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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我國扶貧項目經歷了多項發展階段,分別表現為體制方面的扶貧工作、大規模扶貧、攻堅扶貧、扶貧新開發以及對扶貧效果進行鞏固。從當前情況來看,我國扶貧項目正處于發展的關鍵時期,在這一現狀中,要想提升扶貧資金使用效率,就應當結合精準扶貧政策實際情況進行全面的探究,了解存在的各項問題,然后制定出完善的對策。
關鍵詞:精準扶貧政策;財政轉移支付資金;效率性問題;完善對策
一、精準扶貧中財政轉移支付概述
當前階段,我國扶貧工作正在大力實施,在精準扶貧期間,面臨的首要問題是采取何種方式來提升資金使用率,把資金全面應用到需要幫助的群眾中。在十二五發展期間,必須遵循扶貧攻堅為主以及高效率執行工作的基本原則,全面對扶貧資金使用概率進行探究。
1.扶貧資金來源渠道通常情況下,中央財政、省級財政和縣級財政提供扶貧資金,采取財政轉移支付的方式來確保資金被合理分配。
2.扶貧資金實際應用情況依照脫貧攻堅目標,某省大力開展了有關的產業扶貧、搬遷扶貧以及村莊整治扶貧等工作,目的是確保貧困人口盡快脫貧,該省下達產業扶貧資金9.3億元,將專項資金6.8億元應用到了新農村建設環節中,搬遷扶貧資金為7.18億元。
3.扶貧資金的使用效率評價情況從實質情況進行探究,表現為產出和投入比率,使用數學模型標示為R=IN/K,其中,IN表示為項目周期中每一年的增加值之和,K屬于總投資,R值比較大的情況下就說明項目資金使用效率更高。在制定財政扶貧資金效率性評價指標的過程中,可以結合基本的脫貧目標開展相關設計工作,應用以上模型將財政扶貧資金的效率體現出來,使用該省每年的脫貧人數除去投入資金總額。以某省為主,模型中的RPRt代表了該省第t年單位財政扶貧資金的脫貧人數,倒數表示每脫貧一人政府所需要投入的成本,當RPRt處于較大值的情況下,就表示財政扶貧效率更高。
二、精準扶貧政策中財政轉移支付資金效率存在的問題
1.沒有合理對資金進行分配,資金利用率不高扶貧資金在扶貧工作中起到了關鍵性的作用,不過由于扶貧資金較少,因此普遍存在著扶貧資金劃分不到位以及資金利用率低下等現象。在少數地區,主要是平均分配資金,并沒有以各個區域的實際扶貧現象為主,但是因為資金過度分散化,因此無法有效整合和應用。再加上各項部門之間合作和教育力度不足,導致多種資金被同時應用到同一個項目中,或者是同一個項目成果使用多項扶貧資金。因為扶貧資金是由上級部門進行補助的,這就導致有的區域積極性和主動性缺失,沒有將本區域的資金整合效果有效體現出來。
2.扶貧對象不具備明確性雖然某項區域已經全面識別和選擇了貧困對象,可是相關的問題依舊沒有得到有效解決,其中表現為有的扶貧對象不符合標準要求,核查工作有著明顯的差別,通過相關探究來看表現在以下幾點。第一,當對貧困對象進行識別的過程中,有的鄉村監管不嚴格,無論是執行的標準還是相關的流程都不是特別規范。這樣一來,就會使得不符合扶貧標準的人員被納入扶貧名單中,而本應當進入扶貧名單中的低保人員也未能順利入選,也沒有得到資金補助。第二,有的區域沒有結合實際情況制定健全的扶貧政策體系,執行效果不佳,判斷標準不一致,僅僅是將無發展產業或者是規模較小的非貧困人員落實于產業扶貧資金補助領域內。
3.監督管理不全面國家針對扶貧工作制定了一系列的財政專項扶貧資金管理文件,在該項文件中明確論述,應當做好專項賬戶操作和管理工作,確保資金被安排在應有的項目中。可是從審計情況來看,經常存在著扶貧資金沒有依照具體要求進行劃分和使用的現象,具體表現為將扶貧項目賬戶先劃分到行政村,然后經由行政村撥付到項目中。財政支付環節不合理,監督不到位,少數部門隨意占用資金。比如上級和下級政府支出存在差異的時候,便會出現挪用專項資金的可能性。上級政府成立專項資金的實質性目的是為了解決民生問題,為公共提供優質服務,可是基層支出的關注點是將人員資金缺失現象解決,并沒有遵循專項資金專用的基本原則。然后,部門為了獲取資金,經常進行謊報或者是虛報,當資金被分開到各項部門之后也沒有做好資金的分配工作,而是將該項資金當成了部門的流動性財政資源,被隨意應用。有關項目單位財務管理體系和監管制度不健全,這為不法人員隨意挪用專項資金提供了可乘之機,致使國家專項資金沒有落到實處。
三、精準扶貧政策下財政轉移支付資金使用的完善對策
在現有的脫貧攻堅工作開展期間,資金是非常重要的,而采取何種方式來提升財政轉移支付資金的使用概率,就需要制定出完善的對策。
1.明確認識扶貧對象,結合實際情況來落實資金開展扶貧工作的首要環節便是對扶貧對象進行準確的識別,我國雖然已經制定了精準扶貧體系,并且也產生了良好的效果,可是貧困對象信息依舊有待更新和完善,借助不動產低保等系統來制定有關的貧困對象數據庫,確保信息被全面的儲存和更新,防止發生信息不完善現象。在識別貧困對象的過程中,應當以不同區域的情況為主制定方案,摒棄以往以人均收入為判斷指標的方式,落實多項指標的識別體系,具體涉及了貧困對象的收入能力、消費能力以及生活質量等,這些都可以當成一項判斷的指標,同時還要探究造成貧困的原因,了解到是因為受到生存條件的影響,還是基礎設施落后或者是自然災害等,根據這些情況采取與之相符的方式。為了避免人為不規范的操作,就要求群眾全面參與扶貧對象識別環節,確保公平公正性。基于此,以我國戰略目標為主,構建健全完善的精準扶貧考核和評價體系是很有必要的,能夠盡快達到精準脫貧的目的,為后期工作開展奠定堅實的基礎。
2.加大績效審計力度,將扶貧資金效率體現出來當前階段,要準確使用扶貧資金,那么在精準扶貧項目審計環節中,首先必須加大對績效審計的重視力度,將績效審計的優勢全面體現出來。比如當前的審計通常是事后審計,而要想從精準扶貧項目中獲取準確的資料,有效開展事前預防和事中控制工作,就需要把績效審計和跟蹤審計相互聯系起來,使其成為審計中的第一道防線。其次,把績效審計落實到領導干部中的經濟責任審計環節中,加深兩者之間的聯系性。管理層還必須全方面重視精準扶貧審計工作,精準作為精準扶貧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這就需要依照相關區域具體開展情況來落實與之相符的精準扶貧政策。除此之外,精準扶貧資金后續使用的績效現象和領導干部經濟責任考核相聯系,從一方面進行探究,有利于管理人員全方面重視扶貧項目,進而提升資金的合理性,另外一方面,績效審計內容和要點越來越趨于完善性,績效審計的深度也得到了全面的延伸。最后,在以往財務收支審計工作開展期間,比較重視財務收支的規范性,而績效審計更加重視政策實施以及專項財政支出產生的作用,所以可以將兩者結合到一起,以此實現扶貧資金的準確應用。
3.對精準扶貧資金進行統籌整合當前,依照精品扶貧實際開展情況來整合扶貧項目資金,針對非常分散的資金來講,需要集中到一起,合理和規范性的布局,重點構建扶貧建設項目,引進最佳的扶貧資金整合方式,依照新形勢下的各項要求,對扶貧項目進行管理,從扶貧資金的目的、來源、渠道和性質等方面入手,劃分重點項目,借助集中資金的方式大力發展優勢項目,延伸投資規模,提升資源利用率。對各項組織進行有效的協調,良好的協調工作是實施扶貧資金整合的關鍵,所以必須應用上下相互結合的方式,綜合開發水利和城建等多項產業,達到各項組織優勢互補的目的,有效使用扶貧資金,使經濟效益最大化。
四、結語
以上所述,需要采取精準扶貧方式進行扶貧攻堅,精準扶貧是結合不同的貧困區域現象來采取與之相符的扶貧方式,然后完善以及健全貧困理論內容,促使扶貧工作得到更好開展。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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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周愛梅 單位:寧夏中衛市中寧縣財政局