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想要寫出一篇引人入勝的文章?我們特意為您整理了大學生就業困難的因素及治理對策范文,希望能給你帶來靈感和參考,敬請閱讀。
上文已經通過綜述形式表達了關于大學生就業難的四大因素,可以說非常全面細致,但隨著經濟發展和社會變革的加劇,一些新情況正在凸顯,并且這些觀點大多屬于理論闡述,缺乏數據案例支撐和制度視角考慮,故需要對大學生就業難的成因進行更為深入的探討。
1.大學教育專業設置針對性不強
科研導向制和制直接將高校束縛在了承接項目和版塊上,而在對本科生、研究生的培養上漸行漸遠,在高等教育階段大學生所受的教育絕大多數停留于書本,考評方式上也僅僅是期中期末考試,導致畢業生在實際工作知識、操作技能的缺乏,成為教育產業的“半成品”。根據《中國青年報》2012年的一項調查,現實:34%的人后悔讀大學,51%認為大學沒學到有用的東西,主要原因是被調查者認為大量的時間用于應付思政類等無用課程的學習和考取各項證書上,沒有學到真正的技能。如果大學專業設置不科學,教授給學生的各種理論知識缺乏實踐運用性,“讀書無用論”將再次抬頭。另一方面高校缺乏專業設置于招生規模的預測預警機制,對于生源質量差和就業率低的專業沒有進行適應的招生控制。
2.大學生-農民工投入產出比差異與教育投入產出比過高
從這些數據看出近年來大學生與農民工的薪酬差距正逐漸縮小,如果大學生能夠去和農民工做同樣的工作,大學生就業形式就會好很多,實際上已經有一些大學生在工資、待遇上下調了要求,與農民工一起在餐飲、房產中介、快遞等行業“搶飯碗”,但仍有很多大學生寧愿選擇低薪的“白領”崗位也不愿意去一線當工人,這主要是因為大學生與農民工的形成成本差異巨大所致,根據行為理論,如果大學生在花費高額的培養成本后所得到的收益與沒有花費相應成本的農民工相等,那么大學生主觀上更傾向于放棄與農民工從事同等類型工作,所以在薪酬水平差異不大的情況下更多的人將放棄上大學或者在家庭經濟實力足夠的情況下出國留學,更或者大學畢業后長期待業,等待更好的機會。楚紅麗認為教育成本包括兩塊,一是由學雜費、學校收取的物品和勞務費用、吃穿交通費用。二是擇校費、人口流動、重讀費、家教費等。在我國培養一個大學生的成本非常高昂是一個不爭的事實,根據有關統計資料,1986年高校學費為200元,1995年漲到800元,2005年為5000元,上漲了25倍,搜狐網調查得出2012年西安大學生用于生活費、學習、娛樂、交通出行等各方面支出方面平均每月860元。高昂的教育成本必然造就大學生及家庭對就業的期望,但實際上根據《光明日報》的調查,2010年應屆大學生平均工資僅為2153元,體現了大學生教育回報率的低下。并且大學生的薪酬預期與就業單位選擇、地區選擇、行業選擇、學校類別、專業類型、職業目標、家庭背景、生源和性別等問題密切相關。多種利益取向影響著大學生的薪酬預期,使得畢業生的薪酬預期更加呈現多元化的狀態。
3.社會晉升機制扭曲與“亞文化”
就業決策除了在教育投入產出方面的考慮外,更與社會晉升機制扭曲和“亞文化”盛行息息相關。一是“公務員”被幾乎所有大學生視為“香餑餑”,近4年來公務員招考人數連年攀升,2012年高達130萬人,平均招錄比例為53.01:1,競爭十分激烈。與上世紀80年代我國公務員“下海”熱、全民經商熱形成鮮明對比。幾十年前的“搞導彈的不如賣茶葉蛋的”在當今時代意味著“公務員工資可能仍比不上賣茶葉蛋收入,可是已經沒有人愿意放棄公務員而去賣茶葉蛋。”這背后的利益驅動機制耐人尋味,因為公務員崗位穩定,相比企業受到外界影響的程度很小,并且在中國“只升不降”的用人機制下,沒有任何一個崗位能比公務員付出更少就能獲取升遷。除了公務員崗位良好的福利待遇、安穩的崗位、體面的身份之外,公務員手中所具備的權利也是這個崗位最大的吸引屬性,更有甚者一些大學生認為“有錢好掙錢,出事的可能性很小”,事實上這也暴露了國家吏治的弊端,公務員的低工作強度、高福利待遇、高以權謀私概率但低懲罰風險的諸多特性直接造就了大學生就業的“貪污犯”心態;二是“亞文化”的彌漫使大學生情非得已,就業市場上大學生的競爭日益變為家長們之間的比拼,托關系送禮、“蘿卜招聘”等現象比較普遍,這首先加劇了就業市場上的摩擦性,社會崗位的分配并不按照大學生的能力標準進行,進一步造成了人才競爭的無序化;其次對大學生的就業公平感產生了巨大的沖擊,降低了教育對人才的“篩選器”功能,更放大了優勢崗位的吸引力。
4.大學生創業遭遇“制度性”冷漠
大學生創業的口號已經提出多年,國家也出臺了《就業促進法》、《關于促進創業帶動就業工作的指導意見的通知》、《關于加強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通知》等多項促就業法律法規,在程序簡化、行政收費減免、檔案管理、財政補貼與小額擔保貸款支持上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在大的環境制度下看,仍然存在著很多不足,一是在我國創業注冊公司需要7個步驟大約100天時間,遠遠高于國外的1周時間,從注冊成本上看英、美、加拿大等國為人均年薪的1%,而在中國為人均年薪的11%,并且因為銀行信貸機制規則的約束,我國的個體私營經濟獲取銀行貸款的比例非常低下,總額僅為國有企業的2.3%;二是稅收優惠是免征一定期限的所得稅,對于剛創業的大學生而言其所得往往是很低的,所以總體支持力度不大;三是缺乏高校創業教育支持,高校的創業教育內容、體系、方法均不標準,且缺乏一定的資金投入,難以實現高校在大學生創業過程中的主導作用。
5.大學擴招帶來畢業生總量攀升,教育分流機制不完善
1999年我國教育改革政策開始實施,高等教育規模不斷增加。2003年是我國首個擴招后的大學生畢業年,畢業生人數快速從2002年的145萬人上漲到了212.2萬人,而后各年中大學畢業生人數以10.97%的平均速度快速增加,到了2013年高達近700萬人。高漲的就業需求必然對勞動力市場的供求關系發生沖擊,除了結構性供需失衡原因外,更體現了我國教育分流機制的缺陷,在義務教育階段,普通教育和初等職業教育的分流存在局限性,初職教育集中于文藝、體育、特殊教育等專業,以2008年為例初職在校生僅為10.8萬人,而普初在校生為5574萬人,比例僅為1:515,在高中教育階段的職普比也僅為0.682,高職與本科的人數比為0.889。職業教育的落后剝奪了很多成績不理想學生學習一門技術的機會,阻礙了提前就業。
二、解決大學生就業難的制度舉措
1.大力發展職業教育,實現人才分流
借鑒西方發達國家經驗,建議職業教育的課程設計遵循實用性與靈活性原則,優化學生的考評機制,鼓勵參與課程設計,按照實習數量與具體得分確定畢業與否,同時應當實現職業教育與普通高等教育學歷的互相認可,讓職教取得的學歷被高等教育系統所承認和取得資格證書。各國實踐均證明,勞動力市場難以承受一個短時期內學生同時就業,同質性人才過度集中必然增加就業壓力,所以我國應當積極鼓勵青少年學習實用技術,參加職業教育,對青年參加工作的時間進行提前,另一方面需要適應性的對大學招生進行限制,雙管齊下才能達到教育體系中人才分布合理局面。
2.優化高校成本體系,降低教育成本
大學生在薪酬期望偏高等的根本在于教育成本過高。根據有關統計,過去的10年中,我國高等學校的學費已約占人均GDP的55%,在校大學生超過60%生源來自于農村,農村的收入遠遠達不到人均GDP水平,單個學生的學費、食宿等費用等于一位農民4~5年的收入。同時大學生求學所支出的費用占教育費用比重也逐漸上升,近十年來我國高等教育經費投入增加了8倍,但學費增加為18倍,政府投入只增加了3倍。與國際發達國家相比,我國教育經費中學生來源比例偏高,根據世界銀行統計數據顯示,學費/經費比在美國只有20%,澳大利亞為21.2%,世界平均水平也僅為25%左右,所以過高的經費分擔都直接造成了大學生教育成本和理性就業薪酬預期的提高。降低教育成本。一是對高校的運營成本進行核算,將一些如校辦企業支出、上下級單位的撥付支出都計算在大學生培養成本內,甚至在一些西部高校教師的福利補貼也被納入其中,所以各級物價、教育、財政部門應聯合進行調研,采用聽證會的形式確認大學生成本核算辦法;二是從管理提升角度優化教育支出結構,縮減不必要的開支。具體包括:壓縮行政人員比例、基本建設預算縮減、提高設備利用率、禁止鋪張浪費等等;三是國家在高校扶持上,實現由規模支撐、量化督導、行政參與到助學補助、資金引領、內涵考量的轉變。
3.加大對公務員群體的監管,打造公平競爭就業環境
大幅提高公務員的收入,但是對于公務員的腐敗行為要嚴懲,一切公共行為都必須在陽光下進行,只有這樣才能夠避免隱性收益驅動帶來的“考公熱”和社會勞動力資源導向機制發生扭曲。同時,借鑒美國的做法成立“公平就業委員會”,對弱勢大學生群體進行法律保護和援助,國家要盡快建立公平就業的法律法規,實現對大學生就業市場的規范,減少就業歧視,需要設置一個權威性的常設機構,根據有關法律規范對全國范圍內的大學生就業工作進行指導,通過網絡反饋信息平臺和舉報機制的建立,接受就業投訴;增強公務員和國有企事業單位招考的透明度,對通過走關系、權錢交易的就業行為嚴厲查處,提升“蘿卜”招聘的違法成本。
4.完善豐富大學生創業扶持制度
促大學生創業的扶持制度具體包括以下:一是在財政支持、融資、稅收、貸款擔保等法律上,進一步明確法律關系的主體關系與義務,可以在控制風險的基礎上增加資金總額、降低擔保限制和延長貸款年限,同時在《公司法》《中小企業促進法》上進行修正使其具有更強的操作性,積極引導大學生以知識投資的形式進行創業;二是在高校創業教育、指導、步驟和體系上都應建立統一的宏觀制度;三是各地政府應該積極進行制度創新,如根據大學生的實際困難,實行房租補貼機制和會展補貼,為大學生自主創業提供稅務辦事綠色通道和便捷服務,免費辦理稅務登記證,提供注冊培訓。
作者:徐 單位:西昌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