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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作者:許單云、陳文匯 單位:北京林業大學經濟管理學院
我國是世界林產品生產大國、消費大國和進出口貿易大國,也是一個森林資源比較匱乏的國家[1]。1978年以來,改革開放帶動了林產品的對外貿易發展,且由于森林資源的匱乏和對林產品需求的增加更使得林產品對外貿易成為我國對外經濟貿易的重要組成部分。通過林產品對外貿易,不僅能解決我國林木資源市場的缺口,也能緩解部分林產品過剩及其他相關資源的問題。在我國加入WTO后,面對國內和國外的挑戰和機遇,如何有效利用國內外兩個市場和資源變得越發重要。2008年,受南方低溫雨雪冰凍災害,特別是下半年全球性金融危機的影響,我國林產品對外貿易嚴重受阻,進口增幅明顯回落,林產品出口大幅減少,許多林業企業倒閉[2-3]。
對外貿易與經濟發展之間的關系一直是國內外學者研究的熱點,而對于林產品對外貿易與經濟發展之間的直接研究則甚少。朱江梅通過研究林產品對外貿易與林業經濟增長之間的關系,表明從長期來看,林產品進口貿易與林業經濟增長之間存在長期的均衡關系,林產品進口對林業經濟增長具有正向的促進作用;林產品進口與林業經濟增長之間僅存在單向的因果關系:林產品進口是林業經濟增長的格蘭杰原因,但林業經濟增長不是林產品進口的格蘭杰原因[4]。鄒望坤等通過分析國際金融危機中我國林產品貿易受到的影響情況,認為要積極采取“以產頂進”、進一步提高部分產品的出口退稅等措施推動我國林產品出口貿易在一個較短的時期內止穩回升,從而為拉動整個國民經濟的增長作出努力[5]。從現有資料文獻來看,針對林產品貿易與經濟發展之間關系及相互影響機制的研究較少。本文在前人研究的基礎上,利用格蘭杰因果關系分析法找出林產品對外貿易與經濟發展之間的關系,并根據格蘭杰因果關系的結論,采用聯立方程模型具體分析我國林產品貿易與經濟發展之間的相互影響機制,針對實證結果,為我國制訂科學合理的林產品貿易政策提供一個理論與實踐依據。
一、數據來源與研究方法
(一)數據來源及處理
本文數據選取樣本區間為1994-2010年,選取中國林產品進口額(im)、出口額(ex)表示林產品貿易情況,選取國內生產總值(gdp)來表示經濟發展情況(表1)。根據匯率將進出口額的美元價格折算成當年的人民幣價格,進而將轉化后的數據進行對數變換,以減少數據之間可能存在的異方差問題,并用lngdp、lnim、lnex來表示國內生產總值、林產品進口額、林產品出口額的對數形式。
(二)研究方法
本文主要運用以下方法進行研究:
(1)為了防止經濟時間序列可能存在的偽回歸問題,對經濟時間序列進行單位根檢驗,以檢驗時間序列的平穩性,采用了ADF法(AugmentedDickey-Fuller)。如果序列存在單位根,表明其為非平穩序列,還需檢驗其差分序列的平穩性。
(2)運用格蘭杰因果檢驗法,可以檢驗變量之間是否構成及如何構成因果關系的問題。基本思想是:在做Y對其他變量(包括自身的過去值)的回歸時,如果把X的滯后值包括進來能顯著地改進對Y的預測,就說X是Y的格蘭杰原因;類似定義Y是X的格蘭杰原因,方便確定方程模型的影響機制。
(3)建立聯立方程模型。聯立方差模型是用一個聯立方程組來表現多個變量之間互為因果的關系。建立模型之前,需要選擇方程的內生變量和外生變量。本文根據格蘭杰因果檢驗的結果選擇進入聯立方程組的內生變量和外生變量。對聯立方程組進行識別后,使用兩階段最小二乘法對模型進行估計,獲得估計方程系數及最終模型結果[6]。
二、我國林產品對外貿易與經濟增長的關系分析模型
(一)林產品貿易與經濟增長的因果關系檢驗模型
利用Eviwe5.0對lngdp、lnim、lnex序列分別進行單位根檢驗,原假設為:序列存在單位根,是非平穩序列。反復比較后結果如表2。由表2比較ADF檢驗統計量值與5%的臨界值,看出原始對數序列的ADF值均大于5%臨界值,表明不能拒絕原假設,即原始對數序列存在單位根,是非平穩序列;對其均進行二階差分后,ADF值均小于5%臨界值,因此拒絕原假設,即二階差分序列均是平穩序列,各序列均為二階單整。對lngdp、lnim、lnex序列進行格蘭杰因果關系檢驗,原假設:X不是Y的格蘭杰原因,具體結果如表3。由表3可知,在10%的顯著性水平下,林產品出口額和GDP之間互為格蘭杰因果關系;林產品進口是GDP的單向格蘭杰原因;林產品進口是林產品出口的單向格蘭杰原因。
(二)林產品對外貿易與經濟增長的聯立方程模型
1.模型的建立。為了詳細分析我國林產品對外貿易與經濟發展的相互影響,根據因果關系分析的結論,考慮將lnim作為外生變量,將lngdp、lnex作為內生變量。經過反復的試驗,又引入lngdp(-1),即lngdp的滯后一期,以及lnex(-1),即lnex的滯后一期作為滯后內生變量,嘗試建立如下反映林產品對外貿易與GDP的結構型聯立方程組:第一個方程表示出口與GDP的關系,第二個方程表示進口與GDP的關系,第三個方程表示進口、GDP與出口的關系。
2.模型的估計。模型經過識別后,使用二階段最小二乘法對模型系數進行估計,結果保留四位小數(表4)。根據方程組估計系數結果,發現方程組中第二個和第三個方程的DW值分別為0.9451、0.4368,顯示方程存在一定的自相關性。因此,重新估計加入自相關的模型,分別得到修正的新方程結果(表5)。新得到的方程擬合優度及調整的擬合優度均表明擬合效果較好,且DW值均表明不存在自相關。各方程的估計系數的t值也均通過檢驗,對殘差進行單位根檢驗,發現殘差也已經平穩。
3.模型結果分析。從表3可以看出,在10%的顯著性水平下,我國林產品出口和我國GDP互為格蘭杰因果關系;林產品進口是GDP的格蘭杰原因,GDP不是林產品進口的格蘭杰原因;林產品進口是林產品出口的格蘭杰原因,林產品出口不是林產品進口的格蘭杰原因。根據格蘭杰因果檢驗結果設立并估計的聯立方程組模型結果顯示,方程組中各方程的擬合優度均在99%以上,擬合程度非常高。在10%的顯著性水平下,方程的回歸系數顯著。從經濟意義上考慮,方程的回歸系數符號也是合理的。
第一個方程表明,GDP對林產品出口額的彈性為0.2386,即在其他條件不變的情況下,如果我國林產品出口額增加1%,則我國GDP平均會增加0.2386%。第二個方程表明,GDP對林產品進口額的彈性為0.3241,即在其他條件不變的情況下,如果我國林產品進口額增加1%,則我國GDP平均會增加0.3241%;而我國GDP對上一期林產品出口額的長期彈性為0.4027,即在其他條件不變的情況下,上一期林產品出口額每增加1%,會引起本期我國GDP平均增長0.4027%。第三個方程表明,林產品出口額對林產品進口額的長期彈性為0.3298,即在其他條件不變的情況下,如果林產品進口額增加1%,則會引起出口額平均增長0.3298%;林產品出口額對GDP的彈性為1.1064,即在其他條件不變的情況下,如果GDP增長1%,會引起林產品出口額平均增長1.1064%。同時,我國林產品出口對經濟發展的貢獻小于進口對經濟發展的貢獻,林產品進口對出口的促進作用在一定程度上也促進了經濟發展。
三、結論與探討
1.我國林產品出口與經濟發展之間具有相互促進的作用。隨著我國改革開放的深入,已經形成優勢的產品包括家具、膠合板、木制品及紙板等,因主要林產品生產力過剩,需要國際市場來消化;同時出口的結構也在不斷優化。此外,我國一些林產化工產品(如松香、活性炭、栲膠、紫膠等)的出口前景也較好,部分產品在國際市場上占壟斷地位。這些林產品的出口,極大地促進了我國經濟的增長。同時,經濟增長能為出口提供物質基礎,增加機遇,推動我國林產品生產、加工、制造等方面的技術進步、產業結構升級,改善產品質量,進而推動我國林業產業的發展,從而促進我國林產品的出口。因此,需要協調好出口與經濟發展的關系,增強林產品的國際競爭力。
2.我國林產品進口對經濟發展也有一定的促進作用,所以要重視進口的作用。一方面,我國林產品生產上所需的一些原料、技術等的進口與引進,促進了我國林業及相關產業的快速發展,從而一定程度上促進了我國經濟的發展;另一方面,國內林產品的需求在不斷增長,進口到我國的林產品部分轉化為最終消費,會進一步刺激我國的投資需求。但同時,我國林產品原料對外依存度較高,極易受到如2008年金融風暴這類能劇烈影響國際市場變動的危機的沖擊。因此,在加大進口的同時,也要根據我國實際情況,制定并執行相關的發展策略和政策,如加快人工林培育,提高人工林使用效率,不能過分依賴國際原料性林產品市場,要保證國內林產品原料的穩定供給,以減少國際資源的限制和約束程度。
3.我國林產品進口對出口具有一定的促進作用,林產品進口對經濟發展的貢獻大于出口的貢獻,要注意協調進出口的關系。在經濟發展的初期,出口作用一般較大,而在經濟發展到一定程度,進口的貢獻會逐漸增大。我國的原料性林產品較缺乏,對于原木、鋸材和木漿等原料產品,都依賴于進口,同時,技術上的落后也需要大量進口來保證林產品的生產效率和出口能力,加上我國天然林保護政策、關稅調整等多方面因素的影響,在國內外需求的刺激下,進口的更加活躍又為出口提供了一定保證,進而又為經濟發展作出貢獻,形成循環。但經濟發展的同時,還要協調進出口的關系及內外需求的關系,重視經濟發展結構的平衡。全球性的金融危機導致我國林產品進出口均受到劇烈影響,在現有情況下,除了在出口方面繼續提高我國林產品貿易的整體國際競爭優勢外,更需要積極擴大國內需求,提高國民的消費積極性,用好國家的扶持政策,減輕金融風暴造成的不良影響,保障經濟的持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