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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民間及民間文化的內涵廓清
何謂民間?這是民間研究的倡導者和質疑者都在思考的問題。如果簡單地從字面來理解,那就像詞典上的意思:“人民中間”,這個直解很難令人滿意,不免又要涉及到“人民”的定義,盡管要弄清民間問題首先而且必須要對“民”(thefolk)做出確切的指認。在社會學、史學、民俗學等學科范疇之內,近年來國內對民間問題的研究頗為重視,“自下而上”、“走向民間”成為尋找人類歷史文化基礎和主體的軌轍,民間自然而然地指向了底層社會、普通民眾或者日常生活。陳思和在引入民間一詞時作了一個說明,指出他所言的“民間”概念與西方學者提出的“民間社會”或“公眾空間”不同,而僅僅是指“20世紀中國文學史上已經出現,并且就其本身的方式得以生存、發展,并孕育了某種文學史前景的現實性文化空間”。①經過不斷闡述、延伸、使用,在這里民間已經被約定俗成地界定為“文學和文化意義”上的民間,是特指的民間,而且在關照審美對象時,民間或者民間性不僅僅作為一個名詞存在,還經常被用作形容詞來對研究的對象進行修飾。在《民間的浮沉》一文中,陳思和認為“民間”是一個多維度多層次的概念,通過討論文化專制體制下的文學的內在矛盾與沖突,僅指來自中國民間社會主體農民所固有的文化傳統,具備三個重要特點:(一)它是在國家權力控制相對薄弱的領域產生的,保存了相對自由活潑的形式,能夠比較真實地表達出民間社會生活的面貌和下層人民的情緒世界;(二)自由自在是它最基本的審美風格,在一個生命力普遍受到壓抑的文明社會里,其最高表現形態只能是審美的;(三)它既然擁有民間宗教、哲學、文學藝術的傳統背景,用政治術語說,民主性的精華與封建性的糟粕交雜在一起,構成了獨特的藏污納垢的形態。②沿著上文的思路,在《民間和現代都市文化———兼論張愛玲現象》一文中,作者又對現代都市文化中的民間問題進行了探究,認為現代都市的文化是以不斷制造社會文化層面的層次性和不斷消解政治權力話語對社會的直接控制為特征,民間被遮蔽在了多層次的文化形態之下,現代都市文化這座金字塔形的“底”———民間,只是一種呈現為“虛擬狀態”的價值立場。③因此,民間在廟堂、廣場之外的下層社會或者農村社會(鄉土社會)中才有意義,才能彰顯其民間文化屬性。要搞清楚民間之內涵,還得區別民間文學、民間文藝、民俗以及民間文化這幾個概念,因為它們往往被籠統地放在一起,互相指涉,又含混不清,甚至被人混為一談。從國內學科劃分的角度來看,民俗學包括民間文學是在社會學之下的二級學科,與社會學、人口學、人類學并列。學界對民間文學的歸屬存在很大的爭議,一般認為,民間文學沒有歸到文學名下,大概是考慮到它與“作家文學”的不同。民間文藝比較特殊,主要是指勞動人民的口頭創作,也包括一部分專業作家的文學。民俗、民間文學、民間文藝具有互相包容性,研究對象相對具體。“文化”一詞本來就很難給以界定,民間文化同樣復雜多樣,虛實皆有(包括物質文化、精神文化在內的所謂“大文化”),內容豐富,它跟上述三個名詞不在一個層次上。對我國民間文藝學和民俗學建設起著奠基作用的鐘敬文先生首先創用了“民間文化”這個新術語,甚至曾想擬用這個名詞去代替“民俗”,但最終沒有實現,因為民間文化涵蓋的東西實在太多,大而無當,而民俗或者民俗文化則更容易限定,研究起來也更方便。民間是“文學和文化意義上的民間”,指向下層或農民鄉土社會,民間文化相應的也有其特定涵義。鐘敬文先生把民族傳統文化分為三個層次,上層文化,中層文化,下層文化,廣大農民所創造和傳承的文化(底層社會的文化,下層文化)即指民間文化。④陳思和在后來編著的《中國當代文學史教程》前言中又對“民間”一詞進行了概括,并將其等同于“民間文化形態”。⑤民間文化涵蓋的范圍非常廣泛,上海大學教授王光東和他的助手們在《民間審美的多樣化表達》一文中給出了更為科學的表述:民間文化是相對于官方或上層文化的一種底層文化形態,一方面它具有集體性和匿名性特點,是民眾在長期生活、交往中形成的與民間日常生活息息相關的禮俗儀式、生活習慣、語言和藝術等等的集合;另一方面它又具有相對性和邊緣性的特點,強調“在野”的性質,因此不像上層文化那樣有著較為明晰的規范性特點,而具有強大的包容性,它很容易接受上層、主流文化以及外來文化的影響,但是在上層文化轉型和重建的時候,又可以以其文化蘊藏的豐富性反過來影響上層文化的構建;另外,民間文化與地方文化和傳統文化又有重合和聯系的一面,所以民間文化應該是一個很寬泛的概念,具體來講至少應該包括兩個層面:一是主要指民間文學、民俗形式、儀式制度等等可以通過語言文字或物質遺存可觀可感的文化形態;一是民間的信仰倫理、認知邏輯、穩態的歷史傳統等等深層次的、無形的心理和精神內容,在政治意識形態、知識分子精英文化、大眾通俗文化、民族文化傳統等等眾多文化要素或形態之間,展現了復雜的張力關系。①至此,民間文化的涵義就非常清晰了,從縱向的歷史角度來看,民間文化有自己的生成、發展規律,多元并存的文化要素殊途同歸聚合成獨具特色的文化樣態;在演進過程中,民間文化不是孤立無礙地放任自流,而是無時無刻不受到政治意識形態、上層文化、主流文化、外來文化等文化樣式的影響或者制約;民間文化形態的呈現既可以是物質的、文字的,也可以是心理和精神層面的。對于民間文化的概念,研究者給出了比較經典的論述,恰恰是為了用它來闡釋文學問題,沒有將其局限在文學范疇之內,而是從社會學、民俗學、歷史學、文化人類學等方面予以統籌關照,當然在初期階段,研究者更多的是對民間的發生學意義進行闡發,這也是讓民間文化理論站得住腳必須要做的基礎性工作。
二、現當代文學史中的民間軌轍
縱觀中國現當代文學史,可以驚異地發現,民間這個東西并不陌生,它在推動文學發展和具體創作實踐兩個層面都有著鮮明的體現,亦即在文學路線和個性化寫作脈流中始終貫穿著民間要求安插的針腳。我想,從我國的古代文學開始,哪怕是外國文學,民間一直是一個相對獨立的傳統,這不是什么新發現。在中國現當代文學史上,民間也絕不是一種偶然現象,它伴隨著新文學產生,是支撐文學發展的一種普遍存在。對此,陳思和先生和民間文化研究的集大成者王光東先生已經在各自的文章、專著中對民間文化與20世紀中國文學的關系作了詳細描述,在這里我只是簡單提及,按照文學史的角度來對民間議題進行梳理。從五四時期開始,新文學革命健將們積極倡導白話文學、歌謠運動、平民文學,用以進行文化啟蒙,民間文學資源以及作家們的民間姿態成為新文學得以確立的基礎,甚至是主流和正宗;現代文學的第二個十年,即30年代中國社會大變動或左翼文學前期,無產階級革命文學運動興起,文學要求反映社會變化和各階層人民的現實生活,出現了左翼或革命文學,推動文藝大眾化,民間文化便與政治和革命意識形態聯系在一起;抗日戰爭時期,救亡壓倒一切,國統區、解放區、淪陷區、孤島等各派作家在民族解放的旗幟下實現了難得的統一,“文協”提出“文章下鄉,文章入伍”,一切利于抗戰的大眾化民間文藝形式被大量采用,文學的民族形式和大眾化特點使之帶有民間尋根意義,尤其是在40年代的根據地和解放區,的文學主張成為事實上的文藝路線,民間文化形態成為判斷文學價值的主導性因素;十七年文學時期,《在延安文藝座談會上的講話》規定著新中國的文藝方向,文藝必須為政治服務,為工農兵服務,政治權力話語強加于民間文學形式,農村小說、革命歷史小說、通俗文學等都被打上了紅色烙印,變成了政治寓言,而它們在根本上卻屬于一種民間表達;時期,政治力量對于民間的改造到了變態的地步,“樣板戲”成為被允許和大力推崇的唯一文學事實,而它也不得不借助于民間的藝術形式;在新時期,中國的政治、經濟、社會和文化發生巨變,思想解放,提倡文學創作自由,“潛在寫作”浮出水面,朦朧詩、尋根文學、先鋒小說、新寫實等等,莫不自覺地離開宏大敘事和主流意識形態的束縛,傾向于從民間汲取創作養料和經驗,在某些作家筆下呈現出鮮明的民間立場。與當時的社會文化背景和文學要求、潮流相吻合,如上所羅列,現當代文學創作中的民間性特征表現十分明顯,盡管這種表現大多比較刻意和粗糙,帶有一定的功利性目的;而游離于當時文學主潮的另外一支則是個性化寫作,比如最早的郁達夫、沈從文等人的小說,京派、孤島文學,到新中國成立前后的趙樹理、孫犁的寫作,再到新時期汪曾祺的小說,進而到莫言、張煒、賈平凹、余華、畢飛宇等今天仍然活躍且被確認為“正統”或者“主流”的作家,民間大地給他們提供了豐厚的給養,也使他們的創作變得“偉大而自由”(張煒語)。民間文化進入作家的創作很常見,即使是那些生在城市、身在廟堂的作家也會通過不同途徑受到或多或少的影響,但他們不一定都表現出鮮明的民間立場。進入20世紀以來,中國的社會和文化環境幾經沉浮變遷,由政治主導下的上層文化和文學,牽制、改變著大眾化、民間性的文學和文化,民間雖然有其獨特的存在方式,相對穩定,保持著旺盛的生命力,但無時無刻不受到上層文化的滲透、改造、浸染和同化,民間文化受到政治的影響空前巨大。民間文化具有強大的包容性,藏污納垢,又是自閉自足的,一旦政治遠離民間,政治影響的痕跡也會遺留下來,經過民間改造成為民間的組成部分。比如直到今天鄉村還在流行的樣板戲,許多知識分子認為樣板戲毫無藝術性可言,但在鄉村民間老百姓那里,尤其是經歷過時期的那一代人,卻依然被認為是“經典”之作。民間與廟堂,民間文化與上層文化以及其他文化的復雜關系是民間問題研究者一直在深入探究的一個課題。具體到一個作家那里,對創作有著自己的主見和自由選擇的作家往往會受到政治權力話語的壓抑或者排擠,試圖獨立于政治約束和文化規范之外的民間性審美追求得不到認可,這種無奈直到進入新時期才有所改觀,尤其是進入21世紀,許多藝術上走向成熟的作家,以及有著社會責任感的新作家,執著地潛身于民間,結合自己的親身體驗,用筆反映民間生活,使得他們具有了較為鮮明的民間立場,或者從中折射出民間文化的絢爛光輝。文學走進民間是不可抗拒的潮流,雖然歷史上的各個時期沒有對文學的民間性要求和民間特征做出統一的命名,但不能就此否認民間文化在文學發生、發展中的重要作用,而且筆者相信,盡管很多時候文學的民間性要求存在人為的強求,若順其自然,這種民間性還會無限放大。陳思和及其跟隨者們的貢獻在于,在翻檢和反思中國現當代文學史的過程中,首先發現了民間這塊新大陸,并給以命名,使民間概念從隱形走向顯形,從幕后走向前臺,他們認識到民間文化在文學發展中扮演著重要的角色,民間意識的有無、多少、深淺對于形成不同創作個性、審美風格起著關鍵作用,他們光大了民間的天地,更具有現實意義的是,民間這一概念的確認給當今作家的創作以極大啟示,使他們在民間性上有了更為自覺的追求。以楓楊樹為背景描寫紙上故鄉的蘇童說:“我不知道民間的想象力在多大程度上影響了當下的作家創作,但是這很像是一次次擁抱,作家來自民間,與民間的擁抱天經地義,可是人無法擁抱自己,通過擁抱民間也就是成功地擁抱了自己,這樣的擁抱一定是好的,有意義的。”①張煒說:“民間蓄藏著一種生力,像土地一樣有繁生茂長的可能。”②阿來說:“我覺得,假如在文學創作中找不到對現實問題的合理的解決方案的時候,民間的態度或方法也許能夠提供有益的啟示。”③莫言、賈平凹、余華、李銳等實力派作家也不得不承認,民間是他們進行文學創作的武庫,他們不但來自民間,有的執著于以民間作為自己的描寫對象,有的也從過去的“先鋒”狀態轉向了民間敘事。在文壇魚龍混雜的今日,立足于民間立場的寫作幾乎成為唯一值得追捧的實績,這從歷屆茅盾文學獎獲獎作品中民間性作品所占比例的大小就可以看得出來。三
、知識分子與民間文化審美形態
從歷史上看,不管知識分子對待民間的態度如何,我們不能否認知識分子在民間文化的創造、傳播、傳承過程中發揮的作用,只是在民間文化的具體形態方面兩者的聯系多少不同罷了。幾乎達成共識的是,民間文學與作家文學、知識分子寫作與民間寫作被視為對立的概念,這也是為了對民間進行界定而不得不作出的一種草率而模糊的劃分。其實,到了現代直至當代,知識分子的身份認同和社會地位、價值判斷、思想觀念已經發生了巨大的變化,“向下看”成為他們進行策略性活動或者不得不作出的符合時代要求的自我轉型。在20世紀初,中國的科舉制度被廢除,過去古代知識分子享有的政治和文化特權逐漸失落,近代意義上的知識分子產生,他們后來成為反對封建專制社會、鼓吹社會現代化的精英。在五四新文化運動時期,“現代知識分子對民間意義的發現構成了中國新文學的一個方面,是與啟蒙文學傳統密切相關的另一種傳統”。①而“八十年代是中國知識分子思想蛻變的年代,從縱向上看,其表征是知識分子話語從主流話語中分離出來的過程”。②以新啟蒙者自居的知識分子并沒有完成現代的思想啟蒙,“八九事件”以及迅猛來臨的市場經濟大潮沖決了他們的精神心門,遭遇到了自我認同危機。知識分子尤其是人文知識分子,在這里指亦趨邊緣化的作家,只有通過走向民間才找到了自己的精神歸宿和新的發言方式,這個民間顯然是寬泛的,不僅僅指鄉村民間。或許政治意識形態化的粗暴干預帶來的只能是傷害,而發自知識分子內心的真誠擁抱則是一次妙不可言的奇遇。這種轉向或許帶有痛苦,痛苦過后則是無限的歡愉。莫言說:“所謂的民間寫作,就要求你丟掉你的知識分子立場,你要用老百姓的思維來思維。否則,你寫出來的民間就是粉刷過的民間,就是偽民間。”是“作為老百姓的寫作”,而不是“為老百姓的寫作”。③與其說這是民間寫作方法的經驗之談,不如說這是帶有知識分子和民間兩重性的作家對前一種身份的否棄與對后一種身份的親近進行的努力,對農民出身的莫言來說,這是一種返璞歸真的追認。如上一節提及的,當代作家普遍對民間有了自己的認識,這些認識大多基于曾經的基層生活經歷,或者贏得了作者感官、心靈上的認同,因而才產生了帶有體溫的創作實踐。我們知道,絕大多數的作家都是知識分子,當代的作家許多都有大學教育經歷,他們把視線瞄向民間,或者直接返回生養自己的民間大地,這與他們自覺的角色轉變有關。陳思和曾說,在20世紀知識分子轉型期,“失落了精神庇護所的知識分子在風雨飄搖中無家可歸,苦苦尋求”,④那么民間就是他們找到的一塊避難圣地。在新世紀初,先鋒作家們的集體“轉向”從更高層次上說明了這個問題,“回到本土,在傳統文化與民族記憶中找尋創作的資源,創作出具有中國氣派的作品,重塑‘中國經驗’,以與‘西方資源’相頡頏,這是先鋒作家們擺脫民族身份焦慮的應對策略”。⑤知識分子走進民間畢竟不是一件壞事,這也不僅單純是一個尋求進入的方式或者過程,從文學進入民間產生的實績來看,民間資源給當代本土文學的發展提供了豐厚的給養,帶來了不同于以往的新的審美形式和感受。王光東等研究者認為,從民間文化與文學審美的角度看,民間審美的呈現方式大致可以歸納為四個層次:一、對民間文化形態的內部式表現,也就是說作家自覺地———同時也具有豐富的民間生活經驗———用民間的視角來思考問題和敘述故事。二、自覺借鑒和運用民間的形式。三、對民間文化的轉化與改造。四、知識分子的民間想象。不過就像論者所言,在這四種分類形式之間,并不存在著嚴格的界限,這種分類方式也只是從動態構造的角度來理解20世紀中國文學民間性的一種途徑。①王光東在《“民間”的現代價值———中國現代文學與民間文化形態》一文中認為,中國現代文學中存在著三種主要民間理念,在1937年以前的文學中呈現出四種類型。三種民間理念:一是五四啟蒙文化視角下的“民間”觀;二是從政治革命的立場上,強調運用民間藝術形式傳播革命觀念,以達到啟蒙大眾的政治目的;第三種民間理念是以老舍、沈從文、趙樹理等作家為代表的民間觀,體現了知識分子的民間價值立場及由此而來的審美趣味。現代作家與民間四種關系類型:胡適等人從啟蒙———民間的立場來解釋民間和民間文學是第一種類型;魯迅兄弟對民間持二元態度,既強調批判民間,達到啟蒙的目的,又充分吸取和肯定民間文化積極健康的生命力及其審美意義,是第二種類型;第三種類型是以、鄧中夏等人為代表的民間觀。這種民間觀后來與革命實踐相結合,經過瞿秋白、的努力使之成為中國現代文化、文學的重要組成部分。而沈從文、老舍和趙樹理三位作家來自民間、從民間立場去理解民間文化,這是中國現代知識分子與民間關系的第四種類型。知識分子理解和把握民間的思路有二:一、知識分子從“民間”的外部向“民間”的內部進入,在民間文化形態總是與知識分子價值系統的碰撞過程中呈現出對民間文化形態的理解;二、知識分子把自己置于民間之中,從民間內部發現民間的意義,因而對民間文化形態有著更直感的理解和把握。中國現代作家走向“民間”的價值在于豐富了文學創作主體的精神、情感,帶來了富有本土內涵的個性化藝術世界意識到了“民間”是新文學產生、發展的重要精神資源和審美資源為知識分子的精神生成提供了現實的文化土壤和發展的多種可能性。②誠然,作者說的是現代知識分子的選擇,對當代尤其是新時期以來的知識分子來說,知識分子或者作家的民間理念、作家與民間的關系類型、知識分子理解和把握民間的思路明顯地傾向于后者,從文學的內涵和自身的發展規律以及人們對文學返回自身的要求來看,更多的是對上述后者的繼承和發揚,也就是以老舍、沈從文、趙樹理等作家代表的民間觀,他們不僅來自民間,而且站在民間立場去理解民間文化,把自己置于民間之中,從民間內部發現民間的意義,因而他們的作品才被認為是真正審美的,是文學的主流。以走進民間深度的不同以及個人民間生活經驗的多寡來對作家創作的民間審美屬性進行劃分難以令人信服,這只是決定作家創作的基礎,而對民間文化的不同理解和理解程度則會對創作的結果產生不同的效果影響,也會產生不同的審美意蘊。于是,我們看到了莫言對高密東北鄉歷史的傳奇演繹,賈平凹立足商州對現實生活的真實再現,張煒浪漫地在膠東半島上的游走,作家們回到(或者是一種精神還鄉,如作家紅柯所言:在異鄉發現故鄉)自己熟悉的鄉村,或者描寫民間的人情世相,或者用民間視角觀察整個社會,思考當今和歷史問題,既是對鄉村文學傳統的一種發揚,又讓知識分子失落的精神得到安置,找到了安身立命的根據地,使之在身心上和文化尋根過程中有了歸屬。
四、民間文化理論的應用價值
在對民間文化理論進行不斷闡釋的過程中,至少有三個方面的內容為論者重點強調:一是民間的內涵;二是民間文化發展軌跡及民間文化與其他文化(如上層文化、傳統文化、地方文化、外來文化)的關系;三是知識分子的民間寫作立場。然而,對于文學進入民間后帶來的審美問題缺少系統的深入探析。作為初步形成的民間文化理論,在用社會的、政治的或者文化的等角度考察時,確實超越了文學本身,即使是用之來研究文學問題,也不僅僅是拷問作品本身。盡管研究者警告說,我們不能把涉及民間的一些語詞直接當做民間實體進行簡單對應,還應該仔細探究民間范疇及話語生成本身的文化譜系,以及由此展開的相互主體關系和精神內涵,但是用民間文化的視角去考察文學的民間審美意義不是一件無聊的事情,對文學文本進行微觀的民間審察而非肢解有助于我們更好地理解文學文本,讀懂作者,把握文學發展中的民間性文化審美脈流。因此在進行學術實踐的時候,必須要在文本細讀的基礎上,以文本分析為核心,引進當代的民間理論,對作家的文學創作進行梳理和剖視,捋清民間性文化審美在其敘述文本中的多樣化表達形式,即如《20世紀中國文學與民間文化》一書所概括的,既關注作家作為知識分子寫作者的民間立場和理念,又對其民間藝術形式以及與此相關的深層次民間心理進行發掘;既關注民間文化本身的豐富性和復雜性,又對置于相同背景下的不同作家民間意識的差異進行關照,力圖在知識分子主體文化精神、政治意識形態、民間文化等多元文化聯系中,建構對民間問題的整體性認識,從而在文學研究實踐中,促進民間批評話語的完善和發展。我們將其視為重新發現作者的過程,在面對具體研究對象時,要將民間問題落到實處,應該首先分析作家文學創作中的民間文化形態,將其分為四個層次:首先是民間文化意象,作為民間文化的“物質載體”,民間文化意象是組成民間文化形態的基本質素,承載著多種民間文化樣態,通過大量運用民間文化意象,作家的創作流露出某種傾向,它們正是民間文化特點的重要表現;其次是民間文化形式,作家豐富的民間想象力是建立在充沛的底層生活經驗和對民間大地無微不至的觀察上,作為民間文化的“形式載體”,民間文學、民俗形式、儀式制度等文化形態會自覺不自覺地進入小說創作,不僅有著具體表現,還會帶來敘事方式和敘述話語的民間性表達,且與“狂歡化”文化有著深刻的聯系;再次是民間文化心理,即民間固有的精神上的民間文化形態,比如民間信仰、認知邏輯、穩態的歷史傳統等,貫穿于小說創作始終,決定著作家的民間審美取向;最后是傳統文化遺存,傳統文化作為主流文化,對民間文化的塑造有著重要影響,有的成為民間文化中根深蒂固的核心部分,作者因為受到深深的浸染,總有影響其文化取向的某種文化觀,從而構成了其民間文化世界的另一種主要精神形態,也是其小說創作的重要思想資源。再次是對作家創作中的民間文化立場進行分析,不同的作家具有不同的民間文化立場,不同之中也有相同,比如賈平凹和張煒,相同的是他們筆下的民間體現出自由自在的真實性,而前者更注重描繪民間現場,試圖完全逼真地(甚至事無巨細)再現民間的天地,而后者則具有理想浪漫的情懷,在擁抱民間大地的時候對自己關注的民間文化空間進行發掘,發現了具有審美意義和價值的民間;在對待傳統文化上,在地域文化的影響上,以及對待民間文化的姿態上,也呈現出不同的特征,當然這也與作者的文學理想、哲學修養、知識背景等有關。最后還要對作家創作中民間世界的生成進行分析。以文學為基礎,在具體考察民間文化時,民間是豐富多維的,通過用民間文化視角對現當代文學史和相關文學作品進行考察,便于我們看到以審美功能為目的的文學的另一面,認識文學審美的多樣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