺對微商代購的影響
微商代購行業經過多年的發展,其自身也在不斷地完善,進入成熟發展的時期,在年輕一代中擁有相當的影響力,所以國家頒布《電商法》的目的,不是消滅微商代購這一行業,而是將這一行業規范化、制度化,淘汰不合格的賣家,試圖將個人代購這個“沒有生產,只有流通”的邊緣化交易模式拉入正軌。
(一)納入電子商務經營者范疇
《電子商務法》第九條規定:本法所稱電子商務經營者,是指通過互聯網等信息網絡從事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的經營活動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包括電子商務平臺經營者、平臺內經營者以及通過自建網站、其他網絡服務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的電子商務經營者。《電子商務法》明確將微商、代購納入電子商務經營者范疇,自此微商代購不是單純地借助平臺進行交易的個人行為,而是具有了國家承認資質,成為了有法可依的的正規民商事主體。由法律制定明確的標準,對其經營活動進行規范,對于誠信經營的微商代購來說是一種發展機遇,國家承認其資格,在國家法律允許的范圍內進行經營活動,有利于其規?;?、迅速化發展。同時對無良商家來說是一種挑戰,法律正式出臺,這些無良商家若想繼續生存下去,只能按照法律的規范嚴格要求自己,否則將會被淘汰。由此也可以說明,《電商法》的出臺能夠達到去偽存真的效果,淘汰一些無良商家,激勵誠信經營的商家,規范微商代購市場,優化市場環境,促進微商代購行業更好的發展。
(二)須辦理登記并依法納稅
《電子商務法》第十條規定:電子商務經營者應當依法辦理市場主體登記。第十一條規定:電子商務經營者應當依法履行納稅義務,并依法享受稅收優惠?!峨娮由虅辗ā访鞔_規定,電子商務經營者應當辦理市場主體登記,也就是說此法頒布以后,微商代購被納入電子商務經營者范疇也需要進行市場主體登記,并履行相應的納稅義務,以前出售商品不納稅的情況將不復存在,若仍然像以前一樣不按期繳納稅款,嚴重的將會觸犯法律,受到法律的制裁。另外,微商代購跨境提供商品買賣服務的,應當遵守進出口監督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
(三)須依法取得行政許可,辦理營業執照
《電子商務法》第十二條規定:電子商務經營者從事經營活動,依法需要取得相關行政許可的,應當依法取得行政許可。在《電子商務法》頒布和制定之前,活躍在朋友圈的商品除了化妝品、衣服、奢侈品包、首飾,一些經營者會售賣一些進口的保健品甚至藥品等,但他們并沒有相關的知識儲備和藥品銷售資質,盲目地將國外的處方藥和非處方藥進行售賣,在消費者同樣不了解相關功效的情況下,難免會造成一些損害;而在《電商法》實施之后,這類銷售藥品和保健品的經營者必須取得相應行政許可、辦理營業執照方能繼續經營,同時禁止銷售、提供法律、行政法規禁止交易的商品、服務。
(四)處罰力度加大,違法成本高
《電子商務法》對電子商務經營者的權利義務進行了詳細且明確的規定,例如第三十二條規定了電子商務經營者應當遵循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明確進入和退出平臺、商品和服務質量保障、消費者權益保護、個人信息保護等方面的權利和義務,采用增加經營者負擔的方式來保障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同時《電商法》對電子商務經營者的違法行為進行罰款做了明確的規定,例如不正當經營行為,未進行明確的信息公示、未按約定退款都會受到相應的處罰,違法成本增大,由此也警醒、約束電子商務經營者,誠信經營,共同營造良好的經營環境。法立于上則俗成于下?!峨娚谭ā返某雠_與實施,對整個電商行業的規范發展和消費者權益的全方位保護,都有著里程碑意義。要使電商野蠻生長時代盡快得以結束,關鍵還要讓法律法規落地生根,產生震懾力、影響力和約束力,使《電商法》成為微商代購、成為電子商務行業高質量發展的法律底線和行業標桿?!峨娚谭ā返某雠_,必將營造出更加蓬勃向上的微商發展環境,促進微商代購行業規范化、規?;?,鏟除電子商務行業長期存在的頑疾,為人民營造出一片電子商務良好發展的新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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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楊瑩瑩 單位:河北經貿大學法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